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穿高跟鞋的野兽 作者:楚一一 文案 “你你你……你不会拍下了……”饶朗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对呀。”宋栗一脸坏笑的点点头:“我拍下了你的双!下!巴!” 饶朗的精神已经处在快要崩溃的边缘,最最爱美的他怎么能允许自己苦心经营的形象就这样毁于一旦? 宋栗笑眯眯的看着饶朗,这会儿也不用假意客气的称他为饶先生了, 以后,无论叫他小狼狗还是小土狗,估计他都只能乖乖答应了。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恋爱合约 娱乐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饶朗,宋栗 ┃ 配角:狗哥 ┃ 其它: ================== ☆、第1章   趴在办公桌上睡了个短暂的午觉起来,宋栗只觉得今天的办公室有些奇怪。想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是因为今天的办公室里安静得出奇,平时总在七嘴八舌讨论些八卦的同事们,这会子竟没有一个人说上任何一句话。   这是怎么了?   昨天熬了夜,睡得不够,这会儿,宋栗努力睁开仍然困得不行的一双眼,向着四周打量望去。她这才发现,所有的同事都捧着自己的手机,低着头,手指接连滑动着刷个不停。   于是她好奇的向舒展身边凑去,探着头去看舒展的手机——舒展算是她在公司里最好的朋友了,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虽然她剪短发、穿牛仔衣、戴大粗框眼镜,但这不妨碍她是一个疯狂热爱粉红色、有着一颗资深少女心的好女孩。   宋栗问舒展:“是有什么大新闻么?”   舒展如霸道总裁般邪魅狷狂的一笑,仿佛手里掌握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大秘密,笑得宋栗直想打她——你知道的秘密,大家都知道了好么,只不过我因为午觉睡得久了一点,还没来得及刷手机而已……好在这时,舒展已经贴心的把手机送到了宋栗的眼前:“你!看!”   手机屏幕上,展现的是明星饶朗的微博页面。   饶朗是谁?饶朗对宋栗来说当然很熟啊。刚开始作为国民弟弟出道,长相清秀机灵,收集了一大波姐姐粉。随着年岁渐长,刚成年不久的他,脸上的轮廓棱角也越来越分明,原本像女孩子一样的一味清秀里,竟也有了一些不羁的味道。这么碰撞、这么激荡人心的人设属性,跟外面那些妩媚小贱货都不一样,更是惹得一种姐姐粉们为之疯狂,是当之无愧的流量担当。   饶朗的微博页面上,其实一个字也没写,就打了一个心的符号表情,下面配了一张照片。   就是那张照片,让整个网络都炸了。不知道又有多少程序员和新闻小编等一众相关人士,在为今晚又要加班而哭爹骂娘。   宋栗在心里默默的心疼了他们一下:不知道泡面准备好了吗?   下一秒才想起,应该心疼一下照片里的女主角——那张照片里,没什么其他的,只有一个女人的背影。   从今以后,这个背影的主人,不知要成为多少姐姐粉的腹诽对象,不知要忍受多少人的嘲讽挑剔,如果家里的地址曝光,也不知道会不会每晚都被人泼上红油漆。   呸,分明没欠钱,还跟惹上了要债的似的。   还好只是一个背影,没有露脸,不知道是谁。宋栗好心的替女主角庆幸了一下。   这时舒展却拉着宋栗的袖子,一边摇一边说:“你看这女人穿的这件灰色粗针毛衣,我记得你也有一件的嘛,我看你穿过的。”   舒展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的嚷道:“你跟网红穿同款诶!从此你也是拥有爆款衣服的人了!”   宋栗忍不住白了她一眼:“一件衣服而已。你那么激动卖给你好了,原价乘以十倍。”   十个月前,宋栗是特别特别讨厌饶朗的。   至于原因,要从简直堪称她人生最倒霉的那一天说起。   不知道人的一生中,是不是都要经历这样好像被诅咒的一天。而在那一天开始的清晨,人都是毫无知觉的,还以为是如平常一般普通的每一天。   所以,出门的时候,宋栗刚刚踩上高跟鞋,就一个没站稳把脚给崴了一下。   那时她还完全没意识到,这就是一个预兆。   从踏入办公室开始,宋栗就觉得,每个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   前台那个每天早晨都只知道低头补妆的小妹,这天却竟然对她报以温柔的微笑。   每一个擦肩而过的同事,平日里接地气一点的都在忙着啃手里的煎饼果子,洋气一点的都在忙着啃手里的煎饼果子加一杯咖啡——没办法,他们公司楼下那个大妈做的煎饼果子太好吃了,征服了所有人的胃,在做作和美味之间,所有人都向着一颗吃货的心屈服了。这一天,却也竟然每一个都对她抱以微笑,眼神里还不乏同情。   这时候,宋栗已经知道没好事了。   果然,她一落座,一个可怜的实习生就被派遣过来跟她说:“老板有请。”大家打的算盘都是,宋栗有气,可以发泄在这个实习生身上。   宋栗带着大义凛然的表情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什么?F……”   尽管提醒自己早已做好心理准备,宋栗还是一个没忍住,差点当着老板的面骂出一句脏话。   这可是自己整整忙了三个月的案子啊!每天跑上跑下,低三下四伺候客户还经常被骂成狗,熬夜加班做PPT做得头发一把把掉,都担心自己变成了英国人,这案子说给别人就给别人了?!   看着老板皮笑肉不笑的一张脸,看着是在好声好气的安抚宋栗,给她解释,其实那语气里,但凡不是职场菜鸟,都能听出是不容质疑和反驳的。   所以宋栗硬生生把F后面的三个字母吞进了自己的肚子。   毕竟,她还是很需要这一份工资的。除了吃饭喝奶茶买包包,她想要去国外读的心理学学位贵的要死,她存的那一点点钱还差了一大截,哪里来的底气跟老板叫板呢?反正她才不要跟工资叫板。   也就只能委委屈屈的回答一句:“好的,老板。”   可是心里当然是超级不爽的。   所以中午,宋栗想着要叫一个贵一点的外卖犒劳一下自己,毕竟自己刚刚为了五斗米折腰,舍弃了自己的尊严,当然值得吃的好一点。   没有想到的是,本来风和日丽的天,临近中午的时候,突然开始狂风暴雨。是那种如果在网上说自己点了外卖、都会被很多网友骂不顾外送小哥安危的那种坏天气。   可是今天这种情况,宋栗的心情太不爽了,她还是硬着头皮点了一个超豪华版一人食小火锅。   然而宋栗心里,已经有不好的预感了。果不其然,两个小时后,外送小哥哭着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姐,雨太大我看不清,出车祸了,腿摔了,你把订单取消了吧,千万别投诉我啊!”   宋栗赶紧说:“不会不会。你腿没事吧?我给你打点医药费吧。”在确认小哥没有大碍后,宋栗才勉强压下了心里的负罪感,摸摸早就饿到仿佛住了一只青蛙的肚子,终于想起抽屉里还有一盒泡面。   还好存了一盒泡面。这种天气,谁要下楼去便利店啊,好贵的高跟鞋都要泡坏了。   虽然泡面不那么好吃,但是暖烘烘的,让自己在这种天气里不至于冷冰冰的饿肚子,还是聊胜于无。宋栗叹了口气,撕开了泡面的盒子。这一撕,宋栗直在心里狂呼:老天你真的是在玩我吧?这种事不是网络段子吗还真的被我碰上了?   没?有?调?料?包?   当下午雨终于停了,太阳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宋栗天真的以为,自己终于转运了。   因为她昨天就已经跟男朋友顾远航约好,今晚要去吃牛排。所以今天宋栗才穿了一双贵贵的美美的高跟鞋。   对于这个男朋友,宋栗还算是满意的吧。相较于做广告的自己,做法务工作的顾远航年纪稍微大一些,性格也更沉稳一些,一看就是父母喜欢的那一款。交往了一年,也没有暴露出什么值得去吐槽君那里吐槽的奇葩毛病。虽然对他没有激情似火的那种感觉,但平平淡淡的在日常生活里也不错啊。   毕竟宋栗已经29了,谁还敢像灰姑娘等玻璃鞋一样,去期待所谓一见钟情的爱情啊?   不是人人都说,真爱都跟鬼一样,说的人多,见的人几乎没有。   当顾远航坦白说出自己出轨了的时候,宋栗都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吃惊。   她觉得她可能已经被这一天打击的麻木了。   眼前的牛排,这下也不能吃了。其实宋栗还是有胃口吃的,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惦记着吃牛排,是不是显得自己也太过于吃货了?宋栗到底还是不好意思的,要做一下形象管理。   “是谁呀?”宋栗还是这样问了一句。其实她也不知道,她是出于礼貌觉得自己该表现的好奇一下,还是自己真的好奇。   在得知是顾远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从美国回来了以后,宋栗觉得自己的好奇真的被激发了。回到家以后,甩开高跟鞋倒在床上,宋栗立刻暗戳戳的去搜了那个女人的微博,一张张照片点开大图,还要放大,仔细打量着人家的五官,哪里比自己好看,哪里又不如自己。   是不是每一个女人,天生都甩不开嫉妒心这个小妖孽?   看完了那美国回来的女人的微博。宋栗变得无所事事,这样的一天让她再也不想动脑子,躺在床上妆也没卸,无所事事的刷着微博热门。   当她在热门里,看到饶朗竟然抢了她最喜欢的男明星——以儒雅著称的陈际流的代言时,成为了这天彻底压垮宋栗情绪的最后一根稻草。   忍了一整天的F开头单词,这时候被宋栗在心里狂骂了一百万次,都被发泄在了饶朗的身上:分明是儒雅大叔要好得多啊!什么鬼小狼狗人设!有这么热门吗?我最讨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狗向大家问好,hello~ ☆、第2章   经历了如此倒霉的一天之后,宋栗非常庆幸第二天是周末,让她可以睡个懒觉,回回血。   一觉睡到快中午了才睁眼,外面已经是阳光普照了,昨天的阴雨天气已经完全不见了踪影。宋栗懒洋洋的躺在床上不愿意动弹,回味着昨晚的一觉睡得非常爽。   她此时正在心里得意洋洋,每次想到自己的睡眠质量这么好,她就打从心底里觉得自己还非常年轻——要知道她的很多朋友,都说自己快到三十岁的时候,不管是不是周末,每天早上都是五、六点就醒了,然后就再也睡不着,恨不得起来去公园里看大爷溜鸟——不要想歪了,是真的溜画眉和八哥的大爷哟。   曾经一起干杯的朋友们,渐渐变成了一起干保温杯的朋友们。   宋栗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自己突然变成了单身。虽然一贯奉行着自己的大女子主义,她的内心却忍不住的有些惶恐。她安慰着自己,这不和自己的大女子主义相违背,这都是女人之常情,一边想着要起床找一片“前男友面膜”来敷一敷。   前男友面膜晓得哇?就是不管你熬夜追剧打游戏,或者经历了多丧的一天,敷完皮肤都能变得晶莹剔透,像二十岁小姑娘一样弹弹弹起来,让你可以得意洋洋去见前男友也不带含糊的。   宋栗不想见前男友,她只想美给自己看。   这就好像宋栗一直觉得,女人感兴趣、觉得美的很多东西,男人其实根本是看不懂的。比如说蓝色的眼影,比如说渔网袜,比如说脏橘色的口红,比如说大理石纹路的美甲,你拿去给任何一个直男看,除非他正在跟你恋爱碍于你的淫威会夸一句“好看”,内心一定在疯狂吐槽这是什么鬼。   这道理宋栗早就门儿清,可还是自己玩的乐此不疲。这个时代好的一点就是,“女为悦己者容”的观点早就过时啦,早都变成了“女为己容”了。   又在床上赖了半个小时,赖到肚子里又像住进了一只青蛙、饿得不行了,宋栗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放下手机,强迫自己起身。   虽然这个周末打算宅在家里哪里都不去——宅,在宋栗心里,就是周末的奥义,但宋栗还是决定在用手机叫外卖以前,先坚持敷一张“前男友面膜”。早都说了,要美给自己看的嘛。宋栗暗戳戳的希望,这张昂贵的面膜,能压一压自己内心的不安全感。   让她可以理直气壮的对着厕所里的镜子说一句:看吧!老娘不开美颜相机也还是这么美!   她可不想把买面膜的钱,都用来买手机的美颜软件。不想让任何一个男的看到自己网上的照片都是“哇”看到自己的真人都是“哇……哦”。那些早已告别了真实世界,只活在美颜相机和朋友圈里的女人对宋栗来说还是太恐怖了。   当宋栗半死不活的拖着脚步,来到柜子前拿出了自己屯面膜的箱子,赫然发现,明明里面还剩了两张“前男友面膜”的,这时空的只能唱一句“最怕空气突然安静”了。   一秒之间,宋栗想到了三种可能性:一,家里进贼了;二,家里闹鬼了;三,这贼和鬼是同一个人,每当宋栗想要自己宅一宅爽一爽,这人都会来阴魂不散粘着她——她妈又来了。   这让宋栗一度想要移民南极。   “少女——”宋栗冲着厨房大叫一声。   她和她爸,都管她妈叫“少女”。五十岁的人了,衣服穿得比宋栗还花哨,最爱戴粉红色的围巾以及涂玫瑰色的口红,每次跟宋栗她爸吵架了还会任性的闹上一出“离家出走”,要让宋栗她爸打上十个电话买上两个冰淇淋才愿意回家,简直堪称是最资深的“少女心”!比舒展还要资深得多!   吐槽归吐槽,其实宋栗心里挺羡慕她妈的。她知道,五十岁的少女心,都是被她爸的一辈子恩爱宠出来的。   听到宋栗的呼唤,宋妈妈这才从厨房探出头来:“你终于醒了。”   “每次来了也不说一声。”宋栗一边说一边走进厨房:“贼兮兮的也不怕吓着我。”   “哪儿会吓着你呀。”宋妈妈笑嘻嘻的说:“不都说,现在公司里是把女的当男的使,男的当牲口使。你阳气重,不怕!”   宋栗翻了个白眼,想着也许自己爱回嘴爱吐槽的毛病,就是从她妈这里遗传来的。   “你今天干嘛来了?”宋栗问。   “有好事找你。”宋妈妈神秘的说。   “得了吧。”宋栗觉得自己的白眼翻得停不下来,还好还没戴美瞳:“肯定是家里自己的面膜用完了,来蹭我的。每次还一用就用两张,知道自己脸大了吧?”   “面膜那是顺便用的。真有好事找你。”宋妈妈义正辞严:“中午请你去五星级酒店吃大餐。”   “真的假的?”宋栗觉得有些奇怪:“这么破费,为什么?”   宋妈妈露出了难得谄媚的笑容。这笑容一出,宋栗就知道没好事。果不其然,宋妈妈堆着笑说:“你姑奶奶回国了。”   “不!去!”宋栗立刻斩钉截铁的拒绝道。   “为什么嘛?”宋妈妈还是有些心虚。   “我就说你一来,在厨房暗戳戳煎牛排,一副不想给我吃的样子。”宋栗一副早已看穿的语气:“你就是自己不想去见姑奶奶,把这事推到了我头上。”   宋妈妈还在狡辩:“我是最近胃不好,吃不得油腻的。不然我为什么不想去嘛?”   “哼哼,你还不了解姑奶奶吗?”宋栗斜眼道:“她那个人最挑剔,一看就是处女座,眼睛还贼毒,衣服上有根线头,腰上长了一厘米的肉,都是要被她狠狠嘲讽的好吗!”   “姑奶奶嘴毒归嘴毒,从小可是最疼你的。”宋妈妈委屈的说:“姑奶奶约的饭局,你可不能不去啊。”   宋栗叹了口气——她妈说的,这是事实。   哎,这下周末宅一天的愿望破灭了。而且是去见姑奶奶,还得化妆,还不能只洗刘海就出门。   哎!   当宋栗到达五星级酒店时,宋妈妈已经把包间名字发到宋栗的手机上了。   宋栗按照名字倒是很顺利的找到了包间,拉开门一看——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走错了!”宋栗赶紧道着歉,就想退出去。   因为她刚才赫然看到,包间里哪有什么姑奶奶的影子,倒是坐着一个特年轻的小鲜肉,长得特帅,看着特像最近火到不行的饶朗!   “你没走错。”小鲜肉开口了:“这是相亲。”   相亲?!宋栗简直惊讶到忘了要退出包间。   因为她要先确认一个问题:“你你你……你是饶朗么?”   小鲜肉点了点头。   宋栗惊讶到下巴都要掉了:“你你你……为什么要来跟我相亲?!”   饶朗抬起头来,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宋栗。   虽然宋栗因为饶朗抢了她喜欢的“儒雅型”大叔陈际流的资源,而很讨厌饶朗最近狂刷的“小狼狗型”人设,但是面对着这一张脸,宋栗还是不得不由衷的感叹一句——   真!好!看!啊!   剑眉星目的,狂放不羁的,如果戴上一副金丝边眼镜,那更活脱脱就是一斯文败类啊!   宋栗发自内心的赞赏道。   但是饶朗的下一句话,让宋栗恨不得把这番赞赏,用吞她们公司楼下最好吃煎饼的速度,一秒不停的吞回肚子里去。   饶朗看着宋栗说:“你是挺普通的。”   宋栗的额头上爆出一根青筋。   饶朗接着说:“小肚子也有点起来了。除了穿旗袍稍微好看点,穿其他贴身的裙子都不好看。”   两根青筋。   饶朗继续说:“还有,你左边眼睛的眼线,画的跟右边不对称,你自己看不到么?看得我强迫症都要犯了。”   三根青筋。   宋栗再也忍不住了,连珠炮一般向着饶朗还击道:“你以为你是谁啊?流量明星了不起啊?流量明星来相亲,就可以不尊重相亲对象啊?我的眼线画的不对称怪我吗?我又不像你见惯的女明星都有专业化妆师伺候着!我的眼线能够画成这样,已经翻白眼翻的很辛苦了你懂不懂!你是不是没看过女孩子画内眼线?!”   “我看过啊。”饶朗冷静的说:“男明星也要画内眼线的啊。”   “看你对眼线这么痴迷这么有研究,你的小狼狗人设都是假的!伪装的!你就是娘!”宋栗继续愤愤不平:“况且你只是个相亲对象而已,有什么资格来对我挑三拣四指手画脚啊?”   “相亲对象是没有资格。”饶朗还是淡定的看着宋栗,用一副事情本该如此的语气说道:“那未婚夫有资格么?”   宋栗目瞪口呆的望着饶朗。   饶朗拿出一个丝绒盒子,打开来,宋栗不知道里面的钻戒有多少克拉,只觉得自己的狗眼都要被闪瞎了。   然后饶朗继续用淡定的口吻说:“戴上试试。大小不合适我拿到总部去调。”   宋栗觉得自己瞪眼瞪的,隐形眼镜都要掉出来了:她实在想不通,这个家伙,到底为什么能用这么平淡的语气,轻描淡写的,说出这种如果放到网上简直就要炸开锅来的话啊?!   这种轻描淡写、漫不经心、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一般的桀骜,难道就是小狼狗型人设的奥义么?! 作者有话要说:  来来来,周末因为睡不着早起的朋友们,一起干个保温杯! ☆、第3章   宋栗必须承认,她看到那一枚钻戒的第一反应不是拒绝。   哪个正常人看到那钻戒的第一反应会是拒绝啊?直接在脑子里换算成等价的小山一样高的现金了好么?宋栗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简直可以买下好几个她梦寐以求想去读的国外心理学学位。   所以宋栗的第一反应,是携钻戒私逃。   最终让宋栗放弃了这一想法的,不是她回来了的理智和节操,而是她觉得,眼看着小狼狗的面相不是什么善茬,如果她真的携钻戒私逃了,他肯定会报警。   如果带着钻戒私逃,会被困在监狱里成为阶下囚;如果把钻戒戴在手指上,会被困在小狼狗的家里成为他的奴隶;如果拒绝了这枚钻戒,会被困在广告公司里继续当老板的奴隶。   宋栗火速的算计和评估了一下,觉得唯有当老板奴隶这一条路,不是二十四小时制和终身制的。   虽然她不知道饶朗为什么要跟自己求婚——肯定不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嘛,她还没有自恋加玛丽苏到这个地步,宋栗经过评估之后,还是装出一副视金钱如粪土、义正辞严的样子来说:“我拒绝。”   “你拒绝?”饶朗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宋栗故意不去看饶朗的脸,才能坚定的点了点头。她怕看了饶朗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后,为她无力拒绝这场求婚又添了一点砝码。这一刻,宋栗突然间明白了古时候的穷书生,被妖媚狐狸精所诱惑时的心情。只不过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的狐狸精都变成男的了,防不胜防啊!   不过饶朗难以置信宋栗拒绝了他的求婚,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长相有这么自大——据说真正长得好看的人,都是不觉得自己好看的,毕竟从小到大,帅着帅着就习惯了。饶朗吃惊,主要是因为接下来他问宋栗的这个问题:“你知道这枚钻戒值多少钱么?”   宋栗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内心说:我知道啊,可我也没那么傻没那么天真啊,又不会真以为这钻戒戴到我手上就属于我了。   表面上,宋栗继续一本正经、义正辞严的说:“金钱可是买不到真爱的哟,小……饶先生。”   听到她这样说,饶朗似乎也像是松了一口气,点点头,也不再勉强,把钻戒装回了自己的口袋。   当宋栗从五星级酒店出来,回到了自己的狗窝时,不出所料,少女已经溜得无影无踪了。   宋栗是本地人,但是从她工作了开始,就离开了父母家,自己租了一个小房子,谁让这个城市的房价高得惊天底泣鬼神,买不起就只能租咯。为什么要自己租一套房子,继续窝在父母家当米虫岂不是更省钱?她不是还在存钱想着去国外读心理学研究生吗?主要是宋栗觉得,去国外读心理学的这个目标很重要,但在达成目标的途中,每一天的生活状态是怎样这个过程同样重要,不能为了达成目标就完全放弃了享受过程,毕竟日子是一天天过出来的。   说得这么大而美:租一套只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为了拥有自己的生活。结果宋栗发现,每天忙来忙去的,生还是生着,活力的“活”早没了。   宋栗立即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少女打电话,这一场审问是免不了的:“少女,你有没有搞错啊?让我去跟饶朗相亲?”   宋妈妈的语气听上去有些心虚,但还是在努力的解释着:“是有人托你郭阿姨找到我的。郭阿姨你记得嘛?从小最欣赏你的。郭阿姨说,有跟饶朗认识的人找到她,说饶朗人虽然年轻,但是很有想法,就是想要安稳的家庭生活,想找一个踏实又上进的好女孩子。郭阿姨一下子就想到你啦,把你夸得跟一朵花似的,哎呀我这个当妈的肯定还是有这么点虚荣嘛,就,就……”   “就把你女儿我卖了。”宋栗接话道。   “这怎么是卖呢……”宋妈妈越说越心虚:“毕竟是饶朗,人家小伙子人长得端端正正的,条件又好……也不算亏待你嘛。”   “我说妈,你不会也被饶朗的一张好皮囊所蒙蔽了吧?你这少女心燃烧的可不是地方啊!”宋栗简直要被她家少女气笑了:“你不会天真的相信,饶朗现在找人订婚,是真的因为想要过稳定的家庭生活吧?”   “为什么不呢?”宋妈妈懵懂而天真的说:“人家郭阿姨说了,饶朗父母的关系不是很好,所以饶朗从小是很缺家庭的温暖的,这才想要早早结婚啊。”   宋栗一道瀑布黑线从额头上挂了下来,她可算是服了她这少女心妈妈了——这她都信?!   生活当然不是偶像剧,不会真像宋妈妈的天真想象那样发展。   所以宋栗的猜测是对的。   此时在饶朗的经纪公司,饶朗摊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的那瓶洋酒度数可不低,他也不用杯子倒出来,直接就着瓶口,一口口往嘴里灌着。   饶朗的经纪人——大背头,硕大的钻石耳钉加大金链子加持,长得确实一副憨厚可爱的老实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让每一个第一次见他的人都印象深刻,江湖上人称狗哥,他此时正坐在饶朗的对面。狗哥实在看不下去饶朗的颓废姿态了,一把抢过他的洋酒瓶子:“别喝了,喝多了又该发疯了,要是再被媒体拍到,你的人设该彻底崩了。”   饶朗笑笑:“不喝点,这日子怎么过下去啊?”   “有什么过不下去的?”狗哥斜着眼瞟着饶朗:“找一个好端端的黄花大闺女跟你订婚,而且据说长得还是可以,怎么着还特委屈你?”   “什么黄花大闺女,是一快三十的大妈好吗?”饶朗直翻白眼:“而且长得可以什么呀,普通到扔到人堆里一下子就找不到了好吗。”   “你这是浓妆艳抹的女明星看多了,产生审美惯性了。”狗哥笑着说:“不懂得欣赏生活中真实而平淡的美。”   “你懂欣赏?那你去订婚。”饶朗看起来很是不满。   “我去干嘛呀?”狗哥无奈:“又不是我被拍到了跟林染的亲密照。”   这句话一出口,一直不断抱怨着的饶朗,一下子不吭声了。   林染是谁?那也是红到不需要介绍的,人气一点也不比饶朗低的流量小鲜肉。只不过两个人走的路线不同,饶朗是干干净净的气质,随着年岁的增长,棱角的分明,更透露出了些许英朗气质的;而林染的五官长得更为清秀一些,尤其是一管尖尖的鼻子犹如希腊雕塑中的美男子,好像是由最为巧手的工匠大师精雕细刻一般,配上他那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整个人透露出一股邪魅之气,简直称得上一声“美”了。   所以,虽然同为流量小鲜肉,但因为路线太过不同,再加上饶朗的工作重心放在演戏,林染的工作重心放在歌舞,两人也没什么交集或者合作的机会,两人各有各的姐姐粉阿姨粉,平时大家也不会把这两个人联想到一起。   但两人私下里是认识的。毕竟据说,地球上再没关系的两个人,最多也只需要六个人就能在彼此之间搭上线,何况这两个小鲜肉都是在圈子里混的,在各个朋友的泳池趴或者鸡尾酒会上,想要不打照面都难。刚开始嘛也就是彼此寒暄一下,礼貌的聊聊天气,也不知是谁先开了话题的口子,发现两个人喜欢的音乐类型竟然出奇的一致,每次在聚会上碰上,也就总会多聊上几句。一来二去的,两人也就熟了。   或许普通人很难理解,这种光环越是耀眼,就越是寂寞的感觉。无论是饶朗还是林染,平常日程太忙,簇拥在身边的人倒是不少,但都是把他们高高在上供起来的工作人员——毕竟红嘛。要真正想找一个能聊上几句话的人,无论对于饶朗还是林染,都是异常困难。   所以三来四去的,这样的两个流量小鲜肉,竟然被狗仔蹲拍到了在窗边的亲密照。那手扶在对方腰间的暧昧姿态,那嘴与脸之间可能只有一根头发丝距离的暧昧动作,估计一旦被曝了出来,靠什么公关方式挽回形象都是难上加难的了。   这样的亲密照是什么份量?那是不用说的了。宋栗不是这两个小鲜肉其中任何一个的粉丝,可你就算去问她,她也一定会小鸡啄米一般狂点头说想看啊!谁不想看啊!   好在狗哥在媒体圈算是吃得开的,在照片曝光之前,他就收到了消息,一边安排了人全力想要去压下消息,一边也要未雨绸缪,毕竟那些狗仔有多少信用度可言谁都不好说,很可能一边收了你的钱,一边哪天实在没新闻可搞了,随时还是会把照片曝出来,杀你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狗哥这么经验丰富的经纪人,他未雨绸缪的方式是做长线准备——给饶朗准备一个最能拉好感的未婚妻,就是让每一个姐姐粉都能有代入感的普通人,一下子让饶朗的形象亲切而接地气了起来。就算万不得已亲密照曝光了,也总算还可以勉强推说饶朗是一时糊涂,走沟里去了。   狗哥四处托人去找这样的未婚妻人选,偶然之下,现在还不好说是好运还是歹运的,这件事就落在了宋栗的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  狗哥的造型好风骚!为狗哥打call! ☆、第4章   当宋栗假装是金钱如粪土的拒绝了饶朗闪瞎眼的大钻戒时,她自己内心还是挺爽的,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这么高尚的人一般。   但到了周一上班的时候,宋栗就爽不起来了。首先是周一早高峰的地铁,那拥挤的程度,如果让爬过雪山走过草地的老红军爷爷来挤一挤,恐怕老人家也会哭着说“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酷刑”。宋栗拼尽了全力才挤上了沙丁鱼罐头一样拥挤的车厢——不然怎么办呢,要像女明星一样优雅而悠闲的摆姿态等在一旁,美是美了,可一次迟到就要扣两百好么。两百哎!宋栗在内心换算着,能在加班的时候吃多少碗螺蛳粉了,想想单凭这味道就能充斥整个公司把老板臭死,够酸爽,又忍不住偷笑起来。可很快她又笑不起来了,首先被酸爽到的是她自己——不知道是谁,竟拿出了酸菜包子在地铁车厢里吃了起来,真的是一点公德心也没有!车厢里每个人所用不同的香水味,汗臭味,鼻息味,加上那酸菜包子的味道混在一起,真的是分分钟让人想要瀑布吐,也不知道那吃包子的人是怎么还能吃得下去的。宋栗翻了一个白眼,白眼中竟然看到还有一个有幸抢到了座位的妹子,竟在人群的拥挤和地铁的颠簸中,掏出一支眼线笔来,对着镜子描绘起了细细的眼线。宋栗叹为观止,只想给她点个赞,觉得她这技术不去微博上当个美妆博主简直可惜了。   目睹了一百种人生怪现象后,宋栗终于从周一的早高峰地铁上挤了下来,她拍拍自己的胸口,庆幸自己又一次幸存了。   嗨!周六怎么就没把那枚钻戒戴在自己的手指上呢!就算小狼狗有着什么背后的阴谋,就算结婚了要成为小狼狗背后的女人,中日被囚禁在他的豪宅别墅里像坐牢一般,至少不用再挤周一的早高峰地铁啊!   此时觉得自己左边胸罩的海绵垫子都被早高峰地铁挤扁了的宋栗,一心想着只要有人让她可以不用再挤地铁,命都可以给他。   宋栗以为,这种不要脸的念头到了公司就会消除了。没想到到了公司,这种后悔没戴上大钻戒的心更甚了!   周一一大早,老板就在他那张浮肿的脸上堆着笑,走到了宋栗的办公桌边——那脸浮肿的,大到要做面膜的话可能要贴上三张才够,一看就是周末又去纸醉金迷觥筹交错了,与宋栗这种小职员一宅宅整天的周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职场老鸟宋栗非常有经验,千万别看到老板对自己笑就高兴,一般而言,职场的普遍真理是,老板对自己越客气,就越没好事。所以这时,宋栗提起了十二分的防备心理,小心翼翼的对着老板说:“您请讲。”   果然不出宋栗所料,老板不客气的开口了:“小宋啊,那个白酒的客户,对你做的方案还有一点小小的修改意见,今天就辛苦你去他们公司跑一趟吧,面对面沟通比较清楚方便嘛。”   宋栗清楚,哪怕这个方案已经双方来来回回纠结了大半年,此时说的所谓一点“小小的修改意见”,意思是可能还要来来回回纠结个二十几稿,再没日没夜加班耗上个大半年就差不多了。   赚钱真不容易啊!饶朗呢!饶朗带着你的大钻戒给我滚回来!宋栗在内心咆哮着。   白日梦归白日梦,宋栗很清楚现实生活可没有偶像剧里那么好的事。于是她还是叹了一口气,默默的收拾了自己的包,带着打印好的方案,去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个饭团,就狗腿的踏上了去白酒公司的征途。   白酒公司宋栗已经去过好多次了。因为白酒公司需要建立自己的厂房,需要很大的占地面积,在市中心来这么一块地成本就太高了,所以公司设在遥远的郊区,路程远的好像是要去西天取经一般。   这样的距离之下,宋栗是万万不敢打车的,不然按这个花钱尺度,她去国外读心理学研究生的梦想,不仅不会小跑步的向她靠近,反而会大踏步的与她渐行渐远。宋栗咬咬牙想着,没有地铁还是坐公交车吧,辛苦就辛苦一点,还是为了梦想攒钱重要,不然自己快三十了,没颜值没房没车没钱,再没梦想的话真该变一条咸鱼了。   上了公交车,宋栗又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得大钻戒的光芒在自己心中更耀眼了。周一的公交车上,挤满了迟到了的上班族,要外出办事的各色人等,和刚练完太极拎着剑和刚买的新鲜活鸡的大爷大妈。宋栗拼命用小腹吸气,想象自己是一块薄薄的苏打饼干,尽量缩减自己的占地面积,以防自己被大爷手里的剑戳到或者被大妈手中的活鸡啄到。   好不容易熬过了两小时车程,宋栗又艰辛的挤下了公交车,觉得自己右边胸罩的海绵垫子也被挤扁了。   哎,上个班而已,为什么每天都在度九九八十一难一般!   正当宋栗天真的以为,这一天的磨难已经够多了,现在差不多可以告一段落的时候,白酒公司的前台小姐就给了她迎头痛击:“不好意思啊宋小姐,我们公司突然停电了,电梯用不了,只好麻烦您爬楼梯上去了。”   “什么?!”宋栗的惊讶眼神显得仿佛她面前站着不是前台小姐,而是奥特曼或者阿凡达。宋栗强笑着问:“可是……章总他们的办公室在二十二楼诶,真的要我爬上去啊?”   前台小姐礼貌而不容拒绝的点了点头:“章总他们都在等着您了。”   宋栗又叹了口气——她都不知道这个周一还没过一半,自己都叹了多少口气了。这次让她叹气的是,穿什么八厘米高跟鞋嘛!维持什么职业形象和饱满的精神面貌嘛!这下傻眼了吧!   这会儿的宋栗只觉得,要是谁能给她一双小白球鞋,别说二十二楼,她能征服整个地球。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爬呗!   才爬了七、八层楼,宋栗就已经气喘吁吁,伴随着每一次呼吸,胸口和气管开始疼得越来越严重。谁让加班狗平时根本没时间锻炼,办好的健身卡都堆在家里积灰呢。宋栗一边抚着胸口一边踏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坚持往上爬,不过这会儿,她可没有心思觉得自己是又难受又凄美的病美人西施——西施是以胸口痛而捧心姿态格外凄美动人著称的嘛,宋栗现在满脑子都是昨天周日看的那部恐怖片。   白酒公司整栋大楼都停了电,加上楼梯间本来就不透光,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静悄悄的听不到一丝动静,像极了宋栗看的那部恐怖片里的场景。宋栗一边爬,一边被这黑暗吓得心里越来越害怕,只觉得背上起了一层白毛汗。她怕得不敢睁眼,可闭上眼又觉得跟睁开眼没什么区别,反正不管睁眼闭眼都是什么也看不见,太黑了,黑到仿佛下一秒就会有一个拖着铁链的僵尸咔哒、咔哒迈着沉重的步子,从楼上带着浓郁的尸臭气息突然走到宋栗面前,一瞬结果了她的小命。   正当宋栗这样自己吓着自己,突然真的耳边听到咔哒一声!宋栗立即惊叫出了声,好一会儿,才尴尬的发现是自己的高跟鞋不堪爬楼重负,那八厘米的跟折断了。宋栗一阵尴尬,想着好险没有人看到这样丢脸的胆怯自己,刚舒了一口气,才发现身边不知何时真的站了一个影子!又被吓得一阵狂叫!   “大妈,吵死了。”   那僵尸影子竟然会开口说话,仔细听下来,还有点像小狼狗的声音?宋栗努力的在黑暗中辨识着,这才看清居然真的是饶朗!   宋栗惊讶极了:“你怎么来了?”   “你忘了带走你的订婚戒指,我当然要给你送过来。”饶朗说的特理直气壮:“况且,今天你过节,身为你的未婚夫,我得陪你一起过。”   “我怎么不知道今天过节,过什么节?”宋栗问道。   饶朗淡定的回答:“重阳节。”   “……”宋栗只想给饶朗的俊脸一拳,又想到打坏了自己肯定赔不起,这才作罢。突然想到了些什么,又问道:“你怎么找到我的?”   “……这什么年代了,大妈你又不是什么间谍之类的神秘人物,查到你的行踪很难吗?”饶朗翻了个白眼:“我打到你公司,问到你来了白酒公司。前台小姐又告诉我,你要爬楼上去开会,我就跟着上来了啊。没想到你才爬到这,可见你腿真的是短。”   “跟你见惯的模特当然是没法比啦!”又被吐槽的宋栗极为不爽:“还以为你是来制造什么浪漫偶像剧桥段,我没有崴脚也没有心脏病发作,并不需要你来当救世主对我公主抱!”   “我倒是想公主抱,您这吨位……”饶朗上下打量了宋栗一番,那小眼神,让宋栗额头上的青筋又爆了出来。   这时,饶朗却突然蹲下身来,伸手去触碰宋栗的脚。   宋栗吃了一惊,心里一动。   饶朗是要脱下她坏了的高跟鞋。他的动作很轻,很柔,一点也没有刚成年男孩子的毛躁,也与他平时带着不羁的形象很不一样,这种久违的温柔,宋栗觉得自己上一次感受到,还是很久很久以前,爸爸给小时候的自己一下、一下轻柔的梳着头发。爸爸的手很笨,每次束好的马尾辫都会散开来,可这一点也不妨碍他的温柔,对待自己好像对待世界上最珍贵易碎的艺术品。   那一瞬间,这种轻柔几乎说服了宋栗,让她愿意去相信饶朗的心里,一定是至为温柔的。   饶朗保持着这种轻柔的动作,他修长的手指,温暖的抚过宋栗的脚背,把他自己脚上的白色球鞋,脱下来给宋栗穿好,还细心的系好了鞋带。   黑暗中,宋栗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   可下一秒,宋栗觉得自己的脸是白红了,刚才额头上平复下去的青筋,再一次爆了出来。   因为饶朗说:“你昨晚洗脚了么?我怎么觉得有点臭。” 作者有话要说:  小姐姐的遭遇提醒我们,每天都要记得洗脚啊! ☆、第5章   细心的为宋栗穿好自己的白色球鞋,饶朗还不忘把宋栗那双折断了鞋跟的高跟鞋拎在手里。只是宋栗细心的察觉到,在饶朗的手指接触到那双高跟鞋的一瞬,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   宋栗知道,那双高跟鞋并没有什么特别,正红色,款式简洁,在一个购物软件上海淘而来,不是什么大牌,也没有多贵,更没有什么特殊含义。所以看到饶朗的这副神情,宋栗更觉得奇怪,问道:“你怎么了?”   饶朗突然惊醒过来一般,猛的摇摇头,有些急切的说道:“没……没什么。就觉得你这双鞋,还是挺好看的。”   接下来,饶朗就恢复了正常,宋栗也就没有把这一幕放在心上了。饶朗把宋栗的高跟鞋拎在手上,对她说:“走吧。”   宋栗有些诧异的问:“去哪里?”   饶朗一副“你老年痴呆了么”的表情看着宋栗:“你不是要去二十二楼找客户开会么?”   “我是要去。”宋栗问:“你也要去啊?你身为一个当红流量小鲜肉,我怎么觉得你这么闲呢……你今天没什么通告一类的日程安排么?还是你这么快就已经过气了?”   饶朗直想把手里拎着的一双高跟鞋砸到宋栗的脸上,还得八厘米尖尖鞋跟先击中脸的那种才够解气。不过他想到狗哥那副痛心疾首、无可奈何的表情,想到那压在狗仔手里的亲密照,拼命的深呼吸顺顺气,忍了。   “所谓未婚夫嘛,”饶朗走在宋栗的前方,率先向着二十二楼爬去:“就是不管亲爱的要去任何地方,无论是街边串串店还是遥远外太空,都得送啊。”   宋栗看着他光着脚,白色袜子上很快沾满了灰尘,他自己倒是完全不觉得脏,一点偶像的架子也没有。   一直陪着宋栗走到了二十二楼的楼梯间,饶朗才对着她说道:“你去吧。”   虽然一路上饶朗都沉默不语,让宋栗只是觉得身边多了个功能还没有开发完备的机器人,但好歹有了他,宋栗终于没有再在脑子里一遍遍强迫症般回放恐怖片的场景,把自己吓个半死不活了。这样想来,宋栗还是有些感谢饶朗,由衷的对他说了一句:“谢谢你啊。”   饶朗斜了她一眼:“不用谢。你以为这份人情白送你的么?要还的,大妈。”   “谁是大妈啊!我离放着孙燕姿的《绿光》去跳广场舞的年纪还远得很好么!”宋栗气急败坏,只恨自己太天真,把小狼狗想得太好心了:“而且,你要我怎么还人情啊?你惯常收的那些礼物,吃的那些餐厅,我可负担不起啊!”   饶朗不跟她废话,头也不回的走了,甩下一个帅气的背影、扬扬手中断了鞋跟的高跟鞋:“这个我拿走了,就当作你的谢礼吧。”   跟客户的会一开,就开了两个小时。宋栗只觉得,自己保持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一直陪着笑脸,脸都快僵成了蒙娜丽莎;对着客户提出的一个个荒唐想法,例如非要把广告标语改成“喝出桌上的友情,床上的爱情”,宋栗一概不能反驳,她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鸡,面前堆着一捧自己最爱的小米,自己只需要不断点头一啄、一啄……宋栗只觉得自己可能啄了有二十斤米,这会才总算是开完了。   走出会议室,宋栗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方案要改的地方有一千零一个,这其实是宋栗早就料想到了的,好歹今天这个会总算是平安的度过了。   这会儿白酒公司还没来电,刚才那章总的办公室光线不好,他们竟然是点着蜡烛开的会。但居然点的是白蜡……一丝浪漫的感觉也没有,不然宋栗还指望着这与众不同的烛光回忆能让客户稍微心慈手软一点。还没来电,宋栗只好又从楼梯间爬下二十二层楼了,这时她很庆幸自己的脚上穿着饶朗的白色球鞋,不然穿着八厘米高跟鞋再来这一遭,她的一双脚非废了不可。   刚走了五、六层楼的样子,宋栗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过这一次她倒不再是被恐怖片回忆所困扰,刚才的一个会让杂七杂八的世俗信息塞满了她的脑子,早已经没有空间去想什么恐怖片了。这一次困扰她的,是一个更现实的生理问题:一阵饿意,突然猛烈的向她袭来。   宋栗在心里咆哮:跟客户开个会,简直比跑马拉松还消耗体力啊!   还好宋栗早已是职场老鸟,对于这些事情肯定是有备无患——她早上出发之前,不是去便利店买了个饭团吗?宋栗一边在心里感叹着自己决策之英明神武,一边在楼梯台阶上坐下,从包里掏出那个饭团来。   ……经过早上拥挤公交车的洗礼,宋栗觉得,本来三角形很饱满的饭团,看着都不像饭团了,被压成了一张米饼。而且这里也没有微波炉可以加热,是一张冷冰冰、硬邦邦的米饼。   宋栗叹了口气:米饼就米饼吧!在快要饿死的情况下,米饼也是能救一条小命的好么。   珍惜的捧着那米饼,宋栗一口、两口……可是越吃,她越觉得不对劲:楼梯间的角落里,好像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   这下直盯得宋栗心里毛毛的:不会吧,自己最胆战心惊的时候没闹鬼,这会儿全没防备的时候闹鬼了?敢情今天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不是僵尸,而是一只饿死鬼啊!   宋栗忍不住在脑子里浮想联翩:印象里听说那些饿死鬼,都是一头八百年没洗的长发垂着,一条长长的红舌头吊着,还滴滴答答的直滴恶臭的口水,可恶心可吓人了……可是这会儿只有她一个人,求助无门,只好鼓起勇气向着那饿死鬼的方向看去——   那瞪着她吃饭团的饿死鬼竟然是小狼狗!   宋栗惊讶到饭团——不,米饼都快拿不住了:“小……饶先生?!你怎么还没走?!”   太过黑暗的环境里,宋栗下一秒才看清,饶朗虚弱的蜷缩在楼梯间的角落里,感觉全身没有一丝力气,身上的白衬衫都被浑身的冷汗浸湿了。宋栗赶紧包好饭团收进包里,跑到饶朗的身边问他:“你这是怎么了?生了重病吗?”   宋栗特别怕饶朗张口就给她来一串白血病心脏病红斑狼疮之类的严重病症,生活已经够辛苦了,她可不愿面对任何人这样的坏消息。况且,面前虚弱躺着的人可是饶朗哎!如果他真在来帮她的过程中出了什么事,宋栗觉得他的姐姐粉们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加起来都能形成浩瀚汪洋把她淹死。   想不到饶朗没有吐露任何重大疾病,只艰难的吐出两个字:“饿了。”   一阵瀑布黑线划过宋栗的额头。   过了好一会儿,宋栗才平复好这大起大落的心情,颤抖着从包里掏出刚才吃剩的半个饭团,递到小狼狗面前:“我这儿有饭团,但是没有加热,而且被挤成了米饼,而且被我咬过了,你要吃么?”   饶朗特别特别嫌弃的看了一眼宋栗手中的米饼,然后有气无力的回答:“当然要啊。”   宋栗在心里疯狂吐槽:我刚才说了那么多理由,就是希望你这个尊贵的明星偶像很嫌弃的拒绝我说你不要吃好么!我自己也还饿得不行好么!我可是刚刚跟客户开完马拉松会议的女汉子,刚才的小半个饭团给我塞牙缝都不够!   但眼看着饶朗都饿成这样了,自己如果还舍不得半个饭团,岂不是显得自己太没有人道主义精神了。宋栗还是咬着牙、在心里滴着泪,把饭团递给了饶朗。   饶朗接了过去,犹豫了一下,随即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宋栗看着饶朗吃的这么顺口,斜着眼对他说:“饶先生,你可不要小看这半个饭团啊。在大家都快要饿死的情况下,我分你这半个饭团,那跟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时候,分给同志自己仅存用来保命的青稞面,其中包含的情义是一样的你懂吗?”   饶朗吃完了饭团,缓了一会儿,感觉体力恢复过来了,又说了一句让宋栗自己想要吐血、想要饶朗把饭团吐出来还给自己的话。饶朗说:“看你吃碳水化合物吃的这么欢畅,就不奇怪你为什么有小肚子了。”   宋栗一大个白眼甩过去:“你以为我是那些你平时接触的女明星,每天就靠着两根青菜吊命,还故意拿一些炸鸡披萨蛋糕之类的拍照发微博啊?”   宋栗不知道的是,还真被她说着了。刚才饶朗虚弱的躺着时,看见宋栗大口大口、一点也不矫揉造作的吃着饭团的样子,那一瞬间,他真的被她打动了。   也许是在娱乐圈待久了,平时接触的每一个人,对身材都有太过病态的要求,自己也是从发育期开始节食,一点也不奇怪的落下了低血糖的老毛病。久而久之,竟然忘了,像个正常人一般的进食、吃饭,是一件这么顺理成章而美好的事。   宋栗问饶朗:“我记得新闻报道里面写,你有很严重的洁癖啊?可我看你刚才吃我咬过的饭团,一点心理障碍也没有,可见这都是你们为了包装人设瞎编的。”   “你知道什么。”饶朗不愿意过多解释。   他的确有很严重的洁癖。   可要争辩这件事,就不得不对宋栗承认,刚才有一瞬间,自己当真被她吸引和打动了,而他可不愿意这样承认。   就好像宋栗也不会愿意对饶朗承认:哪怕他普普通通啃个饭团的样子,也真是好看啊!好看到就连自己这种黑粉,都忍不住对他犯了花痴。   虽说人人生来平等,但是颜值有高有低啊!哎!这不公平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lui了~ ☆、第6章   饶朗吃饭团这件事,除了因为超高颜值仿佛自带美颜特效,让吃饭团这么普通的一件事都闪闪发亮之外,在宋栗的眼里看起来只是稀松平常。可如果让狗哥知道,居然有人能让饶朗吃下了半个饭团,那他简直会把那人当成女神一般的存在了,如果可能的话要日日请到自己公司里供起来,以保他的招财猫、摇钱树——饶朗的平安健康。   因为饶朗今天出现了这么严重、几近昏迷的严重情况,与他低血糖的老毛病脱不开关系,而在被拍到和林染的亲密照之后,饶朗陷入了非常厉害的情绪抑郁,已经很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全靠喝酒勉强维持着让身体活下去的热量供给,哪怕在三餐之间吃的一些小食,也会因为过大的心理压力造成的情绪问题,全部吐了出来。   这段时间的饶朗,体重掉的很厉害。根据医生的诊断,他已经患上了很严重的营养不良,甚至连食道管都开始有些灼伤了。如果再放任他吃不下饭、照这么吐下去,很快,饶朗的脸就会因这些问题,浮肿到让所有人都发现了。如果这样,那亲密照不需要狗仔曝出来,饶朗的艺人生涯就已经毁了。   所以,当饶朗消失了一段时间,才回到经纪公司之后,狗哥很警觉的问:“你去了哪里?”   “拜托,大哥,我已经成年了。”饶朗对于经纪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早已是烦躁不堪,只觉得自己像在坐牢一般。   狗哥盯着饶朗仍显得有些苍白的一张脸,仍没有放松自己的警觉:“你的低血糖,刚才是不是又犯了?”   “安啦,我刚刚啃了半个饭团,现在已经没事了。”饶朗放松的把自己的身体摔进沙发里,轻描淡写的说道。   然而这一句对饶朗好似不算什么的一句话,对狗哥却像是平地一声雷,轰得他发型都变成了超级赛亚人或者乡村非主流:“你说什么?你刚才吃下了半个饭团?!”   “对啊。我刚刚是去找那个大妈了,因为某些莫名其妙的原因,我陪她往返爬了二十二层楼,把我累得够呛。”饶朗仍在继续自己的轻描淡写:“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那个大妈,吃个被挤成米饼的饭团都能吃得这么香,我突然觉得自己好饿。好久没觉得那么饿了。”   饶朗话音未落,狗哥就如离弦的箭一般“嗖”的飞出了办公室。饶朗惊讶极了——一是不明白狗哥这么急要去哪里;二是惊讶一个胖子怎么可以如此灵活,不去开个直播跳芭蕾都感觉可惜了。   在又踏上了白酒公司回广告公司的拥挤公交车后,宋栗觉得这已经不是把自己的身体想成一片薄薄的苏打饼干就能解决的事了——这已经不是肥肉层面事了,是细胞层面的事了!宋栗只觉得自己的每一个脂肪细胞都要被挤碎了。这时她的脑中冒出了一个黄金商业计划:自己可以去开一个减脂美体中心,不用花巨资去国外买仪器,只要把一批一批想要减脂的女人,往这趟公交车上送,挤碎她们的脂肪细胞不在话下!每个人的成本两块,自己能赚多少啊!按宋栗这种从小数学就没及格过的小脑筋,简直算不过来了,那自己去国外读心理学的梦想岂不是指日可待!   宋栗一边在公交车门边安心当着她的苏打饼干,一边做着自己的白日梦,暗戳戳的笑着。   然而下了公交车,还不是得老老实实回去上班,回去面对皮笑肉不笑的老板。   当宋栗挤着公交车晃悠悠回公司时,狗哥早已经飞车赶到。   所以前台小妹一见到宋栗回来就对她说:“有一位胖先生找你。”   宋栗没听清,反问道:“庞先生?”   前台小妹大声说:“是胖先生!真的很胖!”   宋栗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尊弥勒佛的喜庆形象,疑惑的想着自己不认识什么胖先生呀。   走进公司、见到狗哥以后,狗哥反客为主,一把把宋栗拉进了一个私密的会议室。还不忘探头探脑的向两侧望望,确定没有人跟踪他们,他这才小心的关上了门——搞得宋栗一度以为他是从事间谍工作的,以为自己有什么以为平常实则珍稀的天赋终于被X战警一类的有关部门看上了。   带着这一想法,宋栗毕恭毕敬的打量了一番狗哥,觉得他还真像一尊喜庆又圆润的弥勒佛。她清清嗓子尊敬的开口问道:“请问您是?”   狗哥却来不及回答她的问题,径直扑通一下子跪在了宋栗的面前,高呼道:“仙女娘娘!”   这一下可把宋栗吓了一大跳——得了,听胖胖弥勒佛对自己的这称呼,看来这事还真跟天庭有关。   宋栗赶紧把狗哥拉了起来。在狗哥的一番解释之下,她这才了解,眼前这尊胖胖弥勒佛是饶朗的经纪人——难怪他刚才要探头探脑确认有没有人跟踪了,如果饶朗的任何消息泄露出去一点,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连宋栗都能想象其价值。   “仙女娘娘,”狗哥严肃正经的对着宋栗说道——要不是宋栗强拉着他,估计他这会儿又已经跪下了:“我恳请您、恳求您,立马辞职,每天去我们公司里,给饶朗表演吃饭吧!”   “什么?”宋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狗哥以为宋栗是在质疑待遇问题,立马拍拍胸脯给她打包票:“你现在月薪多少?都没问题,我给你开双倍!不,三倍!”   宋栗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这年头,还真有人愿意花大价钱请人去表演吃饭啊!   她可算知道那些直播的大胃王为什么会火了……   “为为为……为什么呀?”宋栗结结巴巴的问道。   “就是为了饶朗的胃呀!”狗哥一拍大腿:“仙女娘娘您不知道,饶朗太火了嘛,精神压力大,已经很久没法好好吃东西了,一吃就吐。就今天!他看了您吃饭团吃得那叫一个香,居然顺利的吃下了半个饭团!就冲这,您从此以后就是我们全公司的仙女娘娘!”   “别别别,你就叫我宋栗就好。”宋栗只想让他赶紧的把这称呼换了。一听这称呼,她就不想在广告公司待,简直想飘飘然回天庭。   “那不行!以后我们全公司都得这么称呼您,以表对您的尊敬和谢意!”狗哥真的是在一本正经的跟宋栗讨论这件事,没有半分玩笑的:“怎么样,您现在就辞职跟我走吧?辞职报告我可以让我们公司的小弟,帮您写好了,送回您现在的公司。”   如果宋栗再没节操一点,那一瞬间她简直想直接答应了——表演吃饭,比当未婚妻好呀!表演吃饭那也是凭自己的本事挣钱!   虽然这本事说出来有点丢脸……   但是宋栗还是有那么一点节操的,所以她为难道:“每天去表演吃饭,还拿那么高工资,这不太好吧,我无功不受禄啊……”   狗哥都快哭了:“仙女娘娘您可不能拒绝我呀,我们全公司都指望着您了。”   “去表演吃饭太奇怪了……”宋栗仅存的一点节操还是让她不能接受:“这样吧,我去给饶朗做一顿饭吧。也算是报答他今天帮了我,也顺便劝劝他吃饭的问题。说不定,他从此就好了呢。”   “仙女娘娘您不愧是仙女娘娘,太聪明了!”狗哥又一拍大腿:“您这个主意太好了!做,今晚就做!”   宋栗只想捂住他的嘴,让他别高声嚷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今晚要做什么呢。   狗哥谄媚的笑着问道:“今晚就去饶朗家做饭,说好了,你们俩不见不散啊!您看看需要些什么食材?我让小弟买好了送过去。”   “不必了不必了。”宋栗吓得赶紧摆摆手:“我自己买好了带过去就好。”不然看狗哥这架势,估计他是要把一个高端超市都买空的,大闸蟹不论个论筐,黑松露不论两论斤,太吓人了!   饶朗本来胃就不好,哪受得了这些啊。宋栗在心里盘算着,就做些简单清淡的家常小菜最好了。   清淡的家常小菜是最简单的吧?宋栗觉得,她看她们家少女做的时候都是轻轻松松,步骤也不复杂。   这就是她信心十足提出了今晚去饶朗家做饭的原因所在。   虽然她——从、来、没、做、过、饭。   不知道狗哥如果提前预知了这一点,还敢不敢让宋栗去饶朗家,还敢不敢让饶朗踏上这未知的黑暗料理之旅……   下了班,宋栗先去了一趟菜市,对着菜贩大叔自信满满的说:“番茄,蘑菇,鸡蛋,菠菜,豆腐,一样儿给我来一点吧!”   菜贩大叔一边给她捡菜,一边随口问道:“小姑娘打算搭配成几道菜啊?”   “不知道啊!”宋栗带着谜一般的自信:“到时候随意发挥吧!”   那菜贩大叔的眉头猛然间拧成了一个中国结。   如果饶朗听到了这番对话的话,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开门的勇气。   宋栗拎着满满一袋子菜,按照狗哥发到她手机上的地址,站到了饶朗的家门口。   这一刻,她只觉得所有的事情都这么玄幻而不可思议——短短两三天前,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她会深入当红流量小鲜肉的家里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仙女们~你们也都是这么任性的吗~ ☆、第7章   “你来啦。”当宋栗有些紧张的按响门铃之后,不一会儿,饶朗就来应门了:“傻站着干嘛,进来吧。”   宋栗打量着面前的饶朗,早就换下了白天穿着的衬衫,这会儿穿着的是一件软绵绵白色家居服,脚上更是随意的套着一双格子拖鞋,看来是完全没在管搭配这回事。平日里都用发蜡管束住的头发,这会儿也不用注重发型了,软软的塌在额前。   看着饶朗的这副样子,宋栗忍不住一阵偷笑:他这样可不像小狼狗了,变作了一只小绵羊。小狼狗和小绵羊,哪个才是饶朗的真面目,哪个又是他的面具伪装呢?   “你自己在那暗戳戳的笑什么呢?”饶朗斜眼瞟着宋栗。   “没什么没什么。”宋栗笑着说——自己给他取了这么多绰号的事,可千万不能被饶朗给知道了,不然以他这么毒舌,还不知道怎么打击报复自己呢!所以她赶紧转换了话题:“我特意买了菜来给你做饭,以表对你今天借我球鞋的谢意,你可得给我几分薄面,努力多吃一点啊。”   饶朗虽然不至于像狗哥一样,把宋栗当成仙女娘娘给供起来,但是毕竟他也觉得,自己难得在她的吃相影响下吞下了半个饭团,实属不易,所以内心里隐隐对这顿晚饭还是有期待的,于是对着宋栗问道:“那今晚吃什么菜啊?”   “不知道啊。”宋栗笑吟吟的答道。   “不知道?!”这可把饶朗吓坏了:“你连要做什么菜都没想好,那你是怎么买的菜?就一通乱买啊?”   “也不是乱买啦,我买的可都是营养食材。”宋栗举举手中的袋子,仍带着她谜一般的自信:“待会儿做饭的时候灵感来了,自然就知道哪样跟哪样搭配了。我们做仙女的,都是这么任性!”   饶朗却只想捂住自己的眼睛——他几乎已经可以看到,一条黑暗料理之路,在眼前徐徐展开了。   在去做饭之前,宋栗先提出了一个要求:她想先参观一下饶朗的家。   饶朗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答应了:“去吧,不过你可别乱摸我的东西啊!我有洁癖!”随即他指了一下客厅里的沙发:“我就在这等你。”   于是宋栗带着参观吸血鬼古堡一般的八卦表情,翩翩然的去了。   小绵羊饶朗把自己扔进客厅的沙发里,拿起一瓶洋酒刚要喝上一口——看来,这已经是他养成的日常习惯了,突然想起,自己对宋栗的这顿晚饭还是抱着百分之一的天真幻想,于是强迫自己放下了酒瓶,无所事事的盯着宋栗越走越远的背影。突然间,他猛然坐起——   糟了!   他的卧室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忘了收起来。   可是如果现在去追宋栗,不让她参观,反而会引起她的怀疑吧?   也许还是让她自由参观比较好,按她那有些大喇喇的性子,说不定反而不会注意到那件东西呢。   那样反而更安全。   饶朗就怀着这样纠结的心情,忐忑的坐在沙发上等待着。   其实没过多久,宋栗就出来了,只是在饶朗眼里,这一小会儿的时光显得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饶朗紧盯着宋栗的脸,注意观察着她的反应。   “怎么了?”宋栗被饶朗盯的觉得有些奇怪,还摸了一把自己的脸,发现什么也没有,这才笑嘻嘻的问饶朗:“你也终于看出我的仙女身份这一事实了?”   “呸!”饶朗额头上划过三道黑线,一边想要吐槽宋栗,一边又不敢放松观察她这件事。然后他发现,宋栗的脸上果然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奇怪表情。   “你……怎么了?”饶朗追问道:“你……看到什么了吗?”   “我只是觉得……”宋栗仍是带着那种奇怪的表情,这让饶朗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却只听得宋栗说:“你家也没什么特别的嘛!除了大一点,跟普通人的家也没什么两样啊。”   饶朗这下可服了,非常确信这傻大妈什么异常也没看出来。放下了一颗心的饶朗,立刻能集中精力吐槽宋栗了:“不然呢?我给你变个阿凡达星球出来,才叫不普通?”   “什么阿凡达星球,你能说得专业一点么?”宋栗翻了饶朗一个白眼:“人家星球的名字叫半人马阿尔法B-4好么?”   “怎么,你也喜欢看科幻电影?”饶朗觉得相处了这么好几天了,他终于发现了这大妈身上的一个优点。   然而,这个话题还未能展开下去,饶朗一颗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却又被宋栗的一句话给猛然拎了起来,几乎要直接甩出他的嗓子眼。   宋栗貌似漫不经心的说:“对了,你卧室里放在桌上的那双粉色高跟鞋……”   饶朗觉得自己一瞬之间出了一身的冷汗,四肢都紧张到发僵,动弹不得。   没想到宋栗接下来只是说道:“还挺好看的。是哪个赞助品牌送你的吧?”   这下子,饶朗终于长舒了一口气,缓了好一会儿,才觉得自己的血液又开始重新循环,四肢能够正常活动了——还好还好,即便宋栗看到了那双高跟鞋,也并没有往自己担心的那个方向猜想。   “对对对,就是赞助品牌送的。”饶朗赶紧接话,生怕引起宋栗的怀疑,还故意说:“你拿去吧,你的高跟鞋不是坏了吗?反正放在我家里也是积灰。”   “哎哟那多不好意思。”宋栗发挥着中国人的传统优良美德,立刻推辞道。可还没等饶朗看清,她便以F1赛车冲刺的速度冲进饶朗的卧室又冲了回来,饶朗定睛一看,那双粉色高跟鞋已经被宋栗收到她的包里了。   饶朗只好借坡下驴:“……不客气。就当是你来给我做饭,我给你的谢礼吧。”   当宋栗开始做饭以后,饶朗就发现,自己这名牌高跟鞋的礼物送得实在是太过贵重了。   在厨房里哗啪、唧、哈哄、喵喵、么么哒的发出了好一阵怪异声响,饶朗简直觉得一颗新型□□要在自家厨房里诞生了之后,他实在是按捺不住好奇和担心,探头进去想要一看究竟。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饶朗只觉得自己非但不该给宋栗谢礼,宋栗还该倒给自己三千万!   他看着宋栗面前盘子里所放的一堆堆黑色不明问题,想起了网上的一个冷段子——大便味的咖喱和咖喱味的大便,你选哪一个?   宋栗看着饶朗的眉心抽动了一下,立刻掏出手机,强笑着对他说:“你别担心!现在的外卖行业这么发达……”   饶朗叹了一口气,问道:“你买的食材,还剩哪些?”   宋栗翻了翻袋子:“只剩了点番茄和鸡蛋了……”   饶朗突然靠近了宋栗,伸手就开始脱她的衣服。宋栗立刻护住胸前大叫道:“你干嘛你干嘛!别以为自己是流量小鲜肉就可以随便耍流氓啊!”   饶朗的白眼都要翻到外太空了:“大妈,我只是在脱你的围裙好吗!”   接下来,宋栗看着饶朗熟练的烧开水烫去了番茄的皮,以娴熟的刀工把番茄切块,又放进锅里熬煮成番茄酱,这才加了鸡蛋和宋栗刚才唯一成功的作品——白米饭下锅。当然了那白米饭也是电饭煲的功劳而不是宋栗的功劳。   宋栗觉得她不能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她就掩藏不住自己的星星眼了——都说会做饭的男人和养动物的男人,魅力值都会在自身基础上乘以一百倍,这句话简直是宇宙间的普遍真理啊!   况且,饶朗那鼻梁挺拔的侧颜,本来就够好看了。加上做饭时的专注神情,和不经意掉在额前的两缕碎发,宋栗顿时觉得,真不能怪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舔屏党!   不一会儿,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番茄蛋炒饭就端到了宋栗的面前。   宋栗的眼睛都瞪圆了:“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等手艺!你怎么就没去开个饭馆呢?”   “……我就是这么任性。”饶朗很多时候面对宋栗的一些问题,不知该好气还是好笑:“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偏偏要靠颜值。”   “那我就不客气了。”宋栗端过那盘还冒着腾腾热气的蛋炒饭,立刻就大快朵颐了起来。眼见她吃得那么香,饶朗都怀疑自己今天是不是超水平发挥,做出了中华小当家的感觉?他忍不住拖过盘子来尝了一口——其实跟平时的味道没区别呀。但是在宋栗的捧场和带动之下,饶朗发现,自己竟然真的也吃下了小半盘去。   “之前狗哥说让你表演吃饭,我还觉得不靠谱。”饶朗苦笑着说:“现在看来,让你表演吃饭比让你做饭靠谱多了。”   “你年纪这么轻,怎么这么会做饭?”宋栗的两个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的,饶朗觉得她看上去像一只好笑的松鼠,于是一边盯着她看,一边漫不经心的答道:“从小就进了演艺圈,跟着经纪人满世界跑。以前不红的时候,哪来这么多人伺候你,吃不惯西餐,就只能想办法自己学着做咯。”   宋栗想着,如果是在偶像剧中,此时的剧情发展应该是——她心疼的看着饶朗,母性爆棚,想着他真是一个可怜的小男孩,饶朗忆及苦哈哈的过去,眼底泛起泪光,忍不住投身于宋栗的怀里,宋栗立即给他回应一个大大的暖暖的拥抱……   可宋栗的剧情刚进展到第一步——对着饶朗露出有些心疼的眼神,饶朗立刻毫不留情的打断了她:“大妈,你可别这么慈母一般的看着我啊。我不可怜,我从小吃过的米其林餐厅,估计比你吃过的苍蝇馆子还多。”   宋栗气急败坏——这偶像剧可算是演不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今天累了~作者今天也需要灵魂厨师~ ☆、第8章   饶朗小口小口的吃着盘子里的番茄蛋炒饭,出乎他自己意料的,竟然觉得今天的这顿饭并不难以下咽。他看了看对面两个腮帮子仍然塞得跟松鼠一样的宋栗,完全没跟女明星一样在算计碳水化合物摄入量的,看来她这般豪放不羁的吃相,真的有让食物变好吃的神奇功效。饶朗突然想到了网购时看到过的那个“让食物变好吃”神奇碟子——那个碟子设计成把食物放在中央,碟子里食物周围画上一道道黑线,让食物出场时好像自带震撼人心的惊艳效果,莫名显得更加好吃。   想着这些脑洞大开的冷设计,饶朗觉得有些好笑,不自觉的仰起头,嘴角微微上扬。   突然——他发现坐在对面的宋栗,本来吃得尤其投入的,此时却紧紧的盯着自己。   怎么?饶朗被她盯得毛毛的,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在心里揣摩着:难道自己的这张脸,当真帅的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竟能打败一颗吃货的心,让她放下手中的勺子注意力全转向自己?   本着活捉一枚吃货后的钻研精神,饶朗也紧紧盯着宋栗看去,眼看她嘴唇微张,马上就要开口说话了——来吧,对我盛世美颜的又一次无上赞扬!   没想到宋栗开口说的那一句话却是:“我发现你有双下巴诶!”   饶朗一个惊讶,险些没握住手里的勺子——想不到这女人看起来大大咧咧,暗地里眼神这么毒!早知道这样,饶朗想自己就不该这么放松,应该对她多点防备!   双下巴,这是饶朗的死穴。   在所有的姐姐粉眼里,饶朗的一张盛世美颜绝对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正面看棱角分明剑眉星目,侧面看鼻梁挺拔线条优雅。只有饶朗自己知道,他的一张脸虽然能让他靠着颜值吃饭,但绝不是无死角的——他下巴的骨骼稍稍有一些短,虽然脸部轮廓上看不出来,却让一部分的脂肪堆积在了他的下巴之上。也就是说,他一个以不羁桀骜小狼狗人设著称的男明星,竟然有双!下!巴!   但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饶朗有双下巴这件事呢?因为饶朗从小就爱美,很懂得对自己做形象管理,对着镜子研究了很久,怎么不让自己的双下巴显露出来。尤其是以火箭一般的速度蹿红之后,无论是录节目还是拍硬照,饶朗都很注意控制自己的脑袋与脖子间的角度,微微用力时刻控制着抬头的方向。辛不辛苦?当然辛苦啊!可是这辛苦卓有成效啊!竟然没有一个狗仔和一个粉丝,发现饶朗有双下巴这个残酷的事实。   为什么不去做个整形就好?第一,饶朗怕痛;第二,饶朗更怕丑——毕竟整形再怎么吹嘘安全,还是伴随着一定程度的风险,万一他就是那个抽脂之后皮肤变成了橘皮的倒霉蛋呢?他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然而饶朗没有想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自己一个不注意,竟然在这大妈面前暴露了自己的死穴!登时间,饶朗的大脑一片空白,甚至忘了要马上调整仰头的角度、好好收起自己的双下巴这件事。   咔嚓——   伴随着一声清脆响声,饶朗才从自己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却看到对面的宋栗正笑嘻嘻的收起自己的手机,原来刚才那一声是宋栗拍照的声音。   “你你你……你不会拍下了……”饶朗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对呀。”宋栗一脸坏笑的点点头:“我拍下了你的双!下!巴!”   “你为什么要拍照?”饶朗急了,几乎想要向着宋栗扑过去抢她的手机:“你要给谁看这照片?”   “这么精彩的八卦,当然首先要跟我的好闺蜜们分享。”宋栗竟然说得理直气壮顺理成章:“然后呢,看看哪家狗仔出价高咯!我充分相信你的人气,一定能帮我卖个好价钱!”   “大妈,你不要这么玩我吧?”饶朗现在的精神已经处在快要崩溃的边缘,最最爱美的他怎么能允许自己苦心经营的形象就这样毁于一旦:“你卖给我好不好?无论狗仔出多少钱,我都愿意出两倍,不,你说多少倍!”   饶朗都快急疯了,宋栗却是慢条斯理、不疾不徐,低头玩着自己盘子里的蛋:“你一直叫我大妈哎,我为什么要卖给你?”   饶朗的眉心一跳——   他从来没有想到,他觉得自己多少也算有点血性的,竟能允许自己遭遇如此没有节操的一刻。   所以,在酝酿了许久许久,久到足以让奥特曼打遍所有小怪兽、灰太狼追到喜羊羊、万年巨坑《名侦探某南》都完结之后,饶朗终于用蚊子一般的声音、极其不情愿的低声开口:“仙、仙女……”   “什么?”宋栗一开口倒是中气十足,她故意用震耳欲聋的声音与饶朗形成鲜明对比:“风有点大,我听不清啊!”   饶朗一张脸涨得血红,也不知是因为羞愧还是气愤。他狠狠的一咬牙,此时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不面子了,放空全部头脑大吼一声:“仙女娘娘!”   很好,宋栗估摸着这一嗓子,整栋楼都能听到了。   “乖,小狼狗。看在你这么乖的份上,照片我就暂时不卖给狗仔了,保存在我这里。”宋栗笑眯眯的看着饶朗,这会儿也不用假意客气的称他为饶先生了,无论叫他小狼狗还是小土狗,估计他都只能乖乖答应。宋栗满意的说:“记得以后都要这样称呼本仙女喔!”   饶朗咬牙切齿的看着宋栗,宋栗看他似乎略有不服,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得意的冲着他扬了扬。   深深的叹了口气后,饶朗终于还是不得不点了头。   但谁能理解他此刻内心的狂怒啊!饶朗在内心嘶吼着。   宋栗还算是有点良心的,吃完饭后自告奋勇由她来洗碗——本来嘛,号称自己是来给饶朗做饭的,却做出了一顿黑暗料理,还白吃了流量小鲜肉亲手所做的蛋炒饭,多少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想到这里宋栗还是略感遗憾,早知道这顿饭是由饶朗做,她就不该买什么家常菜食材,该让饶朗做一道超豪华版佛跳墙,或者能穿针的文思豆腐,才能一试饶朗的真实厨艺,省得他以后在自己面前嘚瑟的跟什么似的。   就在宋栗胡思乱想着洗碗的时候,饶朗因为刚才被激得气血上涌、这会儿只能躺在沙发上平息自己的五脏六腑。深呼吸了好几大口之后,他轻抚着自己的肚子,突然想到,跟宋栗吃了这一顿饭,自己竟没有什么反胃或者想吐的反应。   也许是被那仙女大妈气得分散了注意力吧。   饶朗这样想着,渐渐陷入了饱餐之后惯有的困倦之中,竟然就这样在沙发上睡着了。   宋栗洗完了碗后,甩着双手的水滴走进了客厅,却看到饶朗呼吸平稳的睡着。不过他睡觉的姿势和宋栗自己很不一样,不同于宋栗的舒展,他睡起来身体紧紧的蜷缩成一团,仿佛一个还未出生的胎儿,渴求着母体的保护。宋栗想起自己在弗洛伊德还是哪本心理学的书里看到过,保持着这种睡姿的人,内心都有浓浓的不安全感。   仔细打量饶朗睡着的一张脸,宋栗看到,他在家里是一点妆也没有化的,没有浓黑的眉毛,也没有眼角像个小箭头一样飞起的眼线,比起平时的张扬凌厉,此时的他看起来小了不少,或许更接近他自己的真实年纪。   看来无论什么样的光环加身,其实就是个渴求保护、没有安全感的小孩啊。   宋栗犹豫了一下,伸出一只手来。   如果这是一部偶像剧,按照此时的剧情发展,应该是宋栗伸手,轻轻抚摸过饶朗天使一般安静纯洁的睡颜,饶朗扇动着长长的睫毛苏醒过来,懵懂的眼神让他显得尤为脆弱,就在他半梦半醒之间,宋栗发现自己被他这种眼神深深打动,献上了一个湿润的吻……   然而现实生活哪里是什么偶像剧啊!别这么天真了。所以睡着的饶朗,不是被一只轻柔的手或者一个吻唤醒,而是又听到了“咔嚓”一声脆响,饶朗惊恐的睁开眼睛——   果然看到宋栗正准备收起手里的手机!   一看宋栗笑得跟狼外婆似的,饶朗就知道这事糟了:“你不会又拍了……”   “对啊!看来人睡觉的时候果然是最没防备的啊,你的双下巴完完全全的露出来了呢!”宋栗笑得合不拢嘴,饶朗只觉得她的双瞳里跳跃着两个美元的符号,然后他听到宋栗说:“小狼狗你以后可更要乖乖听话了,不然我一个不小心跟某个狗仔搭上线,我都已经能看到这两张照片,变成了小山一样的美元向我飞奔而来。”   “……你现在就直接卖给我不行么?我出两张的价钱。”饶朗咬牙切齿的问。   “那……”宋栗笑眯眯:“当然不行了!放长线钓大鱼你没听过么?”   饶朗只觉得自己头顶的天空从此要阴云密布了。   宋栗还是笑得像慈祥的狼外婆:“小狼狗,汪一个。”   “……汪!”   表面乖驯的小狼狗,此时心中绝对住了一只咆哮的大尾巴狼:仙女大妈,你给我等着! 作者有话要说:  谁的QQ空间里没有一两张黑历史呢? ☆、第9章   在听说白酒公司要去山区做公益的时候,宋栗的心里是拒绝的。   从宋栗的角度看来,这些公司做公益的心态,跟煤老板们有钱了总喜欢投拍电影电视剧的心态是一样的,都是想从有钱变成有品。然而呢,煤老板们的品位最终只体现在了他们送给剧中女明星的奢侈珠宝上,做公益老板们的品位最终只体现在了他们摆拍的照片好不好看、大不大气上。   对呀!老板们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不辞辛劳的亲自深入山区,不就为了旅游和摆拍么?放在公司里让以后有人来参观的时候,自己故作谦虚的说上一句:“这不算什么,肩上扛着重重的社会责任呀。”   摆拍背后的那些事呢?当然是留给宋栗她们来做了,不然带那么多随行人员干嘛?   当然,宋栗内心对这件事如此抗拒,辛苦只是其一,还有其二在于,她觉得这种开了三天车、就为了去山区小学待上一天的行为,非但不能带给学校孩子们什么切实的帮助,反而会扰乱他们的日常吧?   宋栗翻着手中的行程安排单——早上一起升旗、上午给孩子们上音乐课和美术课、中午给孩子们做一顿午饭……她不禁叹了口气:这些安排,能给孩子们带来些什么呀?   等一下!   宋栗的脑子突然劈过一道闪电:做做做……做一顿饭?!   拿着行程安排单,宋栗立即冲进了老板的办公室:“做一顿饭?!安排谁做?”   老板一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慈祥表情,端详着宋栗。   宋栗的内心顿时炸了:苍天啊!她可不能拿自己的黑暗料理去毒害祖国下一代的花朵啊!这可如何是好?   当家里的门铃响了三遍以后,一直摊在沙发上打游戏的饶朗,终于受不了吵,一边拿着手机埋头继续打游戏,一边极不情愿的拖着他的格子拖鞋去开门。   饶朗顾不上抬头,只听到仙女大妈的声音在门前响起:“看都不看我一眼?这么不欢迎我啊!”   游戏里战况正激烈,别说是仙女大妈,就算是一真仙女下凡估计饶朗此时都顾不得看上一眼。   没想到仙女大妈继续说:“那我手机里的两张照片……”   饶朗猛然抬起头来,却发现宋栗并没有真的气急败坏,反而满脸堆着谄媚的笑。饶朗看到仙女大妈这边的情况也不算很紧急,便赶紧又低头忙着去看自己的手机屏幕——   完了,团灭了,还给别人拿了五杀……照仙女大妈这么打岔下去,掉星星都要掉成一阵凄美的流星雨了。   饶朗气得直想摔手机——自从摊上这未婚妻后,每次见她就没好事!   不过,除了摔手机的愤慨之外,饶朗的心里还隐隐闪过一丝疑惑:咦?自己心里对她的定位,什么时候不知不觉从“宋小姐”变成“未婚妻”了?   她连自己的戒指都还没收呢。   “你来干嘛?”饶朗咬牙切齿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家?”   “我打电话问了狗哥你的日程安排呀!想不到当红流量小鲜肉,日常也就是这么废柴的宅着……啊!不!你这叫劳逸结合懂得享受生活!”宋栗赶紧收起了自己一时嘴快的吐槽,堆着一脸谄媚的笑就悄悄往饶朗背后的门里挤。   饶朗一把伸出手臂撑在对面的门框上,横拦在宋栗的面前。只是二人都没有想到的是,饶朗出手太快,宋栗想要挤进门去的动作又急,这一下子,饶朗的手是贴着宋栗的胸擦过去的。   二人都目瞪口呆,过了三秒,宋栗才反应过来大叫道:“非礼啊!”   “仙女娘娘您快闭嘴吧!”饶朗急了——按宋栗这个音量,非但整栋楼的邻居都能听到,如果有狗仔守在街边的话也必须听到了。他赶紧捂住宋栗的嘴,一把把她拉进了自己的家里,再一气呵成的关上门,生怕她的声音再泄露了出去。饶朗斜眼瞟着宋栗,一脸的嫌弃:“就你那两颗旺仔小馒头,谁稀罕非礼你?”   “什么旺仔小馒头!我们这种小而挺拔的胸部,叫少女的酥胸马卡龙你懂不懂啊?我们优秀的女孩子,连胸都是A……”宋栗连珠炮一般的辩驳着,说着说着,她突然发现——呵,借着这么一个小插曲,她可算是顺利混进饶朗家了,可以说她的正事了!   “小狼狗先森,麻烦你喔,阔不阔以帮人家一个忙捏?”宋栗突然爆发出一句嗲嗲的台湾腔,听得饶朗一哆嗦:“仙女大妈,你快别!吓死我了!您还是换回您的东北大碴子味吧!”   “哎呀妈呀!我还没说是什么事呢!”宋栗急得直瞪眼,所以语气上倒是特别配合的爆出了饶朗要求的东北腔。她气呼呼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在饶朗面前晃了两晃:“非逼我出大招是吧?”   “……仙女娘娘,有事您吩咐。”饶朗立刻还是怂了,听得宋栗那叫一个爽。   她笑嘻嘻举起了手中的购物袋:“教我做一下你的招牌蛋炒饭呗。”   “你怎么突然想学做饭?”饶朗觉得奇怪了:“……是不是你的黑暗料理吃得谁卧床不起了?作为社会主义五好青年你想扛起肩上的责任去做顿好的负荆请罪?”   “你的脑洞也开太大了吧……是这样的!”于是,宋栗一股脑把白酒公司要去山区小学做公益、以及自己内心对这件事的疯狂吐槽,全都倒给了饶朗。   没想到,饶朗很简单的就点了点头:“知道了。我教你。”   宋栗一愣:“我看你平常不像这么好心的人呀……按我心中预设的剧情发展,此时你的台词应该是,独门炒饭、密不外传。”   饶朗白了宋栗一眼:“我要是密不外传,你岂不是要拿你的黑暗料理去毒害祖国的花朵。”   “想不到你这人对祖国的花朵还挺好心。”宋栗乐了:“你前一段时间看到□□发文了么?现在四十五岁以前的都算青年。按这个标准,我也是祖国的花朵,大花朵。”   “你?”饶朗看都不看宋栗,接过了购物袋自己就向着厨房走去:“你撑死了算是祖国的狗尾巴草。”   目睹了宋栗在厨房里的样子,饶朗真的很难想象她日常在职场上被称为“白骨精”的样子。   因为这会儿,宋栗紧盯着锅里的水汽,特别怕西红柿倒下去后溅起的油崩到自己身上,立刻手忙脚乱的从灶台上抢过一个锅盖挡在自己面前,跟奥特曼拿着小盾牌似的。   饶朗极其无语的说:“我看你还是别学做饭了,直接回你的奥特曼星吧。”   “那叫M78星云!”宋栗一边躲油星点子一边还有闲工夫对饶朗回嘴:“都跟你说了我是科幻片的脑残粉!”   当宋栗终于把一盘炒的勉强能看过眼的蛋炒饭,放到了饶朗面前的桌上,饶朗简直体会到了红军爬雪山过草地后终于胜利会师的喜悦!   饶朗抱着神农尝百草的勇气与决心,大无畏的盛起一勺,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宋栗紧盯着他咀嚼的嘴,紧张的问道:“怎么样?”   “只能说吃不死人吧,比起你师父我当然还是差远了……”饶朗一边点评,一边不经意的抬头看了宋栗一眼——   这一看不打紧,饶朗险些把嘴里的一口蛋炒饭全都喷了出来。   其实饶朗不意外宋栗在这一通忙活之后,脸上沾上点什么东西,毕竟厨房小白嘛都是这么手忙脚乱的。按照偶像剧剧情发展,如果宋栗不小心把洋葱末沾到了自己的眼下,那饶朗应该用拭去眼泪一般的轻柔手势为她清理干净,再说上一句:“以后无论洋葱还是我,都不能让你流泪。”如果宋栗不小心把一小块西红柿溅到了自己的唇边,饶朗就应该毫不犹豫的轻轻吻上去,再说上一句:“酸酸甜甜好像与你恋爱的滋味。”   可饶朗万万没有想到,宋栗她刚好把一小块熟透了的小葱沾到了自己的嘴角,那墨绿发暗的颜色、那形状、那位置,活脱脱就是一颗媒婆痣啊!   饶朗立刻爆发出一阵惊天其泣鬼神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哈仙女大妈,以后对你的称呼要更新成仙女媒婆了!”   所以,虽然饶朗还是伸手帮宋栗拂去了嘴角的葱块,两人之间却是一点罗曼史的浪漫气息也没有的。   第二天一早,宋栗就带着饶朗传给他的秘制炒饭手艺,还有一大兜她自费购买的巧克力、拼音童话书、彩色铅笔等等,登上了白酒公司租下的开往山区小学的大巴。   她想起昨晚学做炒饭以后,饶朗斜着眼对她说的一句话:“你这个人吧,还真的是很矛盾。一边疯狂吐槽着没意义,一边又对这件事特上心。”   宋栗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车子很快就开动了。她一边漫无目的望着窗外的风景,一边叹了口气:来都来了,总还是想为山区的孩子,做些什么真有点意义的事,哪怕是把那顿饭做得更好吃一点呢,哪怕是给他们一块在她离去后、还能真实品尝到那一点甜的巧克力呢。   突然,宋栗意识到,大巴旁边那辆色彩张扬的粉红色跑车,是在跟着她们的车。   宋栗再定睛看去——副驾驶上,狗哥正咧嘴笑着,冲她不断挥舞着自己的豹纹围巾,以便引起她的注意。在发现宋栗终于看到了他之后,他兴奋的拍拍驾驶座上正冷面淡定的开着车的人——   不是小狼狗又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狗哥~一枚迷一般风骚的男纸~ ☆、第10章   看到饶朗和狗哥竟然跟着自己来了,宋栗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   当红流量小鲜肉都这么闲的吗?!不应该是一个通告接着一个通告吗?!完了完了,这要是让别人发现了自己竟然跟小狼狗搅和在一起,自己平静的生活可就要被彻底打破了,就算自己穿着二十厘米的恨天高高跟鞋,姐姐粉们一人一口吐沫形成的海平面也高到能把自己淹死!宋栗想到自己本着高雅的情操,连那闪瞎人眼的大钻戒都没要——别说要了,连戴都没戴一下!等于什么好处都没捞着,就要开始承担小狼狗名气带来的风险了,太亏了!   好在狗哥虽然看着无比浮夸,做事还是带脑子的。当宋栗他们的大巴开了大半天,进入沿途遇到的第一个休息站歇脚时,狗哥他们的骚粉色跑车也跟了进来。不过狗哥也不敢让别人真的看到饶朗,不然岂不是要引起交通拥堵量级的骚动?于是当宋栗他们一行人在休息站里吃土豆烧土豆时——没办法,山区就这条件了,狗哥带着饶朗墨镜也没摘,暗戳戳躲在门外假装看风景。   宋栗边啃土豆边瞟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分明阴沉沉的都快要下雨了好吗!戴着墨镜能看到些什么呀!视野里一片茫然,跟天桥底下拉二胡卖唱的大爷一样。   左右观察了一下,白酒公司老板和随行同事们都吃得正欢畅,宋栗赶紧称自己要去洗手间,终于找了个机会独自一人溜了出来,跟狗哥和饶朗接上了头。   “你们怎么也来了?”宋栗憋着气声问道。   “……干嘛这么小声?”狗哥不明就里,却也配合着宋栗用气声回答她,还不忘十分警惕的向左右打量了一番:“仙女娘娘,您这公益计划,还顺带着执行间谍计划啊?”   “这都哪跟哪啊!”宋栗哭笑不得:“你们跟着来干嘛?”   “仙女娘娘大慈大悲做公益,”狗哥嬉皮笑脸的说:“我等凡夫俗子也不能落下啊。”   宋栗可没工夫在这儿跟他瞎贫嘴,抓紧时间说自己的正事:“不管你们是来干嘛的,在我同事面前,可千万要装出不认识我的样子啊!”   “为什么?”狗哥这就奇了怪了:“认识大明星,不是倍儿有面子的事么?”   “你当我傻啊?名气除了帮你赚钱的时候,其他时间哪是什么好东西了?”宋栗狂翻一阵白眼,然后用嘴指指旁边一直戴着墨镜假装看风景的饶朗:“你看小狼狗,不管吃个饭逛个街,再简单的日常行为,都得cos天桥拉二胡的盲大爷,一条道走到黑,就问你惨不惨?”   “……我安安静静的话都没说一句,炮火怎么就对准我了?”饶朗觉得自己太委屈了:“这才真的叫躺着也中枪。”   “说的就是你!要是真被人拍到我认识你的照片,随便往网上那么一晒,先不说别的,你的姐姐粉们肯定都得不停的扎我小人,我走十年背运都不够!”宋栗十分严肃:“你记住了!千万要装作不认识我啊!”   宋栗千叮咛万嘱咐之后,这才回去和同事们一起吃土豆烧土豆了。   车开了三天,山路十八弯,等到容易晕车的同事们已经吐出了一个太平洋之后,宋栗他们终于抵达了要来援助的贫困小学。   一下车,宋栗才发现自己对饶朗真的是想多了。   因为她面前赫然架着十台以上的摄像机,还有一块硕大的PVC板上印着六个彩色大字——《大山里的孩子》。   原来狗哥是带着饶朗来拍真人秀的啊!   宋栗恨死饶朗了:饶朗这个小贱狗!从她学做炒饭到她误会他们跟车,竟然一句话都不跟她透露,害自己在狗哥面前显得那么自作多情!   不过好的是,饶朗他们真人秀拍摄的,和宋栗她们来援助的,不是同一个班级,他们倒是很方便假装不认识。   对于撞上了电视台来拍真人秀这件事,白酒公司老板倒是很高兴,瞪圆了眼睛咧开了嘴,那喜庆神色都快赶上海绵宝宝了。海绵宝宝老板开心的说:“好啊好啊!我们的宣传还可以蹭节目热度呢!小宋你赶紧多观察,我们的援助行程增加一天!”   宋栗心想我观察个羊驼。她现在恨恨的只想饶朗摔一跤才好,作为他不老实的代价,活脱脱在众人面前演一出《大山里的土狗》。   《大山里的孩子》这节目阵仗不小,除了请了饶朗,还来了好几个偶像女团的成员,御姐萌妹应有尽有。这会儿,节目正在录制开场,宋栗奇怪的看到,白酒公司老板遥遥望着录制的方向,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木瓜、柚子、西瓜”……念叨得宋栗又饿又渴,也跟着好奇的望过去,隐形眼镜都快瞪出来了,也只瞧见人家拿着鲜花图片好像在展示大山里的生态,一个水果的影子也没瞧见呀?   过了好一会儿,宋栗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在说女团成员的胸部大小啊!   怎么可以这样!刚把这老板假想成海绵宝宝!宋栗可没法想象海绵宝宝□□的样子,简直是最暗黑的毁童年系列。   可是因为这一幕,宋栗突然间想起,饶朗那天碰到了自己后、说自己是旺仔小馒头的场景。   当时忙着吐槽回击不觉得,这会儿独自回想起来,一阵微妙的感觉在宋栗心中蔓延开来。   宋栗赶紧甩甩头,想要摆开这想法:她可不允许自己对小狼狗产生哪怕一丝一毫的好感。   当饶朗的综艺节目正式开始录制之后,宋栗她们的援助行程也开始了,两个人不用碰面,总算是相安无事。   升过国旗之后,宋栗便要开始给孩子们上课了。其实按照安排,只需要上一节美术课和一节音乐课,随便展示几张画,带着唱几首流行歌曲,糊弄过去就好,本来摆拍才是重点。可是宋栗心里实在过意不去:这么远来都来了,总要稍微给孩子们带来点什么吧?高雅的艺术熏陶想要在短短两节课里达成,根本不现实,宋栗想了很久,听说孩子们已经有认字的基础,自己又对古文略有研究,于是她自作主张的把这两节课换成了语文课,想着哪怕有其中的那么一两个孩子,能由此感受到古诗词的美好,变得更爱读书,从书里看到外面的世界,那也是很好的了。   “上课。”宋栗抱着一本古诗词集走上了讲台。   “宋老师好!”孩子们小脸脏脏的,可是很懂礼貌,在班长的带领下,齐刷刷的冲着宋栗行礼。   这个称呼叫的宋栗心中一阵感动。“对知识的渴望”这句话在城市里说起来总显得太过鸡汤,在这里却是真实存在、令人信服的一件事。   宋栗在黑板上写下两首古诗,又在需要解释的重点字下画上圆点,从包里掏出了一根教鞭——这也是她自己准备的,为了准确的指中重点字,让孩子们一目了然,不要浪费了两节课本来就很短的上课时间。   就像饶朗所说,宋栗真的是个矛盾体,对于来援助山区孩子这件事她一边疯狂吐槽,一边又是当真用了心思的。   “鉴,有哪位同学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宋栗用教鞭指着黑板上的一个字,笑着问道。见孩子们都是一脸茫然的摇摇头,没有人举手,便耐心解释道:“鉴,就是镜,照人的镜子。所以这句诗的意思是说,半亩方塘像一面镜子那样打开了,是不是很形象?”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有人悄悄的走近,念着写在黑板上的这两句诗。   投入的上着课的宋栗,并没有注意到,录制综艺节目的休息期间,饶朗竟然溜到了自己教室的窗外。   他继续念: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可见在古诗的选择上,宋栗也是用了心的。   饶朗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录节目的时候,那些女团偶像把一句七个字的诗中,念错了三个字,他这会儿怎么不由自主的觉得,拿着教鞭的宋老师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好不一样!   这么胡思乱想着,饶朗竟没有注意到下课铃已经打响了,直到宋栗抱着古诗词集走了出来,饶朗都还没有来得及躲开去。   宋栗如临大敌,左右看看,还好大家都在各忙各的,还没有人注意到她和饶朗。于是她赶紧把饶朗拉到一个没有人的偏僻角落,着急的问他:“不是让你假装不认识我吗!你怎么溜过来看我上课了!”   饶朗神色有些怪怪的,不说话。   宋栗奇怪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饶朗犹犹豫豫的,还是开了口:“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不满的地方?”   “是啊!”说到这个宋栗就来气:“你竟然不告诉我,你也要来这个山区小学录真人秀,害我在狗哥面前显得特自作多情特丢脸!气死我了!”   饶朗一张脸红红的,显得更奇怪了。   “你到底怎么了?”宋栗不明所以。   饶朗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一般,对着宋栗伸出双手,平摊在宋栗面前。   宋栗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干嘛?”   “宋老师,请不要放过我的错误,用你的教鞭鞭打我吧!”饶朗的一张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了,却还是不顾羞涩坚持说出了心中想要说的那句话,可见他是多么渴望了。   “什么鬼!”宋栗大叫道:“你这是什么奇怪的癖好啊!”   “你懂什么!每个男生心目中,都有一个关于女老师的幻想好么!”被宋栗吐槽的饶朗更羞了,但他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于是,宋栗真的拿着教鞭,在饶朗的掌心轻轻抽了一下:“……痛么?”   “宋老师,请再用力点!” 作者有话要说:  小皮鞭请用力挥起来!=v= ☆、第11章   两节语文课很快就上完了。下课以后,很多孩子追着宋栗,“宋老师”、“宋老师”的追问个不停,都是对她讲的古诗词很感兴趣、还有很多问题的,让宋栗心里满满都是成就感。   但很快,当宋栗来到了学校配备的厨房以后,她就笑不出来了——   她这辈子哪见过什么柴火灶啊!见都没见过别说用了!还有那口锅,怎么那么大!大到宋栗觉得炒一锅养活十个大胃王主播都没有问题的地步。   相比之下,她在饶朗家厨房学炒饭的那两下子,简直就是过家家酒闹着玩似的。   这会儿宋栗的感觉,就是一个得得瑟瑟以勉强及格的成绩考过了小车C照的女司机,没有一点点防备的被拉上了一辆巨型卡车,让她直接开着走。   宋栗欲哭无泪——完了完了,这下子她苦心塑造的“全能宋老师”形象可要毁于一旦了!   但没办法呀,来都来了。   宋栗越发觉得,“来都来了”真是很神奇的一句话,对中国人来说简直真像是一句魔咒。它能让人累死累活的爬五个小时山路去看一块根本没有一点儿兴趣的破石头,能让人花三千块在风景区买一块价值五十不到的塑料玉,还能让宋栗硬着头皮,也不知是以什么标准捡了几条柴火,鼓足勇气去灶台挑战生火。   在用了能把卖火柴的小女孩气死的那么多数量的火柴以后,宋栗终于是把灶台点燃了。   但是整个厨房一片烟雾缭绕,宋栗只觉得以自己不科学又不熟练的生火手法,造出的烟比火要大得多,呛得她自己一阵猛咳。宋栗眼中此时的自己就是那病怏怏的病美人林黛玉,照这么咳下去,一顿饭做完,她咳瘦个两三斤都不成问题。   宋栗在心里只想给自己点个赞:在公交车挤碎脂肪细胞瘦身法之后,她又独辟蹊径,找到了另一种减肥瘦身的新型方法,把那些富婆名媛们拉到这山沟沟里来,不仅可以对她们使用“灶台生烟咳嗽瘦身大法”,还能让她们顺便给山区孩子们捐捐钱做做好事,多好!一举两得,一石二鸟……   宋栗为自己的完美想法所倾倒,一时间忍不住在心里狂飙成语——这可能是她得意洋洋上了两节古文课之后的后遗症吧!正当她一边咳嗽,一边暗自得意的浮想联翩,突然听到另一阵咳嗽声从身后传来。   宋栗猛然回过头去,在浓浓烟雾里找了好一阵儿,才找到了那发出咳嗽声的人影来:“小狼狗!你怎么又来了!”   她的第一反应还是如临大敌:“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们俩认识啊!有人看到你来找我的话怎么办?”   “安啦。”饶朗用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看着宋栗:“狗哥叫你一声仙女娘娘,你还真就把这厨房弄得跟烟雾缭绕的仙境似的。且不说除了我,根本没有第二个人愿意进来,就算进来了,你觉得在这一阵仙境之烟中,谁能看得清谁啊?”   “你说得倒也有道理……”宋栗点点头表示认可:“可你不是来录真人秀的吗,我怎么觉得你这么闲啊?时不时的就中断录影在休息。”   “你知道我是谁吗?”饶朗突然把一张至为好看的脸庞凑近到宋栗面前,两人的鼻尖可能只隔着一厘米的距离。宋栗发现好看的长相根本不怕放大这回事啊,放大只会把他们的美颜杀伤力再提升十倍而已,那光洁的皮肤,那长长的睫毛,那仿佛有星辰落在里面的眼睛,都震得宋栗一哆嗦。   宋栗突然一阵紧张——这么近的距离,感觉小狼狗随时都要亲上来了,怎么办?!自己是拒绝呢还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   正当宋栗拼命回想自己今早有没有好好刷牙、有没有来两颗“是你的某达,不!是你的某达”后清新口气后,却听到了饶朗严厉的呵斥:“想什么呢!别走神!好好看看我是谁。”   哦,什么呀,原来凑这么近,是为了方便我好好观察他呀。宋栗心中一阵尴尬,想着还好没有暴露自己内心的想法,不然简直更显得自作多情了。   可有什么好观察的,饶朗当他自己是云南热带雨林里的珍稀凤尾蝶啊?要不要宋栗赶紧去取个放大镜来观察以示尊重?   “你是谁……”宋栗一时不明白饶朗是什么意思,小心翼翼的试探着回答道:“你是小狼狗?小土狗?巴哥狗?哈士奇?牛头梗?”   “呸呸呸,不要展示你丰富的犬类知识了。”饶朗翻了个大白眼:“我来告诉你吧,我是——大!明!星!”   宋栗震惊了!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的理直气壮的说出这句话!   然后饶朗还在再接再厉的不要脸:“来吧宋老师,跟我念,饶朗是——大!明!星!”   “猩猩的猩吧你!”宋栗一把推开饶朗:“大明星怎么了?”   “大明星就有特权呀。”饶朗笑嘻嘻的答道:“有特权就可以随时说休息就休息呀,休息就可以来嘲笑你不会做大锅饭被孩子们嘲笑呀。”   说完之后还故意讽刺了补了个称呼:“加油啊,宋、老、师!”   宋栗只想举起烧得焦黑的柴火在饶朗脸上画只乌龟,让他耀眼的脸庞一瞬间变得灰扑扑的,格外适宜上演《大山里的土狗2》。   闹到这里,宋栗突然想起来看了看时间,糟了糟了,现在可没时间跟小狼狗胡闹了,不然给孩子们准备的午饭要变晚饭了,按自己的手艺,再惨烈一点变夜宵也是可能的,可不敢再耽误时间了。   宋栗赶紧把刚才洗好的西红柿们,霍霍几刀给大卸八块,饶朗只觉得,她挥刀的姿势如西部牛仔一般狂放不羁,那简直不能叫切西红柿只能叫砍西红柿,砍出的西红柿块块如流星陨石一般巨大,落到谁头上仿佛都能砸死人一般,直看得饶朗胆战心惊,心想自己以后可不能随便叫这位豪放派大厨到自己家里做饭了。   然后宋栗把打好的鸡蛋液,就势往大铁锅里一倒,自己又低头在灶台里好一阵捅鼓,突然灶台里如火山喷发一般升腾起一阵猛烈的火焰,燎到了宋栗额头上的刘海,即便宋栗赶紧手忙脚乱的扑灭了,那刘海的形状却还是变得跟二狗啃的一样,让宋栗这么一看起来精明强干的职场白骨精,顿时变成了坐在村头大枣树下流鼻涕的傻丫头,看得饶朗一阵哈哈哈狂笑个不停,他倒也不想想自己的脸被这一阵烟熏火燎,也有数个黑道道,显得脏兮兮傻乎乎就跟地主家的傻儿子似的。可这个节骨眼上,宋栗可没功夫去管自己的什么刘海,她赶紧探头往大锅里一看——完了,她想象中金子一般黄澄澄的鸡蛋,现在已经变成了和村口所见牛屎墩儿一样的暗黑色,这下子是名副其实的黑暗料理了。   宋栗欲哭无泪,抬起头茫然的看着饶朗——她唯一在场的师父。可饶朗似乎抱定了“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心,一点要救宋栗的意思都没有,双手抱在胸前不愿动手,只是回看着宋栗。枣树下的傻丫头和地主家的傻儿子,二人一阵大眼瞪小眼。   宋栗没办法了,只好咬咬牙放下了尊严,对着饶朗恳求道:“小狼狗……啊,不,小先生!”   饶朗狂翻白眼——你要尊称我为先生也先搞对我的姓好不好!我姓饶,什么时候改姓小了!   “小先生,恳请您帮帮我做一下这顿饭吧,我实在搞不定了。”宋栗不知道饶朗内心的吐槽,还在无知无觉的继续说道。   “你知道我是谁吗?”饶朗又来了,他笑眯眯对着宋栗说:“来,跟我念——大!明!星!”   宋栗气急败坏的瞪着饶朗。   饶朗露出一副狂放不羁的纨绔子弟相来:“你见过哪个大明星愿意跑到山沟沟里来亲手做饭的?”说完,竟拍拍屁股走人了。   这可把宋栗气个不轻,说什么也不愿再求人了,自己咬紧牙关一通忙活,终于还是做了几十份西红柿蛋炒饭出来。只是那鸡蛋看着不像鸡蛋,说是火焰炙烤过的棉花可能还更贴切,西红柿看着也不像西红柿,更像是黏糊糊一团的恐怖血浆。宋栗苦笑着看着面前自己发明出的新菜品——血浆棉花暗黑炒饭,想着它们最后的归途,可能只能去恐怖片场当道具。   然而现在也没办法了,总不能叫等了这么久的孩子们饿肚子吧,宋栗只好硬着头皮端着那几十分蛋炒饭,底气不足的向着教室走去,心里不断把认识的神仙都拜了一个遍,祈祷孩子们吃了这炒饭可千万别拉肚子。   “来,这是你的。别急,不够再来领。”   没想到,当宋栗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却看到一个浑身骚粉色、围着豹纹围巾的胖胖身影——狗哥正在给孩子们发放蛋炒饭,一边发一边得瑟的笑着说:“这可是你们宋老师亲手给你们做的。”   宋栗在窗外偷看一个孩子碗里的蛋炒饭,鸡蛋黄澄澄的,西红柿色泽鲜亮水分十足,小葱绿油油的,跟宋栗手里的黑暗料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看就是出自炒饭大师小狼狗的手中。   宋栗赶紧把手里毁她形象的炒饭藏到一边,等到狗哥出来,一把把他拉到教室旁边没有人的角落问道:“小狼狗在哪里做了这么多蛋炒饭?厨房不是一直被我占着么?”   狗哥得意的回答:“临出发前,饶朗特意让我去买了可以接小罐天然气的燃气灶,我们自己带来的。他早就想到了山区小学的厨房是这条件,也早就想到了你肯定搞不定。”   都说死鸭子嘴硬,想不到小土狗嘴也够硬的,不知是什么品种,明明想帮我,还故意做出这副样子来。宋栗的心中其实好一阵感激,被绕朗这种温柔所打动,脸也不自觉的红了。   想不到狗哥说:“仙女娘娘,刚才饶朗给我说,你换了个枣树下傻丫头的新造型,我还不信,不过现在看你脸蛋子上这两坨红腮红打的,还真挺配合这造型!”   本来还在感动中的宋栗又无语了——估计她在饶朗心中又多了个绰号,村姑仙女。 作者有话要说:  你的招牌黑暗料理是神马? ☆、第12章   吃过午饭后,饶朗他们继续去录综艺节目了。   宋栗这边下午的安排,是陪孩子游戏和画画。首先开展起来的,是宋栗小时候就在玩的游戏老鹰抓小鸡。宋栗心想这传统游戏的传承性还挺强,没想到现在这一代的孩子们也还是在玩这个,这游戏我熟啊!便自告奋勇去当老鹰。没想到,大山里的孩子每天都要走好远的山路上下学,在家里还要干农活,那锻炼出来的体力可不是盖的,跟城市里每天窝在沙发里当土豆、一直埋头苦玩电子游戏的孩子可太不一样了,不过几个回合下来,宋栗就气喘吁吁,那累的程度简直跟跑了个全马还拿了冠军一般。宋栗忍不住自己在内心吐槽:她们这一代人每天当加班狗,不加班也在熬夜追剧,吃饭就是每天快餐盒饭的对付着,与健身房里请的私教就像牛郎织女似的恨不得一年才见一次,就她们这样的体力,本来想着以后的广场舞可以跳孙燕姿那首快节奏的《绿光》,现在看来是够呛了,不如还是现实一点,选一首《当》跟着那“啊——啊——”的节奏摇摆摇摆就好。   又撑了一两个回合,宋栗实在是不行了,摆着手对孩子们说:“我们还是来画画吧。”   一边给孩子们就在户外把画画的桌子布置好,宋栗一边从包里拿出自己给孩子们的彩色铅笔,一个孩子发一套。这样缤纷的色彩,是山里捡惯了铅笔头来用的孩子们从来没见过的,一时间觉得特别新奇,纷纷在彼此的手里查看有没有什么不同的颜色,叽叽喳喳的议论纷纷。趁着孩子们正热闹的时候,宋栗趁机悄悄探头观察了一下饶朗那边的情况——不远处,饶朗正和女团偶像们玩一个你背我赶的游戏,只见一个御姐造型的女偶像娇笑着跳上饶朗的背,饶朗背起她就跑,一直跑到一根横杆之下,那里用一个软线吊着一个苹果,饶朗就背着那个女偶像努力起跳,不能用手,要直接用嘴努力去吃到那个苹果。   随着饶朗起跳的颠簸,那女偶像又是一阵娇笑加娇喘。   海绵宝宝老板不知道何时站到了宋栗的旁边,也遥望着真人秀录制的方向,一边在嘴里默默念叨着:“西瓜啊西瓜……“   宋栗定睛一看——可不是嘛!那女偶像的胸部目测起来可能有F!随着饶朗的跳跃,被甩得七上八下的,一下一下的直砸在饶朗的背上!   □□的海绵宝宝老板继续念叨着:“这小子,录个综艺节目,可是艳福不浅啊!”   不浅个头啊!宋栗狠狠瞪了色海绵一眼,心想这是什么破综艺节目!为了搏收视率,一点节操也没有!教坏小孩子!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她可不要让任何一个人听到她内心的潜台词是:这让我们连胸部都是A的优秀女孩子们可怎么活!   看的心烦意乱之后,宋栗使劲甩了甩头,心想我还不如眼不见为净,于是收回了目光,定下心来陪孩子们一起画画。   孩子们平时眼里所见都是牛啊羊啊这些实打实的山里常见的事物,所以画起画来,都是天马行空,画的都是外太空和宇宙飞船,或者对二十年后的未来畅想,车都长上了翅膀,和机器人一起在天空中翱翔。   但宋栗这种,属于日常脑洞开得太大的,这会儿就想画点实在的。因为只有宋栗一个人在画眼前看到的实景,摆出一副专业的写生姿态,孩子们瞧的新鲜,都纷纷围拢了过来。   一边看着宋栗画画,孩子们一边低声议论着。终于,其中一个孩子很热情的说:“宋老师宋老师,你要是想画土豆的画,我可以去地里给你刨一个出来,你对着画,一定画的更像!”   “……孩子。”宋栗无语了:“老师画的这是你们面前跑过的那只母鸡……你没看到这尖尖的是嘴么……”   那孩子也是童言无忌,天真的对着宋栗说:“噢,我还以为那是土豆不新鲜了,长出来的芽!”   这可把平时自诩为灵魂画手的宋栗打击得不轻,缓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重新树立起信心,一边哼着那句“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一边重新拿过一张空白的画纸,从头开始画第二幅。   孩子们画了一会儿自己的画,看宋栗的第二幅又画的差不多了,再次纷纷围拢了过来。那个热情的孩子是宋栗的忠实粉丝,这会儿可算找到能夸宋栗的话了:“宋老师这次画的像多了!你们看,宋老师这次画的是那边的那只小黄狗!”   宋栗和其他孩子一起,顺着那热情孩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只长相憨厚的小黄狗,摇着尾巴站在那里,突然发现有那么多人在看它,宋栗觉得它冒出了一头的黑人问号。   “谢谢你夸奖老师……”这一次,宋栗更无语了:“可是这一次,老师没有在写生……”原来,宋栗发现画眼前就有的东西,实在是太容易暴露自己的短板了,毕竟像与不像一目了然啊。她想起了小时候学画时老师的一句话:画鬼容易画虎难,画大家不常见的东西最容易,毕竟谁知道你画的像不像啊。于是这一次,宋栗决定画一只狮子,想在没有见过狮子的山里孩子面前秀上一把。   没想到……夸我画得像对面的小黄狗是什么鬼!宋栗瞪着那只小黄狗,一头黑人问号的小黄狗表示我也很无辜好么。   这样笑着闹着,很快太阳就落山了。因为海绵宝宝老板觉得能蹭综艺节目的热度,是个很好的宣传,临时决定在这里多留一夜,所以清点住校孩子人数的这个任务,在睡前就落在了宋栗头上。   “27、28……”来回数了两遍,宋栗还是发现不对:“怎么好像少了一个人呢?”   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回答她:“汪树根去给你找狗去啦!”   宋栗一头雾水:“找什么狗?”   终于孩子们发现七嘴八舌的说不清楚,派了个代表出来对宋栗解释道:“白天宋老师画的那只小黄狗,平时是和我们一起住在学校里的。今天不知道怎么突然跑丢了,汪树根就特别着急,说宋老师白天还画那只狗呢,特别喜欢那只狗,眼看着天快黑了,还是跑出去找狗了!”   这下子宋栗可急的不轻:“天都这么黑了,眼看着还快要下雨了,这样子太危险了!你们乖乖待在寝室里,老师出去找他。”   一边说着,宋栗一边找来了雨伞和手电筒就准备出发,其中一个小男孩担心的说:“宋老师,要不还是我去找吧?你对这里的路又不熟……“   宋栗豪迈的大手一挥:“没事!老师是大人了,你们不用担心老师,是老师该好好保护你们。”说着,安排孩子们都回了寝室,自己迫不及待的出发了。   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后,宋栗发现自己真的是太自大了。   刚才太想在孩子们面前表现,竟然忘了,自己是出了KTV包间去上个厕所,然后就小脑脑残到已不能原路返回,在短短几步的咫尺空间里迷路的那种人。   这会儿宋栗就觉得,怎么走了两个小时,眼前的景象一点都没有改变呢!还是黑黝黝的山,黑黝黝的树丛,一眼望不到头……   妈呀!看多了《鬼吹灯》的宋栗忍不住又开始脑洞大开,把自己吓出了一身白毛汗:自己莫不是倒霉到遇上鬼打墙了吧!   又走了好几步,还是黑黝黝的山,黑黝黝的树,宋栗心中的这一想法越来越明确了,忍不住“汪”的一声哭了起来。   “宋……老……师……“旁边的树丛之中,突然传来一阵幽幽的呼唤。   宋栗“啊”的一声尖叫起来,她知道她知道,她很小的时候就听太姥姥讲过这个故事,如果在黑夜里有莫名其妙的声音叫你的名字,这就是厉鬼索命来了!只要你一回答它,它就能立刻取了你的小命。宋栗一边持续高分贝尖叫着吓得瑟瑟发抖,一边在心里想现在这时代连鬼都与时俱进了,还挺懂礼貌,知道尊称自己一声宋老师。   那鬼又连叫了好几声“宋老师”,都被宋栗的尖叫声淹没了。那鬼叹息了一声,也不知是不是在心里吐槽这年头鬼也不好当,然后拿出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宋老师!”   宋栗被吓得不敢继续尖叫了。   没想到那鬼继续说:“我的脚崴了动不了了,你能不能来扶我一把……”   哎呀!那鬼居然是走丢了的汪树根!   宋栗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要是狗哥在这里并且有夜视眼、能看清宋栗的脸到底有多红的话,他又要嘲笑宋栗是村姑仙女了。完了完了,宋栗觉得自己这下子在学生面前丢脸丢大发了,胆小的形象暴露无遗。   好在老天还算给力,这会儿,憋了很久的暴雨突然倾盆而下。宋栗可算逮着了一个挣表现的机会,用草原英雄小姐妹般的语气,英勇的对汪树根说:“你别慌!老师带了雨伞,你不会淋到的!”   宋栗啪的一声很帅气的撑开了雨伞,然后,她和汪树根两人都同时沉默了一阵。   汪树根说:“老师,你带的这是雨伞还是花圈啊?”   想不到那雨伞的顶部,竟然破了超级大的一个洞!宋栗刚才走得急,也没想到要打开雨伞检查一下。这下子她在汪树根面前更丢脸了……两人撑着花圈,被暴雨淋了个晶晶亮透心凉,直冻得瑟瑟发抖。同样冰冷的,还有宋栗丢脸到极致的那一颗心。   宋栗闭着眼,直把苦不堪言的眼泪往肚里咽。突然,她感觉不到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了——   咦,雨停了?   她抬头看去,一把黑色的大伞,不知何时,遮在了她和汪树根的头顶。 作者有话要说:  宋老师偶像包袱略重啊~ ☆、第13章   “小狼狗?!”宋栗惊讶极了:“你怎么来了?”   “我梦游。”饶朗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他真的不知道宋栗很多时候是真傻还是装傻,他还能来干嘛?!这还用问吗!   没想到宋栗极其认真的说:“啊,想不到你还有这个毛病。你这次梦游游得挺好,居然能刚好游到我们面前来,还刚好带着一把伞。”   饶朗的白眼越翻越大,几乎快要能去从事盲人按摩这一特殊行业了:游游游你个大头鬼啊!是蝶泳自由泳还是花样滑啊!   宋栗却笑嘻嘻的一脸无辜望着饶朗,别说,配着她枣树下村里二丫般的狗啃刘海,满脸的天真还挺有可信度:她当然知道饶朗是特意来找她的了,但是拜托!流量小鲜肉暴雨深夜特意来救她,这么大的人情叫她怎么还?这么高的出场费谁来帮她给?还是装傻充愣的蒙混过去好了。   宋栗这样想着,一边为自己的机智点赞。拼命让思维在拜金之路上策马狂奔,是因为她实在不想承认,在这样湿气氤氲的暴雨之夜,在一片只听得到蛙鸣、虫鸣和雨打树叶之声的安静里,有一股淡淡的温情与感性,很不一般的,在她和饶朗之间逐渐晕染开了。   这么插科打诨了一阵之后,宋栗突然想起了正事:“你不是来录综艺节目的吗?你这样出来找我,岂不是整个组的人都知道我们俩认识了?”   饶朗一脸“你当我傻啊”的表情,对着宋栗说:“仙女大妈,我明显是听说了你自己一个人出来找汪树根的事,趁大家都睡了之后,悄悄溜出来的啊。不然你觉得要是狗哥知道了,他会让我出来吗?还不哭着喊着要由他来找你。”   “狗哥来,那也挺好。”宋栗为了逃避饶朗的高额出场费,继续演绎着她的一脸天真:“至少狗哥膀大腰圆的,在汪树根扭了脚的情况下,还能背着他走。”   “如果狗哥来,他一定上演琼瑶剧情一般满眼含泪,充分表达他对你的担忧,一路挥舞着他的豹纹围巾,咆哮教主一般用力嘶吼着你的名字,还得打着他粉红色的巴啦啦小魔仙仙女棒造型的手电。”饶朗的言外之意是:你敢吗?   宋栗赶紧摇了摇头:“算了!我觉得还是你来得好。”   说完了正事,知道自己的平静生活不会被小鲜肉的疯狂姐姐粉们打破,宋栗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放下心来,然后她立刻想到了一件同等重要的事,赶紧大叫一声:“小狼狗!”   饶朗被她这一嗓子吓的,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怎么了怎么了?地震了?”   “女偶像卸妆之后什么样啊?皮肤黄吗?有痘痘吗?哎哎哎是不是没有眉毛啊?”   “……仙女大妈,你放错重点了。”   按饶朗这么单薄的小身板,确实没法背着汪树根走,再加上雨天路滑,汪树根一路为了找狗已经跑到了植被茂密的很偏僻的深山里,饶朗便自告奋勇在前面开路,由宋栗扶着汪树根慢慢在后面跟着走,这样的安全系数想来是最高的。   但饶朗和宋栗显然低估了山路的难行程度。这一场两人都没怎么见过的漂泊大雨,把山路上的泥土都冲击和浸泡的松软了,不仅路滑难行,当饶朗一脚踏在一块石头上时,才发现那石头早已是不稳,顺着湿滑的泥土滑下了山崖去,饶朗一脚踩空,虽然运动天赋算得上出众,也是没办法,一瞬间也掉下了那个小断崖。   这下宋栗慌了,她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举动:从小体育就没及格过、小脑极其不发达的她,竟然把雨伞往汪树根手里一塞,一秒钟都没有犹豫,奋不顾身的就跟着饶朗滑下了那个小断崖。   这是一个几乎来不及思考的本能反应。如果宋栗此时有时间拿脑子想一想的话,她一定会惊诧——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不知不觉间,饶朗在她心里已经有了这么重的分量?   宋栗看见饶朗的小腿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曲折着,心里升腾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你腿是不是摔折了?”   饶朗龇牙咧嘴的点点头。   “没事,别慌,我来救你了。”宋栗怕饶朗痛得受不了,赶紧安慰他道。此时,她觉得自己的形象顿时高大而伟岸了起来——多么奋不顾身!多么践行大爱!多么像身材一级棒的神奇女侠!   这时饶朗戳了戳沉浸在超级英雄梦里的宋栗,问她:“你觉得我这时候是不是特感动?对于你这么毫不犹豫的跳下来救我这件事。”   宋栗美滋滋的点了点头,等着听饶朗对她的一番歌颂和夸奖。   “猪队友啊!”   宋栗惊恐的看到饶朗的一张嘴张成了马景涛马教主,鼻孔扩张成了福尔康福教主,足以见得他此时心中有多么的震惊和愤慨了,他如一只真正的小狼狗般咆哮道:“你这么不动脑子的一跳,汪树根还是个孩子脚又崴了,谁拉我们上去啊?!”   “……”   目瞪口呆的宋栗,想了好一会儿也不知如何给咆哮小狼狗一个答案,只好满脸堆着谄媚的笑容问他:“你看你平时这么养尊处优的,是不是好久没有亲近大自然、好好欣赏一番雨景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饶朗绝望了,对着断崖之上正眼巴巴的探头望着他们的汪树根喊:“你别慌,把雨伞打好别再淋到雨了,自己找个安全的地方坐下,等天亮了就会有人发现我们不见了,就会有人来找我们了。”   宋栗本来以为,只要等到天亮就没事了。可是她没有想到,饶朗的身体这么弱,没过多一会儿,竟然断断续续发起烧来,整个人陷入一片迷迷糊糊。   想来也是,虽然吐槽的时候宋栗总说小狼狗过气了通告不多,但其实她知道饶朗的工作量有多大,整宿整宿的熬夜那也是常事,经常错过了饭点不仅伤了胃,还让饶朗落下了低血糖的毛病。身体底子本来就不好,来录真人秀做游戏背着大胸女蹦跶了那么久——等一下这是福利还是苦力?反正就是累得很了,加上这时候腿又伤了,出现这样的状况好像也不奇怪。   但是这里什么也没有,没有药,没有绷带,连手机都没有信号,宋栗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帮饶朗做些什么,只好用一张快急哭了的脸,挤出一个极难看的笑容对饶朗说:“我做些什么能让你稍微好受点啊?要不我给大爷笑一个吧?”   “别笑了。”饶朗有气无力的说:“你不知道你的狗啃刘海,特显脸大么?”   “……”宋栗惊恐的捂住自己的刘海,但到了这会儿,她也不能回击小狼狗,仍是一脸忧心忡忡的看着他。   饶朗眼见这样都逗不笑宋栗了,知道她是真的很担心了,便挤出全身仅存的一点力气对她说:“别担心。我是来救你的,你还没平安回去,我怎么会倒下。”   虽然饶朗拼尽全力保持着自己意识的清醒,但他的状况真的让宋栗越来越担心。他的额头烧得滚烫,全身却又一阵阵的发冷,止不住的打着冷颤。   宋栗看着这样的饶朗,犹豫了一会儿,小心翼翼的伸出手臂,准备向着饶朗的身体环绕过去——   然后她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可不算是亲密接触!这只是为了救他!   没想到这时,突然一个声音在宋栗的头顶响起:“宋老师要上演儿童不宜的剧情啦!”   惊得宋栗一哆嗦,赶紧把手缩了回来,抬头看去,原来是汪树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撑着一把伞、趴在断崖边,津津有味的打量着她和饶朗两个人。汪树根那一双没有受过PM2.5污染的黑漆漆的眼睛,在黑夜里亮亮的,显得格外天真而纯良。   宋栗在这样纯真的眼神注视下,好一阵脸红,好像她真打算对饶朗耍流氓似的。   她赶紧摆着手对汪树根解释:“不不不你误会了,老师不是……”   可是现在的小孩子什么都懂,汪树根睁着一双纯真的眼说话可不纯真,笑嘻嘻的叫着:“宋老师吃帅哥豆腐啦!”   “不不不,老师真不是!”这下子宋栗更急了,一双手摆得跟台风天车窗前的雨刮器似的,心想可不能让汪树根这样误会,这要是在学生群中传了开去,她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光辉形象就全毁了,就变成了一只见色起意的大尾巴狼!   宋栗没想到,自己怂怂的不敢当大尾巴狼,可是有人敢当——毕竟可能狼狗也是起源于狼的。   一直处于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中的饶朗,这时清醒了一小阵,主动把一双手环过了宋栗的肩膀,有气无力的对着汪树根说:“不是宋老师吃我豆腐,是我吃宋老师豆腐。”   宋栗觉得自己一颗心砰砰直跳的巨响,连暴雨的声音都快遮挡不住了。   她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挣脱,身子稍微动了一下。   饶朗虚弱的说:“别动。”   宋栗不敢动了。心里隐隐对接下来将要来临的温柔话语,有了一分期待。   然后就听见饶朗说:“你平时吃了那么多肉养的脂肪,这会儿可别掉链子让你丢人,赶紧燃烧起来给我取取暖。” 作者有话要说:  冬天快到了,脂肪君们都别掉链子丢人啊!=v= ☆、第14章   宋栗是被周围一阵细细碎碎的说话声吵醒的。   她缓缓的睁开眼来,眼前不是每一天钢筋水泥丛林的一片暗灰,而是一片很清亮的绿,各种宋栗根本叫不出名字来的植物生机勃勃的跟她打着招呼,没有了PM2.5的干扰,清晨初升的阳光都已经很耀眼了,这一片山清水秀的风景,看得宋栗心情一片大好,这才想起自己是跟着海绵宝宝老板到山区做公益来了。   宋栗惬意的扭了扭脖子——做公益,还是有做公益的好处啊。   突然她觉得不对劲了:自己怎么觉得肩膀上这么沉?随着大脑逐渐清醒过来,宋栗想起来了,昨晚暴雨如注,她在出来寻找汪树根的时候,一个人走了好久,山重水复的感觉让她几乎以为自己遇上了鬼打墙!   莫非……昨晚的怀疑并非是自己的错觉……而是真的……此时自己的肩膀上,正骑了个不知名的小鬼,正不怀好意的笑着,想要谋害自己……   宋栗脑洞大开,越想越害怕,“啊”的一声大叫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又地震了?”   让宋栗没想到的是,肩上的小鬼在这光天白日之下,非但没有灰飞烟灭,还能开口说话,可见道行不浅!还知道地震,地理知识学得不错,可见与时俱进!   宋栗心想完了完了,这次遇到个厉害的了。她立即飞速的开动脑筋运转着:她们家少女每天只知道拿着手机越塔送人头,比她还宅,人脉肯定不行,指望不上;现在就指望着外婆每天下楼去跳广场舞的时候,认识几个厉害的大师,能帮她做几场法事赶走小鬼、逢凶化吉……   正当宋栗胡思乱想的时候,那压在宋栗肩头的小鬼,突然也大叫一声:“鬼啊——!”   声音里面透露的惊恐和慌张程度,一点都不比宋栗少。   这下宋栗茫然了:鬼还怕鬼?到底谁是鬼?有几只鬼?   想要弄清现在局面的宋栗,终于鼓起勇气,缓缓转头,向着肩头刚才沉沉的地方望去——什么呀,原来不是鬼,是小狼狗呀!   宋栗松了一口气,逐渐想起了昨夜事情的全貌:没错,昨夜小狼狗特意出来找宋栗,在带着宋栗和汪树根回学校的时候,不慎滑下一个小断崖,摔折了腿,汪树根也崴了脚,三人只好在如注暴雨中熬到天亮,等待救援。   没想到宋栗虽然松了一口气,小狼狗却仍然叫个不停:“鬼啊——!好怕怕!”   宋栗茫然的环顾四周:哪里还有鬼?   这一环顾不要紧,一环顾才发现四周围满了来救援他们的人,都在对着她与饶朗两人窃窃私语。宋栗心里一阵紧张——这下子阵仗闹大了。   同时宋栗还要担心:鬼到底在哪里?   看着宋栗一脸的茫然,还是狗哥够江湖义气,拼命挤到人群前面来,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宋栗,小声示意她:“开前置摄像头。”   宋栗不明就里,只好听话的接过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   “鬼啊——!!!”   这一下子,宋栗比小狼狗叫的还要凄厉、还要大声,因为她真的看到前置摄像头拍到了一只鬼!苍白如纸的脸上,两行乌黑的血泪顺着空洞无神的大眼流了下来,一张血盆大口比常人的大了两倍,正大张着随时准备露出吃人的獠牙一般。   这可把宋栗吓得不轻,好容易才听清狗哥在一旁小声提醒她:“仙女娘娘,看来是昨天晚上雨下得太大,你的睫毛膏花了,口红也花了……”   “……”   这只鬼竟然是宋栗自己!   还不等宋栗震惊完毕,就听到周围一片“咔嚓”之声,宋栗惊恐的发现,周围围观的吃瓜群众们已经纷纷拿出了手机,拍下了这将成为宋栗一生的黑历史的一幕!   然后她终于听清了吃瓜群众们在议论些什么:“饶朗跟这个女鬼共度了一夜哎,肯定吓坏了。”“还跟这个女鬼头靠着头亲密无间哎,回去简直要做一场法事去去煞气才行。”“如果这个女鬼不长这样,肯定要传个大绯闻,现在倒是不用担心了。”   不用担心个鬼啊!如果这些丑照流传遍网络的话,自己还怎么嫁的出去!   前男友的现女友看见了,岂不是要笑个半死!   宋栗惊慌的对着饶朗叫道:“小——饶先生,快叫他们不要拍!”   这会儿宋栗还能惦记着要和饶朗假装不认识,也是不容易。   没想到面前又是“咔嚓”一声,宋栗竟然看到,饶朗也一脸无辜的对着她的脸拍了一张,然后对着宋栗扬了扬手机,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以后你威胁我的时候,我也可以威胁回去了。   宋栗绝望了,看来饶朗是不会救她了。   饶朗只是假装好心的补了一句:“以后的化妆品记得用防水的。”   宋栗、饶朗、汪树根三人,跟着来救援的众人回到了小学学校里。没有淋浴,孩子们热情的帮宋栗打来了河水,简单烧了烧热,总算是艰难的把身上脸上大致清理干净了。   擦干了头发、换好了衣服,宋栗第一件事就是拿出幸好没有进水的手机,开始疯狂刷微博,看看自己的丑照是不是已经传遍网络了。   “放心啦,网上没有你的照片。”饶朗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节目组也没有带拐杖,饶朗就用了一根孩子们给他捡的粗粗的树枝,勉强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很有一番纯天然的乡野风味,真的是小狼狗变小土狗了。   宋栗抬起头看着饶朗,等他解释。   饶朗轻描淡写的说:“我阻止了。那些媒体不敢的。”   宋栗感动的一阵热泪盈眶,按照偶像剧的剧情发展,宋栗能抢答出饶朗的下一句台词应该是:“我的女人,当然要好好保护,怎么能让任何人嘲笑?”   可宋栗还是太天真了,早说了她和饶朗不是偶像剧,是情景喜剧还差不多。所以饶朗的下一句台词是:“现在你的丑照在我手机里独家垄断,你以后威胁我的时候,我才好威胁回去啊。”   小狼狗这个心机狗!   宋栗刚才感动的热泪立即变成了一阵凄凉的泪,小狼狗却一点也不会怜香惜玉,对着宋栗命令道:“真人秀没法录了,狗哥已经先走一步,赶着去帮我处理善后事宜了。回程的时候我要坐节目组的大巴了,你跟我一起,方便服侍我。”   宋栗这才知道,为了达到宋栗暂时不让饶朗曝光他们认识的要求,狗哥已经对当时围观的吃光群众们胡编了一套饶朗梦游的故事,说是梦游出门偶遇了宋栗和汪树根,遇到了暴雨一起被困,才有了早上的一幕。然后因为饶朗伤了腿,涉及真人秀改期等一系列后续问题,狗哥已经开着他的骚粉色跑车赶回去与电视台协商处理了。   “梦游这种理由,还真有人信啊?”宋栗无语了:“不过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对你的偶像形象不好啊?”   饶朗瞟了宋栗一眼:“你不知道现在流行病娇么?”   这小狼狗,说他每天日程忙吧,他钻研得还不浅、懂得还挺多!   宋栗的公益行程也差不多完结了,她绞尽脑汁,终于对海绵宝宝老板编出了一套为了感谢电视台搭救、要跟车帮电视台搬东西的理由,才能在继续假装跟饶朗不认识的前提下,跟着饶朗上了节目组的大巴。   为了演得更像一些,刚开始宋栗真的是出了苦力、帮着电视台大盒小盒的搬了不少东西,引得电视台的东北女编导直夸她:“哎呀妈呀!你这大粗胳膊真不是白长的!真有力!一看就没少吃肉,也没少啃我们大东北的玉米棒子吧?”   “……”宋栗心想我并不想要这种夸奖好吗?我只想让别人骂我是个富到只剩下钱、瘦到只剩下排骨的妖艳小贱货啊!   上车以后,宋栗坐在前排,跟独自一人坐在最后一排的饶朗继续假装不认识。等大巴发动以后,两天的真人秀录制让节目组的所有人都累得不轻,所有人立刻进入了昏睡模式。   这时,宋栗听到饶朗的轻咳声在最后一排响起。   想起自己惨绝人寰的丑照,宋栗虽然内心极度不满,还是跟狗腿子一样悄悄溜了过去,坐到了饶朗的身边:“爷,您吩咐。”   饶朗理直气壮的说:“我要喝可乐水。”   “什么鬼?”宋栗没听懂。   饶朗解释说:“就是先喝一口可乐,再喝一口水。”   “……”宋栗忍气吞声的服侍他喝了。   没过两秒钟,饶朗又说:“我要喝水可乐。”   “又是什么鬼?”宋栗一头的黑人问号:“有什么区别吗?”   饶朗居然还显得一副自己很耐心、愿意给宋栗解释的样子:“就是先喝一口水,再喝一口可乐。”   宋栗只想打得他笑口常开,随时可乐。想想那张照片,还是只能忍了。   没想到没过两秒钟,饶朗又开口了:“我要喝可水乐。”   “……你不用解释了,我懂!”   这样跟小狼狗闹了一阵,宋栗的精力大为损耗,加上昨天夜里也没休息好,竟然在不知不觉间睡着了。   快要进入梦乡之际,宋栗迷迷糊糊的觉得,周围静静的氛围好安稳,眼前也没有刺眼的阳光、一片柔和,小狼狗身上的气息像小时候妈妈手洗过的衬衣晒着太阳穿过一片向日葵海,暖暖的让人好安心……   宋栗不知道的是,她刚刚入睡的时候,因为车窗晒进的阳光有些刺眼,她很轻微的、几乎不易察觉的皱了一下眉。   就是这个小小的动作,被饶朗看在了眼里。   然后,他伸出了自己的手,温柔的遮挡在了宋栗闭着的双眼之前。   一路上,宋栗睡了三个小时,饶朗的手就抬了三个小时。   手僵吗?   没有觉得啊,饶朗只是在心里庆幸:还好伤得是腿,不是手。   手幸运的可以用来,为她起一点作用。   一点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狼狗虽小,但是会撩! ☆、第15章   在宋栗的双眼开始微微颤动,眼看着快要睡醒了的时候,饶朗赶紧把在她眼前遮了三小时阳光的手拿了下来。   他可不想被宋栗发现他这样的一面,这么细心温柔,一点都不酷,简直跟自己的小狼狗人设很违和好么!   所以当宋栗醒过来的时候,她只看到了饶朗的横眉冷对,于是莫名其妙的问他:“怎么了?”   饶朗一副连话都懒得答的样子,指了指自己白色衬衫的肩膀位置、那一滩流成了雄鸡形状的口水渍:“怎么你们仙女睡觉还会流口水的吗?睡觉流口水都能流成中国地图的形状,这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天以来,你最神奇的特长了,以后填个人简历里的特长时记得就写这一项。”   啊啊啊啊!为什么每次在小狼狗面前都这么丢脸!宋栗赶紧伸手胡乱的擦拭着自己的嘴角,生怕还有口水印记残留。   得了,自己主动给自己的绰号栏里再添上一个吧,也不劳小狼狗动手了——口水仙女。   回到了广告公司,也就意味着宋栗回到了自己再平凡不过的日常生活。那办公桌上堆成小山一样的工作单,压得宋栗抬不起头来,连盒饭都来不及吃,女汉子被生生饿成了林黛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抽出几分钟的空来横扫饥饿做回自己。   就在这时,宋栗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了一声巨响,用舒展的话来说——好像拉响了航空警报一般,让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惊得抬起了头。宋栗特别不好意思,赶紧滑动椅子假装找文件,弄出点响动来让自己肚子的叫声显得稍微没那么突兀,但她当然也知道这只是自欺欺人。   就比如说她的好闺蜜舒展,就在她身边笑得快背过气去了:“我说栗子,广告公司从来都是把小gay当纯爷们使,把女人当更爷们使,你的肠胃不给力啊,怎么还没适应呢?”   “适应什么呀,我忙到现在快吃晚饭的时间了,连早饭都还没顾得上吃。看来革命尚未成功,姐姐的一条小命就要先交代在这了。”宋栗愁眉苦脸的说。   突然,宋栗闻到了一阵甜丝丝的气息,顺着她的鼻尖传到了她的胃里,好闻到让她空荡荡的胃仿佛因为这气味就略微充实了一些——宋栗赶紧又抽动了两下鼻子:吃不着东西,闻闻也好啊!可随即她赶紧摇了摇头:是不是最近跟小狼狗待多了!怎么学了些这么多犬科动物的习性,一点都不符合仙女的身份!   可随即宋栗发现,自己没有必要努力去闻,因为那甜丝丝的气味,已经越来越浓郁的靠近了她的面前。然后,宋栗看到一个非常别致的蛋糕盒子,空降在了她面前的办公桌上。   “M家的提拉米苏!”宋栗不用过脑子,出于本能的就认出了这个质朴的盒子,一下子把她吃货的身份暴露无遗。   M家的提拉米苏,是提拉米苏江湖的一个传说。由米其林三星厨师的亲传弟子,空降到宋栗所在的城市,开了这样一家极简风格的甜品店,任何花哨的装饰都没有,就靠着食物本身的味道取胜。敢这样做的西点师,肯定是对自己的食材和手艺有着绝对的信心,这座城市里的吃货们也没有辜负他,M家的提拉米苏有多难买呢?这么说吧,想吃上一块,你就一定得有跟公园里练太极遛鸟的大爷大妈那样的早起决心,还得有从早晨排队到下午的耐心。   如果篮球巨星科比问你:“你见过这座城市凌晨四点的样子么?”如果你自己去买过M家的提拉米苏,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回答他:“老子见过啊!”   如果有个小开男友急着向网红蛇精脸的女友求婚,生怕她跟哪个别的煤老板跑了,一时之间又订不到杨树林家的全套口红礼盒,他来求助问你:“仙女仙女,我该怎么办?”如果你知道M家的提拉米苏,就可以一辆高傲的赏赐他一个答案:“去排五次队凑齐整盒M家提拉米苏啊!倍儿有面子,搞定一切小网红!”   因为每人每次限购一块。   在宋栗饿得快要牺牲的这一时刻,竟然有人把这样一块M家的提拉米苏,仿佛不算什么一般、轻描淡写的放在了宋栗面前的办公桌上,宋栗感激涕零的抬头,还不忘抽过一张纸巾来擦亮她的狗眼,想要看一看是哪位值得她终身铭记感恩的大神。   这一看不打紧——天哪!还真是她的男神!   周邈回来了。   周邈是谁呢?   在宋栗还用时不时冒出几颗的青春痘印证着自己青春的岁月里,她是没有任何明星偶像的,无论金侧颜杀武,还是陈厂花坤,那宋栗通通是不放在眼里的,全大学校园都知道,宋栗眼里的偶像有且只有一人,就是她的学长周邈。   明星照片有什么好买的?每天在大学校园里神出鬼没的跟踪周邈,偷拍他打篮球吃白菜甚至翻白眼的照片就够了!明星的签名有什么好要的?周邈随手给宋栗留的一张便条,就够她小心翼翼的放进钱包里珍藏好几年!   宋栗对于心理学的兴趣,也全都是因为周邈。   那时宋栗还是一个刚进大学的小菜鸟,高中三年的啤酒瓶底框架眼镜、张君雅小妹妹厚刘海,可是把她憋闷坏了。来到大学校园,那就跟刚放出笼子的猛虎一般,很是想要大展一番拳脚,眼线都画飙得好像古装剧里变身后的女反派,看学校里的哪个英俊男生,都像灰太狼看喜羊羊。这样雄心勃勃的宋栗,在挑选大学社团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选了最火爆的话剧社,一门心思担心自己一炮而红的角色是选朱丽叶好还是麦克白夫人好。   就好像每一个家里蹲大学毕业的学生,小时候也总会烦心自己将来不知选清华好还是北大好。   所以入社考试的那一天,社长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的打量了一番宋栗,有些为难的说:“我觉得……按你这个长相……要不,以后就专职负责我们话剧社里的石头角色?”   “什么石头角色?”宋栗不明就里。   “就是石头啊。”社长还挺认真的跟她比划着:“灰灰的,圆圆的,就跟你的脸这么大,基本上每一出戏剧都要出现的重要背景,啊对了,你还可以跟专职负责演树的那位瘦竹竿男同学组cp!”   组个大头鬼的cp!不过宋栗还是贼心不死的问了一句:“那我有台词吗?”   “有的有的!”说到这里社长就兴奋了。   宋栗的情绪也被她带动了起来:“什么台词什么台词?”   “咕咚!”社长认真的回答:“就是很多次石头要滚下山崖的声音。”   ……宋栗只想给她一脚让她现在就咕咚一把!   抱着一颗女主角的心,最后只落了个石头的角色,当时正心高气傲的宋栗,哪里有蹲在北影厂门口当吃盒饭群演苦熬的决心,愤然离开了话剧社,表明自己不加入了。   然后她失落的游荡在大学校园里:火爆的社团现在差不多都满员了,难道自己真的要去想把传统手艺弹棉花发展成演奏手段的棉花社,或者号称能升级家务技能、提升嫁人概率的凉面社?   宋栗在内心哀嚎着不要啊!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刻,一个长相俊朗的男生仿佛自带光环一般的出场了:“同学,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刚成立的心理社?”   心理社!听起来好神圣好崇高好有深度,跟外面那些妖艳小贱社团都不一样!面对着那个男生拿着自制传单的修长手指,宋栗花痴的口水都快滴在人家手心里了,小鸡啄米一般一阵狂点头。   宋栗之所以这么轻易的加入了心理社,也算是她人品好,赶上了周邈刚建社的时候。等到宋栗升到大二的时候,因为有周邈这么个社长坐镇,心理社早已是人满为患,变成了周邈官方后援club。   也因为这么个机缘,宋栗无意间变成了心理社的元老社员,在人还不多的时候,有很多跟周邈私下里交流心理学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宋栗也渐渐真的发现了心理学的有意思之处,随着自己研究得越来越深入,这才有了去国外读心理学的梦想。   在宋栗的大二学年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四即将毕业的周邈,正是要去美国大学修心理学学位。   周邈离开学校的那天,宋栗没有哭,甚至没有挤在一堆花痴迷妹的队伍里去送行。   她只是拿着一张□□,里面是她吃了小半年“康帅傅”方便面攒下的钱,冲到书店里买了一筐子心理学的相关书籍。回程的时候,宋栗两只手里的两袋子书重得跟沙僧的担子似的,看得书店老板都好担心,简直想借她一匹白龙马。   那时宋栗想,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和周邈一样,去美国研读心理学。   只是无奈这个梦想,被自己平庸的才华和琐碎的日常生活拖慢了步子。   现在宋栗还在广告公司里苟延残喘,不知何时才能实现她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不过,周邈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你们大学时有加入什么有意思的社团吗?=v= ☆、第16章   面对着周邈,宋栗不得不感叹道:男神就是男神,每一次出场都自带光环。比如多年未见之后,这一次的重逢,周邈就在她饿得快要背过去的时候,把一块香气四溢的M家提拉米苏放在了她的面前。   然后轻描淡写、不经意的勾了勾嘴角,温柔的笑道:“我记得你从大学的时候开始,就最爱吃提拉米苏了。”   完全一个字都没提清晨四点去排队的艰辛,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宋栗盯着周邈那微微勾起的嘴角挪不开眼睛,只觉得他帅爆了好吗!男神回来了的滋味,简直比得上M家提拉米苏的甜蜜了!   看了好一会儿,花痴得够本了,宋栗才想起来问道:“学长,你怎么来了?刚从美国回来?”   周邈又是一笑:“现在不该叫学长了,该叫总监了。”   宋栗心里又是一阵惊叹:原来他就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由总部指派空降到公司市场部的新总监!   这会儿在经纪公司里,狗哥大大的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对饶朗说道:“我怎么觉得背后一阵寒意涌起,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折了腿还没养好的饶朗,理都不理他,继续摊在沙发上,埋头于手机之中越塔强杀。   “你别不放在心上啊!”狗哥翻出一个天桥底下拉二胡大师的招牌白眼:“我掐指一算……”   “您可别掐了,您把那厚手掌给掐肿了,一会儿看着更像熊掌了。”刚好打完一局游戏的饶朗,把手机扔向狗哥的方向,不过他故意扔的有一些偏,好笑的看着狗哥来不及伸手,只好拿一张大脸像排球拦网一样去拦截:“这就显出脸盘子甩得大的好处来了,脸比手都好用!”   狗哥成功的拦截了手机:“懂你!这是让我善用度娘。我给你说我这么强烈的预感,肯定是仙女娘娘的天庭给我发信号了。”   饶朗在心里吐槽说看你这体型是挺像天蓬元帅的,难怪天庭要给你发信号。   “你看你看,被我给料准了吧!”打开手机一番百度之后,狗哥立刻跳起来叫嚷道:“饶朗,你有一个大boss一样的大情敌出!现!了!”   “什么情况?”饶朗莫名其妙。   “我就预感着仙女娘娘那边有情况,打开手机一搜她们公司官网,嘿!你猜怎么着!”狗哥越说越激动。   饶朗冲他直翻白眼:这怎么天津相声腔都出来了,以为自己长得胖又爱穿豹纹就能当郭某纲啊,饶朗才不要当他抽烟喝酒烫头的话搭子呢。   狗哥见饶朗不接茬,自己继续往下说:“原来她们广告公司来了个新总监,就是仙女娘娘大学时候的学长,是她的男神!”   “狗哥,前期调查工作做的够细致呀,连仙女大妈大学时的男神是谁都知道。”狗哥简直把饶朗都给逗乐了:“你不去做潜伏工作简直可惜了。”   “我给你说,你这可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狗哥严肃的说道:“赶紧想对策吧!要把一切反动派掐死在摇篮里!”   “凶残!”饶朗继续冲着狗哥翻白眼。   还没等饶朗想出仙女大妈那边的情况怎么应对,他自己这边先有情况了。   这天晚上,狗哥送饶朗回了家,从地下车库里一路搀着他往电梯那边慢慢挪,一边在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小心啊小心,小碎步啊小碎步……”饶朗实在忍不住了:“大哥,我是腿折了,不是怀孕了!”   等饶朗终于安稳的摊在了自己家的沙发上,狗哥这才放心的走了。饶朗正觉得自己今晚游戏手特顺,简直把把超神枪枪爆头欧气爆棚,突然这时,门铃响了。   饶朗来不及腾出手来找拐杖,只好一跳一跳的去开门,觉得自己简直像一只清朝来的小僵尸。等他一开门,顿时愣了:莫非今天晚上是七月半鬼门开?怎么有一种小鬼聚会的氛围——因为门外站着的,是一只满脸硅胶的假脸鬼。   那是跟饶朗一起录《大山里的孩子》的女团偶像蒂凡尼,就是饶朗背着她做游戏、她把自己的胸部一下一下砸在饶朗背上的那位。她娇笑着看着饶朗说道:“知道你腿摔折了,我来看看你,带了汤喔。”   “什么汤?”想起仙女大妈的黑暗料理,饶朗很有先见之明的问了一声。   “韭菜鹿茸汤!”蒂凡尼继续摆出她烽火戏诸侯戏码般的招牌媚笑:“都是给骨头补钙的!”   这可把饶朗给吓得不轻,这又是什么阵仗的黑暗料理!而且:“这分明都是壮阳的吧……”   蒂凡尼趁着饶朗身手不便,不由分说的从饶朗身后的门里挤进了他家。饶朗这么一只顶天立地的小狼狗都被吓成了小怂狗,生怕被这道韭菜鹿茸汤给吃干抹净,一时间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关门,这时,一个更让他不知所措的情况发生了——   他眼见着宋栗也拎着一个保温桶,不知何时站在了他家的门口。   宋栗往门里面一望,惊讶的程度可一点都不比饶朗少:“西瓜姐?!你怎么在这?”   她竟然看到那位被海绵宝宝老板紧盯着一对大胸脯、念叨着“西瓜、西瓜”的西瓜姐在饶朗的家里!   能让一向热衷用水果比喻胸部大小的海绵宝宝老板喊出西瓜这一选项,可见这位西瓜姐的双峰有多么傲人了。   “饶朗家倒是很热闹。”西瓜姐媚笑着主动问宋栗:“这位小姐带的是什么汤?”   “鸡胸炖鸡腿汤。”   “……你为什么不直接炖个全鸡汤就好?”饶朗忍不住吐槽道。   这一声才把宋栗双眼的注意力从西瓜姐的一对西瓜上吸引开,狠狠瞪了饶朗一眼,不甘示弱的问道:“西瓜姐带的又是什么汤?”   蒂凡尼似乎对这个新绰号欣然接受,竟把一对西瓜挺得更高了一些,骄傲的答道:“韭菜鹿茸汤!补钙的!”   宋栗的反应与饶朗如出一辙:“……这是壮阳的吧。”她担忧的看了小狼狗一眼,也不知他这小身板承不承受得住,一管英挺的鼻子里只怕要洒热血了。   西瓜姐觉得自己的汤赢了,这才腾出空来问道:“这位小姐是?”   西瓜、韭菜、鹿茸……这么少儿不宜的搭配都出现了,宋栗此时不撤岂不是变成不懂事的熊孩子了?她也不想被任何人发现她和饶朗相熟,赶紧摆摆手道:“你不用在意我,我只是他乡下养鸡的大表姐!放下汤就走。”然后她随便的把保温桶扔在门边,吓得拔腿就跑。   宋栗觉得自己把中学体测时跑三千米的劲头都拿出来了,一口气跑出了好远,才渐渐回过神来:为什么要跑?难道有人会在后面追自己吗?   她停下脚步,向着身后望了一眼,空荡荡的并无一人。   难道她心底暗暗期盼着小狼狗会追出来?宋栗觉得自己很好笑,不想承认自己心里的那股酸味简直酸出了山西老陈醋的风味。   第二天一大早,宋栗一来到公司,就看到舒展捧着手机在狂刷娱乐新闻。看到宋栗来了,激动的冲她喊道:“你看你看,大八卦!”   “什么八卦?”宋栗一边啃煎饼果子一边不经意的问道。   “饶朗!当红流量小狼狗饶朗,竟然被拍到女团偶像蒂凡尼深夜从他的公寓里出来!”舒展的热情被点燃了,马上又跑到微博上搜蒂凡尼的硬照:“我觉得她长得还蛮漂亮的,你说饶朗是不是跟她有一腿?小鲜肉喜欢御姐类型,也蛮说得通啊。”   “哪里漂亮了?”宋栗第一次觉得公司楼下的煎饼果子干到全塞在嗓子眼里,跟吞了一捆稻草似的。   “看这瘦瘦的尖下巴!”舒展把手机屏幕紧贴到宋栗的一双狗眼之前。   “干巴巴!”   “看这望向你的长睫毛!”   “直发毛!”   “看这傲然挺立的大胸部!”   “很费布!”   “你今天早上嘴怎么这么毒,还跟我配了断freestyle来diss人家,我都快唱起来了!”舒展笑着说:“不过你看人家女明星,生活方式就是优雅,晒的美食照都是黑咖沙拉的轻脂版,不像我们吃个煎饼果子都要成双成对,就怕一个饼在胃里太寂寞!”   “吃煎饼果子怎么了?瘦成一根柴有什么好。”宋栗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像我们这样才好呢,走在八级台风天里,倍儿有安全感!”   “瘦瘦的身材好,看着跟修长的饶朗才般配嘛。”舒展不知道宋栗心里的五味杂陈,还在继续说着。   这天下班以后,宋栗怒冲进好久没去过的健身房,在跑步机上一阵狂奔。   “你这是要跑去西天取经啊?”宋栗这阵仗,把她的私教都给吓坏了:“平时跑步都跟三倍慢速的太空漫步似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宋栗摇摇头,并不想解释,继续狂奔:不就是瘦么,有什么了不起,谁不会啊。   可跑着跑着,她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自言自语道:“瘦了然后呢?”   私教笑嘻嘻接茬道:“就只剩下丑了!”惹得宋栗对他一阵追打。   即便瘦下来了,自己的精心打扮是把黑色框架眼镜换成玳瑁色,饶朗和西瓜姐是浑身名牌拍硬照;自己的加班豪华大餐是红烧牛肉雪菜肉丝酸萝卜老鸭汤香菇炖鸡……方便面任选其一,饶朗和西瓜姐的豪华大餐是米其林餐厅任选其一。   生活方式就是这么的天差地别。   自己心里到底在幻想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减肥这个决定~还是要慎重的做啊!=v= ☆、第17章   这天早上,宋栗刚一到公司,就发现全公司的人又在低头狂刷微博,这其中就包括了她在公司的好闺蜜、八卦头子舒展。舒展看到宋栗来了,一张嘴马上就要张成O字型,小喇叭要开始广播了,宋栗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在她大声叫出来前先开了口:“怎么了?朝阳群众又立功了?”   “什么呀!”舒展露出她招牌式邪魅狷狂的笑容,看她这兴奋劲,知道的呢是说她看到娱乐圈八卦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发现了正版秦始皇陵的所在呢。舒展说:“小狼狗和大胸御姐最近这段时间可热闹了!特别体贴我们广告狗,时时给我们枯燥无趣坐出腰椎间盘突出的工作时光打两针鸡血!”   宋栗觉得她还没听这八卦是什么,就已经闻见自己心里的山西老陈醋又打翻的那个味儿了。然后她还是没忍住,不争气的开口问道:“又爆出什么八卦了?”   “小狼狗和大胸御姐,昨天又在一咖啡店被拍到两个人约会了!坐得那叫一个近哟,头挨着头,估计得拿放大镜看,才能看出他们的脸与脸之间隔着一根头发丝的距离。”舒展一副世风日下的表情:“一点都不注意影响!这要是我十八岁的时候跟哪个异性这么坐着,我妈非得打断我的狗腿!”   “你就是太注意影响了。”宋栗忍不住吐槽道:“所以现在二十八岁了,还没跟任何一个异性这么坐过,你妈也急得要打断你的狗腿了。”   吐槽完毕,两个人又互怼了一阵,才各自埋头投入工作。可宋栗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总能闻见自己心里的那股山西老陈醋味儿,闻得她都馋了,吸了吸鼻子想,要不今晚的加班餐就吃饺子吧!   没想到今天的宋栗,化悲愤为动力,工作效率奇高,十几天以来头一回没有加班,挤下了晚高峰的地铁,拖着步子往自己的公寓走去。经历了十几天的地狱模式加班,宋栗觉得自己真心累,步子沉重到好像每只脚上拖了一只大笨狗,而且宋栗内心揣摩着,按这个沉重级别,这狗的吨位至少是巴哥级别的,每一只都胖到脖子上堆出五个褶。   一边在心里想着狗,宋栗突然发现,她的眼前还真的看到狗了——   小狼狗戴着墨镜、口罩和鸭舌帽,风衣的领子高高竖起,从脸到全身裹了个严严实实,全副武装的站在她公寓楼的门前。   他这个样子看的宋栗都乐了,觉得只要自己走上前去,小狼狗就会鬼鬼祟祟的凑上前来问她说:“大姐,要碟么?男人女人小动物,都有!”   虽然宋栗心里端着一碗山西老陈醋并不想见到饶朗,但看到饶朗拄着拐杖、在她楼下站了很久的样子,到底还是不忍心,向着饶朗走了过去。   她斜着眼没好气的问:“你来干嘛?”   饶朗扬了扬手里拎着的打包盒:“为了感谢你那天给我做的鸡胸炖鸡腿版黑暗料理,而且听狗哥说你这段时间都在加班挺辛苦的,我给你送了点晚饭来。”   “送的什么?”   “饺子。刚开的一店,用松茸做的饺子馅,挺特别的,特火。”   宋栗哼唧了一声,心想这倒巧了,难道自己心里的山西老陈醋味浓郁到连小狼狗都感应到了?她继续用一副全世界欠了她一个亿的表情问道:“你最近和西瓜姐相处得不错呀?”   没想到小狼狗竟然不知羞耻的点了点头:“是挺好。”   宋栗忍不住吐槽道:“你怎么这么没品味!如此肤浅的被胸前的硅胶蒙蔽了双眼!能不能重视一点内涵!内涵!”   没想到饶朗毫不示弱:“被胸前的硅胶蒙蔽怎么了?难道只有被你肚子上的脂肪蒙蔽,才叫不肤浅、有内涵?”   嘿这小狼狗!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宋栗气呼呼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冲饶朗耀武扬威的扬了扬,那意思是:我这里可有你的丑照,你别太得意,最好给我老老实实夹起尾巴做狗!   然后她居然看到,小狼狗也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阴笑着冲她扬了扬,那意思也再明显不过:比起黑历史丑照来,谁怕谁啊?   气得宋栗掉头就走,压根不想管小狼狗拄着拐杖、一路艰难的僵尸跳才回到了自己的保姆车上。   回到家里,宋栗才发现刚才的一番互怼之下,冲动得连小狼狗特意送来的饺子也没拿,不过她现在也是气得什么都吃不下,心想果然我们仙女都是吸天地之灵气就能存活的。   为了平息一下心里已经爆表的怒气值,宋栗什么正经事都不想做,瘫倒在床上刷微博,同时精心挑选了一张美少女战士样子的面膜敷着,心里很想代表月亮消灭小狼狗。没想到热门微博里,全被小狼狗和西瓜姐的八卦新闻刷屏了,看得宋栗反而越来越气,觉得自己心里的山西老陈醋已经酿出了一种境界,她几乎已经可以听到《舌尖上的中国》的沉稳男声在自己耳畔说:   “中餐里的酸味,大多由醋带来。宋栗牌山西老陈醋醇厚浓郁,要获得如此美味的酸,必须经历怒气的历练,经过一百倍怒气值的催化,能卖出一百万天价的酸味诞生了……”   刷着刷着微博,宋栗突然灵感来了,猛地坐了起来,阴觑觑的笑着想:小狼狗,既然你不知天高地厚,可就别怪姐姐我心狠手辣了。若此时在拍古装剧,宋栗都能想象这时的自己,肯定一秒由涂着斩男色唇膏的傻白甜妆容,变成了眼线飞到天上去、唇膏中毒姨妈红的黑化妆容。   宋栗立刻翻到微博的新账号注册页面,略一思索,啪啪啪在用户名一栏输入了七个大字:小狼狗的双下巴!   注册成功后,宋栗立即把手机里偷拍小狼狗双下巴的那张照片,暗戳戳的传了上去。这一下子,她觉得心情舒爽了,月亮圆满了,买网红奶茶不用排队了,连空气里都嗅不到PM2.5的滋味了,岁月一片静好——她终于有了一个宣泄对小狼狗怒气的秘密基地了!   她心想,我可以把这个微博账号经营成一个网红账号啊!到时看小狼狗还敢不敢惹我!   这样想着,宋栗顿时觉得自己手机里的素材还不够啊!她立马翻身下床穿衣,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着饶朗的家奔去,一路上吸引了无数回头率,宋栗在心里奇怪:姐姐今天颜值这么高吗?   她也顾不得这么许多了,冲到饶朗家门口,立刻按响了门铃。   饶朗一跳一跳的过来,开了门一愣:门外站着一位美少女战士。饶朗头上数道黑线划过:“姐姐,你面膜都没摘就出门了啊……”   “啊!我说怎么整张脸干得跟混凝土似的。”宋栗已经没心思在意这些了,豪迈的一掀面膜,挤进了饶朗身后的门里,还不忘问一句:“西瓜姐今天不在了吧?”   宋栗进门了之后,径直把饶朗拖进了卧室里,伸手就要扒他的衣服,吓得小狼狗一双手直捂胸口:“你干嘛?你今天也是带着韭菜鹿茸汤来的啊?”   “呸!姐姐喜欢儒雅老腊肉型,对你这种小鲜肉没兴趣。”宋栗笑眯眯的看着饶朗:“我只是看你每天日程那么忙、录通告那么辛苦,最近还伤了腿,想让你好好休息一下。今天就早点睡吧!”   饶朗被宋栗热忱的目光盯得直发毛,可算知道掉进盘丝洞的唐三丈、走进网红聚集夜店的王思聪是什么感觉了。他弱弱的说:“我……我睡不着……”   “睡不着?”宋栗一掌拍在床的边缘:“怎么能睡不着呢?姐姐来给你属羊啊!一只绵羊……两只绵羊……”   “清炖还是红烧?”   “还是用孜然烤吧……什么呀!”宋栗这才发现自己被饶朗给带偏了:“数羊是为了让你放松下来睡觉的!不是深夜发吃报复社会让你越听越精神的!”   小狼狗睡不着,自己就没法拍他双下巴的素材照啊,这可怎么办呢?宋栗好一番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初中时放倒全班同学的催眠大杀器!   她掏出手机,点开度娘,一番搜索之后,开始放声朗读道:Hi!Lilei,my name is Hanmeimei……   初中时的英语课文录音磁带可不就是放倒全班同学的大杀器么……饶朗无语的看着宋栗为了给他催眠,也真的是拼了。可饶朗是90后的小鲜肉啊!这段课文分明是宋栗自己更有感触啊!果不其然,读着读着,她果然自己率先一头栽倒在了床边……   饶朗叹了口气,翻身下床,把睡着的仙女大妈抬到了自己的床上。   他抱着双膝坐在床边,看着宋栗的睡颜。她睡得很安稳,没有种过的睫毛不像妩媚的芭比娃娃,倒简朴得好像三岁时的小女婴,随着她平稳的呼吸,上下微微颤动着。   这种安稳,是由平凡但平顺的日子带来的,是由内心满满的安全感带来的。饶朗发现自己,总是失眠的自己,竟然被这样的睡颜吸引得目不转睛。   第二天一大早,宋栗被窗外的一阵鸟鸣给吵醒了,竟然发现饶朗抱着双膝坐在床畔,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   宋栗问:“怎么了,被仙女的粉红睡颜给倾倒了?”   饶朗面无表情的说:“不,是第一次发现居然有女人睡觉会打防空警报一样山路十八弯的呼噜,粉红猪仙女。”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今天lui了~ 发文工作交给小秘书 ☆、第18章   接下来,饶朗要去影视公司录制配音,要收拾着准备出门了。宋栗没有拍到小狼狗新的双下巴照片,只得悻悻而回。她意识到,想要经营出一个网红微博号,想要获得源源不断的素材照,这是一个打持久战的过程,革命尚未成功,小宋同志仍需努力。   想到自己非但没拍成照片,还把睡觉流口水、打呼这些坏毛病都在饶朗面前暴露无遗,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宋栗不爽得捶胸顿足。不过也许是昨天晚上人品实在太差,今天老天有心补偿宋栗一番,宋栗一到公司便收到了一个消息,让她再也无心思考小狼狗的破事了。   这天早上,宋栗离开了小狼狗家就匆匆往自己家里赶,换了身衣服又急匆匆的出门往公司赶,实在是来不及化妆了。毕竟到地铁站之前还有一段公交车的距离,每个工作日的早高峰,那条路都堵的跟便秘了一周的肠道一样,简直堪称纹丝不动,让宋栗很想把一杯润滑肠道的青汁浇在上面。哪怕挤上了地铁,宋栗也没有在颤啊颤的地铁上化妆的手艺,有那手艺的话她早就去竞聘太阳马戏团了,哪还用在广告公司当加班狗每天挤地铁苦熬。   所以到了公司以后,宋栗趁着老大们都没有注意她,暗戳戳的埋头在自己的办公桌里化妆,这情景让宋栗想起来中学时,每天早上都有同学担负起给大家带本市著名牛肉面的重任,当他如沙僧一般两手满满拎着两担子牛肉面走进教室,其人气绝对不输现在走位风骚把把超神的电竞选手,惹得大家一片欢呼。然后早自习上,大家就一边读着英语课文,一边趁着老师不注意的时候,埋头进课桌里吃两口面。这样的场景让宋栗在高考考场上答卷时,都觉得英语卷子上弥漫着一股牛肉面的味儿。自从中学毕业以后,宋栗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牛肉面了。   宋栗埋头在办公桌里化妆,光线不好,她时刻提醒自己不要手重了,一个不小心化出个网红夜店版,公司里又没有挚爱网红的王烤葱公子在,多浪费!好不容易画到眼线这一步了,一个浑厚男中音突然在宋栗的办公桌前想起:“要约会吗?”   宋栗一听那声音,都不用抬头看,手一抖,一条眼线就画得飞了出去。   那那那……那是男神周藐的声音啊!   如果是大学时候的宋栗,听到周藐这样的一句,就不是画飞眼线的问题了,是整个人开心得飞到外太空的问题了。   大学时候的宋栗有多想跟周藐约会呢?其实宋栗爱看科幻片的习惯也是从周藐这里养成的。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美少女或者霉少女,宋栗当然也知道暗暗的电影院里是最容易牵牵小手勾勾小指的,当然“电影院后排座椅上的小孩容易生出意外,电影院后排座椅上的意外容易生出小孩”这样的黄段子,那时清纯如一朵小白莲花的宋栗还是不敢想的。她千方百计的打听到周藐最爱看科幻片,又找了无数女生一起探讨,得出结论说看恐怖片最容易展现自己的娇弱,恐怖镜头时可以娇喘一声直接扑到对方怀里,拿小拳拳捶对方的小胸口说:“人家好怕怕!”   拿定了主意后,对这场约会太过重视的宋栗,犹豫了一个月都还没敢去跟周藐开口,每天就在周藐宿舍楼下蹲点,有人的时候就来回踱步假装在背英语。周藐他们宿舍楼下有一个猴子的雕塑,本来头顶有三根毛挺可爱的,这一个月来被纠结的宋栗叹着气来回摩挲啊摩挲,生生给人家猴摸成了秃子!看着苍老了好几岁,由可爱正太猴变成了秃顶大叔猴!   在牺牲了一只猴子后,宋栗终于酝酿出了足够的勇气,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趁着周藐自习完从图书馆回宿舍时问他:“学长,你……想看《奥特曼》么?”   周藐心里想这女生选片可真够剑走偏锋的,但出于一个好人的礼貌,还是笑着点点头答应了她。   这可把宋栗兴奋坏了,每天下课后回了宿舍就拉着同宿舍的闺蜜练习,那个“拿小拳拳捶你胸口”的娇羞动作。一周过去了,闺蜜实在受不了了,觉得自己为了宋栗去约个会牺牲实在是太大了,忍不住对着宋栗说:“你能消停会儿么?我的胸肌都快被你捶出来了。”   宋栗怎么能消停呢!还有一周她就要去跟她的男神约会看恐怖片了好么!于是宋栗换了一个同宿舍胸小的闺蜜继续练,每天拿小拳拳捶人家的胸口。这一次没有人来投诉宋栗,一周以后闺蜜特兴奋的跑来跟宋栗说:“栗子栗子!我刚才去买内衣,罩杯居然从A生成了B哎!”高兴的简直想要给宋栗颁一面锦旗,上面就写着:仁心仁术,妙手丰胸!   如果大学时候的宋栗有现在这样的发家致富意识和赚钱头脑,她就该再接再厉,把这门手艺发扬光大下去。   终于到了跟周藐约会的那一天,看电影嘛当然约的是晚上,但宋栗天不亮就起来开始折腾打扮了,觉得自己连高考都没有这么用心过。她把自己的衣柜翻了个底朝天,经历了一整天的纠结犹豫反复,才在临出门前的最后一刻决定了这天自己的着装,匆匆的出了门。   那时候的宋栗,哪里懂得女生要适当迟到这些欲擒故纵的小手段,像小学生参加周一早上升旗一般准时的来到了电影院门口,周藐也挺准时的,几乎是跟宋栗同一时间抵达的。只见宋栗满脸娇羞,刚要开口说话——   旁边路过的一个小男孩对着跟他一起来看《奥特曼》的小女孩说:“你看这个姐姐,穿的好像一个移动的灯罩!”   ……自己被吐槽也就算了,为什么周围都是小男孩带着小女孩来看这部电影啊!宋栗胆战心惊的和周藐一起坐在电影院里,觉得他们俩的海拔在这里真可以算得上是“一览众山小”,让她直呼自己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   没事,等电影开始了、灯光暗下来,自己的海拔就没那么显眼了。宋栗紧盯着屏幕,看着奥特曼以人民公园里练太极大爷的水准比划了好一阵子花拳绣腿后,终于正式开始殴打小怪兽了。开始了开始了,宋栗特紧张,提醒自己一定要抓紧时机放好大招,不然没几分钟奥特曼就该哔哔哔亮灯警报回他的星球充电去了,耗电量速度之快跟刚用了一年的苹果手机似的。   宋栗紧张的咳嗽了一声,摆好架势往周藐那边一靠,拿小粉拳在周藐的胸口一阵猛捶,看到周藐一脸惊恐的望着自己,宋栗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开口说那句”人家好怕怕”的经典台词,没想到——   这时后座的小男孩兴奋的对着同来的小女孩说:“对对对,刚才奥特曼就是这样殴打小怪兽的!”   宋栗一眼瞪过去:这位小同学,你完全误会这个动作的意思了好么!没想到这时周藐也苦笑着说:“原来你是要表演电影刚才的片段啊,我还以为你突然起了一阵卖艺的心,要拉我组个对子去表演胸口碎大石。”   “……”宋栗这下连解释的话语都没有了。   然后呢?   怎么可能还有然后!这次一起看过电影之后,无论宋栗怎样天真而热烈的幻想,直到周藐出国以前,他都再也没有主动找宋栗约会过,一次礼貌性的回请都没有……   所以,此时,面对着周藐的这一声邀请,宋栗觉得自己应该跟《名侦探柯南》终于完结、自己追的网文大大终于开始填坑、预定了半年的限量口红终于到货一般,有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为什么自己的心底反而有一丝犹豫呢?   为什么自己的心底反而划过了小狼狗得意阴笑着的那一张脸?   这时,宋栗一手摸上了自己的胸——吓得周藐往后倒退了好几步:约个会而已,进展要不要这么快啊?就好像上一秒刚领了结婚证,下一秒就看到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其实这时宋栗想的是,快别胡思乱想了,饶朗都已经有西瓜姐了,怎么还会在意自己这种连胸都是A的优秀女孩子?于是点点头答应了周藐的约会邀请。   约会的那一天,宋栗觉得一切都很完美。周藐选的电影刚好是自己想看了很久的那一部,买的可乐是自己喜欢的可口而不是百事还按照自己的口味没有加冰,爆米花是自己最喜欢的焦糖草莓味,吃完爆米花周藐适时的递过来一张纸巾,觉得电影院的冷气有一些足时、周藐给自己披上的外套不厚不薄恰到好处,看完电影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有些飘雨,走去停车场的路上,周藐从包里掏出一把雨伞来、角度恰到好处的倾斜向了宋栗的方向,让她整个身子都完全没有淋到雨,又不会显得过分殷勤而给宋栗造成负担。   每一个细节都这么完美,让宋栗忍不住想:莫非命运的齿轮终于开启了?这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缘分了? 作者有话要说:  当男神就要会撩! ☆、第19章   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吗?   第二天一大早,宋栗刚一到公司,舒展就像饿虎扑食、狗仔扑八卦一般,猛扑到宋栗的面前,阴阴的笑着问道:“老实交代!你昨天是不是跟周藐去约会了?”   呵,难道舒展还有料事如神的本事?自己分明记得周藐邀请自己去约会时,周围的同事刚好谁都不在位子上啊。如果舒展有这样的本事,不去天桥上扯个旗子摆个摊子当真是可惜了!面对这样的舒半仙,平凡小民宋栗不敢有丝毫隐瞒,弱弱的点了点头。   舒展摆出一副专业狗仔的姿态,继续阴阴的笑着问道:“感觉如何啊?感觉爽不爽?”   宋栗还是忍不住翻了舒半仙一个白眼:“你的小学语文是不是体育老师教的?用词怎么这么粗俗!知道的你是在问第一次约会,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问第一次那啥呢。”   舒展一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懂的表情:“那也保不齐第一次约会后就第一次那啥了啊。”这倒叫宋栗奇了怪了:这年头,怎么母胎单身的清纯傻大姐都是一副老娘啥都懂的臭流氓姿态,倒是那些男友小开换了无数任的妖艳小贱货表现得都如白莲花一般清新脱俗呢?   呕,这个叫人看不懂的世界!   “昨天的约会吧……”宋栗还是对着好闺蜜舒展老实交代道:“说实话,很完美。每一个细节都完美到,让我觉得恰巧的刚刚好。你说这世界上,难道真有命中注定的缘分?”   “大姐,我能说你很傻很天真么?”舒半仙又露出一副洞悉世间一切、大彻大悟的表情,让宋栗觉得她下一秒钟是不是就要剃个光头去出家了?可转念一想,哦,她学历不够,毕竟现在想要出家都要硕士以上学历了,想要清新脱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舒展还是只能踏踏实实跟她一起当广告狗。宋栗不担心舒展抛下她去出家了,这才集中精神听舒展继续说:“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巧的事情呀?不过是有心送你回家的人,东南西北都顺路而已。”   “什么意思?”宋栗不明就里。   “你知道周藐为了实现跟你的第一次完美约会,做了哪些前期准备,对你做了多少调查了解么?”舒展一副“遇到这样的男人你就嫁了吧”的表情,花痴的感叹道:“关于你的那些情报,还不都是我卖给……啊!不!提供给周藐的。”   听着舒展说漏了嘴,宋栗反扑到舒展面前问道:“哼哼,看你这小样就不能从事地下革命工作,活该做广告!说漏了吧!我就说你怎么知道我和周藐去约会了。老实交代,周藐是用什么收买你的?”   宋栗的这一猛扑,吓得舒展直往后退:“你干嘛,哎你早上吃的煎饼果子是不是加大蒜了,快走开!”宋栗哪能让这个叛徒这么轻易的就跑了,步步紧逼,舒展到底心虚,直往后退,两人一进一退之间,不小心撞到了舒展办公桌边的收纳柜——   “哗”的一声,舒展和宋栗两个人都愣了。宋栗向着那满地狼藉看去,目瞪口呆,舒展一张脸红成了千年老妖猴的屁股那么红,赶紧伸手不停的在宋栗面前挥舞着想要遮挡她的视线:“别看……”   “……你干嘛呢?想让我跟着你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一个慢动作重播啊?”宋栗无语了:”看都看完了好么……”   那散落一地的,是粉色毛毛的手铐,loli娘大露背睡衣,黑色蕾丝吊袜带,豹纹小尾巴……   这时更为尴尬的是,来上班的周藐,刚好路过了舒展和宋栗的办公桌,惊讶道:“啊,这不是我用来收买舒展的……”然后他也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换上一副严肃的上司脸,速度之快简直让宋栗怀疑他是不是去四川学过变脸。严肃上司脸周藐说:“在公司里还是要注意一点影响啊,赶紧收起来。”然后不好意思再看一般,逃离了狼藉现场。   宋栗忍不住摇头道:“舒展,我平日里敬你是条汉子,想不到……周藐竟然是利用你的羞耻play怪癖收买你的!”   把握了舒展的这个惊天秘密,再要撬开舒展的嘴就很容易了。宋栗这才知道——   周藐知道她最近想看的电影是哪一部,是因为翻完了她话痨一般的每一条微博;   知道她爱喝可口而不是百事,是因为每一次工作餐的时候都有留心观察她;   知道她当天的可乐不应该加冰,是因为推断出了她的生理期,因为每天尾随她去女厕所……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是找舒展问了然后按规律推断的啦;   知道她在那一个电影院应该最想要焦糖草莓味的爆米花,是因为苦心收买舒展,了解了宋栗平时喜欢的甜度,还提前去试吃了每一个口味的爆米花,甜腻的让平时根本不喜欢吃甜食的周藐,当天晚上回去刷了三次牙,喝了五杯清水;   知道宋栗吹着电影院冷气微微有些冷时,该给她披上什么厚度的外套,是因为按照宋栗的身高体重精确测算了她的体脂含量,推断出她的耐寒程度,然后自己提前一天去电影院看了一遍电影感受了一番冷气的强度,才选出了合适厚度的外套;   知道看完电影出来会下雨,是因为提前查看了精确到分钟的天气预报……   所以这世界上哪来那么多命中注定的巧合呢?   不过是有人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做了所有的努力,然后走到你面前轻描淡写的笑着说一句:“好巧。”   舒展越说越痛心疾首,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对着办公室埋首打游戏的一众男人们指点江山:“这个世界上就怕比你帅的人还比你努力!这些汉子们真该来对照周藐的行为好好做一套笔记!”   宋栗的心里一阵地动山摇:她大学时候所求的一切,现在竟然真实的展现在她的面前了。   这就是她的真实生活啊,一点都不虚无缥缈的,不需要在电视里、微博上了解对方的信息,可以面对面的随时接触,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里。   然后宋栗菜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在把周藐和谁做对比呢?   这时在狗哥的经纪公司里,也是发生了十级地震一般,最爱演琼瑶剧的狗哥,此时又像咆哮教教主一般咆哮着:“你的情敌都放大招了,你眼看着残血了,你怎么一点不着急呢!”   他的咆哮技能释放对象绕朗,却还安之若素的摊在沙发上打着游戏:“本来找仙女大妈,也是你为了我的形象未雨绸缪,要不要演的这么投入啊?况且现在,我不是正跟西瓜姐炒cp么?”   “你跟西瓜姐那才叫演!是因为你们最近都有新节目要发炒个小新闻!”狗哥还在继续咆哮:“你跟仙女娘娘那能叫演么?你说这话也不怕犯天条!”   饶朗心想跟仙女真心谈恋爱那才叫犯天条好吗,看那牛郎织女每年想见面一次多不容易,要麻烦那么多喜鹊朋友,还要十分注意控制体重,不然一不小心把鹊桥压塌了人家喜鹊明年不愿意来就玩完了。他问狗哥:“那你说,该怎么办?”   “咱们也放大招啊!你忘了哥哥我是干什么的了,专业狗仔啊!搞起情报来,能输给广告公司的那个臭小子么!”狗哥得意洋洋的,从背后掏出超厚一本资料,轰的一声放在饶朗面前的桌上。   那本资料有多厚呢?厚到这轰的一声,让饶朗还以为一颗微型□□在自己面前爆炸了,简直能看到一朵蘑菇云升腾而起。饶朗心想自己要是在高考完能啃完这么一本资料的话,估计那都不是考上清华北大的问题,应该可以直接进中科院了。   但是,饶朗,毅然决然的推开了那本资料。   狗哥惊诧了:“你什么意思?想裸考啊?”   “真正的用心,不是在这些字面功夫上。”饶朗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想要真正打动女孩子的方法,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么?就是让对方真正融入你的日常生活,变成你生活的一部分!”   听饶朗说得头头是道,狗哥一细想,也觉得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这一次的约会,就放任饶朗去自由发挥了。   这天下班后,宋栗又看到饶朗打扮成一副卖碟或卖□□小哥的样子,黑衣黑超的等在自己楼下,看到自己走了过去,也不多话,酷酷的扔下一句:“明早七点,你家楼下,不见不散。”   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本来是一副很好耍帅的场景,但是饶朗可能忘记了自己的一条腿还折着,这本应走路带风的耍帅离开,只能拄着拐一下一下的蹦跶,蹦了五分钟才蹦出十米远,看得宋栗在他身后一阵狂笑。   饶朗也找自己约会哎!这种流量小鲜肉跟人约会都是什么路数啊,去米其林餐厅?去私家会所?还是直接一直升机拖去国外看偶像的演唱会?宋栗越想越兴奋,一颗好奇的心战胜了周末睡懒觉的心,居然罕见的没有迟到,拿出在公司每早打卡的精神,六点五十九准时到楼下等着了。   饶朗也到的很准时,七点整直接把宋栗拖走了。   宋栗刚开始兴奋不已,可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啊,这条路怎么越来越曲折,越开越荒凉……跟人贩子走的路线好像出奇的一致啊……   开了好久之后,饶朗终于酷酷的说了一句:“到了。”   宋栗战战兢兢的拉开车门,下车一开,完全傻眼了——   农、农家乐?!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要去涂指甲油了~ ☆、第20章   说好的米其林餐厅呢?!说好的私人会所呢?!说好的直升飞机和国外偶像的演唱会呢?!   宋栗在内心咆哮着:为什么会是农家乐啊?!这约会地点选的也太剑走偏锋了吧!别说直升飞机了啊,面前只剩下一只只扑腾着翅膀的飞鸡了啊!   “像你们这种流量明星是不是都觉得,平时高大上的生活过得够够的了?”宋栗强忍住把眉头皱成狗不理包子的冲动,努力让自己保持着平和而礼貌的笑容问道:“所以约会地点的选择,都是要越接地气越好?”   “谁说我高大上的生活过够了?”饶朗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你不知道我为什么当明星吗?”   “觉得当演员能体会多种多样不一样的人生,能实现自己的艺术追求?”这个问题不难,宋栗背出了心中听无数个明星说过无数次的标准答案。   没想到饶朗说:“不,是为了钱。”   “……”宋栗一口血喷出来:“既然你这么庸俗市侩,加上我更加庸俗市侩,那我们约会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清新脱俗的地方啊?我很俗的我要那些妖艳网红餐厅打发我就足够了啊!没有这么高的境界和修养!”   没想到饶朗一本正经的答道:“仙女大妈,你忘了你的身份定位了吗?你是我的未婚妻,不是女朋友哎。我们约会,当然要选那些能让你真正融入我日常生活的地方了。”   “这怎么是你的日常生活了?这农家乐是你开的?”宋栗问:“等你赚够了钱,你就想来过这种采菊东篱下的悠闲生活?”   “什么采菊东篱下,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种污污的话来。”饶朗故意摆出一副傻白甜的表情来,天真懵懂的捂住了自己的双耳。   “……你不止想得太多了,你懂得也太多了!”宋栗被饶朗说的脸都红了,这匹小狼狗一定是黄色的啊!   “说回正经事。”饶朗又若无其事的切换回话题:“这农家乐不是我开的,是我接下来腿好了要录制真人秀的地方,我要来提前熟悉和适应一下,所以你要陪我来。”   “敢问一下,你们那个真人秀,节目名字确定了吗?”宋栗觉得在小狼狗的一番历练之下,自己的智商渐长,此时她已经预感到,那个真人秀的节目调性,决定了自己今天约会日程的走向。   “暂时定了,叫——《要想穷神快点撤,就得开个农家乐》。”饶朗正经的答道。   饶朗越正经,宋栗越觉得他在开玩笑:“……且不说这个节目名字为什么这么长,这种综艺节目真的有人愿意看么?”   “你不知道么?可能跟你这种年近三十的中年老女人有代沟,现在困扰年轻一代让我们主要关心的两个问题,就是脱贫和脱发啊。”饶朗振振有词,显然丝毫不质疑这个综艺节目的未来收视率。   开农家乐这种主题,已经让宋栗预感到今天的约会没什么好事了,她还是壮着胆子问了一句:“那敢问你们这个综艺节目的流程是……?”   果不其然,宋栗觉得她不应该建议舒展去当半仙去天桥上摆摊,她应该自己戴个墨镜就上了,因为被她料准了,真人秀节目的流程,就是今天约会的日程——   第一步,抓鸡;   第二步,摘桃子;   第三步,大扫除。   “你先去试试看抓鸡,然后根据你的经验,告诉我一点技巧。”饶朗居然说得非常的理直气壮:“这样我才能在节目里维持住我小聪明的人设,不然就变成地主家的傻儿子了。”   宋栗心想变成地主家的傻儿子才好呢,到时候无论哪个网站独播我一定拿出吃豪华版加班方便面的钱去豪气的充三个月会员,每一期都去狂刷弹幕。   看着宋栗的脸上一百个不愿意,饶朗唰的一下把那条还没拆石膏的腿抬到宋栗前面,那意思很明白:还记得吧?这条伤腿可都是为了救你哟!宋栗心想这招道德绑架可真是厉害,狠狠的扫视了小狼狗全身一遭,这要真是目光如刀的话估计小狼狗这会儿已经改了品种,变成了一只刺猬。   没想到小狼狗惊恐的捂住自己的裆部:“你在看哪里?!是让你去抓那个鸡,不是抓这个鸡!”   左扑右跳的直到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鸡毛掸子,宋栗还是连鸡屁股都没碰到一下。她气喘吁吁的挥着手说:“真的不行了,我们还是先进行第二步吧。”她拿过真人秀节目的初稿台本念道:“第二步是摘桃子……”   宋栗看到小狼狗的眼神有意无意的扫过了自己的胸前,心想可算逮到报复的机会了:“你的思想怎么那么污?是让你摘那个桃子,不是摘这个桃子!”   没想到饶朗非常冷静的说:“你那最多就是一块白板上放着两颗樱桃。”   最最恐怖的还是第三步大扫除。宋栗真的觉得这一天她把这辈子的地都擦了,擦过的地板能够绕地球三圈,也不知道这擦地有什么经验和技巧可总结的!直擦到中午明晃晃的太阳,变成了柔柔的夕阳,又变成了漫天的星辰,宋栗头昏眼花的直不起腰来:“刚才星星只在我的眼前,现在已经布满了整片天空!”   直累得宋栗轰然倒塌,撅着屁股塌着腰的造型让她变成了一只鸵鸟:“不行了,这到底是来约会来了,还是被卖到山里当童养媳来了。”   饶朗却还在踢踢她的屁股催促她:“红军不怕远征难啊,鸵鸟仙女!快点,收拾完最后一个冰箱,万里长征就走完了最后一步,今天的约会就结束了。”   听到约会终于要结束了,宋栗濒临没电的双眼回光返照的亮了一下,拖着一滩烂泥似的身体向着冰箱爬去——她现在已经被洗脑的,觉得吃大餐看电影之后静静对着夜色喝两杯饮品的约会都是异类了,只怕以后谁再跟宋栗说约会两个字,她都要跟见了鬼一样惊叫着跳起来。   ……等一下,这不会就是小狼狗的真实目的吧?   宋栗一边不怀好意的揣测着,一边心不在焉的打开了冰箱——   这时“啪”的一声,不知道是突然停电了还是怎么的,整个农家乐都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一时间,宋栗的眼前只剩下了唯二的两处光源:她面前冰箱里燃着蜡烛的蛋糕,和头顶一片因远离了城市PM2.5而格外灿烂的浩瀚星河。   饶朗在宋栗的背后轻声说道:“生日快乐。”   宋栗没有回头,用没有一丝情感的声音说道:“你知道我有多少年没有过过生日了么?”   “我知道。”饶朗的声音在黑夜里变得轻轻的,柔柔的,是宋栗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温柔:“因为你的奶奶。”   世界上最疼她的那个人去了,这句惨痛的话对宋栗来说,发生在她六岁的时候。   六岁那一年的生日,最疼爱宋栗的奶奶带着宋栗到了当时热闹非凡、人气最旺的游乐园,那里有宋栗最喜欢的旋转木马和咖啡杯,也不知为什么枯燥转着圆圈的游乐设施,在当时的小女孩眼里为什么有着那么非凡的魔力。   兴奋的牵着奶奶的手刚走到游乐园门口,宋栗不知怎么的,回看了一眼马路对面,刚好看到买冰淇淋的大叔推着他招牌的蓝色推车过来了。   如果此时是日本动画的话,已经可以看到命运的齿轮在奶奶的背后开始旋转了。   为了给宋栗去买她最喜欢的草莓冰淇淋,奶奶松开了宋栗的手,让她一个人乖乖在公园门口等一等,奶奶马上就带着冰淇淋回来带她去游乐园里庆祝生日了。   随着一声尖锐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奶奶再也没有回来,宋栗也再也没庆祝过生日了。   “我有一个生日礼物要送给你。”饶朗的声音再次在宋栗背后响起。   宋栗却怔怔的看着,面前那个草莓蛋糕的淡淡粉色,好像当年摔在地面上草莓冰淇淋的颜色,让宋栗不得不面对了这段早已尘封在记忆里、从不敢触碰想起的往事,一行眼泪滑过脸上:“我最讨厌过生日了。什么生日礼物也不能让我喜欢生日。”   饶朗轻声问:“你没有认出这是哪里吧?仔细想一想。”   在饶朗的一番提示下,宋栗在大脑里回忆了一路来时的画面,才恍然发现,这个农家乐的所在,不正是当年那个游乐园的位置吗?只不过现在市中心早已有了更多给孩子们玩乐的去处,曾经人气很旺的游乐园早已是废弃拆除了,已经在这里发展了一批农家乐起来。   难怪宋栗总觉得淡淡的眼熟。   “抬头。”饶朗柔声说。   “干嘛。”宋栗的声音还是低沉:“想看我哭得很难看的样子么。”   “没错,想让星星照亮你哭得很难看的样子,让我好好嘲笑你一番。”饶朗的声音似星星的光泽一般轻柔:“未婚妻,我买了一颗星星送给你。”   “听说人去世之后,会在去世的地点升空,变成那里的一颗星星,照耀守护着还生活在世界上她所爱的人。”   饶朗拄着拐杖跳了过来,把一张天文馆包装精美的证书从背后递到宋栗手里。宋栗低头看到,有一颗此时在她头顶的星星,命名的一栏里好看的写着奶奶的名字。   像是奶奶从来不曾离开一般,永恒的闪耀在她的头顶,看着她的生活,听着她的故事。   未曾孤单过。 作者有话要说: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第21章   宋栗还是没有转过身来,一直背对着饶朗。整个农家乐还是陷在一片黑暗之中,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任何汽车鸣笛声或碾过路面的声音,静得好像让人能听见星星在夜空中闪烁的声音。   饶朗实在猜不透宋栗的反应,犹豫了一会儿,双手扶上宋栗的肩膀,想要轻轻把她的身子扭转过来、面对自己。宋栗却用力僵在原位不动:“不要。”   两人就保持着这样的造型,又在一片黑暗里静静的待了好一会儿。饶朗觉得不对劲了,双手加了点力道,强行把宋栗的身子扭转了过来,一看,发现宋栗无声的眼泪流得更凶了,整张脸上都是纵横的泪痕。   宋栗抵抗不了饶朗的力道,被突然的转向面对饶朗,她赶紧抬手去擦自己的脸:“都说了不要了,我哭得好丑。”   饶朗有些慌了:“我……是不是做错了?即便这样,你还是不愿意过生日?我只是不想你在剩下的人生里,因为这个心结,永远的错过了庆祝重要时刻的机会。”   “你带钻戒了么?”宋栗还是止不住眼泪,一边继续擦着,一边含糊不清的问饶朗。   “带了啊,狗哥让我一直都随身带着的,以备不时之需。”饶朗不明就里:“怎么了?”   “拿出来啊,送我,当我的生日礼物。”宋栗终于抬起头来,望着饶朗。   “……我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想出来,送一颗清新脱俗的星星给你当生日礼物,你却管我要一颗庸俗透顶的钻戒当礼物才满意?”饶朗斜眼瞟着宋栗。   “是啊是啊,我就是这么庸俗,拜金,贪财,买饮料都会买有再来一瓶设计的那种。”宋栗一把从饶朗手里抢过那个装着钻戒的丝绒盒子:“拿过来啦,这个就当你送我的另一份生日礼物,我愿意帮你保管在我这里。”   “你……真的愿意当我的未婚妻?”饶朗问。   “小狼狗,我不知道你找一个普通女孩相亲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这种不带什么感情基础的交往,对你来说,应该只是你所需要的一份契约而已。”宋栗说:“我愿意接受这份契约,帮你这个忙,因为……你是个好人。”   “别!你可千万别夸我是个好人!”饶朗一副你别以为我不懂的表情:“女孩儿对喜欢的人从来都是说你好坏,对无趣又无感、实在不知怎么夸的人,才会说你是个好人。”   等到宋栗把脸上的泪痕擦干净了,她才让饶朗重新打开了农家乐的灯。饶朗继续拿斜眼瞟她:“早知道你这么庸俗,我就不该送你一颗高雅的星星,应该直接拿出我的生日礼物备用方案。”   “什么备用方案?”宋栗问:“你不会是去买了一套杨树林的网红口红套装,能刻字定制的那种,上面还给我刻了八个大字:仙女娘娘,美貌无双吧?赶紧的拿出来,我欣然接受。”   饶朗真的伸手去背后掏着些什么东西,等他把他的备用礼物放到宋栗面前,宋栗差点没把还没在自己口袋里揣热的钻戒盒子,当成铅球以奥运冠军的力道和速度砸回饶朗的脸上,再砸一次,再砸一次……直到把饶朗的一张小俏脸砸成了月球表面才够!   饶朗看着宋栗小宋飞刀一样的眼神,竟然还摆出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干嘛干嘛?这也是我精心挑选的好吗!你不感动吗?”   感动你个大头鬼啊!   宋栗面前放着的所谓备用礼物,是一个——保温杯。   饶朗还在一边喋喋不休:“我可是好好调查过的,你们眼看着三十岁的人,不都流行养生朋克这一套么?喝啤酒加枸杞,喝可乐放党参,破洞牛仔裤里套着秋裤穿,听摇滚时拿着保温杯!”   宋栗看着面前的那个保温杯,倒还真是刻了字的定制版,骚粉色的杯体上刻了六个大字——仙女大妈专用。这早已超越了直男和小gay性别界限的谜一般的审美,一看就是饶朗拜托狗哥去精心挑选的……   “小狼狗,你等着。”宋栗捏着那保温杯的手劲,捏出了九阴白骨爪的架势:“如果到了你快三十岁的时候我们还没有一拍两散,你就等着我的寿桃礼盒和乡村非主流流水席吧!”   等饶朗从农家乐回到了经纪公司,早已拿着放大镜候着的狗哥,直扑到饶朗身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好一顿照,照得饶朗莫名其妙的推开他:“你当这是放大镜还是照妖镜啊?就算是照妖镜,也该往二师兄你自己身上照啊。”   “我照照你是不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狗哥一本正经的说:“我知道你以前交过三个女朋友,可也没见你像这次一样撩出了境界、撩出了水平啊。”   “什么?”饶朗惊恐的问:“我还以为你只调查了仙女大妈的情史,怎么对身为自家人的我,你也这么下狠手不留一点隐私?”   “就是要让你透明到在我面前放了个屁,我都知道你昨晚吃的是韭菜鸡蛋馅饺子,有任何危机出现的时候我才能心中有数,有备无患,做好危机公关啊。”狗哥振振有词:“在我的调查之下,我已经知道,你小学时的那位女朋友喜欢可爱的小海马,生日时你就送了人家一盒药店卖的那种干海马。中学时的那位女朋友是喜欢花花草草的森系,你就送了人家一包菊花茶。大学时的对象对你说希望你们的感情坚如磐石,生日你就送了人家一块板砖,被人家用板砖追着跑了三圈校园,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谁没有年少无知的时候呢。”饶朗一脸的天真。   “这一回对仙女大妈,你怎么会愿意如此花心思?”狗哥问。   其实饶朗也不知道如何回答狗哥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好像是一个个碎片:有仙女大妈丝毫不计算卡路里大口嚼着饭团的场景,有她拿着教鞭一本正经念诗的场景,有她打呼噜流口水丝毫不好看、可睡出了饶朗久违的安全感的场景……   还有最近发生的,和她的家人们一起吃火锅的场景。   其实在饶朗和宋栗因为西瓜姐别别扭扭的那段时间,饶朗还去找过宋栗一次,不过那一次忘了提前问狗哥一声,正好碰上宋栗在惨烈的加班。发现家里没人,饶朗正准备离开,却发现宋栗的爸妈拎着火锅的材料迎面走来。   宋妈妈看见饶朗竟然黑超黑衣的站在公寓楼下,惊讶的叫道:“狗女婿!你怎么在这儿?”   “……什么狗女婿。”饶朗满头黑线:“就算要叫女婿的话,我也是饶女婿。”   “我女儿不是说,你的什么人物设定是小狼狗嘛!”宋妈妈笑眯眯。   原来,宋栗这段时间加班加的晕头转向,这一天本来约了爸妈到她自己租的小公寓里做火锅改善生活,临时加班竟然忘了通知爸妈改期。   宋妈妈一把拉过饶朗:“没事呀,刚好给狗女婿改善生活了!你看你瘦的,如果碰上台风来袭你都不敢出门吧?”饶朗可算明白老奶奶不想过马路被少先队员硬搀着过马路的无奈心情了,一句“不用了”在宋家爸妈的极度热情下到底也没能说出口。   饶朗拒绝的理由很明确:他从来不和人一起吃火锅。   他对火锅这件事有着极大的心理障碍!对于一堆人交换口水在锅里煮到沸腾这件事完全不!能!容!忍!   火锅材料准备完毕、在锅里咕嘟咕嘟煮着的时候,宋栗终于匆匆赶回来了,身为一个资深吃货她刚才加班时简直摆出了三头六臂的架势也不愿错过这顿火锅。回到家里居然看到饶朗也在,坐立不安的在餐桌前等着,宋栗简直吃惊坏了——一是她不知道饶朗怎么突然来了;二是她听狗哥特意叮嘱过,饶朗吃饭有一个最大的原则就是不跟一堆人一起吃火锅。   不过很快宋栗就没心思操心这个了,因为宋妈妈把家里养的狗也带来了,那是一只脸长得特团结的巴哥犬,名字就叫“团结”,这会儿宋妈妈正从宋栗的冰箱里拿出一盒进口牛奶来喂它喝,宋栗急得大叫:“少女你别把团结惯坏了!你总偷偷喂它进口牛奶,我发现它现在都不喝国产牛奶了,那我冰箱里给它准备的那么多盒国产牛奶怎么办!”   宋妈妈白了宋栗一眼:“你喝!你又不挑!”   饶朗看着巴哥犬乐得满脸褶子,同情的望了宋栗一眼,心想这不知谁是亲生的家庭地位倒是和自己有点像啊。   不过饶朗在家里的不受欢迎,可不是这样热闹温馨的玩笑。   他还记得在他最后一次离开家时,那一扇冷冷关上的门,门后面带着金丝边框架眼镜的母亲一脸冷峻的说:“既然你是这样的人,就不要回来了。”   就好像在饶朗有了自主意识,不能接受和任何人同煮一锅火锅吃的时候,她用同样冷峻的声音说:“既然你有这样的怪癖,就不要吃了。”   火锅终于煮好了,众人正准备开吃,宋栗看了饶朗一眼,为难的说:“其实……饶朗有点小怪癖,他不能接受和任何人一起吃火锅,因为大家的口水同在锅里煮这件事,在他眼里看来是个障碍。”   饶朗的脸都涨红了——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紧张过了,把自己的怪癖暴露在宋家父母面前,他很害怕耳边那个冷峻的声音再度响起:“那就不要吃了。”   没想到宋妈妈全然不在意的说:“这有什么,我们大家陪着饶朗,一起用公筷就好了啊。”说着站起身来,去厨房里又取过一双干净的筷子来。   其实饶朗知道,对父母那一辈的人来说,用公筷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情,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习惯,反而习惯了大家互相夹菜、亲亲切切的热闹。   可是这一顿火锅两个小时吃下来,宋家父母夹了无数次菜,没有一次忘了拿起那双公筷,也没有抱怨过一声麻烦。一家人就这样和乐融融的笑着、聊着。   饶朗在心里想:原来宋栗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原来天下还有这样懂得尊重的父母,懂得尊重孩子每一面的不同。   一家人热闹的谈笑声,伴着煮火锅咕嘟咕嘟的声音,交织成饶朗久违了的浓浓烟火气。   就好像面前久违了的火锅,让饶朗发自内心的觉得——真好吃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中午都趁午休跑出来晒太阳,谈恋爱! ☆、第22章   吃过午饭后,饶朗他们继续去录综艺节目了。   宋栗这边下午的安排,是陪孩子游戏和画画。首先开展起来的,是宋栗小时候就在玩的游戏老鹰抓小鸡。宋栗心想这传统游戏的传承性还挺强,没想到现在这一代的孩子们也还是在玩这个,这游戏我熟啊!便自告奋勇去当老鹰。没想到,大山里的孩子每天都要走好远的山路上下学,在家里还要干农活,那锻炼出来的体力可不是盖的,跟城市里每天窝在沙发里当土豆、一直埋头苦玩电子游戏的孩子可太不一样了,不过几个回合下来,宋栗就气喘吁吁,那累的程度简直跟跑了个全马还拿了冠军一般。宋栗忍不住自己在内心吐槽:她们这一代人每天当加班狗,不加班也在熬夜追剧,吃饭就是每天快餐盒饭的对付着,与健身房里请的私教就像牛郎织女似的恨不得一年才见一次,就她们这样的体力,本来想着以后的广场舞可以跳孙燕姿那首快节奏的《绿光》,现在看来是够呛了,不如还是现实一点,选一首《当》跟着那“啊——啊——”的节奏摇摆摇摆就好。   又撑了一两个回合,宋栗实在是不行了,摆着手对孩子们说:“我们还是来画画吧。”   一边给孩子们就在户外把画画的桌子布置好,宋栗一边从包里拿出自己给孩子们的彩色铅笔,一个孩子发一套。这样缤纷的色彩,是山里捡惯了铅笔头来用的孩子们从来没见过的,一时间觉得特别新奇,纷纷在彼此的手里查看有没有什么不同的颜色,叽叽喳喳的议论纷纷。趁着孩子们正热闹的时候,宋栗趁机悄悄探头观察了一下饶朗那边的情况——不远处,饶朗正和女团偶像们玩一个你背我赶的游戏,只见一个御姐造型的女偶像娇笑着跳上饶朗的背,饶朗背起她就跑,一直跑到一根横杆之下,那里用一个软线吊着一个苹果,饶朗就背着那个女偶像努力起跳,不能用手,要直接用嘴努力去吃到那个苹果。   随着饶朗起跳的颠簸,那女偶像又是一阵娇笑加娇喘。   海绵宝宝老板不知道何时站到了宋栗的旁边,也遥望着真人秀录制的方向,一边在嘴里默默念叨着:“西瓜啊西瓜……“   宋栗定睛一看——可不是嘛!那女偶像的胸部目测起来可能有F!随着饶朗的跳跃,被甩得七上八下的,一下一下的直砸在饶朗的背上!   □□的海绵宝宝老板继续念叨着:“这小子,录个综艺节目,可是艳福不浅啊!”   不浅个头啊!宋栗狠狠瞪了色海绵一眼,心想这是什么破综艺节目!为了搏收视率,一点节操也没有!教坏小孩子!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她可不要让任何一个人听到她内心的潜台词是:这让我们连胸部都是A的优秀女孩子们可怎么活!   看的心烦意乱之后,宋栗使劲甩了甩头,心想我还不如眼不见为净,于是收回了目光,定下心来陪孩子们一起画画。   孩子们平时眼里所见都是牛啊羊啊这些实打实的山里常见的事物,所以画起画来,都是天马行空,画的都是外太空和宇宙飞船,或者对二十年后的未来畅想,车都长上了翅膀,和机器人一起在天空中翱翔。   但宋栗这种,属于日常脑洞开得太大的,这会儿就想画点实在的。因为只有宋栗一个人在画眼前看到的实景,摆出一副专业的写生姿态,孩子们瞧的新鲜,都纷纷围拢了过来。   一边看着宋栗画画,孩子们一边低声议论着。终于,其中一个孩子很热情的说:“宋老师宋老师,你要是想画土豆的画,我可以去地里给你刨一个出来,你对着画,一定画的更像!”   “……孩子。”宋栗无语了:“老师画的这是你们面前跑过的那只母鸡……你没看到这尖尖的是嘴么……”   那孩子也是童言无忌,天真的对着宋栗说:“噢,我还以为那是土豆不新鲜了,长出来的芽!”   这可把平时自诩为灵魂画手的宋栗打击得不轻,缓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重新树立起信心,一边哼着那句“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一边重新拿过一张空白的画纸,从头开始画第二幅。   孩子们画了一会儿自己的画,看宋栗的第二幅又画的差不多了,再次纷纷围拢了过来。那个热情的孩子是宋栗的忠实粉丝,这会儿可算找到能夸宋栗的话了:“宋老师这次画的像多了!你们看,宋老师这次画的是那边的那只小黄狗!”   宋栗和其他孩子一起,顺着那热情孩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只长相憨厚的小黄狗,摇着尾巴站在那里,突然发现有那么多人在看它,宋栗觉得它冒出了一头的黑人问号。   “谢谢你夸奖老师……”这一次,宋栗更无语了:“可是这一次,老师没有在写生……”原来,宋栗发现画眼前就有的东西,实在是太容易暴露自己的短板了,毕竟像与不像一目了然啊。她想起了小时候学画时老师的一句话:画鬼容易画虎难,画大家不常见的东西最容易,毕竟谁知道你画的像不像啊。于是这一次,宋栗决定画一只狮子,想在没有见过狮子的山里孩子面前秀上一把。   没想到……夸我画得像对面的小黄狗是什么鬼!宋栗瞪着那只小黄狗,一头黑人问号的小黄狗表示我也很无辜好么。   这样笑着闹着,很快太阳就落山了。因为海绵宝宝老板觉得能蹭综艺节目的热度,是个很好的宣传,临时决定在这里多留一夜,所以清点住校孩子人数的这个任务,在睡前就落在了宋栗头上。   “27、28……”来回数了两遍,宋栗还是发现不对:“怎么好像少了一个人呢?”   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回答她:“汪树根去给你找狗去啦!”   宋栗一头雾水:“找什么狗?”   终于孩子们发现七嘴八舌的说不清楚,派了个代表出来对宋栗解释道:“白天宋老师画的那只小黄狗,平时是和我们一起住在学校里的。今天不知道怎么突然跑丢了,汪树根就特别着急,说宋老师白天还画那只狗呢,特别喜欢那只狗,眼看着天快黑了,还是跑出去找狗了!”   这下子宋栗可急的不轻:“天都这么黑了,眼看着还快要下雨了,这样子太危险了!你们乖乖待在寝室里,老师出去找他。”   一边说着,宋栗一边找来了雨伞和手电筒就准备出发,其中一个小男孩担心的说:“宋老师,要不还是我去找吧?你对这里的路又不熟……“   宋栗豪迈的大手一挥:“没事!老师是大人了,你们不用担心老师,是老师该好好保护你们。”说着,安排孩子们都回了寝室,自己迫不及待的出发了。   走了两个小时的山路后,宋栗发现自己真的是太自大了。   刚才太想在孩子们面前表现,竟然忘了,自己是出了KTV包间去上个厕所,然后就小脑脑残到已不能原路返回,在短短几步的咫尺空间里迷路的那种人。   这会儿宋栗就觉得,怎么走了两个小时,眼前的景象一点都没有改变呢!还是黑黝黝的山,黑黝黝的树丛,一眼望不到头……   妈呀!看多了《鬼吹灯》的宋栗忍不住又开始脑洞大开,把自己吓出了一身白毛汗:自己莫不是倒霉到遇上鬼打墙了吧!   又走了好几步,还是黑黝黝的山,黑黝黝的树,宋栗心中的这一想法越来越明确了,忍不住“汪”的一声哭了起来。   “宋……老……师……“旁边的树丛之中,突然传来一阵幽幽的呼唤。   宋栗“啊”的一声尖叫起来,她知道她知道,她很小的时候就听太姥姥讲过这个故事,如果在黑夜里有莫名其妙的声音叫你的名字,这就是厉鬼索命来了!只要你一回答它,它就能立刻取了你的小命。宋栗一边持续高分贝尖叫着吓得瑟瑟发抖,一边在心里想现在这时代连鬼都与时俱进了,还挺懂礼貌,知道尊称自己一声宋老师。   那鬼又连叫了好几声“宋老师”,都被宋栗的尖叫声淹没了。那鬼叹息了一声,也不知是不是在心里吐槽这年头鬼也不好当,然后拿出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宋老师!”   宋栗被吓得不敢继续尖叫了。   没想到那鬼继续说:“我的脚崴了动不了了,你能不能来扶我一把……”   哎呀!那鬼居然是走丢了的汪树根!   宋栗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要是狗哥在这里并且有夜视眼、能看清宋栗的脸到底有多红的话,他又要嘲笑宋栗是村姑仙女了。完了完了,宋栗觉得自己这下子在学生面前丢脸丢大发了,胆小的形象暴露无遗。   好在老天还算给力,这会儿,憋了很久的暴雨突然倾盆而下。宋栗可算逮着了一个挣表现的机会,用草原英雄小姐妹般的语气,英勇的对汪树根说:“你别慌!老师带了雨伞,你不会淋到的!”   宋栗啪的一声很帅气的撑开了雨伞,然后,她和汪树根两人都同时沉默了一阵。   汪树根说:“老师,你带的这是雨伞还是花圈啊?”   想不到那雨伞的顶部,竟然破了超级大的一个洞!宋栗刚才走得急,也没想到要打开雨伞检查一下。这下子她在汪树根面前更丢脸了……两人撑着花圈,被暴雨淋了个晶晶亮透心凉,直冻得瑟瑟发抖。同样冰冷的,还有宋栗丢脸到极致的那一颗心。   宋栗闭着眼,直把苦不堪言的眼泪往肚里咽。突然,她感觉不到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了——   咦,雨停了?   她抬头看去,一把黑色的大伞,不知何时,遮在了她和汪树根的头顶。 作者有话要说:  一手咖啡一手枸杞酒酿!养生朋克! ☆、第23章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此时宋栗的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她穿成这个大妈样,是以为她真的平平无奇只是来送个饭团而已啊!为什么被拉到摄影棚直接就开始录节目了?!   直到斑马哥顺顺溜溜的录完了开场,宋栗还没有回过神来。   那照得人眼发花的摄影强光灯“啪”的一声集体熄灭后,宋栗的视线又过了好一阵才适应,然后她就看到狗哥那满脸堆笑的一张脸,带着愧疚的神情,高清□□的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应该不用我问了吧?你自己交代吧。”此时宋栗的心里正在磨刀霍霍,这千刀万剐的第一刀简直不知该从狗头还是狗屁股下手。   狗哥带着那恭敬到可以去伺候慈禧老佛爷的笑容说:“救场如救火。这不是……咱们的农家乐真人秀,临时加了路人嘉宾的设定嘛!主要是光腚总局这命令下的太突然了!一时真找不齐人救场了,就想到了仙女娘娘您嘛!美貌无双,聪慧盖世,洪福齐天,一统江湖!”   “……你闭嘴。”宋栗可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被一阵花言巧语打发了:“既然你是找我来录综艺节目,为什么不跟我直说?至少我还可以好好打扮一下吧!也不用落个朴素保姆型的设定吧!”   “这不是想到仙女娘娘一向高冷,要是直接告诉您录节目,您肯定不来了啊……”狗哥还在努力的解释着,没想到被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的饶朗冷冷的打断了。   饶朗说:“还是不打扮的好。不打扮吧,人家还能说你丑是因为没打扮。这道理就和不要贸然减肥一样,没了胖,就只剩下丑了。”说完,还上下打量了宋栗一番。   宋栗心中磨刀霍霍的刀此时掉转了方向,只想冲着饶朗扔过去!宋栗觉得饶朗一定对狗哥才是真爱,在她对狗哥这么暴跳如雷的时刻,居然只用了一句话,就把正对着狗哥的一顿猛烈炮火,引到了他自己身上。   在一起吧!狗狗cp!   “我不管……”宋栗皱着眉头强硬的开口了。   完了完了,仙女娘娘肯定要撂挑子不干了!但是开场都录了,这会儿撂挑子更不能行啊!狗哥此时的脑筋在飞速的运转着,从人类的起源想到了经纪公司背后小巷里新开的那家吸引了无数网红的饰品店,暗戳戳的给饶朗打着手势问:“要不要直接狂买十条豹纹围巾把仙女娘娘拿下?骚粉加豹纹的那种!”   饶朗冷着一张脸摇摇头:“不,狗哥……你一定是对女生的正常审美有着什么天大的误解……”   眼看着来不及想出一个完美的方案,宋栗的那一句“打死我也不录这个节目”就要说出口了!狗哥已经吓得捂住了耳朵,简直像是小学生将要面对刚开完家长会回家的妈妈——   万万没想到,宋栗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是:“我不管!这个农家乐真人秀节目我是录定了!”   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今天出的是太阳还是月亮?狗哥茫然到真的抬起头看了看天空,虽然他看到的只是摄影棚的天花板。   饶朗顺着宋栗的眼神看过去——噢,对了,宋栗一直喜欢的那个卖儒雅大叔型人设的演员陈际流,也要参加这个真人秀的录制。   狗哥一拍脑门:“我怎么忙中出错,把这茬给忘了!早想起有仙女娘娘花痴的陈际流在,哪儿还需要我们费这么大劲把她诓过来啊!”   饶朗冷冷的说:“大叔有什么好的?老腊肉一块。”   宋栗马上适应了自己陈际流花痴协会会长的新身份,立刻白了饶朗一眼护卫起自己的偶像:“我就喜欢有嚼劲的!你管得着吗!”   冷面小狼狗扔下一句:“发你块泡泡糖自个儿慢慢嚼去吧。”就一脸不爽的走开了。   宋栗莫名其妙:把自己定位成朴素保姆型的那个女制片人,还知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道理呢。自己喜欢大叔类型这么了,有什么可生气的?   一番小小的休整之后,真人秀的游戏环节马上就要正式开录了。   饶朗拿着热乎乎新鲜出炉最新改过的台本,眉头皱成了天津狗不理包子上的褶儿:“第一个游戏居然是古诗词接龙?这跟开农家乐赚钱有什么关系?”   狗哥完全没看出来饶朗自己在内心不爽的那点小心思,还在得意洋洋的给饶朗解释:“这你就不懂了吧!现在开什么店不得拿点文艺范儿啊!卖个橘子还得在纸板上写一句甜过初恋呢!卖个煎饼果子还得在招牌边刻上一句饼似明月圆呢!”   节目正式开录之后,第一句需要接龙的诗句,赫然显示在了题板之上——   “蛟龙偃蹇,观阙嵯峨。”   ……饶朗和那一句诗面面相觑,这短短八个字中,起码有五个或以上,跟饶朗呈现出了一副互相不认识的状态。   发现了这一残酷的事实后,饶朗的第一反应去是看陈际流的动静,没想到他居然抬起了手,按下了面前的抢答器!   饶朗在小学毕业多年之后,再一次体会到了眼睁睁看着学霸同学提前交卷只留给自己一个潇洒背影的惨烈。   陈际流信心十足的答道:“缥缈笙歌沸。”   “好,让我们看看正确答案到底是不是呢?”斑马哥兴奋的cue着接下来的流程。饶朗却看到,在正确答案公布以前,对面的朴素保姆型仙女,频频的微微点头,还对着陈际流一阵星星眼闪烁,一副高山流水遇知音、相见恨晚的样子。   什么?!保姆仙女也能对出这一句诗的下一句?!   在整个古诗句接龙的环节中,三人就全程维持了这样的状态:饶朗傻愣愣的站着好像地主家的傻儿子,陈际流真的不辜负他的名字对答如流,宋栗分明也知道这些诗句的下一句奈何自己是短手小恐龙按得总是没陈际流快,就负责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以及对着陈际流狂闪星星眼,饶朗心想那星星眼的光泽如果有温度的话,短短这么一会儿陈际流可能已经被宋栗闪黑了好几个色号,之前那么白的粉底肯定是用不成了。   好不容易坚持到诗句接龙环节录完了,饶朗黑着一张脸走了下来——脸黑到这种程度都不能叫狼狗了,可能只有宋爸妈家里养的巴哥狗团结的脸,才能有这么黑。饶朗顶着一张巴哥黑脸问:“这些诗句的答案,台本上竟然没有提前给么?”这女制片人太心狠手辣了啊,简直就像大学期末考试前不给划重点的女教导主任!   狗哥还在一个劲儿的安慰饶朗:“没事,答不出来没事啊!咱们卖的本来就是桀骜不驯浑金如土不学无术的star boy人设嘛!”   “是吗?!”饶朗简直不想跟这位语文一看就是体育老师教的经纪人搭话,他已经觉得够不爽够丢脸了,没想到这时,保姆仙女宋栗带着一阵驼铃般的哈哈大笑从他身后飘过:“小狼狗,人还是得文化,才能走遍天下都不怕啊!”   瞪着宋栗飘过去的身影,饶朗咬牙切齿的问狗哥:“下一个游戏环节是什么?”   “吃!”   “吃?”饶朗愣了。   “看谁的吃相,最能引起围观者的食欲。”狗哥仔细的翻阅着台本:“你别说,这还真是农家乐老板的必备技能,菜都能多卖出好多份去。”然后他满是同情的看了饶朗一眼:“就是你胃不好,吃不下什么,只能吃亏了。”   ……饶朗在心里咆哮来人啊把这经纪人给我拖出去!这是经纪人吗?!这是猪队友!   其实吧,看谁最能表现出食物的美味、引起围观者的食欲,这件事考验的是演技,就好像拍食品广告一样。但是!到了这一环节,保姆仙女没见过世面的优势就体现的淋漓尽致了。   饶朗翻着白眼看着宋栗,她正满是期待的等着斑马哥一盘盘揭开节目组准备好的美食,如果她也是犬科动物的话,此时她应该已经兴奋的把尾巴转着圈的要成了直升飞机螺旋桨。   第一道,天然黑松露沙律。   宋栗的眼睛亮成了一克拉的钻石。   第二道,顶级神户和牛。   宋栗的眼睛亮成了两克拉的钻石。   第三道,米其林三星主厨亲自操刀的红丝绒蛋糕。   这时饶朗觉得宋栗眼里闪耀的光芒已经绝对不输他存放在她那里的大钻戒了!   连吃三道美食之后,饶朗眼看着宋栗的灵魂深处仿佛都绽开了一朵向日葵,顶着一对钻石光泽星星眼,以绝对真心发出一声长叹:“真的好好吃啊……”   可是在出席惯了各种高端派对的众明星眼里,这些食材虽然好也没有什么很大的特别之处,要表现出美味真的就只能靠自己的演技了。靠演技拼真心,拼得过吗?!   所以这一个环节,女制片人和她的男助理惊讶的看到,观众席上的围观群众们,都在为保姆仙女小姐姐疯狂打call,投票爆灯爆出了一条璀璨星河。   女制片人兴奋的对着男助理说道:“我说什么来着!世事难预料吧!”   男助理目瞪口呆的说:“朴素保姆这真的是要火的节奏啊……” 作者有话要说:  降温了,希望大家都有人肉暖宝宝可用! ☆、第24章   与宋栗的吃相形成了鲜明对比的,就当属饶朗了。极为不好的胃,让这些美食对于饶朗来说都成为了一种负担。本着收钱办事的负责任心态,既然来录了这个真人秀,饶朗还是以拼着一条小命的壮士姿态,努力的小口吃着,只是那小小的第一口带来的一阵油腻口感,就让饶朗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实在是吃不下第二口了。   眼看着饶朗都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刀叉餐具,斑马哥跟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这就吃好了?”饶朗不想解释自己胃不好来卖悲惨博同情,只是冷面道:“我食量小。”斑马哥惊讶道:“你这不是狼狗胃啊,你这是小鸟胃啊!不,你这是蜂鸟胃!”   然后斑马哥充满欣赏的看了一眼还在踏实狂吃的宋栗:“那咱们的朴素保姆就是鸵鸟胃了!”   饶朗继续一张冷面:“您客气了。她那是史前巨鸟胃。”   不过饶朗注意到,在这个综艺真人秀里,宋栗顶多只能算是史前巨鸟胃二号,那史前巨鸟胃一号还真的另有其人——当宋栗都放下了刀叉之后,这位还在埋头猛吃。   那竟然是最为纤瘦的偶像女团成员、自幼学习芭蕾的伊莎贝拉。   吃到后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伊莎贝拉吸引了过去,纷纷围拢在了她的身边。斑马哥惊奇道:“想不到最瘦的一个,竟然是最最能吃的一个,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等到把面前的十二盘沙拉、二十四盘和牛、五十个红丝绒蛋糕全部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吞下肚里后,伊莎贝拉才轻巧的拍了拍肚子。那轻松的姿态,就好像遥遥领先于第二名的马拉松奥运冠军,对于别人来说累到要死要活的赛程,在她这里简直不值一提,还有闲工夫用双手搭个凉棚看个风景吹个口哨。   斑马哥小心翼翼的问道:“撑吗?肚子里是不是好像塞了一颗篮球?”   “不啊。”伊莎贝拉轻巧的笑着摇了摇头:“我平时也都是这么能吃的,跟我一起吃过饭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猪精女孩。”   猪精女孩这称谓……饶朗在心里想,现在都是自黑人设最讨喜了吗?下一次会不会有女团偶像自爆长了一根胸毛?   对着伊莎贝拉,斑马哥惊讶的好像见到了来自火星的你一般,一张嘴全程都张成可以吞下一刻乒乓球的状态:“一直吃这么多还这么瘦!真是天赋异禀啊!这得气死多少每天吃着青草杆杆健身餐还虎背熊腰的女孩子!”   一说到虎背熊腰,饶朗马上就想到宋栗了,这会儿刚好送她一句话:芭蕾女孩吃头猪,大腿还没她的粗!   没想到一圈打量下来,他竟然发现宋栗不在围观的人群中。然而饶朗敏锐的察觉到,陈际流也不在。   不知道为什么,饶朗突然感觉自己一阵心慌,那种心慌的感觉饶朗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就好像小学做课间操时,发现一直默默关注暗恋的女神小学姐与跟她同级的校草一起消失不见了,比他们低一年级的自己却只能在这儿傻兮兮的做着课间操,一心想着他们溜去了哪里、在做些什么。   饶朗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难道宋栗当真是仙女大妈,还有把他变回小学生的特异功能?   不过回头一看,饶朗马上就笑不出来了。   陈际流这个老狐狸!到底在和仙女大妈做什么羞羞的事情!   原来当围观群众的视线都被伊莎贝拉所吸引,数台摄像机也都转头对着伊莎贝拉狂拍的时候,陈际流却陪着宋栗躲在那摄像机拍不到、观众也看不到的偏僻角落。宋栗的目的很明确,难得这种等级的美食当前,就好像海绵宝宝难得做出了不失手的蟹黄堡,她想要躲在不受任何打扰的地方,用心、用全部的感官、用所有的灵魂去感悟和歌颂一番!   陈际流看着她的吃相,竟然笑得有些宠溺。突然,他把脸凑近到距离宋栗的脸只有一毫米之隔的地方,目不转睛的盯着宋栗。   宋栗吃了一惊,一阵男人特有的香气向着她迎面扑来。她不知道陈际流要做些什么,只是一脸懵懂的,没有躲开——   骗你的啦怎么可能不知道陈际流想做些什么哈哈哈哈!女孩子在这种时刻都是天生戏精好么!此时宋栗心里想的是要亲就亲吧没吃口香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反正大家刚才吃的都是同样的食物有着同样的口臭。随便被亲了会不会没有女生的矜持?宋栗只想大笑三声你在开什么玩笑!这可是陈!际!流!诶!被他亲了简直就像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捡到了五百万现金一样好么,其珍贵程度、难得程度,简直就像是遇到了颜值未残的小李子竟然在沙县料理店对你say hi啊!   宋栗此时只想告诫广大男生:都说如果上床的时候,看到女生的内衣如果是成套的,那么不是你套路了她,而一定是你被她套路了!这一句是绝对的真理啊!   宋栗这么想,饶朗可不这么想。一块老腊肉有什么了不起!怎么可以利用自己的明星光环对无脑又无胸的可怜大妈在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饶朗这就准备拨开人群亲自向着这两人冲过去。   不过宋栗能听到饶朗刚才对她的这一番定位,估计不但不会心生感激,反而只想送他一百头羊驼吧。   饶朗刚刚跑出两步远,就突然一个急刹车,姿势尴尬得就像甩着辫子迈着娇俏小碎步去见男神的女生突然发现十多年没见的男神胖成了一个两百斤的孩子。   原来,陈际流刚才突然凑得那么近,只是为了看清宋栗唇边沾上的那一块奶油。然后他只是轻轻抬起手来,像对待全世界最昂贵的钻石不忍心让其有任何划痕一般,特别轻柔的为宋栗擦去了。   这一幕看在饶朗眼里,让他狠狠唾弃道:亲都不敢亲!怂!   但是在宋栗这里,她的全部感受就只剩下一个字:酥!让她的一颗心酥成了狂掉渣渣的红豆酥那么酥!   不过让宋栗没有想到的是,陈际流当前,她竟然没有被他的偶像光环完全遮挡了一双狗眼。当大家集中在一起对下一个游戏环节的台本时,她还是注意到,饶朗不见了。   同时一起消失的,还有伊莎贝拉。   女洗手间门口。   面色有些蜡黄的伊莎贝拉,低着头从洗手间里脚步匆匆的出来,一副很低落的样子根本没心情抬头看人,一下子跟拦在门口的饶朗撞了个满怀。   伊莎贝拉万万没想到,特意挑了大家都在对台本的这个时候,以为肯定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遇到饶朗。她一下子紧张起来,饶朗看到她刚才微微颤抖的一双手,一瞬间紧紧握成了拳,连指甲盖都深深陷进了手掌之中。   她在脑中拼命回忆:刚才自己到底有没有记得开大了流水声,来遮盖自己发出的声响?   “别想了。”饶朗却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无论我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我都能确定,你是来催吐了。”   “我、我没有!”伊莎贝拉的第一反应,是死扛着不愿承认:“你怎么能这么说?”   饶朗很强硬的一把抓起她的手:“你自己看你的指甲,上面全是白色的气泡点,这是长期催吐的典型症状。还有,你的身体瘦得跟埃及艳后木乃伊似的,脸看上去却是圆圆的很浮肿,这是长期催吐导致的水电解质紊乱。还有,我观察了你没有抽烟的习惯,嗓子却是哑哑的,这是催吐时胃酸伤了嗓子。还有……”   “别说了。”   伊莎贝拉的头低低的垂了下去,长长的头发遮挡着,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只是从她的声音里,可以听出一阵深深的无力和绝望。   饶朗轻声说:“如果你需要其他的证据,我还可以说很多,很多。”   “不用了。”伊莎贝拉抬起头来,一张脸已变得苍白:“只是我想问,你又怎么会知道这些?”   “因为我以前,和你一样。”让伊莎贝拉完全没想到的是,她这一问,饶朗完全没有逃避,坦荡荡的直接在她面前承认了:“我以前也长期催吐。”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各种直播里面大胃王当道,大家好像都很喜欢看瘦瘦的美女不用担心任何卡路里的负担,尽情享受美食的状态。女明星们也开始纷纷卖起了大胃、吃货的人设,在综艺节目里面,在一切当着人前的场合,都要豪迈的一通狂吃。可是吃下去之后呢?如果今天腰粗了一寸,手臂上多一点蝴蝶袖,别说观众明天就能把你不好看的照片和视频直接关掉,首先是今天造型师的嫌弃目光都能让人过不了这一关。   其实伊莎贝拉知道,就哪怕只说她所在的女团里,曾经就不止她一个人催吐。只是催吐这种方法,对身体的损伤实在太大,对意志也是个很大的考验,很多人承受不了,或主动或被动的痊愈了。最后剩下来长期催吐的,已经是心理很有些病态了。   伊莎贝拉知道,如果这么负面的消息爆出去,她的演艺生涯就全毁了。她颤抖着声音对着饶朗恳求道:“能不能……不要告诉任何人?”   对这一切全然不知道的宋栗,还当是饶朗不喜欢西瓜姐那一款,此刻命运的齿轮终于开启,他遇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女神,这就追着人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天冷了真的离不开热酒酿 ☆、第25章   伊莎贝拉绝望的对着饶朗恳求道:“这件事……可不可以不要跟任何人说?”   饶朗轻声问道:“你知道这样做,对身心的伤害有多大吧?”   然后他发现,当伊莎贝拉难过的时候,她习惯用她那光泽感十足、芭比娃娃一般的厚厚浪漫卷发,遮住自己的全部面容,好像躲在了一副铠甲之后,让任何人都看不到她的受伤。伊莎贝拉就这样躲避着,轻轻点了点头。   饶朗仿佛害怕再带给她任何额外的刺激和心理压力,声音放得更轻柔了:“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伊莎贝拉依然垂着头,厚厚的卷发遮挡着面庞,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任何神情。她的声音低到,如果饶朗不侧着耳朵凑近她,就要错过她的那些话语了。伊莎贝拉低声说:“跟团里的其他姐姐比起来,我没有任何特色。芭蕾?呵,这样太正的人设在现在这个时代,早就已经不吃香了。我都已经忘了是谁先提议,是经纪人吗?让我走大胃、吃不胖的人设,我照做了,没想到人气真的一下子高了起来,再也不输给同团里的那些姐姐了。催吐不难受吗?天知道我有多难受。可是……我不敢停下来啊,如果我不再吃,或者因为吃长胖了任何一点,粉丝们就不会再喜欢我了啊……”   这么坦白而直接的一段话,听得饶朗一阵难受,甚至忘了在伊莎贝拉说完之后,把自己的头从她的嘴边撤开去。   让饶朗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身影落在了特意来找他和伊莎贝拉的宋栗眼里,远远的瞧着,仿佛是伊莎贝拉对着饶朗的鬓角边羞涩一吻。   本来按照宋栗的设想,她以为自己会大剌剌的等在这里,等到饶朗走过来,便像平时一般对着他一阵吐槽:“小狼狗很会撩啊!从小到大十二星座都集齐了吧?将来婚宴之后打麻将,前女友们能凑几桌了?”   没想到,宋栗控制不住自己一般,出于一种本能反应,竟然直接转身远远的逃开了,根本没有让饶朗看见自己。她就像小时候做了坏事害怕被大人逮到一半,心里一阵打鼓,狂跳个不停。   直到重新坐会了对台本的人群中,宋栗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很好笑:这是怎么了?是真的在意起来了吗?可是,自己只不过是帮小狼狗保管着大钻戒的契约未婚妻,是属于学习雷锋好榜样做好人好事的,自己和小狼狗之间又没有真的有任何情感承诺,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真的在意呢?   就算饶朗未来的婚宴后前女友们凑了八桌打麻将,自己甚至连坐进去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去一旁的角落斗地主吧。   当饶朗和伊莎贝拉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前一后的回到了正在对台本的嘉宾中,饶朗看到宋栗正在埋头苦读,应该是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发生了什么,陈际流也在仔细阅读台本没什么不老实的撩仙女犯天条举动,他这就放心了。   所以他完全不知道,宋栗刚才去找过自己。   宋栗心想自己这假装若无其事的演技还可以啊!自己是不是真的应该考虑往演艺圈发展发展,说不定自己一出手横扫一大片,就此终结了电影节死活选不出最佳女主角、总颁双黄蛋尴尬奖项的历史。   按照台本进行完全部的游戏环节之后,众位嘉宾就要乘坐大巴转场去另一个摄影棚,进行最终的配对选择环节了。   在玩完了来自星星的你——其实就是拿着充气锤把你砸的眼冒金星、帅气和尚爱上你——其实就是奔跑追逐去扯对方的头发最好紧张激烈到好像要把对方扯成和尚秃驴这一系列游戏后,直把宋栗的老胳膊老腿累得酸疼,心想演艺圈的钱其实也真的不是那么好挣的啊,自己这每天窝在办公室里加班的体力是跟不上了,只有平时是柔弱林黛玉、每天早上却都能化身功夫黄飞鸿跟上班族们抢公交座位的外婆或可一试了,按照她们仙女家族的一贯调性,外婆的出道节目应该叫《我的仙女奶奶》。   宋栗本来以为,在转场的大巴上总能打打盹、稍微休息一下了吧?呵呵,天真!大巴的各个角落那也是提前装满了摄像头的好吗,秉持着真人秀的一贯调性,无缝隙记录下明星们在真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反应,满足观众们的八卦猎奇心态。   其实哪里有真实可言呢?宋栗目瞪口呆的看到,居然有女嘉宾为了显得自己随性不羁天真可爱,在大巴上睡觉——睡觉本身是没什么啦,宋栗也很想睡,可这位大姐一看就是装睡好么!那嘴角用力拗的角度好像自拍时一样。大巴开了两个小时她就这样拗了两个小时,宋栗心里也是很佩服的,心想这些以这些演艺明星的毅力,要是放在革命年代那一个个的都是烈士啊,抗战胜利说不定都要提前几年。   大巴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让人不能放松的点在于,大家对于座位的选择,基本上就可以看作是最终配对选择的前瞻了,都不是随便坐的好吗!宋栗胆战心惊的觉得简直像在玩复古的扫雷游戏一样,要是一步踏错了,就能把自己这个呆头玉米炸成爆米花。   所以刚上车的时候,宋栗在大家的众目睽睽之下一阵紧张,很犹豫自己到底要坐在哪里才好。这时,陈际流好像天神下凡一样,对着宋栗伸出手来温柔一笑:“坐我旁边吧?”这不止解救宋栗于尴尬之中,还彻底激发了宋栗的花痴症,对着陈际流又是一番小鸡啄米似的狂点头,看的跟在她身后上车的饶朗无比嫌弃她,觉得她从诗句接龙环节到上车的现在,录制节目的全程在陈际流面前尽当鸡了!   啊,自己这是在说什么羞羞的话呢!饶朗一阵直摇头,这陈际流到底又是看上仙女大妈什么了啊?!   对陈际流的这一选择不解的不止小狼狗,还有女制片人的男助理,他忍不住问:“……陈际流是当真看不到朴素保姆家居服前的那一坨蛋黄酱有多显眼么?”思索了一会儿又补充发问:“还是他们家的扫地机器人坏了,真的是想来物色一个保姆?我倒是有一个好牌子的扫地机器人可以给他推荐……”   女制片人一巴掌堵在他的嘴上:“快收起你这副微商嘴脸吧。这年头身边的所有人,还真的不是做培训就是做微商,朋友圈就够辣眼睛的了,生活里还这么防不胜防的。”然后她面有得色的说:“关于陈际流为什么这么选,这你就不懂了吧。现在谁还喜欢完美的人呢?不然你想想那谁为什么要卖臭脚人设,又是那谁为什么要在微博上放飞自我?越不完美越真实,观众越觉得贴近自己,人气才越高啊。”   男助理这才恍然大悟,把头点得跟啄菜叶子的小鸭子似的。饶朗心想:得,这车厢里还真像是农家乐的家禽圈。   宋栗美滋滋的在陈际流身边坐下,跟个初恋的小女生一样,连看都不好意思看陈际流,一直扭着脖子望向另一侧的车窗之外,假装若无其事的看风景。   看着看着,宋栗只觉得脖子后面一阵冷飕飕的凉风吹来,宋栗一阵奇怪,心想这大巴上的冷气是不是坏了,怎么突然吹出了去往南极的游轮的感觉。她转回头去一番查看——吓!原来这阵强烈冷气,是来自小狼狗那冷冷的目光。   宋栗马上转回头去,继续假装看风景。拜托!这可是跟陈际流牵牵小手谈谈小恋爱的难得机会哎!哪怕只是对现实生活的短暂出逃,让我做个骚粉色的梦不好么?可千万不要让小狼狗来打断啊!   况且,宋栗分明看到,小狼狗身边坐着的,是那有着天鹅脖颈的、瘦瘦美美的伊莎贝拉。   小狼狗可不放过宋栗,跟中学时在女生背后扯辫子贴纸条的调皮男生一样不老实,在座位底下悄悄对着宋栗的小腿一阵猛踹。   宋栗用气声怒吼:“你干嘛?”   饶朗用气声回她:“你这样一直扭着脖子假装看风景,小心扭成了偏瘫。”   宋栗用气声回吼:“我回家就去针灸加电磁理疗,现已加入中医超豪华午餐的那种,你管得着么!”然后就再也不愿意理饶朗了。   表面上这么高冷,宋栗却控制不住的张着耳朵听着背后,想知道小狼狗和天鹅颈的动静。那天鹅颈真的是资深吃货,从上车开始就抱着一包家庭装的薯片咔咔咔吃个不停,把宋栗都给听饿了。但是可怜宋栗没有人家那样狂吃不胖的天赋技能啊,只能惨兮兮的在家居服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不知道啥时候掉进去的一颗梅子,丢进嘴里解解馋。   “别吃了。”不枉费宋栗的一对耳朵一直竖得跟兔子似的,饶朗还真说话了。他从天鹅颈手里抢过薯片:“不吃,也没关系的。对着镜头一定要吃的话,我帮你吃。”   什么?!宋栗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这几天小狼狗不是号称胃很不好吃不了油腻吗?竟然为了天鹅颈硬拼着吃下薯片?难道真是遇到命中注定的真爱了?   宋栗心想完了,自己不会大钻戒不保,还认识小狼狗没多久就得贡献给他一个新婚红包吧?   不过很快宋栗就没功夫胡思乱想了,因为陈际流温柔的对她伸出一只手来,手心向她摊开:“来,梅子的核,吐到我手里。”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没吃梅子啦~ ☆、第26章   听到陈际流这样的一句话,坐在后面一排的饶朗猛的被薯片呛到,嗓子里好像不是卡了薯片碎屑而是卡了一整颗土豆,堵的他气都喘不上来。然后他看到宋栗很没骨气的,像是村头从来没谈过恋爱的二丫一样娇羞的一红脸一低头:“这样……不好吧,多脏啊……”   “从宋小姐嘴里吐出来的东西,怎么会脏呢?”陈际流带着他那一贯温文儒雅的笑容,非常的坚持,手指修长的那一只美手,仍然坚持着手心向上伸在宋栗的面前。   单对着这一只手,宋栗的口水就要流成瀑布了,就算陈际流脸长得不帅,单凭这只手也可以去当手模了啊!更何况他的脸还那么帅,还那么有文化,简直不像小狼狗那个家里蹲!   呸呸呸!宋栗在心里猛烈的吐槽自己:这是什么样的关键时刻啊!好好享受吧少女!不要在这种时候还想起饶朗啊!   然后她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差点没把那颗梅子核给吞了下去,那就丢脸丢大了。然后,她摆出毕生所能的最娇羞姿势,翘起小拇指、用兰花手型撩一撩额前的头发,轻柔的一低头,啪嗒,把其实还是沾满了口水的那颗梅子核吐进了陈际流的手里。还好还好,完成了这个动作,宋栗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只要吐核时自己的口水没有像拉面一样拉丝就好!   陈际流真的不嫌脏,还用很温柔的眼神,对着那颗沾满了宋丽口水的梅子核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笑着对她说:“你看,晶莹剔透的呢。”   呕!小狼狗在后座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你们到底在说什么羞羞的话!   终于到了录制最终配对环节的摄影棚,斑马哥兴奋得好像最热衷于牵线搭桥的居委会大妈似的,把手放进他的斑马西装口袋里像小翅膀一样猛烈煽动着,跟摄影机后面同样兴奋挥舞着豹纹围巾的狗哥遥相呼应。宋栗忍不住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心想风骚cp的兴趣爱好还真是出奇的一致,两个这么大块头的男人就热衷于看个情感八卦,就好像网约车约了一辆红色Mini司机一走下来是个闻了花臂体重两百的壮汉一样,还对着你抛个媚眼娇俏的说:“哎哟!人家这是反差萌啦!”   斑马哥声音里洋溢的热情不比春晚主持人报幕《难忘今宵》之前的动情少了一星半点,咆哮了整场之后他的声音都已经有些沙哑了:“终于到了万众瞩目的最终配对环节!嘉宾们到底会怎么选择,能不能在成功经营好农家乐脱贫的同时,也收获属于自己的一份真爱呢?观众朋友们有没有从他们之前的动向里看出一些端倪?”   摄影棚的强光映照下,宋栗觉得自己的额头微微有些出汗,心里担心着烤得这么热跟孜然烤肉似的,要是出汗太多自己睫毛膏那些的花了这么办啊上镜多难看,然后转念一想:不对啊,自己全程没有化妆好么!就穿着面前一大坨蛋黄酱的家居服顶着道姑头和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录完了整场好么!自己为了陈际流也真的是豁出去了。   可是宋栗发现,为什么到了最终配对环节的时候,自己的眼神,还是不自觉的飘向了小狼狗所在的方向,心里有着些什么别样的期待呢?   最终配对环节的规则是,每位男嘉宾都可以领到一张红唇形状的贴纸,可以贴在心仪女嘉宾的面颊之上,如果女嘉宾接受了,就算是配对成功,两人可以一同获颁“未来全国连锁一百强企业荣誉准夫妻”称号牌匾一块。   宋栗一脑袋的黑人问号:到底谁会想要这样的一块牌匾啊?!   就在宋栗的小眼神像雾像雨又像风、不受控的向饶朗那边飘的时候,不知不觉,配对选择已经进行到了陈际流这里。陈际里拿着红唇贴纸,笑着走到了宋栗面前,却忍不住回头对着斑马哥吐槽道:“为什么要设计成红唇贴纸啊?”   宋栗这才回过神来,作为陈际流的忠实拥趸,赶忙应和着点头:“是啊是啊,为什么要设计成羞羞的红唇啊,教坏纯洁的小朋友多不好啊,你看比如说设计成菊花贴在脸上的话,就蛮符合我们农家乐真人秀天然质朴的调性是吧?”   斑马哥惊讶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想把菊花贴在自己的脸上?”   但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宋栗和斑马哥都误解了,其实陈际流的发问重点不在于什么形状的贴纸,而在于什么载体的红唇——   因为下一秒,他做了一个让斑马哥和所有围观群众都发出一声惊呼的举动。   他抛开了贴纸,直接把自己的一张红唇,轻轻印在了宋栗的唇上。   斑马哥目瞪口呆:“还有这种操作?!”他茫然的看向站在摄影机背后的女制片人,女制片不知道斑马哥这是在发什么傻,这突如其来的爆点跟爆米花一样爆得噼里啪啦的,叫她给捡着了简直是运气好到游戏连续十把超神一样啊!她赶紧示意斑马哥节目继续,让这样的小波澜来得更猛烈些吧!   宋栗自己也惊呆了——之前开着亲吻的玩笑,是因为心底知道陈际流不会真的这样做,没想到……一时间,宋栗的脑子被摄影棚的强光晃得有些晕,所有摄影机都对着她和陈际流也让她有些心慌,她几乎已经可以看到这节目播出时网站视频里的弹幕一条条从自己的眼前飘过——   “陈际流是真的想来这个节目找个保姆吗?”   “家里的保姆突然辞职了吗?”   完了完了,自己平静的生活这下子真的要被打破了,没想到自己在小狼狗那里日防夜防,却突如其来的在陈际流这里翻了船。   更何况,这个吻也没有给宋栗带来任何甜蜜的感觉,只有满满的疑惑:陈际流有什么必要一定要这么做?难道他是真的喜欢上自己了?不可能啊。   茫然的宋栗,居然第一反应还是带着求助的眼神望向了饶朗,那意思是:我都接受你的钻戒放在我这里、私下当你的契约未婚妻了,讲义气的跟把hello kitty闻成花臂的古惑仔扛把子似的,你身为我闺蜜组的成员,此时还不来帮我拿个主意?   没想到饶朗只是冷冷的避开了宋栗的眼神,连惯常的吐槽和白眼都没有。   他在心里说:好闺蜜组合?仙女大妈,天庭仙女岗位设置里还有智商为负的猪仙女这么一个选项么?   斑马哥接收了女制片人发出的信号,在饶朗即将做出选择时好一番推波助澜,节目的收视率全靠浪啊!他兴奋的咆哮着:“接下来饶朗做选择的时候,会不会也抛弃了贴纸,沿用陈际流的方式呢?”   饶朗冷冷的回到他:“你想什么呢?这是我的初吻。”   “什么?饶朗弟弟的初吻还在?哎哟怎么纯洁的跟个五岁孩子似的,让我这颗大叔的心都扑通扑通跳了起来!”斑马哥激动得声音都扭曲了。   女制片人觉得自己今天真的是欧气爆棚了,大新闻是一个接着一个。   伊莎贝拉充满期待的看着饶朗:没关系,贴纸也好啊。很久以来,在不卖大胃王人设的时候,自己都是躲在女团其他成员光环背后的那一个,如果真有一个人,在看穿了自己的秘密后,还能这么温柔的对待自己,愿意对自己说一句:“不吃,也没关系的。”那可真好。   饶朗走向了女嘉宾的方向,伊莎贝拉的唇边泛起笑容了。   这到底是什么发展?!包括女制片人和斑马哥在内的所有围观群众脸上此刻都只剩下这一句了——   冷面饶朗径直走到了宋栗前面,扳起她的头来重重一吻,对着还站在宋栗身边的陈际流冷冷说道:“你不知道跟仙女接吻是要犯天条的吗?你这么正直不适合,这天条还是让我来犯吧。”   陈际流莫名其妙:“仙女?”   饶朗懒得解释,指了指宋栗前面放着的那个骚粉豹纹保温杯,上面赫然刻着四个大字:仙女大妈!   狗哥在摄像机后拼命挥舞着自己的豹纹围巾,终于吸引过来一台摄像机对着自己,立马露出秋田犬一般灿烂的八颗牙齿标准笑容:那是我特别定制的哟!   宋栗以为这农家乐真人秀节目播出之后,自己必火无疑,心想反正形象毁是毁定了,只好借着成为了网红的这一阵热度开个网店赚点小钱了,到底是卖衣服好呢还是卖鲜花好呢?哪一个比较符合自己日常的真实形象定位——优雅?   没想到,宋栗太天真了,这样羞羞的镜头,女制片人是喜欢,光腚总菊会让播出吗?整个被剪了个干净,唯一剩下的,就是宋栗穿着一件蛋黄酱家居服的傻傻保姆形象了。   她倒却是也还是小火了一阵的,不仅在网上收到了各种各样的广告塞爆了她的邮箱,出去逛个街碰到超市里发广告传单的大妈都对她格外热情,都能认出她来:“这不是宋栗吗?”   然而,所有的邮件,所有大妈的热情,下一句都是同样的:“我们这款衣物清洗液真的挺好用的,干净好漂净不伤手,要不你试试?”   宋栗每次都带着礼貌微笑拼命按住内心的一百头羊驼:试个大头鬼! 作者有话要说:  猕猴桃和苹果放在一起是不是会软的更快?=v= ☆、第27章   那农家乐真人秀节目播出之后,宋栗就连换回了日常出门所穿的衣服都觉得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自己都被定位成朴素保姆型了,和这职场白骨精的穿搭实在不符。节目播出的第二天,宋栗觉得戴个口罩根本不够,恨不得带上古埃及木乃伊女王的金面罩把整张脸遮个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才好意思出门。   人吧,越怕碰上什么,就越来什么。这天宋栗最不想碰到的就是周邈,如果周邈看了这一期节目的话,自己苦心多年营造的从清纯小女生到优雅轻熟女的形象可就全毁了,这可是面对暗恋多年的男神啊!从此以后自己还有脸跟他聊些什么话题呢?周先生您家这个周末要不要做个全套保洁么?   只要想想宋栗就一阵绝望,然而这天她刚叼着煎饼果子下了电梯,迎面走来的那个人,不是周邈又是谁?!宋栗还抱着一丝天真的幻想,如果周邈没看过这一期节目就好了,毕竟她仔细观察了一下,周邈的眼神与平时看她的无异,好像并没有把她当保姆看、随时要从口袋里掏出两百现金预定个周末大保洁的意思。宋栗也就壮起胆子,把她胸前的那两颗小樱桃挺得高高的,好像挺高了就能变猕猴桃或者水蜜桃似的,努力摆出一副女精英的自信笑容跟周邈打招呼:“早啊!”   周邈似笑非笑的看了宋栗一眼,轻声的开口说道:“小心点,还是把煎饼果子吃完了之后再说话。不然辣酱滴到了职业套装上,那心疼程度,可跟蛋黄酱滴在家居服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的天哪!宋栗在心里一阵惊呼:周邈这种精英男周末不该听个滋里哇啦的催眠交响乐或者看个腮红化得比年画娃娃还醒目的外国话剧么?他怎么还是也看了脑残无聊综艺节目啊!世风日下啊!   完了,这下完了,宋栗的心碎成了被破壁果汁机打过的番茄渣渣,再也拼不成一个完整的球形了。她努力在脑海中回忆着上一次跟周邈一起看电影的约会场景,跟回光返照的跑马灯似的,因为她确信那就是二人的绝版约会了,再也不会复刻的那种。   没想到面对宋栗这张灰得跟PM2.5雾霾天似的脸,周邈没有走开,看了一会儿,轻声说道:“挺可爱的。”   什么?!这下子宋栗的嘴长大到塞进一个铅球估计是毫无压力,她太惊讶了:看了她的朴素保姆造型还能说她可爱?周邈的两只眼上是不是趴着两只澳洲大龙虾啊?这得眼瞎到什么程度啊!还是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两只眼不用买APP就自带美颜相机功能?那周邈对自己一定是灵魂深处的真爱,两只眼的柔光美颜效果强度直接开到了一百倍无疑。   周邈继续顶着眼睛上的两只澳洲大龙虾问:“这周六,有空吗?”   “有哇有哇!”宋栗又一阵小鸡啄米似的狂点头,怎么会没有空!难道当真要去哪位先生太太家做保姆大扫除么!   于是跟男神周邈的第二次约会,居然就这样轻松的敲定了下来。   哎?等周邈走远了,宋栗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这么简单?要知道老娘为了挽回形象昨晚网淘到半夜三点清空了购物车买了可以用到孩子小学毕业那么多的面膜好么!打算在周邈面前美雪前耻的!老板!能不能退货啊!   为了周六的约会,宋栗真的是拼了。生生把自己饿了一周,到了后来看菠菜是绿色的,看玉米也是绿色的,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变异品种,后来才发现是自己饿得眼冒绿光看啥都是绿色的,公司楼下的保安大哥都能给看成绿巨人。到了周六早上的时候,宋栗终于把自己塞进了那条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穿下过的绿色裙子,觉得自己美得跟《赎罪》里的凯拉奈特莉似的!不过胸比她略大喔!唯一令人担心的是,宋栗发现自己不能大口呼吸,得一直吊着一口气吸着小腹,不然腰部的那颗扣子就有被绷掉的危险。宋栗拿出红军长征的毅力鼓励自己:你可以的!不就是一直吊着一口气么?把自己想象成戏曲舞台上咿咿呀呀的青衣花旦就可以!   在约定的公园门口见到周邈之后,这时的宋栗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她发现这样一直吸着气真的是比跑全程马拉松还费体力好么!健康中国不用办什么马拉松啊号召大家一起来吸气就行!而且一直吊着气嗓子真的是会变细的,但是细得过了点,不像青衣花旦,像东厂厂花。   周邈还是带着一贯温温柔柔的笑容,问她:“你今天的声音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宋栗听着自己这样的声音,一句“回皇上的话”就要脱口而出,然后赶紧按住自己这入戏太过的欲望,尴尬的笑笑说:“啊,可能有点感冒了吧。”   今天的约会内容是划船。在知道这一约会项目后,宋栗连擦了一周最贵的手霜,因为在宋栗的心目中,约你划船就等于约你牵手,因为上船的时候摇摇缓缓男生出于绅士风度都是要伸手去扶的。宋栗心想自己正在被定位成朴素保姆的关键时期,可不能让周邈觉得自己的手粗糙得真跟手洗八十年衣服似的,那白嫩细滑的程度拼不过法国山羊奶酪至少也得拼过国产水煮白鸡蛋!   上船的时候,果然不出宋栗所料,周邈笑吟吟的冲她伸出一只手来。宋栗就顺势做出一副娇羞的鹌鹑状,把自己的小手递到了周邈的手中。   表面上看起来,宋栗笑得云淡风轻。如果此时有人直播宋栗的内心小剧场的话,绝对能看到比迪士尼跨年夜美国超级碗还要盛大的烟花欢庆场面,那叫一个火树银花不夜天!宋栗在心中激动的不停的数着数:多少年了啊,最粗壮的rafa滚轮脸部□□磨成绣花针,男神的这一双手到底还是被自己的这双狗爪给牵到了啊!   激动之下,再加上农家乐乡村生活的磨练让宋栗太久没踏上自己的八厘米高跟鞋战靴,宋栗上船之时一个没站稳,差点往河里的方向摔去。那一瞬间,宋栗在脑海中跑马灯似的过着自己这么多年来看过的所有跳水和花样游泳比赛,盘算着以什么姿势入水才能在男神面前不要太丢脸。   没想到,周邈平时绝对是在健身房练过的那种,穿衣这么显瘦脱衣绝对有肉,说不定胸比宋栗还大!因为这种突发状况下,他反应特别敏捷特别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就闪身到宋栗的身前把她护在了自己的怀里。   那一刻,宋栗的整个身子都僵硬了,一动也不敢再动,甚至连呼吸都短暂的忘了。   这样的一幕自己幻想了多少年呢?自己和周邈的第一个拥抱,在宋栗的幻想中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在大学校园图书馆最偏门的没有人的历史类书架下,在辅导员拿着晃瞎狗眼的应急灯扫黄打非的操场边双杠上,在冬日里街边大爷用铁炉子烤着红薯热情腾腾香气四溢的烟火气中……宋栗觉得这样的一个拥抱,能在无数个不同的生活场景中不经意的发生。可她没有想到,当这个拥抱真的发生了,会是如此的突如其来。太多年的等待,让宋栗几乎要去怀疑这个拥抱的真实性。   可是接下来,当宋栗的身体没有那么僵了,所有的感官又开始活过来了,她就可以闻到,周邈那不知用着哪一款带木质香调的独特男人香,从她的四面八方向她环绕而来,在加上那男人总是比女人略高出一些的体温,暖暖的包裹着宋栗,所有的感官都在告诉她,这样的一个拥抱是真实的,是值得她用全部的身心去好好享受的。   宋栗也是想要好好去享受的,就好像吃了大半年的青草杆菜叶子健身餐,终于换来一顿炸鸡啤酒欺骗餐那样去好好珍惜享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宋栗发现,自己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感觉:靠在小狼狗的肩膀上睡觉的时候闻到过,他身上的香水味,苦味更重更明显一些。   这一次的约会,仍如上次的电影约会一样,每一个细节都契合到完美。周末的阳光正好,没有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周邈脸上的笑温暖的就像这阳光一样,一下一下的划着桨,就算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   宋栗带着一脸花痴的表情欣赏了好一会儿,忍不住开口问道:“为什么你看了农家乐真人秀里我那样的形象后,还愿意跟我约会啊?”   “我是真的觉得很真实、很可爱啊。”周邈笑着回答:“不觉得现在有太多面具脸了么?完美到虚假,从脸上的硅胶到心里的硅胶,多吓人。”   “原来你喜欢的是真实啊!”宋栗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早说啊!”   她把从一大早吊到了现在的一口气,从灵魂深处长长的舒了出来。只见她的小肚子上,立刻套上了三层游泳圈,绿裙腰部的扣子如一道暗器,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的速度!嘭!打在了周邈的鼻梁上。   周邈目瞪口呆的坐在原地,手里的桨忘了再划动。   宋栗也呆了:“啊,你流鼻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街上的硅胶脸太多了~吓死宝宝了 ☆、第28章   一场好端端的划船约会,就在这样的血色浪漫中结束了。宋栗却是不以为意的:反正连朴素保姆的形象都见过了、接受了,不就是绷飞了一颗扣子嘛,简直就好像是脸盘子大的黄山烧饼上的一粒小芝麻,不值一提啦。   出于基本的社交礼仪,宋栗还是假惺惺的问了一句:“要不要赔偿你医药费啊?”周邈还是带着他那一贯温和的笑容答道:“不、不必了……”宋栗不知道的是,本来已经订好今晚的牛排大餐,被周邈趁着宋栗不注意的时候,暗戳戳摸出了自己的手机来,给换成了红眼兔般有机沙拉胡萝卜草杆杆套餐。   宋栗一边吃草,一边努力找回今早吊着一口气时的尖嗓子状态,假装娇滴滴的说:“啊,好清新的味道呢!”虚伪得跟在皇上面前硬装小白兔的华妃娘娘似的。   但是第二天周日,从来都要睡到日上三竿,把自己像烙煎饼一样在床上翻来覆去翻身十次以上,确认自己再也睡不着了才起的宋栗,一大早就起了。倒不是她突然之间当真领悟了养生朋克的真谛,愿意一边熬着夜一边早起去公园遛鸟打太极,而是她要起来煎!牛!排!红眼兔草杆杆套餐除了能让女生在约会时装优雅之外,简直没有半点存在的价值!就像一个左耳带着圈圈耳环、大腿比自己还细的草食系美男友,和自己晚上逛公园时遇到了抢钱包的壮汉,简直没有半分用处,中看不中用!   肚子咕咕叫了一晚上的宋栗痛下决心,以后去和周邈约会之前,一定要先去炸鸡店来上一份家庭版豪华套餐,然后晚餐时再故作娇羞的说:“啊,人家小鸟胃吃不下了呢。”   这不是装!这是迎男而上的技巧!   就好像好多电影导演总在强调:这不是色情,这是情色艺术!   牛排终于煎好了,但宋栗没有想到自己想要吃个牛排,简直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似的艰难。   第一次她要下口的时候,发现自己太过心急,牛排还烫得跟盛夏午后四十度的太阳似的,直把宋栗烫成了峨眉山上龇牙咧嘴的猴子;   第二次她要下口的时候,还是因为太过心急,把一滴黑胡椒酱再次像上次的蛋黄酱一样,溅在了灰色家居服的面前——她可不是没有换衣服喔!而是像IT理工男们都有十件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格子衬衫一样,有十件一模一样的灰色家居服喔!   第三次她要下口的时候,本以为这次肯定没什么问题了,结果,门铃响了——   宋栗依依不舍的放下了牛排,一步三回头跟离不开如胶似漆热恋男友似的不断回望着,不得不去应门。   这一去,宋栗就再也没有回来,跟她的热恋牛排彻底告别了。   因为宋栗一开了门,就直接被一个黑超壮汉,拉上了一辆黑色的车简称黑车上。宋栗只好捂住胸口再次假装娇羞少女,心想自己最近怎么总遇上这种人贩子情节!但宋栗心想自己毕竟也是到了养生朋克的年纪了,再被绑去山里当童养媳那也是略大了一点,所以并不十分惊慌,抬头一瞧,果然——   陈际流带着他那惯有的儒雅笑容,暖意融融的望着自己问:“今天有空跟我约会吗?”   宋栗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人都被你绑来了,说没有空还来得及嘛?就好像以前高中的数学老师,总会带着看似宽容的笑站在讲台上问:“同学们,我们这节课做个随堂测验好不好啊?”我说不好你答应吗?!都是一样的假民主!   “其实我今天也没有什么事啦。”宋栗叹了口气答道:“只是我刚刚煎好了一块牛排,可惜没有吃到。”   陈际流笑道:“巧了,我今天的约会计划,也是带你去米其林餐厅吃牛排。”   宋栗的一双眼开始放贼光了:她觉得自己是被饶朗虐惯了,一见到明星来说约会就往那猫叫狗跳的偏远农家乐联想,都忘了跟明星约会的惯常套路本应是高大上的了!不过她突然想到了些什么,为难的说:“既然是去米其林餐厅,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我也可以换身衣服化个妆,好好打扮一下,也不用每次见你都是一副保姆样……”   陈际流很宽容的笑笑:“我觉得你这样就很可爱啊,保持你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就好,不用刻意打扮。”   一席话说得宋栗在心里直犯嘀咕:听说过这个世界上的人有护士情结、空姐情结、女教师情结……还真没听说过谁有保姆情结啊!其他人在那啥时的角色扮演台词都是:“这位同学,请你放学别走。”难不成到时候自己角色扮演的台词是:“先生,卧室里的猫粑粑已经清理干净了。”这样真的还会有情趣和兴致吗?!   宋栗猛的摆了摆头:自己的脑洞这次开得也太大了点!到底在想什么羞羞的事情啊!再这样联想下去以后都不能直视陈际流了好吗!   走进米其林餐厅的时候,宋栗本来畏畏缩缩的,担心自己的灰色家居服会被看低一等,结果很快发现不愧是米其林餐厅,所有的服务生都是经过很专业的训练,看到家居服打扮的宋栗居然面不改色,很流畅的为她进行接下来的服务,这让宋栗一下子放松了下来,一路高抬腿踢得跟走台步似的,直把家居服穿出了巴黎时装周大牌高定的感觉。   约会的一切都很好很完美,除了牛排太过鲜嫩多汁美味无双让宋栗停不下嘴以外。宋栗暗自在心里感叹还好今天穿的是毛绒绒家居裤,这要是穿了昨天的那条窄身绿裙子,腰部的十颗扣子还不都得“嘭”、“嘭”被绷开,弹得飞出去就跟暗器十连发似的,那坐在对面的那位可就不是简单流鼻血的问题了。   再加上陈际流那温文儒雅的笑容天生自带信赖感,让人觉得无论他说什么都该相信他,哪怕他说“晚上睡前吃炸鸡喝啤酒是最新的减肥有效方法”宋栗都想相信他!这样的天赋技能不去当传销组织的扛把子当真是可惜了!陈际流带着这样的笑容,对着宋栗说出的话是:“吃吧,多吃一点,你太瘦了,我觉得烧饼脸的女孩比锥子脸的女孩可爱多了。”   如果此时宋栗的脑海中还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捧杀”的话,或许她的神经就不会这么放松。   放松到肚子也一起放松了,噗,放了一个屁。   这要是在一个闹哄哄的苍蝇馆子,这件事也就在凶神恶煞老板娘“吃快点”的怒吼声中,在食客们“好嘛喝半杯就喝半杯嘛”的谦卑挽留声中,神不知鬼不觉的这样蒙混过去了。然而,这是一个刀叉不小心碰到碟子的声响都和打雷一样,让人连呼吸的声音都不自觉的想要控制的米其林餐厅。宋栗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的演技实在还做不到若无其事,赶紧回头去看服务生的反应,没想到服务生的演技比她好多了,仍然是一脸的面不改色跟古希腊雕塑似的,直让宋栗想给他颁一个影帝奖项——这才是演技好吗!调动了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神情细致入微颇有可信度!不像有些女歌手,一拍MV连大特写都不敢推,表现纠结全靠跑!表现难过全靠抖!   然后宋栗小心翼翼的看向陈际流,担心这件事会让两个人陷入一阵尴尬,但人家陈际流是好演员啊,同样的面不改色,笑着对她说:“你这一声,很有艺术性啊,我听着,是降b大调吧?”   这可把本来尴尬不已的宋栗都给逗乐了——陈际流这话说的,就跟老干部的演讲似的,颇有水平!什么降b大调啊,俗称不怎么响亮的哑屁嘛!   宋栗可不敢再继续这么放松了,接下来的甜品环节,总算是波澜不惊的吃完了。走出餐厅大门的时候,陈际流突然没有任何预兆的,把自己的脸伸到几乎紧贴着宋栗鬓边的位置,宋栗觉得自己的耳垂都能感受到陈际流湿润的呼吸,让她好一阵紧张。好在陈际流很快就把脸挪开去了,笑着说:“不愧是米其林餐厅的环境,吃完牛排,身上一丝丝异味也没有。”原来是这样,宋栗笑笑,和陈际流一起离开了餐厅。   吃得太饱进入放空状态的宋栗当然不会注意到,陈际流凑到她脸边一瞬的眼神,望向了她身后不远处的一扇玻璃门,那扇门后的黑衣男子,早就预备好了一般,抓住这一时机,咔嚓咔嚓连拍下了好多张照片。   第二天当宋栗在网上看到那些偷拍照流出的时候,要不是她自己就是当事人,她也一定会斩钉截铁的说:陈际流跟这个女的一定有一腿!你看他们一起约了会吃了饭,还亲上了!   宋栗在网上看到的第一条留言是:保姆大妈上次家居服面前是黄色的蛋黄酱,这次是褐色的胡椒酱,大家来猜猜这么邋遢的她,什么时候能集齐七色彩虹?   然后这件事在网上引起的声浪,就一发不可收拾,完全不是宋栗能想象和控制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最喜欢的约会套路是? ☆、第29章   最开始的时候,对宋栗的diss还仅仅局限在网络之上,无非是骂一骂宋栗虎背熊腰雄壮如一块海绵跟陈际流站在一起无比不搭调,或者臆想宋栗总是一身家居服不打扮的原因是上身东南亚下身二次元衣品差到爆炸。起初宋栗还会在网上搜来看,越看心里越像揣了个鸵鸟蛋似的不停往下坠,索性她就不搜来看了,一门心思沉下心来在网上看美剧,连弹幕都不开的那种。不然还能怎么样?用一段“yoyo不怕你叫因为你是山炮”的freestyle再在网上diss回去么?也只好眼不见心不烦了。   但是不出三天,宋栗就发现自己所租房子的地址被泄露了。想想这也不奇怪,不是说世界上看似再遥不可及的两个人之间,不出六个联系人就能互相搭上线吗?宋栗又不是什么定位为反跟踪高手的间谍,能去演什么好莱坞大片,她这么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找见过她的人追查出她家的地址实在是太容易了。然后宋栗发现,虽然还没有人会明目张胆的当面攻击她,但是每天她家的防盗门上和门外的墙面上,每天都会被人砸满臭鸡蛋,要是她耐心一点每天拿个筐子去刮一刮,再去邻居大妈家借两根大葱的话,每天的晚餐都能轻松解决了。   再发展到后来,宋栗发现即便是她随随便便走在大马路上,也开始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了,还不停的窃窃私语:“看,她就是跟陈际流有一腿的那个保姆大妈!”“陈际流怎么能看上她啊!你说她的脸整没整过?”“你看她丑成这样像整过的么?想来啊,是床上很能整过吧哈哈哈!”让宋栗真的很想去买一副那种对付飞机上熊孩子的超隔音耳塞,可是买了又能有什么用呢?路人好奇打量的眼神还是会像X光机一样把她里里外外给照个透彻,估计宋栗穿的是粉红色小草莓儿童款内裤这件事都能被扒出来。   最让宋栗不能忍的是,这一件事触及到了她的底线——那天下班以后,宋栗接到了宋妈妈的一个电话,语气不同于往日的大大咧咧,反而是很小心翼翼的,也不说自己有什么事,从外公的妹妹的舅姨婆被一个瓜子仁卡了嗓子眼扯到邻居的三婶的女儿的同学最近要去美国读书,然后终于很小心的开口问道:“栗子啊,你最近没有惹社会上的什么人吧?要是你被黑道找麻烦的话,可不能藏着掖着,得跟你外婆讲啊!她每天早上的太极拳和晚上的广场舞可不是白练的!行家一出手,就只有没有!”得,原来她们家战斗力最强的还属外婆。   这下子宋栗彻底崩溃了,连班都不敢去上了,好在现在的总监是周邈,体谅宋栗的情况,准了她的长假。每天宋栗就窝在家里发霉,用手机点外卖点成了周围每一家小店的超黄金VIP会员,每天头也不洗脸也不洗,刘海直接用夹子不修边幅的夹起,一张光洁的大额头出油出成了能清晰反射照出面部细节的大镜子。   所以这天门铃响了之后,宋栗非常神经过敏的从猫眼里打量了好一会儿,看清门外来人竟然是饶朗之后才肯开门,饶朗的第一反应是对着宋栗的反光大额头好一通照,然后翘着兰花指擦了一下自己的外眼角说:“哟,我还不知道我的眼线都花了一点呢!”   “……”宋栗觉得自己太久没跟人说过话,都有点找不着自己的舌头了:“你来干嘛?”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几天没洗过脸了?”饶朗不由分说的挤进了宋栗身后的门里去:“你这次扮干物女可够彻底的啊,干成了一朵皱巴巴的香菇!”   “你到底来干嘛啊?”宋栗实在没心思跟他耍贫嘴。   “来找你约会啊。”饶朗看着宋栗,从背后掏出个什么东西径直塞到宋栗的手里:“你看,我可是很有诚意的,还给你带了花来呢。”   “……有带菜花来约人出去的么?”宋栗无语了:“你这分明是在我家楼下那个菜市小摊随手捡的吧。”   “菜花不也是花么!”饶朗直接把宋栗推进了洗手间里:“赶紧的别废话,先去把脸给洗了。”   宋栗直用洗面奶洗了三次,才觉得自己总算把一张脸给洗干净了,洗下来的那一堆油估计用来炒一大盘小炒肉都够了。   洗完脸后宋栗这才觉得,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才想起来问饶朗:“我和陈际流的事都闹成这样了,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约会?”   “我这约会行程,是家人定制版,非你不可。”饶朗理直气壮的说:“谁叫你收了我的戒指,当了我的未婚妻呢?”   “……敢问一句,我们要去干嘛啊?”宋栗的心里升腾起一种不好的预感。   饶朗邪魅一笑:“要去参加我侄子的幼儿园运动会。”   被饶朗不由分说的拖上了车后,宋栗特无语的问道:“小狼狗我发现你真的很闲哎,还有空去参加幼儿园运动会,在我闭门修仙的这段时间里,你是不是真的已经过气了啊?”   饶朗一副你什么都不懂的表情:“我这是特意去露个脸,去给我侄子长脸好么?让他倍儿有面子,以后追起幼儿园园花小妹妹可不就是手到擒来么!”宋栗一想这还真的是神助攻,也就默默的不说什么了。   倒是饶朗主动问起:“照片被曝以后,陈际流还有跟你联系过么?”   宋栗摇摇头:“跟我扯上关系,被人这样误解,陈际流那边估计也挺不好过的吧。”   “他有什么不好过的?!他好过的都快上天了好么!”饶朗心想你四不四傻啊!露出关爱智障的脸来同情的望了一眼宋栗:“你就没有注意到,陈际流最近有一部新剧要播了么?现在网上的声音分为两派,一派挺你的都说陈际流真实不做作,不像那些专找网红女友的脑残,一派diss你的跟打了鸡血似的群情激昂,不管哪一派,不是替他陈际流把热度炒的足足的?都能炒黄金蛋炒饭了好么!”   “哦。”宋栗竟然没有顶嘴,只是安静的说了一句:“我还以为狗仔真的有那么厉害,刚巧就能偷拍到那一瞬呢。”   “你这是怎么了?”饶朗觉得宋栗的状态很奇怪。   “小狼狗,你说我是不是真傻啊?”宋栗忍不住问:“是不是真的太久没有谈恋爱了,被旺盛分泌的荷尔蒙蒙了脑子啊?竟然天真的以为,陈际流那么一个大明星,是真的对我有那么一点好感的,还连累我爸妈也被……”   说完后,宋栗转头望向窗外,倔强的不让饶朗看清她的眼圈是不是已经泛红。这一路上,宋栗没有再说任何一句话。   直到一路开到了幼儿园,见到了饶朗的侄子,小家伙比饶朗会撩多了,见到宋栗的第一眼就扑上去抱住她的大腿说:“姐姐你好漂亮!”才让宋栗的脸上忍不住有了点得意的笑模样,意味深长的望着饶朗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啊,小狼狗你小心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然后小侄子把他们班的代表装饰给饶朗带上以后,宋栗再也忍不住了,一张嘴咧到太阳穴都快笑烂了——那是一片青青草原,据说代表这个班的小朋友们生机勃勃的活力,被精心做成了一顶帽子的形状,此时正带在每一个参与运动会的爸爸以及饶朗的头上。   饶朗的一张脸也被绿帽子映照得绿了,没好气的对着宋栗说:“你可缓着点笑吧,不然你待会听到了他们班要呼喊的口号,岂不是得笑抽过去。”   “对,对,刚才小一班、小二班练习喊口号时,我都听到了。”宋栗问:“你侄子在小三班吧?他们的口号是什么?”   饶朗咬牙切齿的说:“小三小三,爸爸喜欢!”   在宋栗几乎笑出了神经性痉挛之后,终于和饶朗一起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两人被分派到的趣味运动项目是两人三足。宋栗好一番摩拳擦掌,心想就冲小侄子他们班口号带来的欢乐,也要好好跑,给他们班赢个第一回来!   所以到了最后冲线的时候,宋栗看着小二班的那一组爸妈还是略微领先她和饶朗一点,是当真有些急了,拼命的往前赶,脚下的步伐反而被带乱了节奏,一个踉跄,就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别说宋栗的一双丝袜都破了,就连双膝都在颗粒感十足的跑道上被磨了个鲜血淋漓。这让饶朗一下子慌了神,赶紧扑到她面前问道:“你没事吧?”   宋栗本来没想哭的,但是膝盖传来的那股剧烈痛感直冲她的鼻尖,几乎是一种生理反应,让她的眼眶里忍不住沁出了泪花来。这下子让饶朗更慌了:“怎么还哭了啊?是不是特别疼?”   这一下子,宋栗直从鼻酸到了心酸,再也忍不住也不想忍,坐在地上像每一个幼儿园小女孩一样放声嚎啕大哭:“对!对!就是痛的!”   “好了,好了。”午后温软的阳光,给饶朗的身形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他一下一下的轻抚着宋栗的背,真就像最温柔的老师在抚慰一个小朋友一般:“没事了,这件事的热度很快就会过去了,你爸妈那边我会让狗哥去关照,也不会有事了。”   饶朗怎么会不知道,被骂了这么久,委屈了这么久,按照宋栗这么要强的性子,她一定还没有哭过一次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心中都是满满的负能量? ☆、第30章   “谁担心这些事了?谁害怕了?谁怂了?”宋栗哭得直犯抽抽:“我才不会对网络暴力屈服呢!我这么铁骨铮铮的女子,必然要跟恶势力抗争到底!都跟你说了我这是膝盖摔破了,疼的!生理反应!”   “好好好,你铁骨铮铮,我敬你是条汉子,好了吧?”饶朗哭笑不得,心想仙女大妈怎么这么好笑。要那么铁骨铮铮干嘛啊?大家出来约会,是来找女朋友的好吗,难不成是来拜把子的吗?   宋栗话虽然是这么说,嘴硬的跟麻辣卤鸭似的,但还是借着摔破了膝盖太痛的这个由头,一通狂哭,跟憋了大半个月的阴天终于下下来一阵狂风暴雨一样,把这段时间以来的委屈好好的都发泄了出来。饶朗也不急,就蹲在她的身边,一下、一下轻柔的抚着她的背,好像如果她要哭上一辈子,他就这样陪上一辈子一样,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到一边去。   不过饶朗心里,越看宋栗越好笑,小三十的人了,嚎啕大哭起来跟旁边那个没有得到糖果奖品的三岁小女孩一模一样,连抽抽的频率都是一致的。宋栗哭着哭着,发现自己体内的水分好像都已经干涸了,整个人渴得跟在撒哈拉玩了一把绝地求生吃鸡游戏似的。哭得后继乏力的宋栗,也能发现饶朗开始走神了,嚎啕得更大声来吸引他的注意:“看哪儿呢你?不会真以为你未来的媳妇儿还在上幼儿园吧,祖国的花骨朵你都不放过!”   本来在宋栗心里,这是她与饶朗难得的温情时刻,作为勇于与网络恶势力作斗争、把一切网络喷子视为纸老虎的铁骨女汉子,她难得的愿意对饶朗撒一次娇。在宋栗看来,此时的自己应该娇羞得十六岁少女一样,周身都冒着粉红色的泡泡,但是没想到的是,刚才的一声娇嗔——或许在别人听来是怒吼吧,宋栗没有控制好力度、有些太过用力了,所以没有粉红色泡泡,而是从鼻子里吹起了一个好大的鼻涕泡来,然后“啪”的一声,破了。   一时间,宋栗和饶朗都愣了。   宋栗心想自己是不是中了什么诅咒啊?难道是上次看到老板无意间买到一瓶过期的可乐而没有提醒他?!每次刚开始要撒玫瑰花瓣冒粉红泡泡时,都会遭遇这么尴尬的局面,上次是一个降b大调的屁,这次又是一个什么样的鼻涕泡呢?听听小狼狗能怎么说——   饶朗扑哧一下笑了:“你这技能挺可以的啊!我决定以后去开一家婚庆公司。”   “这都哪跟哪啊?”宋栗一阵莫名其妙。   饶朗一本正经的答道:“连喷泡泡机都不用买了啊!多省钱!就请你去舞台旁边蹲着就是了!”   “……”这一下子,宋栗是彻底哭不下去了。可能刚才哭得太过投入,一阵剧烈的饥饿感向宋栗袭来,让她觉得哭这一场应该瘦了三斤,吃一份家庭版豪华炸鸡套餐都不会显得罪恶,便摸着肚子对饶朗说:“我饿了。”   “……你这节奏切换得够快的。”饶朗本来还在想应该找一个什么样的方法,才能让宋栗低落的情绪重新嗨起来,这时才发现人家根本不用,连电都不用充,照太阳能五分钟就能通话两小时。自己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才会真的有点喜欢她了?   喜欢?!这个念头在饶朗的脑海中冒出后,把他给吓了好一大跳。   这时宋栗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打断了饶朗的一阵胡思乱想,他也赶紧站起身来扶住宋栗:“你的腿这样可不行,我先带你去幼儿园的医务室包扎一下吧。”   宋栗踉踉跄跄的跳了两步,发现行动力实在是大打折扣,便转过头来无辜的看着饶朗。   饶朗跟被蜘蛛精盯上的唐三藏似的,只觉得浑身一阵毛骨悚然:“你干嘛……你不会是想……”   宋栗笑嘻嘻的对饶朗招了招手:“我这可是为了来帮你忙才受伤的,你是全责。”   饶朗叹了口气,虽然故意摆出了一副万分不情愿的面孔,却还是乖乖的走到了宋栗面前,膝盖半弯做好了准备姿势,以一副壮士英勇就义般的壮烈语气说:“来吧。”   他的心里隐隐有些期待。如果按偶像剧的剧情发展,应该是宋栗轻巧的跳到他的背上,他会惊喜的发现宋仙女虽然体积大但是密度不大,背起来毫不费力,让并不算强壮的自己可以耍帅一把说:“你轻得跟一片羽毛似的,我都怕你飞走了。”然后宋仙女娇羞一笑,乖乖伏在他的背上,他的耳垂可以感受宋仙女一下一下呼出的温软湿润的鼻息,让他的心里跟猫抓似的一阵阵发痒。   “你这是干嘛呀!准备得有点过度了吧?我有那么重吗?”宋栗有些不满:“看你这架势,就跟吃过晚饭后要在小区里跟大爷大妈一起放松的跑一圈,却把头盔护肘护膝全戴了个遍似的。”   “别废话,我这叫有备无患,来吧!”饶朗的脑海里浮现出宋栗小肚子上的那三层游泳圈,暗暗的在两个膝盖上又加了点力度。宋栗不满的翻了个白眼,跳到了饶朗的背上。   轰——   倒是没有发生饶朗担心的被一座喜马拉雅山压弯了背脊的情况啦,他是直接被这座喜马拉雅山压趴在了地上。   宋栗好一阵尴尬,心想自己最近的黄焖jimmy饭、煎bingo子和麻辣tom好像是放肆的多吃了几顿。她四下看看,还好其他的小朋友和家长都去吃饭了,没有人看到这样的一幕。宋栗赶紧拍拍屁股站起来,心想可别把充气小狼狗压成了纸片小狼狗,然后关切的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没事……”其实饶朗也觉得这样的自己有点怂有点丢人,还努力想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结果挣扎了好几下,彻底放弃了:“我的腰……好像闪了……”   宋栗叹了口气,顶着两个烂膝盖头对饶朗说:“还是我背你吧,上来吧。”   饶朗龇牙咧嘴的捂着自己的腰,艰难的爬到了宋栗的背上。宋栗有些莫名其妙的问:“你已经把你的重量全部压上来了?”饶朗更加莫名其妙,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问,答道:“是啊,怎么了?”   宋栗更加重重的叹了口气,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一般:“你好轻啊,轻得跟一片羽毛似的,我都怕你飞走了。”此时她和饶朗的心里都好一阵吐槽:说好的偶像剧剧情,怎么演反了呢!   回到家中的宋栗,还是很放不下这件事的,想着小狼狗的腰是因为自己才伤的,他又经常要参加那些运动量很大的真人秀节目,可千万别在腰上落下什么病根子来。宋栗一边摊在床上刷微博,一边在心里越想越愧疚,这时,她突然看到微博上的一个营养师回答了一个“腰不好应该吃什么营养食品”这一类的问题,价值99元,可以免费围观,赶紧点进去看了一下,发现营养师建议应该多吃甲鱼、鸽子蛋、猪腰这一类的食物。   宋栗心想这不是巧了吗!前两天她们家少女知道宋栗这段时间情绪不太好,天天窝在家里吃外卖,摄入的防腐剂都可以做一具古埃及木乃伊了,于是来探望了她一次,正好带了三姨婆自家鸽子所下的蛋来,让宋栗吃了好好补一补营养,这会儿还在宋栗的冰箱里放着呢。   宋栗一个翻身跃了起来,也顾不上自己膝盖疼了,只惦记着赶紧把鸽子蛋给小狼狗送过去,让他早吃早好。   没想到宋栗拿着一袋子鸽子蛋,站在小狼狗的家门前还没来得及敲门,那门自己就开了,今天本来伤了腰最应该好好休息的小狼狗,竟然拖着一个巨大的黑色编织袋,愣愣的站在门口目瞪口呆,显然没想到凌晨两点这样的时间宋栗怎么会像女鬼一样静悄悄站在自己的门前。   一时间,气氛有些诡异。   “你……这是……要去哪儿啊?”宋栗觉得这样站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的,终于还是开口问了。在她心里此时已经浮想联翩了——月黑风高夜,凌晨两点,巨大的黑色编织袋,哪怕在重伤当晚也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这是……要去抛尸?!宋栗赶紧紧盯着饶朗脚边放着的黑色编织袋,想看看会不会有血水已经渗出。   饶朗的神情也是特别的诡异,一副极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更不想被宋栗发现自己秘密的样子。但是他还没有想出该怎么把宋栗打发走,这时他的手机竟然响了——饶朗特别的无奈:真是越想安静的夜晚,反而越热闹啊。   不得不接了起来,狗哥那兴奋的声音之大,让饶朗觉得两条街外最耳背的那个大爷都能被他吵醒。狗哥操着这样的声音问:“你和仙女娘娘已经那啥了?”   “什么跟什么啊?哪啥了?”饶朗不明就里。   “就是床上!运动!那啥啊!”狗哥急了:“你小子怎么在我面前还装呢?要不仙女娘娘怎么知道你肾不好呢?”   饶朗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狗哥用特别同情的语气对他说:“都怪我都怪我,平时给你安排的工作太多,对你身体的关心也不够,让你小小年纪就……影响了你的战斗力!”   “你到底在说什么?”饶朗真的如陷入了一团云雾中一样迷茫。   “你就别掩饰啦!仙女娘娘的微博上都显示了!”狗哥继续用那副关爱弱势群体的语气说:“你别慌啊,明天哥哥就带你去看中医!”   挂了电话,饶朗先把宋栗的微博翻出来看了一眼,一翻之下他惊呆了:“你是猪队友吗?!你都围观了些什么问题啊?!你不知道围观这些会在微博上显示出来的吗?!”   原来刚才宋栗所围观问题的完整题目是——《腰不好应该吃什么营养食品,才能让躺在身边叹气的他不再肾虚?》 作者有话要说:  年纪大了~要保护好腰啊! ☆、第31章   顶着猪队友名号的宋栗一脸无辜:“我只是去看看伤了腰应该吃哪些食物补身子……没说你肾虚啊……”   “别再说那个词了!”小狼狗瞪着眼咆哮道。宋栗觉得他的一双眼都气红了,如果今天是月圆之夜,她估计小狼狗的气势已经是离变身成狼人不远了,马上就要开始对月嚎叫了。   饶朗却只觉得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想听到宋栗口中的那个词!为什么他要被猪队友坑莫名其妙背上男人最伤自尊的病症!看狗哥那架势,估计不是要去找什么正经中医,而是觉得饶朗已经病入膏肓,要满大街去找电线杆小广告了!难不成他还指望着饶朗去抱着电线杆感恩戴德泪流满面的高喊:“我的病终于有救了!”   看着饶朗杀气腾腾的眼神,宋栗突然反应过来——现在哪是跟小狼狗耍贫嘴的时候啊!想想自己所面对的这一番局面吧!月黑风高夜……估计马上就要渗出血水的巨大黑色编织袋……一个被激怒的、可能刚刚完成了分尸之类的动作、双手还沾满了血腥气的杀人魔……   这一番想象下来,宋栗觉得自己全身抖得都能去蹦老年迪斯科了。   自己目睹了他要去抛尸的这秘密一幕,按照那些警匪片的剧情发展,这下子是肯定不会被留活口了吧?宋栗战战兢兢的想。果然,饶朗是不会放过她的,狠狠的一把拉住宋栗的胳膊:“你,跟我走!”然后把那个巨大的黑色编织袋交到了宋栗的手里。   宋栗继续抖得跟老年迪斯科队伍里最闪亮的一颗星一样,艰难的拖着那个黑色编织袋走在饶朗的身后。你问她不怕吗?居然还敢碰那个编织袋?当然怕啊!怕到刚才饶朗把编织袋交到她手里的一瞬,差点尖叫出能去参加任何一个歌唱选秀的无敌高音。可宋栗凭借着顽强的意志把那声尖叫生生吞了回去——毕竟她是一个有知识有素质的新时代女青年,每天中午今日说法这一类八卦故事节目也是没少看的,知道此时最不应该的动作,就是再次去激怒狂躁中的杀人魔,而是应该假装顺应他的要求,在被他绑架的过程中或许才能寻得一线生机。   饶朗一路死死的盯住宋栗,好像怕一个不注意宋栗就趁机溜了一般。顶着饶朗这样的目光,宋栗觉得背后出了一层白毛汗,越看饶朗越觉得不像好人,比如说,以前没觉得饶朗的眼白有那么多啊!传统不都说三白眼的人特别冷酷无情不择手段吗!唉,也不知这黑色编织袋里是哪个倒霉蛋……不会是饶朗的前女友吧!那自己可真就危险了!   但在饶朗这密不透风的监视之下,宋栗一路拖着编织袋艰难的走着,也实在是没有任何可以溜走的空子。她想不断的拖延时间寻找机会,所以故意走的格外慢,惹得饶朗不满道:“平时不见你脚程这么慢啊?看你肚子上的三层游泳圈,应该也不是白长的吧,那么壮还拖不动一个编织袋么?”宋栗也不敢顶嘴得太厉害,只好嘟嘟哝哝说了一句:“我那是虚胖!”   不管怎么磨蹭,宋栗还是被饶朗带着走到了一辆车的前面。饶朗冷声吩咐道:“上车!”作为一个以“保命要紧、安全第一”为理念的怂货,宋栗哆哆嗦嗦把黑色编织袋抬到了车上,自己也跟滚土豆一样滚上了车。   饶朗扶着自己的腰,还是坚持坐到了驾驶座上,一声不响的驾着车疾行而去。宋栗坐在副驾驶座上一阵胆战心惊,觉得饶朗平时开车好像没有这么快啊,这会儿在空无一人一车的深夜大马路上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生生让宋栗坐出了F1的感觉。   不出一会儿,宋栗已经觉得周围的环境越来越荒凉,渐渐的,城市的高楼建筑都不怎么能看到了,周围闪过眼前的,已经变成了“农村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的围墙。又开了一会儿,连这种围墙都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开始连绵起伏的山岭和一眼望不到头的茂密植被。宋栗的心凉了半截:这地儿荒的,估计拍部新聊斋都不在话下,那些穷书生遇见美艳女鬼的故事一定就是在这种场景里发生的啊!同时,这类场景还适合发生一类典型情节,就是一个凶神恶煞的大汉奸笑着对一个美少女说:“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   宋栗小心翼翼的、以试图不激怒饶朗为前提的问道:“这大半夜的,咱们是要去哪儿啊?”   饶朗不回答,冷冷的看了宋栗一眼,宋栗瞧着那意思是:这问题是你一个人质有资格问的么?然后下一秒,宋栗就看到饶朗在座位底下一阵摸索,唰的一声抽出一把两米长的西瓜刀来对着宋栗——当然是没有这么长,只是在极度惊恐的宋栗眼里被无限夸大了,怂得她立刻摆出一副乖巧的鹌鹑样:“我不问了我乖乖闭嘴还不行么!能用嘴解决的问题咱们还是别动手啊!”   饶朗莫名其妙的看了宋栗一眼:“你今天怎么这么老实?我是要说,你座位底下有一个西瓜,今天参加运动会跑了一天好渴,拿出来切切吃点儿。”宋栗心想你还真的是剑走偏锋,大半夜的凌晨三点把我拉到荒山野岭来在飞驰的车上切西瓜给你吃,简直玩出了一种行为艺术的感觉!充满了后现代主义对这个社会的强烈控诉!   车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飞驰,一路尘土飞扬的开出了一种达喀尔汽车拉力赛的感觉后,终于在山顶上停了下来。吃饱了西瓜的饶朗萌萌的打了个饱嗝儿,又切换回冷声吩咐道:“下车!”宋栗一边怂怂的帮忙搬运编织袋,一边心想现在都流行这种反差萌么,带着hello kitty粉色蝴蝶结再纹个大花臂的那种。   不过马上宋栗就没心思胡思乱想了,因为饶朗在后备箱里一阵翻找之后,赫然递给宋栗一把铁锹——这不是杀人埋尸必备之工具么!然后饶朗在附近转了一圈,挑了个土层稍微有些松动的偏僻所在,对着宋栗说:“把编织袋拖过来,就这儿了,挖吧!”   宋栗一边拖着编织袋慢慢走着,一边飞速的运转着自己的脑子,估计无论是当年在高考考场上还是勾搭男神时,脑子的转速都没这么高效过!因为她预估着下一刻,等她挖好了坑没有利用价值了,饶朗就该在她背后露出无比阴狠的眼神,一刀下去,宋栗就该悄无声息的倒在她亲手所挖的坑里,一条小命就结果在这里了。   然后宋栗想到,她家居服口袋里的那盒午餐肉罐头,如果她能拿出铁饼奥运冠军的气魄来,或许还能发挥点威力——对,没错,宋栗就是那种家居服口袋里都随时装着一个午餐肉罐头的猪精女孩,不然小肚子的游泳圈是怎么长起来的?   这样打定主意后,宋栗拖着黑色编织袋,终于慢慢磨蹭到了饶朗面前。然而这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那个编织袋经不起这一路的折腾,竟然破了!   饶朗和宋栗都是一愣,宋栗反应过来之后,赶紧闭上了自己的双眼——哎呀妈呀!平时看一部恐怖电影都要怂三个月的自己,可不想看见血呼哧啦的断胳膊断腿在自己面前滚落一地!但是宋栗在闭眼前一秒看到,饶朗的第一反应竟然比她还紧张,赶紧嚷嚷着:“不准看!”然后完全不顾自己腰上的伤,一个飞扑,像一只巨型青蛙一样扑在了那些散落一地的东西上。   这倒让宋栗好奇不已,鼓足了勇气睁开眼睛一看——《禁忌男子宿舍》、《绯□□惑》、《熟睡变态王子的诊室》、《狼狗小男友的填满方法》……满眼都是年轻而美好的肉体,伴随着禁忌捆绑,摆出各种羞羞的姿势……   原来,饶朗那黑色巨型编织袋里满满一袋子装的,都是各种羞耻的BL漫画……   饶朗艰难的回过头,看到宋栗已经睁开了眼、把这些漫画尽收眼底,他彻底绝望了,一时间只能喃喃自语道:“早知道应该买那个二十五块钱的编织袋,不该买这个十五块钱的!”   一个贪小便宜的劣质产品,让他灵魂最深处的秘密,居然在仙女大妈面前暴露无遗!   宋栗也完全愣了:“你大半夜凌晨三点……不顾自己的严重腰伤……绑架我飞车来到这荒山野岭……居然带的是这袋子BL漫画?!你想干嘛?!”   饶朗无奈的解释道:“这不是今天去参加了幼儿园运动会嘛,让我跟我侄子的感情突飞猛进,晚上回家后接到他的电话,非要来我家跟我住两天。可我家……你知道,咳,这些东西总不能被我侄子看到,教坏了他就不好了……”   “那你扔到路边垃圾桶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宋栗无语了。   没想到饶朗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虽然没有脱离低级趣味但有良心的人,他义正辞严的拒绝道:“没教坏我侄子,教坏了其他小朋友也不行!我必须把它们深深埋在一个没有人迹的地方,确保没有任何小朋友会看到它们,才能安心!”   宋栗心中一百头,不,一万头羊驼呼啸而过:想了这么久的惊悚剧情,冷汗都吓出了三身,这算什么啊?!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这个?!仔细一想,这还真挺适合脱了裤子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狗真是一只有公德心的狗! ☆、第32章   折腾了大半夜,第二天早上,当饶朗还在埋头呼呼大睡的时候,门铃声无情的响起了。饶朗烦躁的翻了个身,企图把这门铃声当成是幻觉,然而一声、两声、三声……那门铃声坚持响起的毅力,就好像双十一当晚无论怎么眼皮打架也要撑到十二点一样,让饶朗不得不清醒过来,想起是小侄子约好了周末要到家里来住两天,只好起身去开门。略微一动,饶朗就感觉到一股剧痛从腰间传来,这才又想起是昨天参加运动会时伤了腰——虽然跟参加的运动项目没有半毛钱关系啦。   当饶朗一瘸一拐的扶着自己的腰去开门,看到乖乖站在门前的小侄子卓尔,一张充满了胶原蛋白的小脸圆嘟嘟的,眼睛也是圆圆的好奇的睁着,背着一个老虎头的双肩包,有一种小孩子独有的幼稚的可爱,刚想由衷的夸奖一句:“卓尔你好可爱啊!”没想到卓尔冷静的看了饶朗一眼,稳稳说道:“腰疼啊?你床上是不是有人,要不要我等你们收拾好了再进去?”   饶朗一下子惊呆了!这这这是现在才几岁的幼儿园小孩的调性么?是不是懂得太多了啊?!早知道这样自己昨晚还折腾个什么劲,大半夜的顶着腰伤去山顶埋什么BL漫画!说不定卓尔还能给自己推荐几本新出的没看过的呢!社会我卓哥,人稳话不多!   在饶朗好一番解释,是昨天参加运动会时背摔伤了膝盖的仙女大妈时不幸英勇的伤了腰后,没有亲眼目睹这一幕的卓尔,好不容易才勉强相信了的样子,总算肯背着他的老虎头双肩包进屋了。   卓尔进屋之后,先背着两只手,把里里外外的房间巡视了一个遍,饶朗跟在他的身后,觉得自己跟点头哈腰的小弟似的,非得好好服侍背手走在前面视察的领导不可。在亲眼验证了屋子里确实没有其他人后,卓尔才在沙发上坐下,放下了自己的老虎头双肩包。   饶朗平时也没什么跟小孩儿接触的机会,此时看着卓尔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玩,就想逗逗他,问道:“你的老虎头包里都装了些什么啊?看你这么宝贝的样子,是装满了巧克力饼干还是汽车玩具啊?”   卓尔一副“你四不四傻”的眼神,看了饶朗一眼,打开了自己的老虎头双肩包,稳稳的从包里掏出了一个保温杯放在面前的茶几上,然后对着饶朗吩咐道:“你,去泡一壶茶来。”   饶朗目瞪口呆!怎么肥四!这种老干部马上就要端着保温杯拉开架势找自己谈心的既视感是怎么肥四!饶朗觉得下一秒卓尔就要慈眉善目的开口询问:“小同志最近的工作还顺心吗?跟同事们的相处还和睦吗?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跟组织倾诉一下,组织都会帮你解决的。”   这种展开跟自己想象中的带娃的一天太不一样了啊!不是应该自己陪他玩乐高吃零食看动画片然后自己开始无聊玩游戏卓尔开始无聊嚎啕大哭,自己被吵得一个头两个大无可奈何的打电话找姐姐姐夫求救么!不是应该是这种幼稚的剧情吗!这种过分成熟的反差感到底是怎么肥四!越来越让饶朗觉得自己昨晚深夜上山埋BL漫画是白埋了啊!   被卓尔的成熟所震慑的饶朗,乖乖的按他吩咐去泡了一壶茶来。卓尔用眼神示意饶朗开始喝吧,他自己则端起保温杯深深的啜饮了一口,然后从灵魂深处发出了一声喝到好茶后的舒展叹息。这倒让饶朗好奇了,杯子里是什么好茶啊?能让老干部都深深折服的,是信阳毛尖还是君山银针啊?他小心翼翼的问道:“能给我尝一口么?”卓尔一副看在你昨天去参加幼儿园运动会上、赏你一口的恩赐表情,微微颔首,饶朗感恩戴德的接过喝了一大口——什么呀!巧克力奶呀!饶朗惊奇的问:“巧克力奶你有什么好用保温杯装的?”卓尔翻了个小白眼:“我爱喝热的!不行咩!”   老干部一口一口啜饮着他的巧克力,找小同志饶朗谈心的工作正式展开了,他直切主题的问道:“你和仙女姐姐之间是什么关系啊?”   饶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生出了一种早恋被教导主任逮了个现行的感觉,他思考了一会儿,注意了一下自己的措辞,才小心翼翼的答道:“我们应该算是合作伙伴吧。”   老干部就是老干部,说话不绕弯子,直击人心,特别显水平!因为卓尔的第二句就是:“你喜欢上仙女姐姐了吧?”   饶朗的一口茶呛得差点没让他把肺给咳出来:“你你你是老干部也不能乱说话啊!不能随便污蔑小同志啊!你凭什么说我喜欢她啊?”   卓尔瞟了饶朗一眼,那意思是:就知道你不会这么老实的承认。这时,门铃适时的响起了,饶朗好一阵奇怪:今天知道卓尔要来,没约其他任何人了啊?刚要起身去开门,卓尔一个沉稳的手势一抬,抬出了一种主席在□□城楼上挥斥方裘的感觉,示意饶朗:小同志不要慌,放着我来。   卓尔从沙发上跳下去开门,不一会儿,就牵着一个可爱小萝莉的手走了进来。饶朗的一双眼都快瞪出眼眶了:这又是什么展开?卓尔介绍道:“这是我在幼儿园的同学莉娜,是我邀请她今天来和我一起玩的。”饶朗还在那一阵惊奇中,不知道老干部安排的这是什么剧情,想起来向着小萝莉问道:“你是怎么来的?”小萝莉甜甜笑道:“我妈妈开车送我来的,一会儿她再开车来接我回家,不用担心。”饶朗大惊:都见过家长啦!家长都认可啦!这浪起来的后浪真是要把自己拍死在沙滩上了啊!   卓尔示意饶朗乖乖坐在沙发的角落,尽量把自己缩成一朵安静的香菇,不要打扰他和小萝莉,同时用眼神示意饶朗:小同志用心学!饶朗诚惶诚恐的点点头,恨不得马上去找个笔记本来记重点。   饶朗目不转睛的注视着老干部撩妹的全流程:他先是若无其事的端起自己的保温杯递到小萝莉手里,问她:“要喝吗?热的巧克力奶更甜喔。”天真的萝莉当然顺手接过就喝啦——间接啵啵达成。然后两人一起对着ipad看动画片,里面有个情节是三个小女生因为一个小误会吵得翻了天,引发了一场地球大战,老干部再次若无其事的开了一个话题的口子说:“女生之间的关系好复杂喔。”没想到这就打开了萝莉的话匣子,她带着哭腔委屈的说:“我最近也和好朋友吵架啦!”然后迫不及待的倾吐了起来——看着老干部一边安慰萝莉,一边对着自己眨眨眼、邪魅一笑,饶朗这才恍然大悟,这动画片的情节分明是老干部特意安排的啊!谈人生达成!看完动画片后,老干部再一次若无其事的夸了一句:“你今天戴的发卡挺好看的。”小萝莉得意的说:“这是我小姨送我的,她最近新开了一家饰品店,里面都是闪闪的美美的好棒喔!我以后也想有一家这样的店!”——看着老干部得意的神情,不用说,这又是经过周密的前期调研的,谈理想达成。   送走小萝莉之前,老干部的最后一击,是特意为饶朗设置的。饶朗听见老干部轻描淡写的问萝莉:“你觉得我喜欢你吗?”   “喜欢啊!”萝莉的回答毫不犹豫。   “为什么?”老干部追问道:“因为我在幼儿园总是把最后的一颗糖分给你吃么?”   “当然不是啦!”小萝莉笑着说:“因为你每次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面都有星星啊!”   约定了周一幼儿园见后,小萝莉就依依不舍的被她妈妈接走了。卓尔送走萝莉后,重新回到沙发上坐下,拍拍身边的位置让一直缩在角落的饶朗坐过来,继续老干部的谈心工作,他问饶朗:“刚才你学到些什么了?”   饶朗赶紧拿出了一副一直坐在讲台边上的调皮后进生、竟然获得了老师单独开小灶恩赐时的诚惶诚恐,把刚才观察到的知识要点都说了。老干部边听边微微颔首,一副孺子尚算可教的样子,随后又拿过他的老虎头背包,从包里拿出三本厚厚的书来扔给饶朗:“重点我都帮你画好了,可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一番栽培啊。”饶朗定睛一看,那三本宝典的名字分别是——《爱情的第一课,是学会受伤》、《人类婚姻史》、《中国古代房内考》。   饶朗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颤。   然后老干部继续说:“技术层面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问的最后一个问题,你听清了么?”饶朗点点头,老干部以斩钉截铁的语气无比肯定的说:“你看仙女姐姐的时候,眼睛里就有星星。”饶朗大吃一惊,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自己竟然真的会喜欢上一个肚子上有三层游泳圈的平凡大妈,高声疾呼道:“什么我看她时眼里有星星,我看她像个猩猩!”   老干部叹了口气,摇摇头,那意思是:你们年轻人啊,就是别扭。随即让饶朗把手机递给他,饶朗出于对他技术层面的折服,乖乖递了过去才问道:“现在又要干嘛?”老干部轻描淡写的答道:“让仙女姐姐过来做饭给我吃。”   社会我卓哥,人稳话不多!但句句都直戳要害!   饶朗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我还没洗头!” 作者有话要说:  天冷了就离不开大大的羊毛围巾啊~ ☆、第33章   当宋栗拎着一袋子菜站在饶朗家门前的时候,她很是有些底气不足。当饶朗捂着自己的腰,带着卓尔来开门,宋栗担心的问:“你真的放心我做黑暗料理给卓尔吃啊?”宋栗心想平时毒害下小狼狗的一条狗命就算了,如果真的毒害了祖国的花朵可就不好了。   饶朗答道:“要不是我伤了腰不方便行动,外卖又怕添加剂太多,才不叫你这个黑暗料理界的厨神……”话还没说完,就被卓尔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上。老干部发令,此时对他心悦诚服的小跟班饶朗当然是乖乖闭嘴了,然后他听到老干部笑着问道:“仙女姐姐,你今天打算做什么给我们吃啊?”   宋栗惊呆了:那春风化雨的语气是怎么肥四!那慈眉善目的笑容是怎么肥四!这不是一个四、五岁的幼稚小孩儿么?这四、五十岁老干部般的沉稳感觉到底是怎么肥四!宋栗惊奇的看向饶朗,饶朗带着革命战友般的神情朝宋栗点了点头:没错,老干部已经找我谈过心了,宋同志你是下一个。   老干部问话了,小同志宋栗赶紧诚惶诚恐的回答:“今天做的是……番茄炒西红柿。”   饶朗的一个白眼跟乒乓球一样甩出了眼眶:大妈,那不是同一个东西吗?!   连见过了大世面、经历了大风雨的老干部都止不住的愣了一下。但老干部到底还是老干部,人家就是稳,马上笑着接话道:“仙女姐姐,老师新教了我们一个成语叫秀色可餐,说的一定就是你啦。你长得这么漂亮,无论做什么菜,只要对着你吃,一定都会很下饭的,我一定能吃下两碗白米饭!”   这话说的!太有水平了!饶朗又想掏个小本本出来记下来了!   卓尔牵着宋栗的手就往家里走,宋栗显然也被卓尔刚才的一句话说得心花怒放,拼命想跟卓尔拉近关系,对着他笑道:“卓尔你看我们都这么熟了,叫名字显得多生分啊,姐姐给你取个绰号好不好?”卓尔点点头:“好啊。你想给我取什么绰号?”   “卓尔,卓尔……”宋栗思考了一番:“啊,有了,就叫你小木耳吧!”   “黑木耳不是不招人喜欢吗?”卓尔立即拒绝道:“还是叫我雪银耳吧。”   宋栗又震惊了!老干部到底是在江湖上历练了多久,懂得了多少啊!早知道这样,小狼狗还大半夜的上山埋什么BL漫画啊!那些应该还入不了老干部的法眼,会被他嗤笑一声小儿科吧!宋栗再次惊奇的看向饶朗,饶朗还是那副革命战友般的神情点着头:没错,我也经历了和你同样的暴风震惊。   当宋栗战战兢兢把一盘番茄炒西红柿端上了餐桌时,就跟拿了一张满分一万分自己才考了两分的数学卷子来找家人签字一样,小心的补了一句:“如果实在吃不下去,不要勉强,我们还可以叫外卖的。”毕竟外卖只是要钱,自己做的菜可能要命……   饶朗本着身先士卒的精神,先吃了一口,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出一句有水平的话来,只好求助的望向了老干部。老干部微微颔首,接过了革命的重担,夹起一大筷子勇敢的放进了嘴里,饶朗还来不及告诫他“你最好吃小口一点”,老干部已经艰难的吞下,这一次,也不是老干部一句话能够解决的了,而是对饶朗讲了一个长长的故事:当美军盲目发射侦察□□,一颗□□正好落在邱少云身边,飞迸的火星烧着了他的棉衣、头发和皮肉,但为了不暴露潜伏部队,他咬紧牙关,双手深深插进泥土中,以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剧痛,一声不吭、一动不动……   终于熬过了这一顿饭后,坚强如老干部,也忍不住在沙发上倒下了:“仙女姐姐,我觉得我的肚子有点痛……”宋栗本来就怕自己做的菜让他们吃出什么问题,一下子紧张起来:“哪种痛啊?是隐隐作痛还是阵阵刺痛啊?”卓尔捂着肚子□□着:“你这样问,我也说不好……”宋栗想了一下,换了一个问法:“是被钢铁侠巨大光束离子发射器击中的那种痛还是被雷神之锤暴锤一百下的那种痛?”   饶朗的白眼真的要翻到天上去了:“你到底在问什么啊……谁听得懂……”   老干部的内心更无语:这两个大人到底在纠结什么啊!这都不是他的重点好吗!他的重点是接下来开口的这一句:“仙女姐姐,我要你今晚给我讲故事一直陪着我,你今晚就别回家啦。”   饶朗目瞪口呆:高!实在是高!原来强忍着吃下黑暗料理的后招在这儿啊!老干部莫不是那下一步棋已经看到了之后三百步走法的阿尔法狗吧!   宋栗听到卓尔这样说,愣了一下:“不好吧……让饶朗给你讲故事不好么?”   “我才不要听娱乐圈D罩杯大胸部、柯基蜜桃臀的妖艳女明星挖了富商正室墙角嫁入豪门的激情八卦故事。”卓尔说:“我喜欢听你讲广告公司小职员为了省钱去菜市场对着小贩为两根葱讨价还价的日常平凡故事,我觉得有意思得多!”   不会吧……宋栗心想:老干部的品位还真是独特啊!明显是前一个故事有趣得多好么!这个女明星到底是谁啊自己都好想听好么!   但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毕竟自己做的菜让卓尔吃痛了肚子自己就要负责任,况且就这么一走了之也不放心,还是留下来守着观察一下后续情况比较好,于是点点头同意了。   老干部冲着饶朗眨了眨眼,意思是:年轻人,把握机会,撸起袖子加油干啊!   宋栗问饶朗:“我能不能借一下你的睡衣?”   饶朗准备站起身来去卧室:“我去给你拿一套。”   宋栗赶忙阻止了他:“别别别!你腰伤了,坐着好好休息就好,睡衣我自己去你衣柜里随便找一件。”   这时老干部冷不丁在旁边冒了一句:“仙女姐姐,你也磨破了膝盖啊。”   宋栗不明就里:“是啊,怎么了?”   老干部摇着头说:“一个磨破了膝盖,一个腰疼得直不起来,真的是在我们幼儿园运动会上伤的么?这个锅我们幼儿园运动会不是很想背。”   宋栗再一次震惊了:老干部真的是老江湖啊!这要懂得多少,才能开出这样的脑洞啊!五十度黑、五十度灰那都是看着玩玩,估计五十度飞的剧情人家自己都可以编写了吧!   宋栗自己一个人暗戳戳的来到了饶朗的卧室,她的心里其实是藏着小九九的:饶朗居然私藏着那么多BL漫画,自己在他家里睡的那一夜他又表现得特别绅士、小手指都没有碰过自己一下,莫不是……那自己接受了他的订婚戒指,岂不是已经要早点开始找同妻俱乐部的组织了!宋栗心想还是要再试他一试,早点确定心里有个谱才好,今晚自己一不做二不休,就要使出多年绝学、花式撩汉大法!   宋栗打开饶朗的衣柜一阵翻找,先找出了一件基本款白衬衫,不都说boyfriend风的白衬衫是最诱惑的么?宋栗迫不及待往自己身上一套,对着镜子摆出几个撩人的姿势,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后来发现问题出在哪了——太像卖保险的了。   白衬衫不行,那换白T恤吧,半透不透、若隐若现的白T恤加下半身只穿小内裤那也是让人鼻血喷涌的大杀招啊!宋栗兴冲冲的换上了一看——怎么被自己穿出了一种建筑工地工人的朴实感!   宋栗越来越心急,脚下扔的衣服也越来越多,脚下一个没站稳被衣服绊倒,就向着衣柜深处摔去。宋栗生怕自己的头撞到衣柜的底板上撞出两个牛魔王犄角一样的大包,情人节cos没有玩成变成了万圣节cos,没想到,她根本没有撞上硬硬的底板,而只是一层软软的幕布——衣柜有夹层!里面别有洞天!   虽然知道好奇害死猫,但宋栗还是忍不住揭开了幕布向着那夹层望去——满满一整面前,全是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高跟鞋!全都blingbling的闪耀着钻石一般的光泽,简直是每个女人梦寐以求的天堂!宋栗心里一阵奇怪:那些品牌赞助商送饶朗一个大男人这么多高跟鞋干嘛?饶朗是因为觉得好看,可自己又根本用不上,才把这些高跟鞋收纳在衣柜最深处的么?不过从这里借一双高跟鞋穿穿的话,自己今晚的羞耻play造型绝对大加分啊!宋栗这样想着,从架子上取下了一双红色高跟鞋来。   宋栗洗完了澡,卸了妆,但还是很有心机的上了一层薄薄的遮瑕霜,画了眉毛,又涂了一层若有若无的粉色润唇彩——你们这些男人难道以为第一次素颜相见时都是真正的素颜么?!呵呵,天真!   然后她穿着精心挑选的一件高级灰薄透T恤,踩着那双红色高跟鞋,带着打起鼓儿敲起锣的心跳,暗戳戳溜进了饶朗的卧室。饶朗抬头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穿了一件秋衣?”   ……宋栗心中奔腾的羊驼数量都可以开个超级农场了!但她契而不舍,再接再厉,努力假装不经意的摆着自己心中自认最性感撩人的动作,从梦露抚裙到寡姐翘臀。   饶朗莫名其妙的看着她:“这是你帮你外婆排练的广场舞新姿势?!”   What?!宋栗彻底无语了:所有的花式撩汉法都失效了?!这莫不真是个gay 吧?! 作者有话要说:  谁能给我一点脂肪~ ☆、第34章   “你莫不是个gay吧?”宋栗对着半靠在床头打游戏的饶朗,愣愣的竟然把这句话问出了口。   饶朗手机里的游戏已经从农药变成了吃鸡,听到宋栗突如其来的这一问,抬起头静静的望着她,竟然没有管吃鸡游戏里的自己忘了趴在草丛里隐蔽,被一个赤手空拳的家伙给打死了。   小狼狗竟然没有顶嘴?这样异常的反应,让宋栗的心底闪过一丝隐约的不安,并让她本能的退缩,并不想去正视和面对这样的一种不安。她对着饶朗难看的一笑:“干嘛呀?当真了?我逗你呢,我这不是看你竟然一点想歪的意思都没有,不正常嘛!”   宋栗觉得自己这么想其实真的很有道理啊!她看着饶朗,不同于自己精心画了直□□本看不出的浴后斩男淡妆,饶朗这家伙是真心实意的一副邋里邋遢居家睡觉的打扮,穿着一身灰色格子毫不显身材的大爷版家居服,为了不让额前的刘海挡着眼睛碍事打搅自己玩游戏,拿了一根黑色皮筋扎起一个冲天炮小辫儿高高的竖起在头顶,丝毫不注意自己的偶像形象!跟个唱双簧的似的!   经过宋栗这么一打岔一缓和,饶朗才像反应过来了一样,恢复了正常,立马对着宋栗开怼:“我对着你这副样子想歪什么呀?看你穿得跟建筑工人似的一样亲民,我想着跟你一起去哪个工地刷油漆么?”   一个双簧相声演员,一个建筑工地油漆工,就这样互怼斗嘴了一阵之后,就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老干部好不容易精心制造出来的一夜,竟然就这样平淡无事的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干部早早的就起了,在他的想象中,屋子里应该从一大早就开始弥漫粉红色的泡泡,比如说仙女姐姐操着台湾腔娇嗔着说“哎呦人家一个不小心把蛋给煎糊了啦!本来是想着你辛苦了一夜给你补充一下能量的!”然后饶朗带着霸道总裁的宠溺笑容轻轻刮一下宋栗的鼻头,以央视六套经典的译制片翻译腔说“我的上帝啊您这个小傻瓜!我发誓并不觉得您笨手笨脚的,只是觉得您略微顽皮了那么一点。”   没想到,老干部一早起来看到的景象是,饶朗的双簧演员冲天小辫儿经过一夜的闷头大睡早已经歪到一边,为了今天要录的通告不得不艰难的爬起来,此时正在厨房里狂灌自己一大杯黑咖啡,仙女姐姐不知道在橱柜后面埋伏了多久,反正按这个毅力玩吃鸡游戏应该是一把好手,她兴奋的举着手机对着饶朗一通狂拍,然后用东北腔大叫道“哎呀妈呀可算被我逮到了!等了这么久的角度,可算又拍到你双下巴的丑照了哈哈哈!”结果饶朗并不急,而是冷静的举起自己手里的手机也对着宋栗一通狂按,酷酷的说了一句:“反弹。”   宋栗愣了:“反弹什么?我又没有双下巴。”饶朗邪魅一笑:“可是你的眼角挂着一颗blingbling的眼屎啊,结界!”老干部惊呆了——说好的台湾腔呢!说好的翻译腔呢!怎么一大早又是东北腔又是天津话的,过分接地气了吧!   宋栗因为约了宋妈妈今天要陪她去菜市,所以收拾完后早早的就撤退了。饶朗去录通告之前还剩下五分钟的时间听老干部的教诲,老干部好一番痛心疾首痛彻心扉遗憾是那会呼吸的痛活在他身上的每个角落:“你知不知道海伦凯勒说过,要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你知不知道朱熹说过,一寸光阴不可轻!你知不知道富兰克林说过……”   “老干部您别说了,您越说我越觉得自己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饶朗打断了卓尔:“不是我不珍惜时间,而是在这之前,有一件事我要先自己想清楚。”   “什么事?”老干部这才打住。   “这事儿吧,对你的年纪来说,真的就太过复杂了。”饶朗笑嘻嘻一伸手把老干部梳理得一丝不乱的发型揉成鸟窝:“走了!你就别操心了,乖乖待在家里用保温杯喝巧克力奶等我吧。”   这天录完通告以后,饶朗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了狗哥的经纪公司。   饶朗淡淡的对狗哥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狗哥脸上也是难得的严肃神情,怎么看怎么跟他的豹纹衬衫和骚粉色领巾不搭:“我也有事要跟你说。”   饶朗点点头,示意狗哥到沙发上坐下:“我这事不能等,我就先开口了——我想把我自己的所有事,都跟宋栗坦白。”   狗哥的反应完全出乎饶朗的意料,他把自己的手机往饶朗面前一扔,示意饶朗自己看:“这下子,恐怕你不止是要对宋栗坦白,是要对整个娱乐圈和全世界坦白了。”   饶朗有些不解,拿起狗哥的手机一看,上面显示的是狗哥与林染的微信对话框——   还记得饶朗最开始之所以找了宋栗当自己的契约未婚妻,正是因为跟邪魅小鲜肉林染的亲密照被狗仔拍到,狗哥为了以防万一这照片会泄露出去,找了宋栗来预备着,准备打造饶朗接地气的正面形象。   后来这件事貌似已经被按下去了,所以虽然饶朗跟宋栗因着这个由头来往不断,但都按照宋栗的要求,不想那么早曝光自己认识明星、不想太快扰乱自己的日常生活,狗哥也就一直都没有安排人去故意曝光宋栗和饶朗的约会场景。   没想到,这件事到底还是整出了幺蛾子。并且这幺蛾子不是出自于狗仔,而是出自于林染自己。   微信聊天记录里赫然显示着林染亲口对狗哥说:“难道你不害怕,我和饶朗的亲密照曝出去,会彻底毁了饶朗的演艺生涯么?”   那更为刺眼的下一句是:“毕竟,饶朗可是一个有异装癖和暴力倾向的怪咖啊。”   饶朗不断的往下滑着翻看狗哥与林染的聊天记录,脸色越来越难看:“林染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些照片曝光出来,对他自己的形象也是个不小的打击啊。”   “他这是为了杀敌一千,觉得自损五百也没关系。”狗哥不屑的嗤了一声:“他觉得自己手里握着其他你有异装癖和暴力倾向的实锤,这些亲密照如果曝光出去,对你形象的伤害一定对比他更大,大家关注的焦点都只会集中在你身上,炮火也会对着你猛攻。”   “这样整我,对他有什么好处?为什么要现在曝光这些照片?”饶朗不解。   “你难道没有发现,林染现在上位的挺快,已经快跟你平起平坐了么?”狗哥一声冷笑:“他现在想要的,是你手里所有的代言合约,来找我谈,我当然不干,就有了这他拿曝光亲密照威胁我的一幕。”   “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才好?”饶朗当然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若这个秘密曝光出去,众人的唾沫星子怕不只会毁了他的演艺生涯,毁的可能会是他的整个人生。   “怕什么!跟他干啊!”狗哥左右开弓,一撸他的豹纹衬衫袖子,露出两条胳膊上青龙白虎的大花臂纹身,气势十足的一掌拍在桌上:“狗爷我可是练过的!会怕他那个病鸡怂小子?”   “那咱们就不跟林染废话,硬碰硬直接开干?”饶朗笑着问。   “干!谁怂谁是孙子!”狗哥那咬牙切齿故意摆出的恶狠狠神情,衬着他的骚粉色领巾,虽然有点金刚芭比的效果,但在此刻饶朗的眼里还是够帅的!   社会我狗哥,人狠话不多!   不过还有一个细节,饶朗趴在狗哥一掌差点击碎的茶几上,反复抚摸着狗哥的两条大花臂:“你这看着也不像新纹的呀……什么呀!纹身贴纸呀!”   狗哥赶紧翘着兰花指把饶朗的手打开:“你在那儿反复搓什么呢!你以为你澡堂大妈给我搓澡呢!别把我的纹身贴纸给搓花了,我还要带着这两条大花臂去震震林染那小子呢!”   饶朗无语了:“你这么气势十足的,你倒是真去纹两条大花臂呀!贴什么纹身贴纸啊!”   狗哥继续翘着兰花指,在脸上好一阵划拉,检查着自己飞扬的眼线有没有花掉:“那不行!万一我未来的女朋友就喜欢我萌萌哒可爱路线呢?”   饶朗心里吐槽说您想的还真长远!就您这豹纹衬衫大金链子再配上骚粉领巾,也不知何年何月才会找到您口中的未来女朋友!   不过说真的,吐槽归吐槽,笑闹归笑闹,狗哥这一次的处理方法,真是爷们儿气的让饶朗有一些感动。   饶朗本来以为,狗哥从来都是利益至上的商人思维,这一次林染的威胁打击力度太大,他一定会带着自己去认怂跟林染妥协,说尽了好话,憋屈得两个人心里都要核爆炸出一朵巨型蘑菇云也得硬挺着,就为了找一个伤害最小的处理办法。   没想到,狗哥竟然会决定理都不理林染,由着他去闹,有什么后果咱们都跟个爷们儿一样站直了硬担着,就跟他林染硬碰硬!   狗哥都这么爷们儿了,自己哪能输给了他!饶朗心想,也是时候给宋栗一个交代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姑娘喜欢狗哥这一型的么? ☆、第35章   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本来是一件在你心目中比天还大的事,也是比山还高的障碍,放在你自己的设想中,也许自己一辈子都会犯怂、胆怯,永远鼓不起勇气去挑战和解决它,然后一辈子永远不曾真正开心的、活在这件事的阴影之下,到最后,可能连你自己都习惯了这种背着一座山的负担生活的感觉,连去畅快呼吸的欲望都失去了。可是,如果你真的能够下定了决心去面对它,你才会发现,原来解决它也不过就是分分钟的事。   只要你够硬气,站直了腰杆,别趴下。   拿饶朗的这件事来说,虽然事件的主体是饶朗,但狗哥作为饶朗最亲密的战友,时刻hold住了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气势,丝毫没有给饶朗丢份儿。   狗哥问饶朗:“卓尔还在你家吗?”   “在啊。”饶朗点点头:“他周末两天都在,今晚才回他自己家,准备明天周一一早去上幼儿园。怎么了?”   狗哥麻溜儿的套上他那件铆钉多得足可以开机车修理铺的皮夹克,一阵叮呤咣啷的声音传来,跟丽江哪个最擅长制造爱的偶遇一米阳光咖啡馆开门时的风铃似的。自带背景音效的狗哥对着饶朗霸气一笑:“这不是要去跟林染那小子硬碰硬死磕到底了么。刚听你说了老干部的事儿,深深被他的魅力所折服,你看我长得这么嫩,到底还是年轻了些,得借老干部一用,去帮我镇镇场子。”   饶朗深深的看了狗哥一眼,瞧着他那满脸大褶子,跟天津狗不理大包子似的,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说出了自己太嫩这句话。   林染的经纪公司门前。   狗哥一个巨大的块头,缩在了卓尔小小的身躯背后:“老干部先走,人民群众殿后。”   “刚才说得那么热闹。”卓尔瞥了狗哥一眼:“怎么真到这儿就怂了?”   “我这不是怂,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狗哥满脸堆笑:“你是没看林染那小妖货,指甲长的跟日本涩谷太妹似的,这要真动起手来绝对是又拿指甲挖你又扯你小辫儿的女子格斗套路。您是老干部,浑身正气没有小辫儿给他抓,当然您打头阵!”   卓尔无语的看了狗哥一眼,满头的板寸之中还真的留了一根鹤立鸡群的小脏辫儿:“你还真有一小辫儿……”   “可不嘛!这要是被林染给我揪秃了可咋整!”狗哥捂着自己的小辫儿跟捂着什么稀世珍宝一样:“你没看新闻上都报,说90后都秃了,双十一卖的最多最好的就是防脱生发液!这么危急的情形之下,可不能再折进去我一个啊!”   “去就去。”老干部就是老干部,关键时刻不犯怂,带着狗哥就往里冲,果然在一间录音室里堵住了林染。   “哪儿来的一小破孩啊?”林染笑得跟游戏最后一个关卡的大boss似的,可能真以为自己是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在剧里最容易圈粉的那种:“来找哥哥要糖吃啊?”   卓尔从老虎头包里掏出自己的保温杯,不轻不重的往桌上一放,不急不缓的啜饮了一口巧克力奶,然后才把自己的脸往林染面前一凑,问他:“你闻着我脸上有海鲜味儿么?”   狗哥被深深的震慑了——老干部的气势就是不一样!就是沉得住气!   林染懵了,一时间根本看不懂这是什么展开,还真就愣愣的对着卓尔的脸闻了闻:“没什么海鲜味儿啊?”   “没有就对了。”卓尔一屁股稳稳的坐回沙发上:“没有海鲜味儿就说明我的眼睛上从来没顶着两只澳洲大龙虾!没虾!怎么会把你看成那么善良的人!”   狗哥在旁边热烈的鼓掌:老干部这就开炮了啊!好火力!快点儿轰得林染的那一张小白脸,跟宋妈妈家养的巴哥狗团结一样黑!   卓尔却对着狗哥直瞪眼,那意思是:现在是你安安稳稳在旁边当迷弟的时候么!进攻的火力快跟上啊!   “喔喔。”狗哥这才反应过来,心领神会的对着卓尔点点头,猛地站起身来,哗啦啦把那机车皮衣一脱,撸起豹纹衬衫的袖子,把两条大花臂一露、对着桌子猛地一拍:“林染你小子给我听好了!你狗爷我可是道上混过的!不怵你!你要曝光饶朗的事你尽管去闹腾,饶朗和你狗爷我要是对你认一声怂,我们俩就是你孙子!”   狗哥的这一番气势,还真把那蔫鸡儿一样的林染给唬住了——两条满满的大花臂诶!这是哪条街上的扛把子?不会自己曝光不成,反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回家路上被人卸了两条胳膊去吧?   但林染到底眼尖,不然平时怎么亲手画一毫米都不到那么细的眼线啊!很快那可爱又迷人的反派笑容又重新爬上了林染棱角分明的面庞,他翘起兰花指对着狗哥的胳膊一阵抚摸,摸得狗哥一阵寒毛直竖:“你干嘛呀!先声明狗爷我可不好你这一口啊!”还很认真的思索了一下觉得应该给林染交代一个原因:“我觉得你长得稍微有那么一点油腻。”   林染笑得更张扬了:“不是啊,狗哥,我是想说,你这纹身贴纸哪家淘宝店买的啊?质量不行啊!可不能给他们家五星好评!你看你这青龙的爪子这块儿,都翘起来了,变得跟那鸡爪子似的。”   “啥?!”狗哥傻眼了,赶紧低头在毛茸茸的胳膊上检查自己的纹身贴纸。   “纹身都能作假,你那大金链子不会也是假的吧?”看着狗哥气急败坏的样子,林染笑得更欢腾了:“是不是一下了游泳池,就会漂浮在水面上的那种?”   “你小子别耍贫嘴,就算狗爷的什么都是假的,跟你死磕到底的决心是真的就行!”还好关键时刻狗哥的脑子没含糊:“今儿来就是通知你一声,这事儿由得你闹去,看你能闹出什么花儿来!”   在社会我狗哥和社会我卓哥去一通耍狠的时候,饶朗在忙着做另外一件事。   可能比对着真正的恶汉耍狠需要更多的勇气。   可能需要的是饶朗这辈子最大的勇气。   饶朗把宋栗约到了自己的家里。当时的宋栗一定只以为这是平淡无奇风和日丽的一天,和平常的每一天并没有什么不同。   “把我周末的两天都征用来当保姆,某人倒是挺好意思啊。”宋栗进门后先是满屋子一通瞎转悠,随口问道:“老干部呢?”   “他陪狗哥出去了。”饶朗淡淡答道。   宋栗一愣:“怎么?今天不是叫我来当保姆陪老干部谈心的么?”   饶朗看着宋栗傻愣愣的样子,不再跟她多话,直接一把抓起她的手,把她拖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宋栗被饶朗看得有些发慌,紧张的捂住自己胸前的两颗旺仔小馒头:“你你你想干嘛?光天化日耍流氓啊?”   饶朗却是半分跟宋栗耍贫嘴的意思也没有,平静的告诉了宋栗三个字:“你等等。”之后便独自闪身进了卧室的一个独立小隔间。宋栗这才惊讶的发现,原来饶朗的卧室里面竟然还有这样的一个暗室,也不知是用来做什么用的?不会满墙都是舍不得拉上山去埋掉的珍藏版《猜猜我们谁是攻》羞耻BL漫画吧?   无论宋栗的脑洞开得多么大,她也永远不会想到,饶朗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重新站在了她的面前——   一双红得似火焰灼烧的八厘米高跟鞋,勾勒出小腿的精致线条;黑色半透的丝袜加上繁复精致蕾丝的吊袜带,配着超短紧身黑色小礼服裙,是一种禁欲系的撩人;浪漫卷曲的栗色长发,配着似樱桃般娇嫩欲滴的粉色唇彩,更衬出一张脸的灵动秀美。   “好、好漂亮……”宋栗一时间看得呆了,愣愣的问道:“小狼狗你怎么还不滚出来?你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你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妹?”   “宋栗。”面前的精致美女开口了,无论外貌怎么改变,声音却还是男子独有的粗犷,宋栗这才注意到,眼前的美女竟然是有喉结的,那么……   美女接下来开口说道:“宋栗,是我。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上你了。”   宋栗完全不知该作何反应,她的大脑已完全当机了,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望着面前的她——还是,他?听着那人继续说道:“正因为我喜欢上你了,我希望你接受我,我希望与你共度余生。所以在这之前,在我对你发出这个请求之前,我必须坦白的告诉你,我不是一个正常人,我……我有异装癖。”   “你眼前的这个怪人,才是真正的我,才是很多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我不为人知的另一面。”饶朗此时虽然身着女装,但他觉得自己仿佛是赤条条站在了宋栗的面前,第一次把自己灵魂最深处的阴暗秘密,主动毫无保留的全盘交付说给另一个人听。   “啊啊啊啊!”宋栗爆发出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嚎叫。   “如果你不能接受,我完全理解……”饶朗好像早已预料到了宋栗的这个反应,只是带着淡淡失望接话道。   但没等他说完,宋栗继续以这样的分贝尖叫着打断了他:“我不想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男朋友比自己还美啊!” 作者有话要说:  重点抓错了好吗~大姐 ☆、第36章   “男朋友?”饶朗愣了。   话一出口,宋栗自己也愣了——男朋友这个词怎么如此顺理成章的就从自己的嘴里蹦了出来?难不成自己的心里,其实也早就真的喜欢上小狼狗了?   其实宋栗一直没有正视过这个问题,在她心里,饶朗距离她的真实生活太远太远了。周邈是她努力伸伸手可以够到的,而饶朗对她来说,却像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一般,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让他们俩之间注定隔了一条几乎是跨越不过的鸿沟。   可是当她听到,饶朗说出自己是真的喜欢她时,那一刻,的的确确是她的本能完全战胜了理智,“男朋友”这样的字眼,竟就这样脱口而出。根本没有想到之后的那些什么生活方式差异、事业追求不同。   甚至在这样女装打扮的饶朗嘴里、所吐出的“异装癖”三个字,都没能在宋栗的本能反应里形成一道真正的阻碍。   “你四不四傻?”饶朗根本没有想到,宋栗会这么轻易的接受了他这样的形象,和他嘴里好不容易艰难战胜自己才能吐露的那三个字。愣了好一会儿,饶朗才继续说道:“仙女大妈,我觉得你根本没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和它会对之后的生活带来多大障碍。更何况……”饶朗顿了一下,重新酝酿了一番勇气,才能接着往下说:“更何况,有这样怪癖的我,很多时候,都不能确定,在女生之外,自己是不是还会对男生也产生同样的感觉。”   饶朗说得对。在最初的那一阵本能冲动后,理智开始渐渐的回到了宋栗的脑子里,她怔怔的看着饶朗,开始认真的思索他口中艰难吐出的话语。   “你知道我最开始为什么会来和你相亲吗?”饶朗问:“其实,你知道这背后一定有一个特别的原因,只是我不说,你就从来没有问过我,我很感激你的这种尊重。其实……”   饶朗都不知道这一番说话,自己到底有多少次停下来重新酝酿勇气:“其实是因为,我和林染的亲密照被拍到了。狗哥虽然暂时压下来了这件事,但还是怕因为什么意外被曝光,影响我的未来发展,才想说找一个平凡女孩来拉高我的好感度。现在,林染为了跟我抢资源,正在威胁我和狗哥,要曝光这一批照片。”   “你是因为这批照片要被曝光了,才不得不对我坦白的?”宋栗呆呆的问。   “不。”饶朗立刻否认:“是因为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到想要跟你共度余生的所有时光。所以要把真实的我自己,□□的展现在你面前给你看,无论有多怪、无论有多丑陋。”   “你的意思是……在除了我以外,其实你自己也不确定,以后还会不会喜欢另外的一个男生?”宋栗简直是把双十一算淘宝各种折扣叠加和通用券的脑细胞都全部拿出来了,才总算弄懂了饶朗的意思。   饶朗并不想承认这么伤人的事实,可事实就是事实,所以,他还是艰难的点了点头。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一种感情,就像魔方,各种颜色叠加,复杂到看上去就很美,可也复杂到你哪怕把魔方牢牢握在手里,解不开这片混沌就是解不开。   宋栗觉得,饶朗就是摆在她面前的一个美丽魔方。   按照她从小的性子,简单的认个怂,这事也就会很快的过去了。就像自己化学成绩不好,认个怂选文科班就好啊,从此再也不用面对化学考试;就像自己处理不好和某一任刻薄女上司之间的人际关系,毕竟她刻薄到把世界当成了一个大萝卜一片一片刻得很薄,认个怂换一份工作,也就可以跟这个女上司老死不相往来啊。   可是这一次,宋栗自己也很难说清楚为什么,一向很擅长扮演鸵鸟的自己,就是不想认这个怂。哪怕自己的脑子,笨到算淘宝双十一叠加折扣的时候还要打电话向小学数学老师求助,宋栗也想凭着那一腔奋勇,紧紧攥着魔方不放,想着只要不断的努力下去,总有一天会把这混沌迷局理顺拼好。   没想到,这一次哪怕宋栗自己不想认怂,饶朗也会来劝她不要忙着逞强当英雄。饶朗从手边柜子的抽屉里,拿出新买的两张机票来递给宋栗:“去泰国的往返机票。你和周邈一起去散散心,静静脑子,回来之后再做决定吧。”   宋栗震惊了。   同样被这件事震惊了的还有狗哥,在宋栗走了以后,狗哥送老干部回饶朗家时,忙不迭的找饶朗问了他向宋栗坦白真实自己的情况。饶朗照实说了,也没有隐瞒送了宋栗和周邈两张泰国往返机票的事。狗哥那尖叫起来的九转十八弯真的是不去参加歌喉选秀节目可惜了:“什么什么?你送了两张机票给仙女娘娘,让她跟她大学时心中的男神一起去泰国旅游一圈?你脑子没泡吧?”   “你激动什么?”饶朗倒是一副淡淡的神色:“不会是经纪人的职业病犯了,正在心里把小算盘扒得啪啦响,心疼那旺季飞泰国的机票钱吧?”   “现在是心疼钱的时候么?!”狗哥一双眼瞪的,那新买的艳粉色美瞳都快瞪出来了:“你想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你就直说呀!我直接给你头上染一个绿色的小草坪,不比你买去泰国的往返机票方便实惠么!”   狗哥心里是真不明白,宋栗自己都愿意像那革命烈士一样面对着艰险局势一往无前的冲锋了,饶朗自己这又是闹的哪一出。   “你懂什么,宋栗越是单纯勇敢,我越不能利用她的这个性格特质诓她进我的生活。”饶朗是难得认真的语气:“我必须确认,她知道和我在一起会有多难,而如果不选择我她的生活又会有多简单,在明确了所有这些以后,她仍然愿意和我在一起,那我才能坦然的接受,问心无愧。”   宋栗又哪里会不懂饶朗的这一番良苦用心呢?   出发之前的机场里,宋栗跟小时候玩捉迷藏一样,不管如何的自控,眼神却连每一个值机柜台边、每一根巨型支撑柱后、每一个特产商店里都不放过。原来自己的心底,竟暗暗期待着小狼狗到底会在最后一刻出现,拉着自己的手对自己说“不要去”么?   她是真的不想去。她害怕,怕自己跟周邈走了这一趟后,如果真的发现跟自己以前迷恋的男神在一起也很好,发现跟一个普通、正常的人类恋爱是这么轻松美好的一件事,发现自己真的愿意认这个怂了,那该怎么办?   小狼狗坚持送她去泰国走这一遭,到底是对她的感情太有信心,还是太没信心?   宋栗没有等到饶朗。飞机即将起飞以前,宋栗想了想,出乎她自己意料的,她把关机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打给了老干部。一番打哈哈说自己要去泰国玩、问了要不要带什么礼物以后,宋栗终于切入了正题,向着老干部问道:“如果你喜欢的小萝莉是外星人,你怎么办啊?”   老干部丝毫不犹豫:“跟着她回外星啊。”   就这么简单?宋栗又接着问:“那如果她除了喜欢你之外,还会按照她外星人的生物属性,同时喜欢另一个外星人呢?”   老干部还是毫不犹豫:“人挡砍人,鬼挡杀鬼咯。”   嚯,这么霸气!本是一番小孩子特幼稚的话,却让宋栗听笑了。   或许有些时候,事情本来就是这么简单,根本不复杂,是长大了的自己想得太多、变得复杂了。   宋栗那本来一碗豆腐脑般犯糊的脑子里,一下子变得跟豆浆一样清澈了。她的心里再没有半分犹豫挣扎,哪怕在飞机的轰鸣颠簸和熊孩子的哭闹声中,也能一把拉下自己的“吃饭叫我”眼罩呼呼安睡了。   当飞机在泰国落地以后,一身轻松的宋栗是带着公款旅游的心情来展开她的泰国之旅的。饶朗那天在给宋栗机票的时候,因为这趟旅程是他提议发起的,所以想着不应该由宋栗自己承担任何费用,于是把一张信用卡的副卡给了宋栗。宋栗揣着这张信用卡副卡,跟揣着一把尚方宝剑似的,一马当先的径直杀入了免税店的滚滚人潮,奋勇的拨开了一手拎着三个驴牌包一手拿着八盒雕牌眼影脖子上还挂了四条经典格子围巾的中国大妈们,终于试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那支口红,兴奋的转头对着周邈一通炫耀:“好看吗?”   周邈一愣:“现在都流行这种刚吃完小孩般的妆容了?”   宋栗可不在意直男的点评,一通狂刷一通狂买,如果是自己的卡估计这会儿就算是千手观音那手都不够剁的。   此时在国内,饶朗的手机上正不断的跳出刷卡提示信息来,从口红到草帽到……煎饼果子?!饶朗无语了:仙女大妈你是有多迷恋煎饼果子啊!你跑泰国去吃什么煎饼果子啊!想吃煎饼我送你去趟天津就好啊机票还便宜!   这些刷卡信息,饶朗都暗戳戳的删了不敢给狗哥看,就跟娶了一败家媳妇儿的地主家傻儿子似的,都不敢跟家里说钱是怎么被花完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好冷哦~ ☆、第37章   后来饶朗渐渐的发现了一个事实——虽然他的手机上刷卡信息在不断的响起,但宋栗买的其实都是那些单价超便宜的小东西。本来饶朗还在担心按宋栗的这个剁手密度,可能用不了多久他的信用卡就会被刷爆了,但现在他清楚了,宋栗买的这些便宜小物件就算装满了两辆卡车,估计这信用卡也刷不爆,让他油然生出了一种自己是迪拜土豪的感觉,应该在家里养两只豹子老虎之类的玩玩儿。   好像宋栗这么一通狂买的本质目的,就是要让饶朗的手机每五分钟就响起一次,就好像宋栗是在遥远的海面之上,饶朗在远方的小岛与她遥遥相对,二人因为距离的阻碍说不上话,宋栗便利用她所在小岛上的灯塔,每五分钟就对着饶朗的方向晃一晃,伴着“嘟嘟、嘟嘟——”的提示音。   那每五分钟响起的刷卡提示手机短信,就是宋栗不断晃向饶朗双眼的遥遥灯塔光芒,每一声都是在说:喂喂,有没有想我啊?   仙女大妈,真是服了你了。饶朗本来在经纪公司开会,放在口袋里的手机震得他大腿一阵阵发麻,跟随身携带了一台漏电的按摩仪一样,让他不得不持续性的掏出手机来不停的看,看得脸上发出一阵阵苦笑。   这让狗哥大为惊奇:“什么人这么频繁的骚扰你啊?你不会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被洗脑,借了高利贷去做微商吧?!”   这都哪跟哪啊!饶朗翻了一个大白眼:只是即将交一个脑子不太好的败家女朋友不敢告诉你而已!不然按你这小气的程度心都要拧紧成一根天津□□花!   想通了人生中最纠结一件事的宋栗,浑身那是一阵的神清气爽,跟刚做完一个加强超豪华版大保健似的,她在泰国广场吃吃炸鸡,在夜市喝喝果汁,还去看了好几场人妖秀看得来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一糙汉子!只差没长胡茬子而已!周邈是一个很好的旅伴,无论是餐厅口味的选择还是每日行程的安排,只要宋栗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都是从不反对的,就默默带着温和的笑容陪着宋栗一件件的去完成,一个个地标的去打卡。   “以前觉得你是高高在上的男神,真没想到实际接触起来,你这么好相处!”宋栗用两大块鸡排把自己的嘴塞得满满的,反正周邈现在也不是她的目标对象了不用在他面前注意形象,这倒让宋栗彻底松弛下来,恨不得实话实说之后跟周邈拜个把子。   听到宋栗这样说,周邈仍然只是温和的笑笑,没说话。   其实世界上哪有什么好相处和不好相处的人呢?你觉得他好相处,是因为他背后默默花了无数的心思,改变了自己的习惯去应和你的习惯。所谓的好相处,不过是想好好跟你相处而已。   这一番道理,此刻的周邈已经懂得了。而懵懵懂懂的宋栗,要到很久以后和饶朗的不断磨合相处中,才会渐渐领悟。   如果没有发生接下来的一件事情的话,估计宋栗从泰国回去以后真该邀请周邈和她拜把子了。   这一天夜里,经过一整天的暴走和暴晒,宋栗觉得一双腿都不是自己的了,浑身晒红得跟一只皮皮虾似的。一回到酒店房间里,宋栗拼着最后的一点力气洗了澡卸了妆,换上她胸前又不知沾到了什么诡异调味料的灰色起毛球睡衣,就浑身瘫软的倒在了沙发上,软得没形到跟一只软塔塔的灌汤包一样。正当她废人一个的刷着朋友圈,突然,房间的门铃响了。   宋栗打开门一瞧,是刚刚洗完澡的周邈,发梢没有完全吹干还有些湿哒哒的,穿着一件挺拔而材质有些半透的白衬衫,笑盈盈望着宋栗,手里还拎着一瓶红酒和两支高脚杯。   周邈柔声问道:“累了一天了,想喝点酒、解解乏么?”   这情境引得宋栗一愣:这是什么展开?   如果这时狗哥在宋栗的身边,他一定会大喊着吐槽:这是小电影的经典开端啊猪队友仙女娘娘!   宋栗心想虽然自己是一个仙女但毕竟已经下凡,作为一个社会人一点社交负担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周邈陪着自己这么多天在泰国玩得很尽兴,现在人家想喝杯酒自己哪能脸那么大的说不啊!必须舍命陪君子!三碗不过岗!   然后宋栗就让开挡在门前的身子让周邈进房间来了。   但宋栗忘了很重要的一点,成年人的世界里是有一本独特的《词语释义大全》的,跟小学语文课本上学的那一套很不一样。比如女人说“不用了”就是“一定要”的意思,说“随便”就是要你绞尽脑汁用名侦探柯南一般的敏锐推测出她心中所想一点都不能真的随便的意思!而男人说“陪我喝杯酒”的意思,除非你真是他的拜把子兄弟,不然的话,他的意思多半是“请洗白白涂香香换好蕾□□人睡衣”。   像周邈这样看到宋栗穿了一身毫不显身材的灰色起毛球睡衣、还没有拎着酒瓶子掉头走人的,要么他就是一个真正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非颜狗,要么他对宋栗就是发自心灵深处寻求灵魂伴侣般的真爱……只能这样解释了。   在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连泰国人说英语最后一个音调永远上扬、比如说电脑是“扛屁油灯儿”这类的无聊玩笑都说了三遍了,周邈终于觉得两个人喝得微醺的程度已经足够了。   周邈猛地站起身来,下一个场景,就是对他来说蓄谋已久的、对宋栗来说出乎意料的、对老干部卓尔来说要捂住眼睛不能看的——   周邈一下子把宋栗扑倒在了床上。   “我知道你喜欢我很久了。”周邈在宋栗的耳边柔声说:“但是你知道我也喜欢你吗?”   宋栗还没来得及想清楚,该模仿女子摔跤运动员的那个经典招式,才能摆脱周邈的压迫、翻身农奴把歌唱,突然间她的一双眼瞪得就跟见了鬼似的。   周邈觉得莫名其妙:“我长得有那么可怕么?”   宋栗愣愣的摇了摇头,一双眼直瞪着周邈的身后。   不会吧,虽然大家都说泰国的酒店经常闹鬼……周邈心想没这么巧吧,鼓起勇气回头往宋栗眼神所指的方向一瞧——   这鬼怎么这么眼熟?怎么长得这么像……周邈好一阵思索:啊对了!像一个中国当红的流量小生!   饶朗站在房间门口,面无表情的望着宋栗被周邈压在身下的这一幕说:“不好意思,因为房间的门是虚掩着的,我就直接进来了。”   “你、你怎么突然来了……”宋栗还没回过神来,依然瞪着眼呆呆的望着饶朗。   骄傲如小狼狗还真没想到,惊喜没玩成还变惊吓,当真如狗哥所说,应该给自己买一杯星爸爸抹茶拿铁加雪碧加七喜加抹茶味曲奇加绿茶味瓜子给自己组一个超豪华原谅套餐,才对得起雨滴落在自己头上的青青草地。   饶朗冷冷的说了一句:“你们继续,不打扰了。”便径直的退出了房间。   “你等等!”宋栗也不知哪里涌现出一股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力气,一把就推开了压在自己身上的周邈,睡衣都来不及换,直接套了件外套就打算出去追饶朗,一边在心里想着那些狗血连续剧可真的是源自于生活啊!生活还真的就是有这么巧!以后我再也不吐槽这些桥段了!编剧诚不欺我也!   周邈还愣愣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摸不着头脑的问宋栗:“这不是国内的哪个流量小鲜肉吗?你跟他认识啊?”   “认识认识。”宋栗匆匆答了一句,不再耽误任何时间,跟在小狼狗的屁股后面就往房间外面跑去。不然留下来跟周邈探讨饶朗的流量小鲜肉身份有什么意义?在现在这个局势下难道还能帮周邈找饶朗要个签名吗?   宋栗冲到电梯口,对着下楼按钮一通狂按,没想到电梯的一侧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按坏了可是要赔钱的。”   她转头一看,饶朗面色平静的靠在窗边,闲闲的眺望着远方的风景。宋栗赶紧溜达到饶朗的身边:“你在这儿干嘛呢?按剧情发展此时你不是应该一哭二闹三上吊?再不济也该找一条附近水深到膝盖的小河跳一跳啊。你这么平静,我都没有氛围对你说出那句:事情真不是你看到的那样!不管那个时候你来不来,我都是要推开周邈的!”   饶朗依然眺望着远方,看也不看宋栗一眼:“不管是不是我看到的那样,就算真是,我也没什么资格和立场对你闹。因为——”   说到这里,饶朗才终于转过头来看着宋栗:“虽然我真的喜欢你,但从你在我家留宿的那一次我就发现,我……没办法对你产生什么生理反应。”   这是另外一个压得饶朗喘不过气来的心理包袱:为什么自己觉得这么喜欢宋栗,仍然是不行?莫非自己的本命之爱,真的只能局限在同性里找么?   莫非应该就这样轻飘飘的放开手,像狗血电视剧里的台词所说的那样,不要耽误宋栗的一生么? 作者有话要说:  冷到不想约会! ☆、第38章   “所以呢?”宋栗没有转身走开,也没有大哭大闹,甚至连一点惊讶的神情都没有露出,特别平静的对着饶朗问道。   这下子轮到饶朗惊讶了:“所以你不会觉得这样有大问题么?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你确定你心里是喜欢我的么?”宋栗仍是很平静的问。   饶朗艰难的点点头:“我确定。”   “既然如此……”宋栗轻轻的笑了一下,从刚才匆忙套上的外套口袋里把手机拿了出来,一个国际长途拨往了国内。饶朗不明就里:“这个狗血的剧情发展之下,你这是要打给谁啊?”   宋栗笑笑,按开了手机的扬声器,竟然是一个还没有完全脱去了奶声奶气的童音说道:“喂,又有什么人生哲学问题想要向我请教啊?”饶朗惊呆了:竟然是打给了他们家老干部卓尔!   宋栗对着手机问老干部:“如果你喜欢一个人,比如你的小萝莉,你每天会想和她一起做些什么啊?”老干部想了一下,答道:“一起吃棒棒糖,一起看动画片,一起逛公园,一起荡秋千……只要没有距离的黏在一起就好啦。”宋栗继续问:“那晚上睡觉的时候呢?”老干部认真答道:“睡觉的时候,我希望我们也能近到,可以做同一个梦就好啦。”   笑吟吟的挂断了电话后,宋栗的一个小白眼跟乒乓球一样抛向了饶朗的方向,那意思再明白不过:被羞辱了吧!小孩子都能明白的事,你怎么就整不明白呢!   饶朗还是有些怔怔的反应不过来——在自己心里天大的这样一件事,辗转反侧夜夜思索不能成眠导致自己都快加入90后秃头大军阵营的大问题,在她这里,就这么简单?!   宋栗直接过来牵起饶朗的手:“从泰国回去之后,再和我爸妈一起吃顿饭吧?”   饶朗又震惊了——简单到这就可以直接去见家长了?!   解开了这一番狗血的误会,可算让宋栗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这才想起自己穿着一件起毛球的睡衣就冲出房间来了,这样的形象实在有违泰国的美,于是嘚嘚瑟瑟的扭着小碎步赶紧往房间走去,没想到却被饶朗一把拉住:“还我。”   “什么啊?”宋栗故作娇羞,抛着媚眼对饶朗问道:“让我把你全放在我身上的一颗心还你么?”   饶朗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让你把我的信用卡副卡还我!”   回国之后,宋栗马上把和父母吃饭这件事提上了日程。   宋妈妈虽然看上去是个大大咧咧的少女,什么事情都不往心里放一般,但其实比看起来要细心得多。距离上一次吃火锅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宋妈妈还清楚的记得,饶朗在吃火锅这件事情上有轻微的洁癖,所以这一次刻意避开了家庭聚会时最容易的火锅选项,居然特意为了饶朗,做了一般上了点年纪的人都不爱接受的西餐。   这一天宋栗没有和饶朗一起走,自己先回了家,想着有什么可以帮一把手的。她惊讶的看到妈妈竟然整顿饭全都排布的是西餐式样,赶紧对着她问:“妈,全都是西餐菜式的话,你和爸爸不是吃不惯么?”   宋妈妈笑笑回答:“这不是上一次,看到饶朗这孩子在吃火锅的时候洁癖很重,想着西餐的话,更符合他个人的卫生习惯吧?”宋栗赶紧摆摆手:“不用不用,饶朗他脑子比较抽,只是在吃火锅这一个选项上犯轴,其实他吃其他中餐时都还好的,不用这么刻意照顾他。”   “也不是什么刻意照顾啦。”宋妈妈若无其事的语气,显得这样的精心准备在她眼里看来是理所应当:“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个性,我们当长辈的就是要好好尊重啊。就好像你从小不爱吃花椰菜,那也没关系,我就给你多做点芥兰来补充维生素C嘛。”   饶朗刚好听入耳里的,就是宋妈妈的这一句话——原来当宋妈妈和宋栗二人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饶朗已经来了,宋爸爸去应门把他迎了进来之后,饶朗也是想着有什么可以帮帮手的,就径直往厨房这边过来了。   让宋栗没想到的是,她刚要把饶朗让进厨房,饶朗突然神色奇怪的停下脚步站在原地,嗫嚅着道:“我……我突然想起来,经纪公司那边还有点急事,我必须要先走了,叔叔阿姨,这一次实在不好意思了。”说完,竟然等不及宋妈妈和宋爸爸答话,在宋家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便逃一般的匆匆跑走了。   宋栗莫名其妙的追着饶朗过去,看到客厅门口分明还摆满了饶朗刚刚带过来的礼物,刚才饶朗也是穿着挺拔的衬衫人模狗样的一看就是父母喜欢的打扮,看起来分明是对这顿饭无比的上心、经过了精心的准备的,哪里是突然想起来有急事这种理由能够搪塞过去的?宋栗问宋爸爸:“刚才有发生什么事情吗?”宋爸爸一脸的茫然:“没有啊,风平浪静,一丝波澜都没有如同五十岁大叔的内心。”   小狼狗这又是在纠结什么了?当下宋栗不再犹豫,匆匆追着饶朗的身影冲出门去。   “小狼狗,你给我站住!”宋栗拿出奥运冲刺的劲头来一阵猛追:“你要是再乱跑,下次我就要拿狗链儿拴你了!”   但小狼狗那两条竹竿小腿儿抡起来根本不停步啊!就跟追在他身后的不是宋栗而是贞子和伽椰子两位女鬼界大咖似的。把宋栗给气的!一块牛排都还没吃上,开了一天会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还得这么消耗着最后的体力追捕自己的猎物,以为是在玩荒野求生啊!好在宋栗顽强的意志力那真是已经被纠结的小狼狗锤炼出来了,早已练就了“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的优良品格,总算把细胳膊细腿的小狼狗给追上了。   “你到底怎么了?”气喘吁吁的宋栗,一把紧紧掐住饶朗的脸生怕他又跑了,用的力度之大,生生一张尖尖的狼狗脸,扯成了宋爸妈家巴哥犬团结那样的大甩饼脸。   “痛!快松手!我没怎么,我是真的突然想起来经纪公司找我有事。”饶朗一边揉着被宋栗掐痛的脸,说起话来却是明显的底气不足。   没想到——   “没事啊!没事!就算真有天大的事,狗哥我这么一顶天立地的汉子也能帮你们担着!你们就好好花前月下不醉不归同床共枕把恋爱给谈出花儿来!”   宋栗瞪着眼对着饶朗举着她的手机,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拨通给狗哥的,此时狗哥的声音正从扬声器里传来,听起来那叫一个豪气冲云天,看来是最近扮社会哥扮上瘾了。饶朗深深叹了口气:这个猪队友!   眼看着饶朗什么幌子都没有了,宋栗当然不会放过他:“说,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你突然逃跑了?”   饶朗知道按宋栗的性格,肯定不会接受自己又重新编个理由来维持表面的风平浪静,这下子躲不过了,只得酝酿了好一番勇气,把宋栗一把拖到小区里最偏僻处人迹罕至的小树林里,下一秒就开始动手脱自己上半身的衬衫。   “你你你干嘛?”宋栗慌了,赶紧跟足球运动员防守任意球一般牢牢捂住自己的下半身:“你你你不是说自己不行么?第一次就野外这么刺激?”   饶朗并不答话,手上的动作不停,眼看下一秒就要一把扯下自己的衬衫了。宋栗把心一横,手一放:好吧!如果你只有在野外才可以的话!不要因为我是一朵娇花而怜惜我!   没想到饶朗的衬衫之下,此时展现在宋栗眼前的,是正被饶朗穿在身上的一件黑色蕾丝胸衣。   宋栗一脸难以言喻的表情: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这个?   这玩意儿老娘我也有啊!   饶朗满脑袋黑线划过:“你也有,这不是重点吧……”   宋栗不再开玩笑,望着饶朗等他说下去。饶朗顿了一顿,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自己要对宋栗说的话都是这么难以启齿:“刚才我走到厨房门口,正巧听见了阿姨所说的一句话。”   “哪一句?”宋栗问。   “对每一个孩子,做长辈的,都要尊重他的不一样。”饶朗低着头回答。   宋栗莫名其妙:“我们家少女棒棒哒,说的很好啊!只有这样的父母,将来才有可能接受不一样的你啊。”   饶朗却摇摇头:“你从小长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你都不知道这样懂得尊重的父母有多么可贵。他们值得拥有一个更好的女婿,而不是我这样的一个怪咖……”   饶朗抬起头来深深的凝视宋栗:“我能带给你什么呢?”   “我的父母太好了?好到你觉得配不上这样的一个家庭?好到你怂到要逃走?”宋栗简直被饶朗给气笑了:“你能带给我什么,我就让你亲眼看到。”   宋栗跟裹木乃伊一样随便的把衬衫套在饶朗身上,不要衣不蔽体就行,然后一把牵起饶朗的手,带着他向着小区外面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丑女婿始终要见公婆的~ ☆、第39章   饶朗没有想到,出了小区,宋栗牵着自己的手就径直往地铁站冲,那架势是要去赶还没有过去的晚高峰啊!饶朗生怕自己在人潮密集的地方露脸会引发什么骚动,赶紧忙不迭的把墨镜、口罩纷纷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戴上,这下好了,亲妈站在面前也不能认出自己了,却没想到,本来挤在地铁车厢里一脸疲惫昏昏欲睡的上班族们,发现自己之后都会一脸警觉的多看自己两眼。   饶朗惊讶了:“现在的白领都这么厉害了?在职场历练出的看人本领让他们的双眼都自带X光机透视技能了?我打扮成这样他们都能认出我?”   “认出你什么呀!”宋栗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饶大腕儿,戏过了啊,你搭个地铁又是墨镜又是口罩的,这么严防死守一看就不怀好意,人家都把我们俩当盗窃团伙了吧!”   “啊?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出我啊。”饶朗一脸的失望:“我还以为我帅到从头发尖儿都能认出我本人呢。”饶朗没好意思说的是,口袋里要给人签名的笔都准备好了。即便没说,也够宋栗继续狂翻他的白眼:全天下竟然有这么自恋的人!真是大开眼界!   宋栗竟然带着饶朗搭乘完了地铁整整一圈的环线,还没过去的晚高峰,让饶朗觉得自己就是最划算午餐肉罐头里被紧紧挤压着贴着盒子壁的那一块肉,脑花儿都快挤出来了就不会有任何自己的思想了,安心的当着一块肉就好。   地铁上的每个人,都在低着头狂刷手机,看各种的娱乐新闻或者农药、吃鸡各种游戏不离手,每一站疲惫又冷漠的脸,都不曾有任何哪怕一个瞬间的抬起。所以饶朗觉得宋栗说得对,自己的戏过了,此时哪怕自己立马把墨镜和口罩全摘了,估计也没有任何一个上班族会有精力和体力去发现,一个最当红的流量小鲜肉就真实的站在自己身边。   好不容易挤下了地铁,饶朗终于从午餐肉罐头般的拥挤中解放了出来,这才觉得灵魂又重新附体了。宋栗带着饶朗,坐到了地铁站里等车的座椅上,看着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人群。饶朗眼看宋栗一直没有说话的意思,只得自己开口问道:“你不是要展示给我看我能给你带来什么么?怎么带我来坐地铁了?这是什么意思?”   忽然间,饶朗恍然大悟一般:“我懂了我懂了!以前不是有个段子说,国外有个土豪每天拿加长豪华轿车送他儿子上学,他儿子回来却是哭唧唧的,说同学都笑话他不坐公交车,第二天,那土豪竟然买了一辆公交车,专门送他儿子一个人上学。哈哈哈哈哈哈!”仰天狂笑了一阵之后,饶朗发现宋栗面无表情,这才陷入了一阵尴尬:“……不好笑吗?”宋栗心想这莫不是个傻子吧:“冷到北极去了。”饶朗辩驳道:“我是想说!难道现在买公交车都不够了,你带我来地铁站,是说我能给你买辆地铁?那我还真得回经纪公司找狗哥一起算计一下,看我赚的钱够不够了,希望狗哥知道我要拿全副身家去买地铁后不要打断我的狗腿。”   “……”宋栗心想完了,自己喜欢上的真的是个傻子。   “我刚才带你坐地铁,又带你坐在这儿,是想让你好好看一看眼前不停走过的这些年轻人。”宋栗翻着白眼说。   饶朗立刻警惕起来:“怎么?有比我还帅的?我要过气了?”   “……”宋栗觉得翻白眼已经不够了,真的很想给饶朗来一下吃鸡游戏里的平底锅,才能充分表达自己内心对他的鄙视之情:“我是让你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现在年轻人的状态!”   饶朗这才不敢废话了,认真的打量着面前不停匆匆走过的年轻人们,听着宋栗在自己的耳边认真说道:“你看现在这些二十多岁的女孩,虽然每个人看起来都是一个独立的人,其实都戴着同样的一张面具,每天上演着同样的故事——大学同宿舍的美女昨天发来了结婚请帖,同班同学听说考上了公务员,到了自己这儿,工作群里老板已经@了自己三次,完不成的KPI,说不完的场面话,改不好的策划案……为了生活的工作却让自己没了生活,害怕着秃头、猝死、过劳肥……担心才华配不上梦想,付出配不上野心,在深夜的朋友圈里怀疑人生,想要辞职去流浪,一边喝斗志昂扬的鸡汤,一边喝丧气满满的丧茶。”   宋栗转过头来看着饶朗:“曾经我也是她们中的一员,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一边怀揣着一个去国外读心理学的梦想,一边做着一份一眼望得到人生尽头的工作,一边憧憬着一个能带给自己安稳生活的所谓男神。可是你呀,你这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让我觉得生活竟然可以开始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饶朗问。   “觉得偶尔脱轨也很好,觉得人生不要一眼望得到尽头的安稳也很好。”宋栗笑了:“让我愿意周末不睡懒觉一早起来去农家乐录节目瞎折腾,让我面对网络喷子也没被喷趴下,让我看着出太阳的天觉得阳光很好,看着下雨的天又觉得雨滴很美。”   宋栗扭过饶朗的头来,摘下他的墨镜,让他能够好好的看着自己的眼睛,听着自己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带给我的,是整个心态上的改变,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那么,我又为什么要去排斥你身上的那一点不一样?你四不四傻?”   饶朗愣愣的看着宋栗,一时间都忘了把自己的墨镜给重新带回去。   突然有两个从繁重课业里逃跑出来、溜去看了一场电影的女中学生,一边兴高采烈的探讨着刚才电影里的情节,一边路过了饶朗和宋栗的座椅。突然,其中一个女中学生指着饶朗大声说:“这不是刚才电影里的那个斯文败类小狼狗么?我没看错吧!”还没等她身边的朋友反应过来,饶朗猛地站起身来一把拉起宋栗拔腿就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你看跟我在一起,生活还真是挺不一样的吧。”宋栗被拉着跑得气喘吁吁:“想不到你还没过气呀!”   这一天晚上,饶朗难得的睡了个好觉,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大早,宋栗的追魂夺命call 就来了:“我问过狗哥了,虽然你暂时还没过气,但你今天是没有什么通告安排的。”饶朗在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心想女朋友和经纪人处不好关系不是什么好事,可关系处得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啊!狗哥从一个饭团变成了仙女娘娘的脑残粉后,每次被出卖的都是自己!自己今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家里吃一天鸡的如意算盘,就被狗哥这个猪队友给这样打破了。   “仙女娘娘您有什么吩咐?”饶朗虽然心中在流泪,表现出来还是一副狗腿子的殷勤语气,那叫一个怂!   宋栗笑嘻嘻的答道:“所有的仙女下凡,不都是为了逛吃逛吃么?赶紧的来接我!”说完直接就挂了电话,饶朗可不敢迟到,稍微收拾了一下也就出了门。   宋栗大摇大摆的以名模走T台的姿势,带着饶朗一路高抬腿的趾高气昂的杀进了一家名品女装店,笑眯眯悄声对着饶朗说:“这家店的裙子可美了!能把胖大妈穿成小仙女的那种,自带十级柔光美颜效果!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了,我平时都没舍得下手过。”一席话听得饶朗的内心滴血:我的信用卡副卡宝宝!回到你老父亲的温暖怀抱都还没被捂热!又要出去征战了!   宋栗一口气挑了数十条裙子,每一条都认真询问饶朗的意见:“好看吗?”强迫饶朗热情参与讨论。饶朗在宋栗的眼神追杀下,和她一起挑出了其中最好看的三条,宋栗美滋滋的拿着这三条裙子就往试衣间里去了,饶朗无所事事的坐在试衣间外等她。   不一会儿,宋栗的声音从里面响起:“亲爱的,你来帮我看看,拿个主意!”   导购小姐热情微笑着说:“我们很多顾客都是这样的,毕竟女为悦己者容嘛,先生您快进去吧。”饶朗有些害羞,尴尬一笑,匆匆跳进了试衣间:“你自己试穿满意就好了啊,叫我进来干嘛?”   宋栗不由分说就开始脱饶朗的衣服,一遍贼兮兮很得意的用气声说:“你这个傻子!不是我自己真想试,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幌子!你……你的那些怪习惯,以前都不能试穿,只能随便乱买一通,合不合身、自己喜不喜欢也不知道,今后有我这个幌子,你就可以不再管导购小姐的眼光,随便的试穿了!是不是很爽?”   饶朗这才明白,为什么刚才宋栗挑选裙子的时候,一直要问自己的意见、确认自己喜不喜欢。   看着镜中穿着仙女裙的饶朗,宋栗用气声流着泪咆哮道:“我真的不想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男朋友比自己还美啊!我要减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放飞自我~ ☆、第40章   宋栗的这一番举动,让饶朗真的有些感动。无论她的所作所为有多么的惹人好笑和笨拙,所有的初衷,却是打从心底里想要去尊重和接受自己所有的怪习惯,让自己能够好好的待在她的身边,舒舒服服的做自己。   不过感动归感动,难得没有通告的清闲周末的奥义,不就是宅在家里吃鸡么?所以周六这天逛完了街,饶朗拎着装了一条美美仙女裙的购物袋回到家以后,第一件事是先给狗哥打个了电话:“明天能不能不要再改变自己的物种属性?能不能好好做狗,不要再变猪队友了?”狗哥呆呆的问:“什么意思?”饶朗叹了口气:“意思就是,如果仙女大妈再打电话问你,我周日有没有通告,请你务必、一定、百分之百要帮我打好掩护!”   安排好这一切后,饶朗这才放心的睡了。第二天睡到自然醒后——饶朗睁了眼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很好,今早果然没有接到仙女大妈的追魂夺命call,看来狗哥终于成长了,顺利完成任务了!饶朗满足的起身,先从冰箱里拿出两听冰可乐,“哧啦”一声利落的扯开了其中一罐的拉环,听到罐子里的气充得足足的那叫一个爽!就好像即将在自己眼前展开的周日整天时光一样充足!然后饶朗悠悠闲闲点开手机外卖点了一个榴莲口味的披萨,一边等着外卖,一边就打开手机游戏开始吃鸡了。   为了不被仙女大妈在游戏里逮到自己,饶朗还特别机智的用了一个小号!他像所有电影里可爱又迷人的反面角色一样邪魅一笑,简直想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不一会儿,当饶朗还怂怂的在草丛里匍匐前进时——没办法,不管玩什么游戏,饶朗的每周关键词都是一个“怂”字!门铃声就已经响起了。饶朗心想:外卖这么快就到了,不知道送中国的外卖小哥们去参加F1会不会都是潜力型选手?他一边继续埋头于游戏之中,一边跌跌撞撞的往门口走去,一路撞到了沙发椅子架子鼓乐高,一条白净的小腿撞成了迷彩色,就这样都没能让沉迷吃鸡的饶朗抬一抬头。   所以当饶朗低着头打开门,伸出一只手去示意外卖小哥赶紧把披萨交到自己手里就好,没想到那外卖小哥竟然一把把饶朗手里的手机给夺了过去。饶朗惊讶的抬起头:早就知道现在外卖小哥的业务范围开展得很广泛,给你送完外卖还能帮你把家里的垃圾带下楼扔掉,在你心情不好让外卖小哥在餐盒上画一只小脑斧时、外卖界的灵魂画手也能满足你的需求,不过饶朗还不知道,现在竟然还有游戏代打业务了?难道刚才外卖小哥一瞥之下发现自己玩得实在是太怂了,让他看不过眼了?   饶朗这一抬头更惊讶了:仙女大妈?!狗哥不是给你说了我今天要出去录通告么,你怎么还是找来了?!   下一幕对饶朗来说就不止是惊讶,而是惊悚了:宋栗带着一脸不怀好意的冷笑,操纵着饶朗游戏中的角色站起身来,直愣愣的站在草丛中央暴露出自己这一大目标,果然一瞬之间,就被对方一枪给解决了。   饶朗惊天动地的惨叫道:“你干嘛啊!还剩最后一个敌人被我消灭后,我就可以大吉大利吃鸡了啊!”   宋栗像古惑仔扛把子一样霸气冷笑:“这就是你撒谎的代价!”   没办法,玩游戏都被逮现行了,饶朗只好把宋栗让进屋里来。他不甘心的追问道:“难道狗哥这个猪队友又出卖我了?”“没啊,你们可真是好兄弟,我今早打电话去问的时候,他确实告诉我你今天要去录通告,让我今天暂时不要打扰你。”宋栗的脸上一直挂着一阵冷笑,冷得让饶朗觉得自己是不是免费到了冰岛一游。   “那……”饶朗小心翼翼的继续追问,毕竟要总结经验教训,就像游戏里要弄明白自己哪里的策略失误了导致这一把死了,下一把才能更好的活啊!宋栗继续冷笑着揭晓答案:“你自己记得要用小号玩游戏,可忘了交代狗哥也用小号玩游戏啊,我一进游戏,就看到他那么大一张狗脸在游戏线上□□裸的挂着呢。”饶朗一脑袋黑线:猪队友就是猪队友,又被他坑了!   “别生气了,仙女都是不生气的。”饶朗心中流着泪、脸上堆着笑问道:“你说,今天我们怎么安排?你指哪儿我打哪儿!”   宋栗指的是商场里的彩妆专柜。   “彩妆专柜,那简直就是爱美女孩眼里的迪士尼乐园啊!”宋栗还是一副扛把子的架势,如大姐头一般:“今天姐姐就带你去玩个爽!”   去逛商场的饶朗,肯定是要墨镜口罩全副武装的。但怎么试用彩妆这个问题可难不倒宋栗,去第一站C品牌试睫毛膏和眼影,只需要摘下墨镜露出上半张脸,去第二站D品牌试口红,只需要摘下口罩露出下半张脸,都能让饶朗的脸上还是保留着一定的掩护、让他不至于被柜姐和其他逛街群众给认出来。   说实话,饶朗觉得宋栗的戏有点过了,玩得有点过于嗨了。拖着饶朗直接杀到第一站C品牌的柜台后,宋栗豪迈的径直拿起了3支睫毛膏,不歇气的全部试用在饶朗双眼的睫毛上,然后鼓掌称赞道:“好像芭比娃娃啊!”然后自作主张帮饶朗选了其中她自认最适合他的、卷曲定型效果最好的一支,眼影也是试用了七大盘,试出了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虹色系之后,兴奋的帮饶朗选定了其中最为妖娆妩媚的灰紫色一盘。   虽然宋栗有记得对柜姐解释一句:“我今天脸部过敏,我男朋友是来帮我试用化妆品的。”但再怎么着,一个大男人在彩妆专柜狂试化妆品这个场景还是太诡异了吧?旁边还有一个不断鼓掌叫好说“美美美”的脑残粉,这种约会模式到底是男女朋友谈恋爱,还是表面上好得一起上厕所、私下里互相较劲谁更美、每一张自拍合照看似半秒随便一拍、回家后不给闺蜜美颜而自己要P上足足三小时的塑料姐妹花周日趴啊?   饶朗还没在第一站柜姐惊讶的眼光中回过神来,就被宋栗拖到了第二站D专柜,那感觉真的就像第一站创极速光轮积攒下的那一波翻江倒海还没过去,就被硬塞进了第二站飞跃地平线的加强版跳楼机。   宋栗的兴奋劲儿完全还没有过去,兴致勃勃的摘下饶朗的口罩,在他形状好看的嘴唇上分别试用起了看似无妆绿茶婊色、气场全开正室打小三范儿正红色、吃小孩姨妈色……玩嗨到一旁的柜姐都忍不住加入了宋栗的行列,跟她一起帮饶朗试色,一边还不忘夸赞道:“你男朋友嘴唇的形状真好看!”   终于买完了全套的彩妆用品,神经粗到比加强版卫龙辣条还粗的宋栗根本没发现,饶朗藏在墨镜口罩后的脸色已经是越来越不好看了。当她终于拖着饶朗的手走出了商场,饶朗忍无可忍的一把甩开了她的手。   “我是你的玩具吗?”饶朗问。   “什么?”宋栗这才发现不对劲了:“你生气了?我还以为……你不是有这样的怪习惯么……我还以为你会玩得很开心,而且也买到了最适合你的彩妆用品……”   “你是把我当做你的玩偶吧?”饶朗冷笑着重新问了一遍:“噢对了,你不是和你的前男神一样,有一个去学心理学的梦想么?难得碰上我这么一个怪咖才不愿放过,把我当成了你的活体研究对象吧?”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这么看你!”宋栗完全不理解饶朗的脑部回路:“我真的单纯只是想让你开心啊!”   已在心中认定宋栗是把自己当成了玩偶娃娃打扮,所以从昨天买裙子到今天买彩妆才玩得这么开心,饶朗哪里还听得进宋栗解释这些,越想越气,把今天所买的所有彩妆用品一把塞到宋栗手里,把她一个人留在原地,自己开着车头也不回的气冲冲离开了。   饶朗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所有沉痛,到了她这里变得如此轻描淡写,就跟闹着玩似的?她是真的诚心想要接受自己,还是只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心理怪异的有趣研究对象,为她的心理学论文积累素材呢?   宋栗一个人傻愣愣的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哇塞,自己竟然遭遇了微博吐槽君帖子里才会发生的情境,此情此景,自己是应该先叫一部网约车,还是应该迫不及待去找吐槽君发帖投稿,名字就叫“是不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吵架,都不该接受男朋友甩手走人、把自己一个人留在原地?”   宋栗不用看都能想象,评论里面一定是劝分一片,最热门的两条回复一定是:“为什么要在垃圾堆里找男朋友?”“还不分手留着过年啊?”   可是宋栗不想分手。因为她知道,她所交往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男朋友。   他越脆弱,她就要越强大。他越抑郁,她就要越勇于当村长家的傻媳妇儿。他越敏感,她就要越把自己的神经修炼成加加加粗版卫龙辣条,可以去参加鉴宝节目的那么粗! 作者有话要说:  村长家的傻儿子~ ☆、第41章   饶朗气冲冲一个人开车回家以后,又气冲冲狂灌了八杯水,试图浇灭自己心中的怒火。然而怒火没有被浇灭,唯一被浇灌的只有饶朗家的马桶。他越想越气:自己浪费了难得没有通告的假期,都没有吃鸡!她那戏耍的态度却分明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玩物!   本来这时窗外下起一阵雨来,饶朗也在担心有没有冷冷的冰雨在宋栗脸上胡乱的拍,但是一气之下,他决定什么都不管不顾,先打开手机游戏吃鸡一把再说。   没想到这仙女大妈有特异功能一般!本来饶朗延续着自己一贯怂怂的套路在草丛里匍匐前进,却突然瞥见草丛里冒出仙女大妈的一张脸来!再仔细一看,分明是自己眼花了,那只是另一个女性玩家。当饶朗难得鼓起勇气奋勇杀敌的时候,却被另一个女性玩家拿着平底锅一路狂追,那女性玩家看在饶朗眼里又顶着仙女大妈的一张脸!   饶朗叹了口气,在草丛里直愣愣的站起身来,果不其然被对手一枪毙命,算是自尽了——这游戏是没法玩了。饶朗这才明白了一句话:高明的女人能给男人的脖子上套上狗链子,让他前行的方向全部控制在她的手里;但是更高明的女人给男人脖子上套的那是新款伸缩狗脸!看起来好像男人自己能撒欢儿乱跑享受着无上的自由,实际上你真跑远了试试,还不是照样一绳子就给你拽回来。   饶朗觉得仙女大妈给自己套的就是这种伸缩狗链,看起来自己能自由的开车回家自由的吃鸡,实际上还不是得乖乖认怂又开车回去找她。   但是当饶朗开车重新回到商场门口的时候,找了好几圈,宋栗已经不知所踪了。看来她是已经自己叫了网约车回家了。   ……那要不要上门去道歉?毕竟自己一个大男人,把女朋友一个人扔在原地的做法,实在是有点没品。   在没品和没面子之间,饶朗还是选择了没品。   毕竟从小到大的恋爱史,饶朗都被各种小姐姐们惯坏了。每次吵架,饶朗从来没有先低过头,像个被惯坏的大孩子,实在是没有掌握这项技能啊!   大家擦亮眼睛看看,惨如宋栗,就是当一个颜狗的惨痛代价!   被冷冷的冰雨胡乱的拍回家后,还得自己在家当一晚上的河豚——被生气憋闷到整颗心跟河童身子一样圆滚滚的,还完全无处发泄!   但是宋栗坚毅坚强好像一颗硬坚果的不屈斗志,怎么说呢,至少真跟革命烈士有一拼。第二天周一,宋栗一下班就挤着晚高峰地铁往饶朗家赶,觉得晚高峰对她这种连胸都是A的优秀女孩子还是很和善的,毕竟被挤扁的只是内衣里的海绵垫,下车后到卫生间弹弹弹两下就能复原又是一条好汉。   不过说宋栗斗志不屈,不是因为她勇于挤晚高峰,而是在按响了饶朗家的门铃后,对着这样一个吐槽贴下面一定会劝分一片的男朋友,宋栗还能以左手捧着一杯热茶、右手盘着一串佛珠的看透世事耄耋老者的平常心态,平静的说出一句:“既然是给我当玩偶,这么多装备买都买了,那还是让我玩到底吧。”   宋栗觉得自己的这么多节私教瑜伽课真的不是白上的!虽然肥肉没有减掉,维密天使吃头猪,大腿还没她的粗,但是这修身养性的功夫可真是练到骨子里去了啊!   饶朗对宋栗到底有多喜欢呢?在这一刻之前,饶朗还真不一定能回答这个问题,毕竟他心里有太多纠结和困惑拧巴得跟一根天津□□花似的。但在这一刻之后,饶朗能特别笃定的回答了:是在用绳命真爱她啊!   因为饶朗发现,自己竟然乖乖的让开了身子,让宋栗进了家门。   无论自己心里是如何把那些怪癖,当成了人生中最沉痛的一个黑暗隐秘,最最厌恶和不能接受的,就是有任何人竟会把它当成了一个玩笑,来肆无忌惮的玩弄嘲笑。但是面对着此刻自己心里认定的、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好笑玩偶的宋栗,饶朗到底还是把她让进了屋。   换上精致蕾丝铺陈的华丽裙装,挑选颜色最为搭调的银灰色高跟鞋,眼影的色调是泛着淡淡葡萄紫的一片神秘星空灰,芭比娃娃一般卷曲上翘的睫毛不停扑闪,水红色的滋润口红像是随时要滴下果汁来的新鲜樱桃,衬着诱人樱唇微启……   饶朗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心底弥漫起一阵难以言说的悸动。   毕竟,这是饶朗的人生第一次,不是在自己的手里,而是在自己所爱之人的手里,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秘密需求、最为华丽的变装。   换上女装的那一刻,给自己全副身心带来的舒展感觉,说是没有让自己觉得无比畅快那是假的。但是饶朗还是在心里惦记着自控自控,唯恐自己的一个兰花指不小心泄露了自己到底有多享受,怪异的姿态更会引得对心理学感兴趣的宋栗,把自己只当成一个新奇的玩偶。   当宋栗不停手的在自己身后忙活、为自己变装的时候,饶朗没其他事可做,只得静静的望着宋栗的一张脸,其实她长得挺清秀,那一双装着清澈溪水一般灵动的眼睛,让看惯了的饶朗觉得无比亲切,可心底那一个没化开的梗却又让饶朗觉得这双眼无比的陌生。   饶朗无法停止自己心底的犹疑发问:在宋栗的眼里心里,她到底是如何看待自己这样一个不一样的存在?   “好了。”在完成了全部的装扮后,宋栗在镜子里仔细的打量着女装的饶朗,小小的轻叹了一声,像是在称赞饶朗的美丽,也像是在欣赏自己的杰作。然后她轻轻拍了拍饶朗的肩:“走吧?”   饶朗不明所以:“这副打扮,要去哪里?”   “虽然不能让你以这副打扮,去你最渴望的街道上,让所有人都欣赏到。”宋栗笑嘻嘻说道:“但是至少不要窝在小卧室里,可以到自己的家里好好走上一圈秀一秀,别辜负我为你精心打扮这么久呀。”   饶朗发现自己在仙女大妈面前吧,真的不能算作是一只合格的小狼狗,真的只能算一条狗腿子——无论多怀疑自己在她眼里是不是玩偶一个,现在她开口说了,自己还就当真不忍心辜负她这么长时间不停手的精心忙活,依着她所建议的,向着客厅里走去。   没想到刚走进客厅没两步,饶朗突然跟见了鬼一样的停了下来。宋栗暂时还留在卧室里面收拾东西,没有看到展开在饶朗面前的诡异一幕——   饶朗竟然看到,狗哥正在自己家的客厅里,轻手轻脚跟小偷似的,正准备向着厨房的方向溜去。而他的身上,不是惯常的一身豹纹衬衫加紧身裤,而是穿了一条爱丽丝梦游仙境主题的粉红爱心蓬蓬纱裙,头上还戴了一顶小公主blingbling皇冠,那皇冠的精致小巧衬得狗哥一张脸盘子显得更大了,形容他面若银盘那都是辜负了这张脸,必须说是面若银盆!   听到身后饶朗发出的一阵动静,狗哥回过头来,那一张涂满了桃红色口红的血盆大口,真的让饶朗很怀疑狗哥的本意到底是要扮爱丽丝,还是要扮蜘蛛侠里的小丑,真的是惊悚到了十六岁以下少儿不宜的程度!   女装的饶朗,就这样和女装的狗哥,两个人一阵面面相觑。   狗哥作为饶朗的经纪人,可以说是饶朗最亲密的战友,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知道饶朗奇怪癖好的人之一。但饶朗之前还真不知道狗哥竟然也有怪癖!这会儿狐疑的紧盯着他问:“难不成……你也……”   狗哥却没有心思听完饶朗的问话,被饶朗发现这件事让他跟被踩了尾巴一般跳起来,双手翘着兰花指拎着自己的粉红蓬蓬裙摆迈着娇俏的小碎步,向着厨房冲过去,嘴里还喊着:“准备!准备!”   饶朗一阵莫名其妙:准备什么啊?   随即轰的一声,饶朗只看到厨房门口跟蘑菇云爆炸一样,冲出了一大群人来。   出于心底对这个世界其实一直怀有的恐惧,看到人群的饶朗第一反应是:糟了,该编一个什么样的理由解释自己的这一身女装?   可很快他惊讶的看到,每一张他熟悉的面孔,都绽放着欢快的笑容,对他齐声高喊着:“生日快乐!Surprise!”而无论男女,每一个人的身上,都如他和狗哥一般穿着华丽的女装,有美少女战士主题、精灵女王主题、冰雪奇缘主题、海绵宝宝主题……额这个混起来了算是凑数的吧,饶朗能看明白,这是一个女装变装主题的生日派对吧。   然后他才想起来,原来这天,是自己的生日啊。   作为一枚流量小鲜肉,饶朗通常是忙到在飞机上过人生脚不沾地的状态,每年的生日要么在剧组要么在综艺节目组,都是组里买个蛋糕权当庆祝自己完全不记得。今年因为林染的事,自己难得要稍微闲一点,出于每一年的习惯,还是没有用心去记自己的生日。   原来,上一个周末宋栗费尽心思带自己去逛街、想要挑出整身自己最满意的女装行头,是为了给自己办这样的一个生日趴啊。   想让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有一个机会、带着一个合理的理由,能在众人的面前,理直气壮展示出女装的自己那另一面的美。 作者有话要说:  狗哥是金刚芭比~ ☆、第42章   当庆祝生日的人群都散去以后,因为饶朗的家里并不算小,宽敞的客厅里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从很小的年纪就开始混剧组的饶朗,经常会面对这种狂欢后的时刻,同时他其实很害怕这种狂欢后的时刻,当所有的热闹退去之后的那一个瞬间,让整个人很容易被那种对比强烈的寂寞感所吞没。   刚才闹哄哄在你耳边不断说笑的亲密朋友,一个瞬间在眼前都消失不见了;摆满了甜蜜糕点的精致碗碟里突然空荡荡一片,刚刚还斟满了琥珀色酒液的高脚杯这会儿空着倒了满地;曾经漫天飞舞让人欢呼雀跃的礼炮纸片,这会儿变成了毫无生气脏兮兮躺在地板上的废纸片。   所有这一切的对比,寂寥得让人害怕。   但是,人生中的第一次,饶朗发现自己不再害怕这种狂欢后的时刻了,也是人生中的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很享受这种人群散去之后的安静。   因为这一次,大而空荡荡的屋子里,除了他之外,还多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就像所有没有一个好脑子的人,能都跑得好腿子,宋栗虽然没有任何做饭的天赋,在大家准备生日派对美食的时候完全帮不上忙,但她洗得一手好碗呀!这会儿当给饶朗庆祝生日的人群都退散之后,宋栗很自觉的留了下来,此时她正站在厨房的水池边上,低着头认真清洗着每一个杯盘碗碟。   也不知为什么,宋栗就是觉得自己有留下来的义务。也不知是为了留下来像一个女主人一样,负责收拾这一片的杯盘狼藉;还是只是单纯为了留下来,陪一陪此时只剩一个人的饶朗。难道这就是闪瞎狗眼大钻戒的神奇魔力?!   饶朗静静的靠在厨房的门框边上,看着宋栗认真洗碗的侧影。宋栗知道此时饶朗就在屋子里,跟她同处在一个空间之内,并且这个空间里只剩下了她和饶朗两个人,就好像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小宇宙一般。所以,她并不需要时刻回头去确认饶朗在不在、在哪里,她很安心,安心到只需要耐着性子认真的洗干净每一个碗碟上的每一块小污渍,看着它们在自己的手里重又变得洁净如新。   而饶朗呢,他本来因热闹突然退散而毛躁躁的心里,就这样被宋栗低着头洗碗的静谧一幕,给安抚得平平静静的,像一只被抚顺了背毛、甘愿乖乖趴在人脚边的小狗一般。宋栗的头低着,绑着一个低低的马尾,一丝额发很随意的顺着她的脸庞掉落下来,饶朗第一次发现,原来宋栗的脖子这么好看,白净的、修长的,好像天鹅一般。   为什么?在第一次知道狗哥竟然安排自己跟这样一个女孩相亲的时候,他觉得宋栗实在是太过普通了,普通到扔进人群里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可是为什么到了现在,自己却会觉得她身上点缀着无数颗星星一般,有那么多细小的点滴,在不断散发着耀眼的光?   直到把整整一个洗碗池的碗碟一口气洗干净了,宋栗才抬起头来,轻轻的呼出一口气,很有成就感一般。回过头,宋栗才发现已经换下了华丽裙装、套上了一件简单干净白衬衫的饶朗,同时也已卸去了脸上的浓妆,干净得像冰岛、像南极、像另一个星球,此时正靠在门框边上,静静看着自己,于是宋栗笑着问道:“你看什么呢?”   饶朗轻轻的说:“有你在,挺好的。”   不像这段时间通告不多的家里蹲青年饶朗那么幸运,第二天一大早,昨夜在生日趴上喝多了酒头痛欲裂的宋栗,还是得拿出因为买不起而把自己淘宝购物车狠狠清空一般的决心和毅力,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去挤那早高峰的地铁,难受程度让宋栗发出的第一个感慨是:也不知道自己下凡来干嘛!发出的第二个感慨是:真的老了,以后一定得喝泡了枸杞的啤酒、吃蔬菜黄瓜味的薯片、穿的破洞牛仔裤里一定要加一条肉色打底裤!   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在饶朗家当童养媳当到半夜、做了太多苦力洗了太多碗,宋栗趴在办公桌前吃午餐盒饭的时候,都得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头,才能让不停打盹不断往下点的大头不至于掉进餐盒里,变成了一个酱烧狮子头。在这么一阵撕心裂肺的困意之下,强撑着吃完盒饭后,宋栗果断趴在办公桌上睡了一个短暂的午觉,迷迷糊糊的白日梦里面,宋栗发现自己一身粉色汉服跟玩cosplay似的,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回归了天庭的仙女,正拿着一个买菜大妈同款的竹篓子玩天女散花,只不过散的不是花而是平时堆在她办公桌上喜马拉雅山一样高的那一叠工单,那平时趾高气昂的老板此时正在人间可怜巴巴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看着宋栗,不断祈祷仙女开恩不要一道天雷劈了自己,自己再也不敢给她下那么多工单了!   午睡起来,宋栗只觉得今天的办公室有些奇怪。想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是因为今天的办公室里安静得出奇,平时总在七嘴八舌讨论些八卦的同事们,这会子竟没有一个人说上任何一句话。   这是怎么了?   宋栗问她在公司的塑料姐妹花舒展:“是有什么大新闻么?”   舒展如霸道总裁般邪魅狷狂的一笑,把手机送到宋栗的眼前:“你!看!”   手机屏幕上,展现的是流量小狼狗饶朗的微博页面。而微博页面上,其实一个字也没写,就打了一个心的符号表情,下面配了一张照片——一个女人的背影。   舒展拉着宋栗的袖子一边摇一边说:“你看这女人穿的这件灰色粗针毛衣,我记得你也有一件的嘛,我看你穿过的。”这让舒展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的嚷道:“你跟网红穿同款诶!从此你也是拥有爆款衣服的人了!”   宋栗忍不住白了她一眼:“一件衣服而已。你那么激动卖给你好了,原价乘以十倍。”   下了班以后,宋栗跟古惑女扛把子一样杀气腾腾的直冲小狼狗家。正等在家里面吃鸡的小狼狗,在玩完手里的这一把以后抬头看了一眼时钟,估摸着仙女大妈也该杀过来了,于是丢开了手机,挪到门边等着她。   听到仙女大妈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还不等她拍门,饶朗突然一下子打开门来——   正抬手准备对着门一通狂拍的宋栗,一巴掌下去打了一个空,惊讶的看到饶朗还没等她叫门就把门给打开了,把宋栗给气的!毕竟她心里已经准备好了全套戏码:“小狼狗,开门啊,你有本事开门啊!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这会儿完全没让她表现出来发泄出来,可把她给憋坏了!   饶朗一把把气鼓鼓的河豚仙女拉进了家里来,就听到仙女大妈瞪着眼问道:“你居然招呼都不跟我打,就自作主张把我的照片发在了你的微博上?!还有,我昨晚洗碗的时候你居然偷拍我?!我怎么一点都没发现!”   饶朗淡定的回答:“只是发了一张远远的背影而已,远到宋妈妈都不能看出来是你的那种。”   “呸!我化成灰我妈都认识我!”宋栗还是一只圆滚滚的河豚一般,此时绝对一戳就破:“你觉得只发一张背影就足够安全了?”   “其实发背影吧,也不是完全为了安全,主要还是为了省事儿。”饶朗挠挠头,笑嘻嘻的答道:“毕竟要发正面的话,为了维护我女朋友的光辉形象,要给你开十级美颜,还得费心P上两个小时。”   把宋栗给气的!真的很想出手把眼前的一颗狗头打成猪头!   正当两人吵吵闹闹的时候,饶朗扔在沙发上的手机响了,于是饶朗按住宋栗的头让她不要再闹了——虽然宋栗年纪比饶朗大很多,但架不住饶朗比她高很多啊!当饶朗伸直了手臂按住她的一颗头的时候,宋栗不管如何的张牙舞爪,也只能跟小短手霸王龙跳霹雳舞似的,根本够不到饶朗的一根毫毛,把假装严肃正经的饶朗逗得一阵仰天长笑。   好不容易才赶紧止住了笑,饶朗拿起手机一看,果不其然,是狗哥的电话打来了——看来是狗哥一整天忙完了旗下其他艺人的经纪工作,看到饶朗中午发的那条微博了。饶朗一接起来,就听到狗哥以不输仙女大妈的音量高分贝咆哮道:“你们要撒狗粮,倒是提前知会我一声啊!我好拿着我的狗饭盆去接满啊!”   饶朗笑着问道:“我没跟你打招呼,就这么突然的公开了一点私人信息,你不生气?”   “有什么好气的,跟林染那小子的战役马上就要如火如荼的进行了,你这就算一个小小的预备战役吧,把仙女娘娘也正式推上了舞台成为我们的生力军嘿!”狗哥这一句说得气势磅礴的,下一句却突然的有点哽咽:“小饶啊,眼看着你终于找到了命中的真爱,我还是很为你高兴的啊!”   饶朗头上划过三道黑线:还好这会儿狗哥是在电话里发这一通感慨,如果是当面,估计自己就不得不看着他,对自己露出一种老母亲一般的慈祥眼神了。 作者有话要说:  老母亲金刚芭比~ ☆、第43章   狗哥在电话里接着问:“你们这就打算正式公开了?”   这时饶朗把手机开成了免提,对着宋栗问道:“你觉得呢?”   宋栗忙不迭的直摇手,一双手摆得跟那台风暴雨天车窗前的雨刮器似的,饶朗都担心她把一对胳膊给甩脱臼了。宋栗一边摆手一边说:“还是暂时别公开的好!”   “为啥?”电话里的狗哥和面前的饶朗齐声问道。   宋栗怂怂的回答:“我怕被小狼狗的姐姐粉们扎小人儿……”   暂时不公开归不公开,但是好不容易由最初的欢喜冤家变成确定关系了,恋爱还是要谈的。尤其是饶朗觉得,以前虽然谈过恋爱,但对于自己来说是人生第一次,把最真实的自己□□裸的展现在了另一个人面前,这样的亲密和无距,和由此带来的跟做了一个超豪华大保健一样那种浑身轻松的感觉,是自己从来没有体会过的,那么这个恋爱更值得好好去谈!用心去谈!于是饶朗问宋栗:“你们普通人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去干嘛啊?”   宋栗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合着您不是普通人!是外星人!我认识你这么久怎么没发现呢!但是转念一想,饶朗的那些约会套路,还真不是普通人能想象得到的:比如说带自己去农家乐擦地板擦得浑身酸痛啦,让自己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素颜大油头的被骗去录真人秀节目啦……宋栗不敢再想下去了:这哪是浪漫爱情喜剧的套路!简直堪称是年度惊悚大片!   所以,面对着饶朗的这一提问,宋栗愿意相信他是真心的需要帮助的,于是认真的回答他:“我们普通人的约会,就很普通啊,不外乎去吃吃饭啦,看看电影啦,逛逛公园啦。”想着饶朗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约会套路,赶紧又补了一句:“越普通越好!”   饶朗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吃饭和逛公园这些,必须要光天化日下出现在公共场合,难度有点高。”宋栗发现每次跟饶朗哪怕简单聊个天,自己的白眼都会翻个不停,比如你听饶朗这句话说的!就跟他是女鬼聂小倩一样!暴露在日光下立马会烟消云散。饶朗可能看出宋栗心底爆棚的吐槽欲了,一本正经的对着她解释道:“毕竟你看我长了这样的一张脸,想过气也难。”   哪来这么臭屁的人啊!宋栗本来想挑些饶朗长相上的不足,狠狠打压一下他的嚣张气焰,所以格外仔细的打量了一番饶朗的面庞。没想到不打量不要紧,一打量之下,宋栗发现这真的是一张零瑕疵的脸,完美得跟古希腊雕塑艺术作品似的!鼻梁高高挺挺,鼻尖有一个恰到好处的锋利弧度,眉眼如果非要形容的话恐怕只能选那个被青春文学糟蹋烂了的词“剑眉星目”了,好看到宋栗真的觉得他眼里落满了星星一般。   宋栗只好怂怂的叹了一口气:你长得好看,你说什么都对。   饶朗哪里知道宋栗内心这跟坐过山车一般跌宕起伏的心理活动,还在一门心思的思考着自己的约会事宜:“不过我觉得看电影不错,黑灯瞎火的,也就没什么人能看到我的脸,难度要小很多。”   宋栗小心翼翼的问道:“所以……?”   饶朗转过头来看着宋栗:“所以我们一起去看场电影吧?”   这一瞬间,宋栗觉得长得好看真好啊,难怪那些真正长相好看的人生都跟开了挂一样,简直是一路打通关的超easy模式。因为宋栗发现,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如果放在一普通长相的男生嘴里说出来,宋栗一定会接下来一连串的发问:“看什么?你喜欢的还是我喜欢的?去哪看?离你家更近还是离我家更近?爆米花是买我喜欢的草莓焦糖口味吗?我只喝可口可乐不喝百事可乐你知道选哪家电影院才对吗?”难搞得跟个姨太太似的。但这句话放在饶朗的嘴里说出来,宋栗只觉得一阵心驰神往,毫不犹豫的愉快点点头什么都不需要再问,乖巧得跟一只小鹌鹑似的。   真到了看电影约会的那一天,激动得宋栗特别精心的打扮了一番,就连那条眼线都用卸妆纸巾反复擦了三遍才画出一条最为完美的,其实在电影院里,就像饶朗所说黑灯瞎火谁看得到你啊,估计画出一条跟故宫飞檐一般上扬的超级彪悍眼线也没人注意,这妆化的,生生让宋栗化出了一种锦衣夜行的感觉。   因为饶朗身份的特殊,所以看电影的一切准备工作,由宋栗特别主动的接管了过来。她早早的来到了电影院,买好了两杯气泡充足的可乐,以及一大盒草莓焦糖口味的爆米花,然后满怀期待的站在电影院门口,跟等待着金黄色头发小王子前来的那只狐狸一样。   但是狐狸仙女直愣愣站到双腿都发硬了,觉得这么坚强矗立着的自己,简直跟孤岛上数十年风吹雨打自岿然不动的灯塔似的,也没等到饶朗前来。眼看着每一对来电影院约会的情侣,在自己面前来来回回秀恩爱,都是男生超主动的为女生忙前忙后,各种摸头杀、拥抱杀、吃货互喂杀……看得宋栗即便不是单身狗也觉得收获了满满一盆子的狗粮,回爸妈家倒给巴哥犬团结一定够它吃上十天半个月的。每一对情侣路过一个人孤零零站着的宋栗时,都对她报以同情的眼神,不少人还跟另一半窃窃私语着:看她被放鸽子了诶,好可怜哦……就在这样艰难险阻重重的环境中,宋栗还是坚强的一个人站在,一直等到电影已经开场五分钟了,刚才闹哄哄的电影院门口变得空无一人了,宋栗才终于彻底失望了一般,叹了一口气。   此时宋栗的心情该怎么形容呢?就好像一个最讨厌洗头、讨厌到希望世界上赶紧发明出一台自动洗头机的女生,因为约好了要出门,难得洗好了头化好了妆换好了衣服,却在临出门的最后一秒接到了电话说,今天约好的临时取消了一样。   宋栗一个人气愤愤的冲进了已经关灯的影厅,因为面前一片黑灯瞎火黑得跟小狼狗的心肠似的,宋栗还一个不小心被台阶给绊了一下,一盒子装得满满的爆米花洒了好几颗出来,把宋栗给心疼的!因为宋栗觉得此时自己心中的那个空洞,非得一个人吃下这么一大盒爆米花喝下两大杯可乐才能填满!   ……瘦子与胖子的本质区别,大概就是瘦子都是化悲愤为忧郁,而胖子都是化悲愤为食欲吧。   一个人孤零零看完电影回到家以后,悲愤到什么都看不进去的宋栗根本不记得电影里上演了些什么情节,就记得一整桶爆米花里有八颗玉米粒没有爆开了,硌得她直牙疼,想到这个年代看一次牙医那么贵!心里简直一阵后怕,庆幸着还好没有被硌掉了牙!   其实自己也不想卡路里爆表得吃那么多呀!但是心和胃,总要有一个是满的吧!   满满一肚子的爆米花让宋栗简直腰都弯不下去,直挺挺的瘫倒在床上刷微博,这时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宋栗一看来电号码,简直气不打一处来:放了自己鸽子的小狼狗,竟然还有勇气打电话来!   宋栗接起电话刚准备一顿咆哮发泄,没想到就先听得小狼狗用平静的语调说道:“你今儿头顶的那颗丸子,还真像我奶奶做的四喜大丸子。”   宋栗一愣:“你怎么知道我今儿梳了个丸子头?你不是没来么?”   “谁说我没来?说好了要约会,我怎么可能不来?”小狼狗理直气壮的反问:“只是我要等到电影正式开场之后才能现身啊,一是这时候人才会变少,二是这时候环境才足够黑,要不我一旦现身,岂不就变成了人群中最闪亮的星!开场后我就默默溜到了最后一排,整场电影我都没怎么看,就盯着你头顶的丸子看了一整晚,都给我看饿了!”   “……”宋栗无语了:“这就是你所谓的来一场普通人的约会?”   宋栗觉得自己想得真的太简单了,想要跟饶朗交往,先撇开他的那些怪癖不谈,单就是他明星的身份,其实早就已经让平凡而普通的恋爱小日子变成奢望了。   想手拉手去电影院,想我抱着爆米花你抱着我,想跟你一起回你以前的学校,吃遍所有你之前爱的苍蝇馆子和小吃摊连路边的那家烤红薯都不要放过,想带你去遍你以前因为不能跟其他人分享而错过的火锅美味,你红脸是因为太辣我红脸是因为你太好看,想跟你一起去逛遍每个小超市,一边听你叫我猪仙女一边又往我的购物车里堆满各种你觉得我可能爱吃的小零食。   宋栗心里有太多关于和饶朗在一起的想象,在经历了这样一场电影约会后,让她再也说不出口了。   对于饶朗这样一个太过于特别的人,越想普通平凡,越是奢望吧。 作者有话要说:  看丸子头看饿了~ ☆、第44章      注视着一颗丸子一整晚、就觉得自己顺利完成了一场普通人约会的饶朗,怕是对普通这个词的涵义有什么深深的误解,毕竟他自己的内心还挺得意。不同于宋栗好像在傍晚六点狂灌三杯奶茶之后引发的失眠程度,心满意足的饶朗可是一觉睡到了大天明。   第二天一早,饶朗就被一个电话给吵醒了。饶朗挣扎着伸出手摸过手机,本以为不是什么危险□□就是什么带颜色小视频推销,毕竟饶朗的这个号码所知道的人很少,不想拿起手机一看,竟然是狗哥打来的。   饶朗不情愿的接了起来:“不是受林染的事情影响,这段时间都没帮我接什么通告么?现在可是我人生的悠长假期,你干嘛一大早打电话来骚扰我?”   “难道不是你?”狗哥没头没脑的问道。   “什么不是我?”饶朗的心底升腾起一股不好的预感:“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狗哥若有所思的说:“本来我还以为你开窍了,眼看着自己这段时间没什么曝光人气下滑,学会了最近最流行的自黑模式,来自我炒作一把呢。”   “你不知道我的性格么?我就算去炒蛋炒饭也不会炒作啊!”饶朗更莫名其妙了:“到底什么情况?”   “你去微博上搜一个账号,叫饶朗的双下巴。”狗哥答道:“我还以为你小子终于长进了,没想到不是你开的啊!”   饶朗在微博上把这个账号搜出来一看:我的天哪!这,是一个毫无营养的、半个文字也没有的微博账号,里面充斥着一张张恶趣味的图片,严重干扰了纯洁的网络环境和清新的网络氛围!   因为里面的每一张照片,都是饶朗在不同的情形之下,露出了他的双!下!巴!   从小到大,从邻居的二大妈到舞台下的姐姐粉,饶朗的长相在每一个人眼里都是完美无缺的,江湖人称堪比古希腊男神雕塑的美貌!只有饶朗自己知道,其实上帝是公平的,给了自己这样的一张脸后,还是给自己留了一个外貌死角——那就是在某些角度之下,自己竟然会露出双下巴!   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去微整,但是一番研究之下,在看到好多条求美者由一个不慎的医疗操作被抽脂激光在下巴上烧穿一个黑黑的洞这类的新闻之后,饶朗就彻底怂了。不过没事,先天不足可以靠后天hold住!从小就爱美的饶朗,很懂得对自己进行形象管理,在人前特别注意、从来没有露出双下巴的角度给人看见,得意到他觉得自己可以得一个hold住哥的称号,跟hold住姐一起组一对CP!   没想到啊没想到!自己苦心经营了二十年的江湖形象,就这样被一个微博账号给彻底毁了!   粗略的浏览了一遍这个微博账号后,饶朗气急败坏的重新把手机拿到耳边,对着电话里的狗哥咆哮:“你怎么会以为这个账号是我自己开的?我干嘛跟自己过不去?”   狗哥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遗憾语气:“你果然还是没开窍,你不知道现在最流行丧丧的自黑么!你看那个谁不是总黑自己的臭脚丫子嘛!你再看那些个什么茶,比如平胸喝什么波霸奶茶、爱上一匹野马头上一片草原奶绿、你的人生就是个乌龙玛奇朵……卖得多火!跟春运火车票似的身份证实名限购!你再看你的这个双下巴微博,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简直又丧又黑,黑到像你被墨鱼汁喷了一脸哈哈哈!”   狗哥的一阵狂笑,刺耳得让饶朗立马挂了他的电话,然后一秒钟都没有犹豫,又立刻拿起手机打给了另外一个人!   因为他完全对是谁开了这个微博账号心知肚明!从第一张照片他就看出来了!   分明是仙女大妈在当时还跟饶朗水深火热之时,就在饶朗家里偷拍的!   “别吼别吼,你怎么这么易燃易爆炸。”宋栗接起了电话,声音里满是笑意。   这倒让饶朗一愣:昨晚分明还听到仙女大妈声音里的怨气,攒起来足够发一个大招,只是昨天看电影回来时间已经晚了,自己一时之间还来不及弄明白仙女大妈为什么气,准备今天拿两本老干部留给自己的《把妹达人圣经超值套装》、《魔鬼约会学》来仔细学习后再思考一番,没想到还没有等自己行动起来,仙女大妈自己就让这怨气烟消云散了。   不过这会儿,需要安抚的气鼓鼓河豚已经变成饶朗了。   宋栗听着饶朗这不出所料的气炸状态,觉得自己就跟古代侠女一样帅气的拍马赶到。这一次还是没等宋栗拍门,已经快被燃烧到嗓子眼的怒气烤成狼狗干的饶朗就等在门边,听到宋栗的脚步声响起后便一把把门打开、径直把她拉了进来。   “你先别气,我带了好处来收买你。”宋栗那笑眯眯的得意模样,让饶朗觉得下一秒她就要从身后拿出千万级巨款砸在他的脸上了。没想到,宋栗从背后掏了半天掏出来的,是一个小小的、窄窄的牛皮纸袋,这倒让饶朗一愣——这是什么武器?看这恰到好处的长度、看这长长窄窄的形状……不能再想下去了,不然老司机要开车了。   正当饶朗正义的阻止了自己浮想联翩的时候,没想到宋栗“啪”的一声,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开了那个牛皮纸袋,从里面抠挲了半天,掏出一个圆圆的、小小的物体,小心的放进饶朗的掌心里。   看宋栗那副得意的样子,饶朗几乎要以为自己掌心里攥着的是那遗失已久的泰坦尼克海洋之心蓝宝石,至少也得是色戒里的粉红鸽子蛋级别吧!   没想到这个小物件,红倒是红色的——然而红得有点过了,是一颗红中透黑的冰糖葫芦。   饶朗满脑袋黑线:“你给我一颗冰糖葫芦干嘛……你哪儿来的自信一颗冰糖葫芦就能收买我……”   宋栗理直气壮的说:“这可不是一颗普通的冰糖葫芦!这是小狼狗的双下巴这个微博账号——噢对了你是不是觉得这个账号名字取得无比好嘻嘻嘻——所赚的第一笔广告费!”   饶朗的满脑袋黑线变作了满脑袋黑人问号:“这个微博账号都开始能接到广告投放了?”这倒是符合狗哥所说现在人们都爱又丧又黑的现状。“但是接的第一个广告居然是冰糖葫芦品牌?!”这样看起来黑得像墨鱼汁海鲜饭一样的微博账号,也没有红到哪里去嘛!   “你懂什么,不要想着一口吃成个胖子。有了第一个广告,才有后面的第二个、第三个……”宋栗撇撇嘴:“这是我成为吸金网红博主的第一步,是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   “好吧,就算第一个广告金主爸爸给你的福利,只是区区一串糖葫芦而已。”饶朗此时的脑子倒是很清醒,没有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什么整整一串,你只给了我一颗?”   “那你看看微博里的这些照片。”宋栗有底气得跟后宫里最得宠的小妖精似的:“它们是你拍的么?”   “……”   “拍照五秒钟调色两小时,它们是你做后期的么?”   “……”   “它们下方的评论里是你跟网友们有爱温暖互动的么?”   “……”啥?!还在评论里跟网友互动了?饶朗觉得自己简直都没眼去看,一看之下必定得直接气到原地爆炸。   宋栗本来是为了发泄作为女友与小狼狗约会不爽的情绪,才在这个微博账号上一口气发了无数张各种场合下偷拍的小狼狗双下巴照片,没想到歪打正着,让这个微博一炮而红,都开始能接到广告了——呃虽然第一个广告是个冰糖葫芦广告吧……却也让最近几乎没排什么通告、人气日渐趋于平淡的饶朗,从近乎过气小狼狗又变成了当红炸子鸡,连物种属性都改变了呢!   狗哥本来就是仙女娘娘的脑残粉,恨不得每天对着她上香三柱,这会儿更恨不得把她搬到经纪公司里去供起来,每天让员工们山呼万岁:“仙女娘娘,洪福齐天!一统江湖!”他觉得一定得要到宋栗的八字,去找一个算命大师给算一下,想来宋栗一定是有旺夫命!   没错,狗哥也是到了养生朋克的年纪了,就连自己谈个恋爱之前也要先找大师算个八字……   不同于给狗哥带来的兴奋,宋栗闹的这一出,放在另一个人眼里却是分外让人不爽了——林染正坐在自家客厅里,一手握着手机不断看着那水涨船高的点赞数,一张脸黑得跟宋妈妈家的巴哥犬团结似的。   一阵气急败坏之下,林染酝酿已久的爆料大戏,就此正式拉开序幕了。他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那是一个他最相熟狗仔记者的:“忙吗?有没有空来我家一趟?有好东西给你。”   那狗仔是个节操碎了一地的货色,碎到跟从香港空运过来的老婆饼一样都是渣渣捡都捡不起的地步,所以也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利益至上主义者,先是开口问道:“料有多好?”   林染简单的回答了一句:“饶朗有关。”   只需要这简单的一句,那狗仔立刻不由分说的挂了电弧,下一秒就放下手里所有其他的新闻,屁颠屁颠赶到了林染的家里。 作者有话要说:  每个人都有一颗网红心 ☆、第45章   这位狗仔立即拍马赶到了林染的家,好像生怕晚到一秒,林染就会反悔一般。如果他这么想,显然是小觑了林染这一次的坚定决心——有没有搞错啊?为什么一个全是双下巴照的微博就能让他饶朗的人气又一次水涨船高啊?让林染只恨自己没有生出一对三白眼或一个大秃头。   狗仔看了林染递到自己手里的照片,二话没说,只是简单的问了一句:“决定了?”林染点点头。狗仔又追问了一句:“独家?”林染又是一个点头。这位本来已经到了头顶微秃、鼻毛外露、手腕戴串的油腻中年男子年纪的狗仔,一下子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毕竟林染这爆料爆的,让他恨不得现在立马给林染跪下当孙子!   怀揣着这样的爆料照片,狗仔立马赶回办公室彻夜加班赶新闻,面庞上止不住的笑出了一脸春风得意,那红润程度估计就连狂灌两瓶汇源肾宝都赶不上!毕竟在八卦新闻界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他很清楚这样级别的爆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今年底十八薪的年终奖有了!意味着孩子明年全年的钢琴班学费有了!意味着自己还能悄悄藏一点私房钱去充钱打游戏,听他最爱玩的角色暗夜萝莉安琪拉娇声喊出:“要收尾的家伙们,羞羞羞!”   怎么了!中年油腻大叔就喜欢玩粉色双马尾娇俏小萝莉角色不行啊!就喜欢她粉色超大玩偶熊熊不行啊!就喜欢追求这种反差萌不行啊!   当这位狗仔露出这样一脸春风得意的笑容时,办公室里还有最后一个更为年轻一些的同事没有撤退。虽然年轻,但看到这样的笑容也能推断出有好事了,于是在下班前笑着跟前辈搭讪了一句:“逮着大新闻了?”狗仔兴奋的点点头,手里的打字键盘还是噼里啪啦狂响个不停:“可不是,饶朗这个级别的嘿!”   巧的是,听到了这句话的这个年轻记者,还算是跟狗哥有点私交的。此时,狗哥这种走到哪儿都热衷于买单的土豪作风好处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了,这位年轻记者的脑海中,回想起狗哥请自己吃过的大闸蟹羊蝎子海胆饭鳗鱼饭地狱拉面三文鱼寿司啤酒炸鸡烤串……生生把自己都给回想馋了,一边滴着口水一边给狗哥打电话通报了一声,还不忘叮嘱一句:“看我这位前辈的架势,想从他手里阻止这条新闻的爆出是不太可能了,你最好还是从林染这个源头处想想办法。”   “得嘞。”狗哥豪迈的说:“兄弟这份恩情我记在心里了,就算下次火锅聚餐的时候你要点鸳鸯锅!我也会特别迁就的对你说一句:好嘛,鸳鸯锅就鸳鸯锅嘛!”   挂了这个通风报信的电话之后,狗哥立马打到了饶朗的手机上。   此时,饶朗和宋栗已经吃完了那第一个广告金主爸爸的赏赐——小小一串冰糖葫芦,两个人还觉得意犹未尽,特别无聊的在客厅里比试谁能把山楂籽吐得更远。   饶朗接起狗哥的电话,听他说了现在的一番情况,面色还是无比的平静,平静到宋栗还以为这个电话是东北姥姥打来的说我们东北又要开始囤大白菜啦两毛钱一棵好便宜啊!狗哥讲完了以后问饶朗:“你想怎么办?”饶朗淡淡的说:“咱们不是对这件事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么?以不变应万变呗。”狗哥一拍大腿,力度之大差点儿把他指甲盖上替公司女艺人试的骚粉色可撕指甲油都给震掉了:“行!那咱们就拿出荒野行动的精神,跟林染这孙子扛到底!”   狗哥说的荒野行动精神,明显指的是那款手游里随处可见根正苗红耀眼夺目的横幅——“百折不挠!气壮山河!继往开来!奋勇前进!”你别说,用这种态度来对付林染这孙子还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饶朗平静的挂了电话之后,还在一边吐山楂籽的宋栗漫不经心的问:“咱东北的大白菜多少钱一棵了?”   “什么?”饶朗明显没有跟上宋栗的脑洞。   在听饶朗复述了一遍狗哥刚刚告知的情况以后,不同于饶朗的平静,宋栗的脸色却是越来越难看,难看得跟用了劣质气垫粉底到晚上七点脱妆脱得一塌糊涂似的一片蜡黄:“你们就打算这样看着?不去让林染叫停这件事?”   饶朗若无其事的摇摇头:“没用的,林染早就开始谋划这件事,这一次既然真的行动了,那就是铁了心了。”   宋栗虽然暂时被饶朗说服,让她就这样不要再搭理这件事就好。可从饶朗家出来以后,觉得自己满脑子浆糊想不清楚这件事、必须吹吹冷风醒醒脑的宋栗,没有去坐地铁,而是一个人慢慢走在夜晚拥挤的马路上。晚风越吹越凉,吹得宋栗的心里也是凉凉的,越想这件事越不对——此时她的脑子里,都是她在上完那个农家乐真人秀节目以后、被误认为黏着陈际流跟他交往的那段日子,宋栗平日里也自诩是一个扭得开瓶盖换得了纯净水桶的女汉子,可就算这样,她也没能抵抗住那无处不在的网络暴力对自己生活和心态的影响,那无时无刻不在围绕着你的异样眼神和窃窃私语,真的会像爬满了你全身的蚂蚁一样挥之不去,完全足以把一个人逼疯。   宋栗还想到:自己尚且如此,以饶朗的人气,这条八卦新闻一旦爆出只会引起更大的反响,饶朗将要承受的异样眼光,跟自己那都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如果自己是点燃了香薰蜡烛时的一阵微烟,那饶朗非得是核爆炸时蘑菇云级别的。   所以,宋栗到底还是放不下这件事——她心想自己吃得开心时连筷子都放不下更别提放下这么大一件事了!她旁敲侧击的找狗哥问到了林染家的住址。   当林染来开门时,他没有想到,门口站着的是一个长相平平的三十岁老女人,那眼神里止不住的就带了那么几分轻视:“请问我认识你吗?”   毕竟在职场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宋栗这点看眼色的功夫还是有的,立马就瞧出了林染对自己的轻视,但还是气势丝毫不减的硬气回答林染:“我为了饶朗的事来找你。”心里想着有什么可轻视的!今年维密秀又不需要我开场!   林染也是贼精贼精的,只听了宋栗这么一句,立马反应过来:“噢!你就是那个狗哥给饶朗准备的、还没有曝光的未婚妻吧!”饶朗未婚妻这个身份倒是给了宋栗一张林染家的通行证,林染含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宋栗,让开了身后的门:“进来吧。”   林染那不怀好意的神色,让宋栗的脑子里只能蹦出唯一一个成语:羊入虎口。   但宋栗还是壮着胆子进去了,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以自己比林染粗壮两倍的腰肢,要是一会儿跟吃鸡游戏里还没来得及捡到武器时那样赤手空拳的搏斗起来,自己能有几分胜算。   林染一直扯着一侧的嘴角笑着,宋栗真的实在看不下去了:“到底谁规定反派角色一定要扯着单侧嘴角笑?能不能有点创意?”   林染可没工夫跟宋栗耍贫嘴,径直问道:“你想帮饶朗解决这件事?想让我去叫停八卦新闻的爆出?”   宋栗点点头。   林染也是个不爱说废话的直性子,接着笑道:“可以。”   “可以?”宋栗惊呆了——这是什么神展开?   林染点点头:“只要你跟我上床,就可以。”   宋栗先是露出了一脸无比迷茫的神色——身为一个长得还算可以的男明星,也不至于这么饥不择食吧,你到底看上我哪儿了……林染主动开口解答了她的这个疑惑:“我了解到的线索,可比吃瓜群众们多得多。我知道,饶朗那小子是真的爱上你了。”   宋栗心想你好好说话,注意措辞,不要说这种有双重涵义的句子,引导无辜的吃瓜群众们开车。宋栗不解的反问:“因为饶朗爱我,你就想占有我?”她心想你对饶朗还真是爱得深沉,爱他到想要取代他变成他,这才是发自灵魂深处的真爱啊!不如你们俩真的来组个CP好了!   其实宋栗还是一个挺保守的人,虽然从小到大也谈过那么几段恋爱吧,但是在她心里一切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那都是耍流氓,更别提跟一个没感情的人上床了。   可是不同意林染的要求,就救不了饶朗啊。   宋栗想:如果这是一部电影,那这是不是就是自己作为女主角的高光时刻了?为了最爱的男人甘愿做出最大的牺牲。其实一闭眼一咬牙一跺脚,这件事的性质跟飞身扑到小狼狗身前为他挡子弹也没什么区别。   那么……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宋栗远远的望了一眼林染卧室里的床,铺着妖娆紫的丝缎床单,看起来很软很滑的样子。   第二天一大早,宋栗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之中就听到手机响了,摸过来接起,饶朗的声音迫不及待的从里面传了出来:“听说你给我的头顶种了一片青青草原?”   你以为剧情会这么发展么?这可不是八点档狗血爱情剧呀,呵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聚会女的聊八卦 男的都改吃鸡了 ☆、第46章   第二天一大早,宋栗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之中就听到手机响了,摸过来接起,饶朗的声音迫不及待的从里面传了出来,不过饶朗说的是:“快给我送一杯爱上一匹野马头上一片草原奶绿来!”   宋栗满脑袋黑线:“大兄弟,你知道现在才几点么?你想喝奶绿不会叫外卖小哥给你送啊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现在外卖小哥技能满点比我全面多了好么,你还可以指定帅到像金城武的小哥留着厂花坤哥的发型亲自为你外送上门,还可以在奶茶纸杯上给你画一只可爱的小脑斧哟亲!记得给五星好评哟亲!”   “……一大早的你怎么这么贫。”饶朗的声音听起来理直气壮,丝毫没有因为觉得因为打扰到宋栗的好梦而生出一股愧疚,反而接着说:“对了我顺便把明早的单预约了,明早我要你不是一无所有你还有病啊乌龙茶。不要忘了哟亲!给你五星好评哟亲!”   咦?为什么饶朗没有怒斥宋栗给自己头顶带来了一片青青草原,反而只是轻描淡写要了一杯草原奶绿?   难道他想着宋栗给自己买个全绿版原谅套餐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毕竟宋栗用自己的身体做出牺牲帮他摆平了这么大一件事?   呵呵呵怎么可能。   时间倒带回昨晚,林染的家里。   在听到林染对自己提出上床这样的要求以后,宋栗上上下下把林染的全身打量了一个遍。林染还是扯着一侧的嘴角带着他那迷人反派的典型微笑问宋栗:“怎么,行动之前还要先验个货啊?要不要我现在先脱光了让你看得更清楚更透彻?比一比我和饶朗的身材谁更好?”一边说着,一边还真就不含糊的开始解开自己衬衫的扣子。   然后宋栗发现林染的手还真快嘿!自己一个愣神,他都已经剥香蕉皮一样利落的剥下了自己的半透不透白衬衫,要动手开始脱gay里gay气紧身贴腿牛仔裤了!这手速,无论是某宝双十一还是美国感恩节黑五那都一定是不在话下啊!宋栗眼看着自己再不阻止就来不及了,赶紧一边用手挡住双眼一边开口喊道:“快住手!能动口解决的事情到底为什么要动手?你这人是不是有暴露癖啊?”   宋栗这样的反应,反倒让林染更来了兴趣:“你怎么这么害羞?难道……你还没有看过饶朗的身体?你们还是高中生牵牵小手碰碰小脸然后各自回家写作业最后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的纯情柏拉图恋爱啊?”   “关你屁事?你先给我把衣服穿好。”宋栗还是用手挡住双眼,义正词严一脸正气跟老干部一样看都不看林染一眼,丝毫不为美好的年轻肉体所引诱——好吧她承认,她还是从指缝里悄悄偷看了一眼林染那传说中的八块腹肌的,林染的身材是娱乐圈里出了名的好,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要不是林染此时在宋栗面前扮演着对小狼狗而言的反派角色,宋栗觉得这会儿自己的口水一定已经流成了尼加拉瓜大瀑布了。想到小狼狗,宋栗立刻强行要求自己赶紧收回目光也收回心,把指缝关严了不再偷看林染的身材,一边继续用老干部般正义的语气教育林染:“你怎么跟居委会大妈似的对别人的感情生活那么感兴趣?你先把你自己的日子过出红火的小火苗不行么?姐姐我大你两岁,今天就不吝赐教免费送你一句名言: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事情都可以用两句话解决,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灵活运用好,人生少烦恼。”   宋栗的这一番碎碎念之下,估摸着林染已经把衣服都重新穿好了,这才放下手来,重新用古惑女扛把子一般的眼神瞪着眼前的这个反派角色。“干嘛呀?这么凌厉的眼神,想让我把你拍下来做个网络表情包啊?”按林染这种一贯直奔主题的性子,可能是被宋栗的多话影响了,难得跟宋栗耍了一句贫嘴。不过其实林染虽然心肠不灵,脑子真还是挺灵的,一边对付着宋栗的贫嘴,一边竟然还能迅速的反应过来:“我知道了!因为饶朗有异装癖,所以他根本不行,是不是?”   “我呸呸呸!你管得着么!饶朗行不行的到底关你什么事,我告诉你他像狂灌了十瓶椰岛鹿龟酒加十瓶汇源肾宝那么行!”宋栗心想无论如何也要在这个反派角色面前把她们家小狼狗的面子给撑住了!不能垮!   “别替他打掩护了。”没想到林染根本不信宋栗的话,反而很笃定从观察宋栗对自己脱衣一事反应而得出的推论:“饶朗不行,你今晚可就更不该错过我呀。一边能就饶朗,一边还是难得的享受,一举两得啊。”   宋栗心想反派角色按剧本走向是不是一定都要这么爱开车的?可放过我吧我还是个两百斤的孩子。她清了清嗓子,无比坚定的对林染说:“我拒绝。”   “你拒绝?”这倒让林染狠狠吃了一惊——女主角的脑子着么清楚,智商这么在线,怎么肥四!跟自己从小接受的八点档狗血爱情剧教育不一样呢!到底是怎么肥四!   宋栗再次坚定的点点头:“我刚才用双眼扫描你,不是想验货,而是想看看你到底长了一个什么脑子,到底哪里来的这种迷一般的自信,会对我提出一个这么愚蠢的要求。”   林染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宋栗接着说:“你就没有想过,如果你强行把你和饶朗被偷拍的照片曝光,就算饶朗会被全世界所有的人议论纷纷,可是还有我站在饶朗的身后去支持他、鼓励他,我跟他是一边的。可如果我今天答应了你的要求,就算你是个言而有信的人真的撤回了八卦新闻的爆料,可从此以后,我就站在了饶朗的对立面,以后人生中所有的风风雨雨,我都不能站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经历了。你自己说,如果我答应了你,这个决定的性价比合适么?”   林染惊呆了:新一代爱情剧女主角,真是被马爸爸的双十一各种叠加送券攻略给历练出来了啊!这么会算!人生的每一个重大决定也都开始会算性价比了啊!不好糊弄了啊!   “如果你只有这样,才愿意撤回那些照片的话,我跟你也没什么可谈的,就当我今天白跑一趟锻炼身体了吧。”宋栗说:“那些照片,你想爆出就爆吧,我要提醒你的是,不同于你的孤身一人,饶朗还永远有我、有朋友站在他的身后,撑着他站直了不倒下。”   宋栗冷静的从林染面前走开,毫不犹豫的关上门离去了。   不同于刚才在林染面前的理智女精英形象,一重新走回街道上,走到林染看不到的地方,宋栗立刻手舞足蹈的一蹦三尺高!开心得像个四百斤的孩子——刚才姐这么帅气的形象和演说小狼狗竟然没有看到好可惜啊!分明把那林染震得一愣一愣的啊!这才是自己作为爱情剧女主角的高光时刻啊!   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并且确认努力也没有用之后,宋栗的心里也不纠结犹豫了。既然暴风雨是无论如何要来的挡不住,那自己就陪着饶朗去体验、去经历,要拿出特意贴了花臂纹身贴纸的狗哥那样的气势!不怕林染那孙子!   宋栗大跨步的前进着,把一件风衣甩得飞起来,觉得以自己这气势,分明把一条平淡无奇的马路走出了古惑仔地盘湾仔码头的感觉,引得去晚市抢完了打折菜品和面包的大爷大妈对着她纷纷侧目。   时间说回这天早上,宋栗在电话里问饶朗:“你为什么突然想喝丧茶啊?”饶朗说:“今早新闻就爆出了啊,狗哥都已经看到各大网站的头条新闻了,估计我可以好好在家宅一段日子避风头了。既然丧丧的宅在家里生霉,除了葛优瘫之外,必不可少的那就是丧茶了嘛!”   其实宋栗知道,小狼狗嘴上说着不怕不怕死扛到底,其实他心里分明是怕的——不过宋栗突然想明白了,小狼狗怕的不是流言蜚语,而是被迫封闭在独自一人小世界里的那样一种孤独感。   从很小的时候就进了演艺圈,每天不同城市之间到处飞,不是在电视剧组就是在综艺节目组,无论什么时候,小狼狗的身边都围满了各种人:经济团队、导演、造型师、制作人、同组演员……小狼狗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一种忙碌和热闹,让从小根本没有从家庭中感受到任何温暖的他,可以从这样的一种冷漠和孤独中逃脱出来,忙到什么都不去响,让这些闹哄哄的动静充斥满自己的脑袋,也就听不到自己心底那些胡思乱想的呓语了,也就没有那么多空闲去想自己那些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了。   现在因为这样一档子事,饶朗突然彻底的闲了下来,并且几乎可以预计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这样的闲着,宋栗从饶朗故作轻松开玩笑的声音里面,还是听出了一阵发自心底的深深恐慌。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狗是咸的了~ ☆、第47章   饶朗这样的一番心境,让宋栗忍不住的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那是自己还在上幼儿园时候的事了,在同班同学的传染之下,小宋栗很悲惨的得起了水痘,只能被宋爸爸和宋妈妈接了回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被关在家里,一步也不能出门,直到水痘完全痊愈了为止。   对小宋栗而言,这漫长的一个月之所以如此难熬,第一当然是因为水痘奇痒无比,自己总是忍不住要伸了小手去挠,还好有宋妈妈自己也请了假,每天温柔耐心的陪伴着小宋栗——还是说监视着小宋栗更恰当?每当瞧见小宋栗悄悄的抬手想挠,便一巴掌打开宋栗那不老实的小猫爪子:“挠破了会留疤!脸就不好看了!长大了就嫁不出去了!”   此时如果有时空隧道,宋栗倒是很想穿越回去对宋妈妈说一声——妈,你还不如让我挠了当时爽一爽呢,不然你看,即便得水痘在我脸上身上一个疤也没留,眼看着我到三十岁了也还是没嫁出去啊……   不过对小宋栗来说,其实更难熬的是第二件事——这是小小年纪的她第一次经历那种与世隔绝的感觉,自己好像突然间被关闭在了一座孤岛上,爸爸妈妈是每天来照看她给她送食物的人,可其他所有她感兴趣的一整个世界,无论是每天爸爸送自己上幼儿园时看到好看的太阳升起,还是在幼儿园里上一秒为了跟自己抢娃娃大打出手下一秒又跟老师说上厕所都要手牵手一起去的好朋友,还是从幼儿园回家路上每天都会在那里烤香喷喷鸡蛋糕的老爷爷,这个世界所有美好新奇的一切都在宋栗眼前消失了,跟她彻底绝缘了一般。人说到底还是社会性的动物,那是小小的宋栗心底,第一次升腾起了一种对孤独的深深恐惧,虽然在那个年纪的小宋栗嘴里,还并说不出孤独这样深奥的词汇。   而宋爸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看起来高大健壮,每次带着小宋栗出门都会被误认为是掷铁饼的田径运动员,而哪个男人的心里其实没有住着一个粉红色的细腻小公举呢?所以看起来粗犷的宋爸爸,每次去逛书店都会给小宋栗买最萌最可爱的童话故事绘本,里面充满了粉红的玫瑰圆嘟嘟的草莓胖乎乎的花栗鼠,所有一切小女生最爱的元素,每天晚上宋栗睡前宋爸爸都要兴致勃勃的给宋栗讲这些童话故事,讲到宋栗都睡着了自己还要意犹未尽的翻看好多页!这样一个内心住着粉红小公举的宋爸爸,自然也能感知和明白女儿细腻的小心思了,很懂无奈被关在家里的宋栗为什么看起来越来越闷闷不乐。   所以这天下午,当小宋栗睡好了午觉之后起床,仍然跟每一天一样嘟着嘴,郁闷到那嘴嘟得就和神奇宝贝里的可达鸭似的!很快她却看到,宋爸爸那熊一样厚实的背影,躬身在一张小桌子前面,手里在不停忙活着些什么。   小宋栗好奇的凑过去一看——呀!原来在宋爸爸粗壮笨拙得跟便利店超豪华爆浆烤香肠一样的手指下,竟然诞生了一个自己最想念的外面的世界!宋爸爸很生动的用纸板做出了幼儿园的样子,那条路的样子,还细心用水彩画出了一个个的小人,牵着红色气球的那个是自己相爱相杀的好朋友,老爷爷烤鸡蛋糕的炉子里还冒着滚滚热气……   小宋栗看得新奇,一张小嘴一下子就不可达鸭了!关在家里治疗水痘的那本该更显漫长的后半个月,就在这样一个纸制小世界的陪伴下,让宋栗觉得自己并没有被这个世界隔绝开,自己熟悉的一切只是换了另外一种方式,还是亲切的陪伴在自己的身边。   当宋栗决定自己也给饶朗做这样一个纸制小世界的时候,才真正懂得了小时候宋爸爸对自己的温柔。   忙活了两个小时的宋栗,终于按响了饶朗家的门铃。   饶朗虽然在游戏世界里吃鸡吃得饱饱的了,在现实世界里却饿得奄奄一息了:“外卖小哥你来得有点晚哦,我要给你打差评了。”   “先别忙着打差评。”宋栗把两杯奶茶塞到饶朗手里:“我还给你买了一杯别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你还有病啊乌龙茶,买一送一,这外卖服务贴心到家了吧。”   饿急了的饶朗,把两杯奶茶同时打开,把两根吸管同时塞到嘴里一通狂吸。   “……”宋栗从来没看过有谁这么傻的样子:“说好的胃不好呢?说好的食欲不佳呢?小狼狗同学你前期苦心塑造的病娇人设要塌了喔。”   小狼狗被宋栗说得一愣,快速开动一番脑筋后才理直气壮的把宋栗给怼了回去:“所以我这是流质啊!流质!”   吸饱了奶茶回了魂的饶朗,这时才注意到宋栗暗戳戳的一直把什么东西藏在自己的背后,好奇的问道:“你藏什么呢?”   “没,没什么……”宋栗有些慌。她的这副样子,倒让饶朗更好奇了——当饶朗的大长胳膊对上宋栗的小短手,那巨大的差距简直就像是臂展两米的NBA篮球运动员对上了以小短手著称的史前霸王龙,宋栗根本是没什么战斗力可言的。一瞬之间,宋栗手里藏着的纸质小世界,就稳稳出现在了饶朗的手上。   “这是什么?”饶朗好奇的问到:“你在纸板上画那么多土豆子干嘛?”   “那不是土豆!那是在录综艺节目的你和陪着你去录节目的我!”宋栗气得脸都红了!心想小狼狗你的双眼上是蒙了两只澳洲大龙虾么!是不是瞎?!   面对着如此没有艺术领悟力和心灵敏感度的小狼狗同学,为了不让自己做了两小时手工的苦心被辜负,宋栗耐着性子给饶朗讲了一遍小时候爸爸给了得水痘的自己一个纸制小世界的故事。   小狼狗还算给面子,一声不吭的听完了,然后才小心翼翼的开口:“仙女大妈,我只有两个小小的问题。”宋栗一直在心里默念我是小仙女我不生气,才能勉强维持心平气和对饶朗点点头:“你问。”   “第一,你还是记得你去山区小学做公益的时候,已经被孩子们吐槽过你是灵魂画手的这件事么?”   “……”   “第二,我明白了你想给我做一个熟悉小世界陪着我的苦心,但是……你知道这个世界在不断发展么?知道和当年宋爸爸只能用纸板的时代不一样了么?知道阿尔法狗在围棋棋盘上都已经没有人类可以匹敌了么?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乐高么?”饶朗望着宋栗那特别出彩的十根手指:“你也就不用把自己的一双手搞得跟油漆工人一样了啊。”   “……我这是最新款的美甲艺术!抽象画派风格!你懂个屁!”   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苦心完全不被买单,宋栗正想跟小狼狗大吵一架后再狠狠偷拍几张小狼狗双下巴的照片,发到自己的网红微博账号上,在第一个冰糖葫芦广告之后再好好接几个煎饼果子广告驴肉火烧广告就把接地气的广告路线一条道走到黑!狠狠赚一笔才能解自己的心头之气!这时,饶朗小心的放下了宋栗的纸制小世界,一把把宋栗拉到自己的身前:“过来。”   宋栗没好气的正要回头看他:“干嘛?”   “别动。”小狼狗双手的一个拥抱,把宋栗背对着自己的胸膛、牢牢的固定在了自己的胸前。宋栗不好再转动身体,只得老实的待着。这时,小狼狗和宋栗最萌身高差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当小狼狗完全的放松了身体,他的头刚好可以稳稳的、轻轻的放在了宋栗的头顶上。   这样一个温柔的动作,让宋栗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得到饶朗在自己头顶传来的平静的呼吸。但下一瞬间,宋栗觉得整个世界又喧闹了起来,因为她又可以听见自己的一颗心跟一百头大象扑通扑通跑过一样狂跳个不止了。宋栗好像怕惊扰了这一瞬一般,用很轻很轻的声音问:“你干嘛呀?”   “充电。”饶朗用一副窝在从小睡到大的被窝里一般、最为慵懒放松的状态答道:“就说你跟不上这个世界前进的脚步吧,苹果十代都是这样轻轻放上去就可以充电了。”趁着宋栗难得老实待着、没有耍贫嘴的时候,饶朗说出了藏在自己心底的一句话:“你猜得都对,我很怕一个人待着,很怕被这个世界抛弃。可是你忘了一点,现在我的整个世界,就在我眼前啊。”   宋栗的一颗心还在狂跳不止,心想还好她和饶朗是苹果十代,不是充电五分钟就可以通话两小时的那种,这样饶朗需要充电的时间就能长一点更长一点,最好长到像她心底所期待的那样,让这样的一刻无限延伸下去。   “真的有我陪着你你就不丧了吗?”宋栗一边打开了饶朗客厅里的电视设置好自己喜欢的电影,然后把薯片巧克力爆米花可乐在茶几上一一摆好——这下子宋栗觉得自己最喜爱的世界也都环绕在自己身边了。   饶朗什么都没拿,只拿了一个移动充电器:“我早就想好好休个假了哈哈哈!全世界的鸡等在等待着应用无双的饶爷来吃好么!”   “……我就知道。”   在这小两口摆好了架势准备做宅到底的持久战、不去理会外界因八卦爆料而引发的议论和眼光时,狗哥的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想要薯片巧克力爆米花可乐~明天就买! ☆、第48章   当宋栗和饶朗两人摆开了死宅到底的架势,没想到一秒钟都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突然间这个时候,门铃响了。   饶朗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像个很会撩人的小妖精,永远都不会爽快的给你真正想要的,当你害怕一个人待在家的时候,工作机会虚无缥缈的就跟首都的雾霾天一样让你不得不直面孤独,当你一拍大腿想着我就是要享受宅家生活的时候,门铃声则一定会响起,就像手里想吃了很久的果酱面包不小心掉在地上,一定是果酱那一面先着地,连抢救一下的机会都不会留给你。   不得不去应门的饶朗,想着这会儿应该不会有什么旁的人找上门来,工作机会不会有,狗仔都被狗哥远远的挡下了,想来按门铃的应该是物业之类的吧。没想到一开门,竟然是狗哥直愣愣的站在门口。   饶朗也是一愣:“你怎么来了?”   狗哥根本不接饶朗的话茬,把饶朗当作空气一般,还是直愣愣的状态径直走进了屋里,又特别不客气的不需要任何人招呼的坐在了沙发上,拿起了宋栗的一包薯片撕开了就往嘴里塞,眼神始终直愣愣的,就跟自己是一电动薯片粉碎机似的。   饶朗跟在狗哥的身后走了进来,看着这样的情景,跟宋栗对望了一眼,两人面面相觑——狗哥的这副样子,不是被鬼附身了,就是外面的世界在饶朗和宋栗准备一宅到底的时候,出什么大事了。   宋栗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嗖的一下冲进了洗手间扯下一节卷筒纸,又嗖的一下穿梭回客厅里跟动感光波似的,坐到狗哥面前,往手里那一节卷筒纸上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啪”的一声用力贴在狗哥那光溜溜的大脑门上,大喝一声:“急急如律令!恶灵退散!”   “……”饶朗无语了:“你干嘛呀……”   眼看着狗哥还能动弹,自己动手把那节卷筒纸从大脑门上摘了下来,宋栗笑嘻嘻答道:“我先确认下狗哥没有被附身,这样我们就能明确判断出,一定是外面的世界出什么大事了。”   饶朗看着狗哥脑门上被宋栗狠狠击中的一片通红:“不,一定是狗哥在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得罪你了,才惹得你这样悄悄报复,一定是上次,狗哥说你鼻子的形状看起来很像他最爱吃的糖蒜的那次。”   无论如何,现在饶朗和宋栗能想象到,这个阶段能出的大事,一定是跟林染爆出的照片脱不开关系了。   “到底出多大的事了?”饶朗很好奇到底什么样的情形,能让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身经百战的狗哥变成这副傻呆呆的样子:“难不成那些照片引发了对我的群体diss,让我直接卷铺盖卷儿滚去神农架原始森林一辈子不见人直接退出娱乐圈?”   “太奇怪了。这个世界太奇怪了。”狗哥喃喃自语道。然后他突然抬起头,盯着饶朗,先是翘起兰花指一撩自己那独一根的小辫儿、摆出一副后宫娘娘一般的妩媚姿态,然后又努力的把一对眯眯眼瞪大、努力挤出一副撩人的小眼神儿,冲着饶朗一抛媚眼。饶朗被这个媚眼吓得一哆嗦,忍不住对着宋栗道:“看来真的是被鬼附身了,你刚才那个符功力不行,你去洗手间重新扯一节过来,加上我的童子尿再试试。”   “……”宋栗也无语了:“我看你才是被狗哥在什么地方狠狠得罪了要假公济私公报私仇吧,一定是上次,狗哥说林染的屁股是柯基桃心小翘臀而你最近疏于锻炼屁股是皱巴巴扁桃仁臀的那次吧!”   饶朗和宋栗两人的好奇心都被狗哥深深的勾引了起来,催促着狗哥赶紧说,狗哥带着一脸的黑人问号从包里摸出一纸合同来扔到茶几上,饶朗一边拿起来准备看一边说:“居然这种情形之下还能接到工作?这倒真是挺奇怪的。”狗哥提示他:“你看看酬劳。”饶朗顺着合同往后看去:“比以前略低了一点儿,但是也还算过得去吧,这也不至于就把你给吓愣了吧?我看你真是钻到钱眼里去了。”   “比以前略低了一点儿?”狗哥跟看动画电影《coco》里面来到百鬼世界的活人小男孩一样,用一种最奇怪的眼神看着饶朗:“你怎么在家宅了一小段时间就宅出老花眼来了?难道你这屋子也是那种外面一天屋里十年的神秘地界?你再仔细看看。”   “我没看错啊……”饶朗刚想辩驳,一边又漫不经心的盯着合同上的数字看了一眼,不看不打紧,一看之下跟嗓子眼里塞了两整个卤铁蛋儿似的,再也说不出半句话了——他刚才真的看岔了,主要是把小数点的位置看错了,也就是说,少看了两个零。   饶朗很小的时候就进了娱乐圈,加上他的长相简直就和熊猫滚滚一样称得上是老天赏饭吃,根本没费什么功夫就收获了一票妈妈粉姐姐粉,根本没体会过缺钱的滋味,没什么金钱概念的他觉得自己就算很不贪财的了,这会儿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这是不是意味着……在这一次的工作机会里……我的身价突然猛翻了一百倍?”   一百倍?!旁边的宋栗一听,一双眼立马放起了贼光:她的未婚夫身价突然猛翻一百倍是什么概念啊!让她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迎娶高富美腾云驾雾走上人生巅峰啊!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饶朗还有一丝理智尚存,过脑子想了想觉得这事儿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怎么会这样?”   “你没看我刚才在冲你练习抛媚眼么?这个世界变化快啊,不知道现在的姐姐粉们是不是都好这一口了。”狗哥也是觉得太过难以置信,所以整个人一直是愣愣的:“两个颜值在线的美男子媚眼如斯……两对勾魂桃花眼之间的电流噼里啪啦电力充足得跟皮卡丘似的!”   饶朗也是愣愣的直摇头:“万万没想到!世事难预料!”   宋栗在一旁翻他白眼:你有什么想不到的!你应该是最能想到的好么!你自己不就有满墙的BL漫画还拖去山顶上埋了!你就是你自己的受众群体好么!   然后宋栗出于对狗哥的革命战友义气情谊,对着狗哥劝道:“狗哥,先别练抛媚眼了,要想火一把,还是先去把你的大腮帮子削一削吧……”   还有一个万万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的人,便是林染了。本来是想黑饶朗一把,没想到竟然变成了他的神助攻,让他一夜之间人气再次暴涨。不过这一次,林染也不知道自己该觉得开心一点还是更不爽——开心的是,他好歹也算是这次热点事件的男二号,他的身价也签的下一纸工作合同里,也还是翻了小十倍;不爽的是,这些好处跟饶朗的比起来还是不成比例,而且还都是饶朗带给他的。   但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都有一个共性,他们都是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者。所以林染本来已经准备好了后手,如果这一波照片爆出之后饶朗和狗哥那边还不愿意妥协、还不愿意把广告代言让给他,他便要动用手里更猛的料,来爆出饶朗有异装癖和暴力倾向的事了。但是这下看来,虽然饶朗和狗哥肯定更加得意不会妥协了,但是自己的收入眼看着也比之前就算能拿到代言还要更高一些了,所以这些后手在现在的林染看来,也都是用不上了。   不过现在的林染,开始盘算另外一件事了,毕竟有一句名言怎么说来着,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所以当狗哥第二天晃悠晃悠的来到自己的经纪公司,准备先去跟公司的练习生小妹妹们学一段甩屁屁大腿舞,不要辜负自己今天这一身特意用桃心配豹纹的妩媚穿搭,还有一条粉红小丝巾可以握在手里妖娆的甩起来哟!这是狗哥练习用来应和这个他看不懂世界的战略第一步。当他在会议室里看到林染竟然脸不红心不跳、好端端的坐在那里时,他已经翘好了姿势的兰花指一个抽筋,顿时变成了鸡爪子。   “这世界上怎么有人脸皮那么厚呢?跟大蹄膀上厚厚的那一层流油皮子似的。”狗哥一边抬头望天故意不看林染,一边跳着娇俏小碎步走进会议室。如果宋栗在现场一定会忍不住吐槽他:您还不如直接指名道姓的骂出来算了,你这暗指实在直白得连指桑骂槐都算不上。   但别看林染的一张小脸看起来尖尖的,脸皮还真的就有那么厚,听到狗哥这样说也不恼,笑笑就过了,开口便是直奔主题:“狗哥也是娱乐江湖的老人了,一定深谙炒CP这一套吧?”   “谁老了?小弟我今年十八明年十六,还是妈妈怀里的大宝贝儿呢。”不管林染想说什么,狗哥根本不想接他的话茬儿。   但反派角色的厚脸皮就是有这样一个好处——百折不挠,即便被狗哥怼成这样,林染还是能一条道走到黑的对狗哥提出自己早就想好的计划:“我想跟饶朗炒CP。” 作者有话要说:  尿到手上的时候都有哪些应对措施~ ☆、第49章   “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狗哥没头没脑的问道。   林染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这不是自己有求于人、诚心来谈合作的吗?于是还是很认真的思考了一番,带着满满诚意回答狗哥:“其实吧你的五官长得不难看,就是被满脸的横肉给撑大了,要是你长得更肥瘦相间一点,估计能好得多。”   “还肥瘦相间,你以为你挑五花肉呢。”狗哥狂翻一通白眼:“反正你的言下之意,是说我长得不行咯?”   林染犹豫了一下,好像在思考一个世纪性大难题,最终还是艰难的点了点头:“我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狗哥斜眼瞟着林染,心想你孙子有良心么?不是早就被我给吃了么?随即冷哼一声:“那我告诉你吧,就我这长相,都瞧不上你!觉得自己配你太富裕!你还痴心妄想我们家饶朗?赶紧回家洗洗睡吧!”   林染听着狗哥的这一番咆哮,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好像有哪里没对。一番思索之下他恍然大悟:“你之前不是还特意贴了左青龙右白虎的贴纸要走硬汉路线么?此时这一番气势磅礴的咆哮,你怎么反倒还翘起兰花指来了?难怪看得我这叫一个别扭。”   狗哥冲着林染妩媚一笑,一双粗壮的手臂啪的一声拍在林染面前的桌上,然后左右开弓,唰的一下扯起豹纹衬衫的两根袖子:“青龙白虎早就在洗澡的时候洗掉了,太不经洗,我都不想给五星好评。人家现在最新的纹身贴纸,是hellokitty。”   ……林染被吓得拖着滑动椅直往后退了两步,心想狗哥通过饶朗因被爆照片反而突然爆红这件事,是不是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什么深深的误解……   狗哥之所以叫哥,可能就是因为他比普通狗仔多了一份节操,义正辞严的拒绝了林染炒CP的提议。狗哥也不是跟时下的热度和随之带来的金钱过不去,但是跟林染炒CP这件事在他眼里看来还不如炒个蛋!毕竟林染那孙子的心比宋妈妈家巴哥犬团结的嘴还黑。   但拒绝归拒绝,这件事持续发酵的热度,却也不是狗哥一力所能控制的。饶朗本来想好好宅在家里吃一段时间鸡的梦想是彻底破灭了,寒光照铁衣、铿锵英雄气的荣耀也是跟饶朗无缘了,因为不断有工作合同像雪花一样纷至沓来。狗哥拿给饶朗看了一下,基本上都是各种类型的综艺节目,一档档给的酬劳当真都不低,但里面各种游戏的类型,虽然不至于让人从幼儿园的校车上下车,但是也都贼兮兮的打着擦边球,江山代有才人出的各位新一辈小鲜肉们的名字也都被包含在了这些合同里,这些小鲜肉有多鲜呢,如果拿饶朗跟他们比较起来,那饶朗就是妥妥的一条老腊肉,努力嚼完一条腮帮子都要被锻炼得大到要去打肉毒杆菌的那种老法。看来各大经纪公司的思路也都没什么新鲜的,跟林染趋同,大家都是利益至上,想趁着这个热度好好借一借饶朗的势。   狗哥本来看完了之后就直接把这些合同甩进了垃圾桶里,气势豪迈得连胳膊上的萌萌hellokitty纹身贴纸都要黑化变身了。饶朗刚想夸狗哥高尚了出息了脱离了金钱的低级趣味了,没想到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狗哥又暗戳戳的把那些合同从垃圾桶里捡了回来,发现饶朗正盯着自己,不好意思的冲饶朗一笑。   “从垃圾桶里捡东西这种情况吧,我以前以为有且只有一种。”饶朗无语的说:“那就是正在疯狂控制卡路里的减肥女性,把冰箱里的巧克力蛋糕愤而扔进了垃圾桶,可到了晚上九点就跟被附身了一样,忍不住把巧克力蛋糕没有沾到脏东西的部分从垃圾桶里捡回来一通狂啃。”   狗哥把一张大脸往饶朗面前一伸,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把饶朗吓了一跳:“你干嘛?”   “你没有看到我的双眼里正闪烁着dollar符号金光闪闪的罪恶光芒么?”狗哥笑得一双本来就是眯眯眼的小眼这会儿更是埋进了肉堆里,饶朗在心里吐槽说您这让我上哪儿看去!狗哥的一双香肠小胖手这会儿也不翘兰花指了,比出数票子的经典手势:“这个对你狗哥的吸引力,那可不就跟巧克力蛋糕对正在减肥的女性朋友的吸引力一样么!”   狗哥还真吞了口口水,才开口问道:“……咱们真不接啊?”   饶朗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可是这财运来了,咱们挡都挡不住啊!”狗哥一拍大腿:“我估摸着你就得嫌弃这些不怎么有节操的做法,肯定得拒绝,我领先你一步都已经帮你拒绝过一轮了。可人家不干啊,那一档档节目的制片人就跟我是那把唐长老藏起来的二师兄似的,天天围追堵截的管我要人,我说你想休息一段时间都不成!要不……要不咱们去医院打个假石膏,装一段时间骨折避避风头怎么样?不然以我娇小柔弱的身躯,是真挡不住那些姑奶奶啊!”   “装骨折这种办法你都想得出来,不如你去装个脑残更方便快捷。”饶朗斜眼瞟着狗哥。   狗哥又一拍大腿,饶朗听着那拍西瓜一样还带了回响的清脆啪啪声都替狗哥疼得慌,狗哥无奈的叹道:“要是装脑残这办法真能让姑奶奶们放过我,我还真想!”   “不用你这么费工夫啦。”饶朗本着一颗救苦救难普度众生的慈心,给狗哥指了一条明路:“风头是要避的,但不是用你的那些办法。我想去国外游学一段时间。”   “游学?”狗哥一愣,因为他之前从来没有听饶朗提起过这样的一个想法:“你想去学什么?”   “什么最不实用就学什么。”饶朗难得的笑了,懒洋洋的把一双脚跷到了狗哥面前的桌子上,整个人向沙发最深处慵懒的躺倒下去:“忙了这么多年,难得给自己放个假,当然要好好的奢侈挥霍一把时间。”   没想到狗哥把胳膊上的纹身贴纸换成hellokitty以后,整个人也真变得像少女一样心思细腻又多愁善感,饶朗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倒引发了他的好一阵感慨:“还真是嘿,从你十岁出头入行的时候就是我带着你,不回头看还真不知道,一晃多少年过去了?眼看你都出落得这么亭亭玉立了。”   “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老母亲一般的慈爱眼神看着我,看得我心里毛毛的。”眼看着狗哥都要落泪了,饶朗赶紧用自己冷若冰霜的扑克脸压压他的情绪:“还有你的成语用错了吧?都说过多少次小学教你语文的老师一定是体育老师转行的吧。”   可狗哥的情绪上来就刹不住车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一个熊抱之下直往饶朗的脸上蹭,让饶朗躲都躲不开:“我可还记得你顶着肉呼呼软嘟嘟的一张小脸,第一次见到我就张开双臂向我跑来,找我要糖吃的可爱样子呢!”   “……记错人了吧。我从小就是这种冰山人设属性的,脸上从来不会写着可爱两个字,从来写的只有两句话,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饶朗仍然是一张冷冷的扑克脸。   狗哥一愣:“好像还真是记错人了。”   “……”饶朗无语了,心里吐槽说这还真的是连塑料姐妹花都比不过的脆弱情谊啊。   讪讪的狗哥赶紧绕开了话题:“我是说你都辛苦这么多年了,当然有资格去挥霍一把好好享受你自己的人生了。不过学什么是最不实用的啊?”   “你要去国外学心理学?这怎么还有戗行的呢!”饶朗竟然急不可耐跑到自己的公司里来找自己,已经让宋栗够吃惊的了——以饶朗时下的热度,能出门来一趟公共场合可是工程量极为耗大,墨镜口罩鸭舌帽一样不能少,直把自己裹得像个木乃伊似的。虽然宋栗已经把饶朗拉到了公司走廊偏僻处人最少的位置,偶尔路过的那么一两个人还是无一例外的对他们行注目礼,舒展目送宋栗拉着饶朗走过去时,也一直投以极为关注的目光,那一双手在手机键盘上都没移开过,还以为宋栗惹了社会上什么人了,准备时刻观察着情形,一个不对就立刻帮宋栗电话报警了。   但这样一种吃惊,很快就被另一个在宋栗听起来更为不可思议的消息吞没了:“你为什么要趁自己最火的时候去游学?真的视金钱如粪土啊?”   “是啊。”饶朗笑道:“比如存放在你手里的那个大钻戒,我也不打算追回了,就当送你的临别赠礼吧。”   “你说临别赠礼是什么意思?”宋栗渐渐听出饶朗话里的不对味了:“咱们不都说好了,我愿意当你的未婚妻么?”   “我都是要放飞自我的人了,不在娱乐圈里,也就不需要什么帮我拉好感度的未婚妻了。”饶朗笑笑:“你不是一直喜欢你大学的前男神周邈么,我刚在你们公司看到他了,他一直很关切的注视着你哟。”   “所以你的意思是……”这会儿就算宋栗再笨也该听懂了。   “现在你终于自由啦。”饶朗挥挥手,只留给宋栗一个背影:“我们分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只有爪 怎么分手~ ☆、第50章   就这样分手了?直到饶朗走了好一会儿,宋栗还是懵懵的没有回过神来。   回到了办公桌前,虽然面前的工单已经堆得像十二月的富士山了——除了山本身的高度还有那厚厚的积雪高度啊混蛋!但宋栗的所有心思看起来完全不在这些工单上,虽然握着一支笔端坐在电脑前,但整个人分明一直在愣愣的出神。宋栗的这副状态,惹得工位就在她旁边的好闺蜜舒展,用力一捅她的肩膀,关切的问道:“你是不是惹到社会上什么人了?如果真是的话跟姐姐说一声,姐姐罩你!”   舒展的猛一下子,才算是让宋栗暂时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之下惊醒了过来,勉强一笑,还是拿出了革命烈士一般的毅力才能坚持着跟舒展耍贫嘴道:“哟呵舒展姐姐,看不出来啊,您在黑道上还有人脉哪?敢问是如何建立起来的?”然后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舒展:“看你最近好像身材变好了的样子,难不成是跟黑道大哥的妈妈一起跳广场舞练出来的?然后黑道大哥的妈妈被你的舞姿所倾倒,想收了你做黑道家族的儿媳妇?”   看到宋栗还是这么能贫,舒展才算是暂且放下了一颗担忧不已的心。她顺着宋栗贫嘴的话茬儿,认真的摇摇头:“那倒不是。姐姐最近身材变好了,是因为管得住嘴迈得开腿。跟那黑道大哥的缘分,那还得从我远房表弟身上说起。”   “他们在一起了?”最近饶朗爆红时间,让宋栗不得不把脑洞开向了这个方向。   “哪儿跟哪儿啊!我远房表弟刚刚进城!是一名骄傲光荣的宋外卖骑手小哥!”舒展说:“他每天给他负责片区的一位混黑道的大哥送外卖,这不就认识了嘛!”   “那他们的革命情谊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宋栗这会儿是真的有点好奇了。   “你没有在网上看到那张广为流传的照片吗?一个身穿蓝色骑手服的小哥坐在电脑前改设计,设计师端着餐盒站在他背后抓紧狂吃。”舒展问。   眼见着宋栗迷茫的摇了摇头,舒展马上一阵狂笑从网上翻出了那个经典段子递到宋栗眼前给她看。宋栗定睛一看,那是一个设计师写给外卖骑手小哥的感谢信:感恩外卖哥冒着严寒给我送来可口的饭菜!眼看我忙着改设计海报饿了好几顿了!外卖哥豪迈的大手一挥:“你先吃吧我来帮你改!”我感恩戴德的边吃边说:“大哥看不出你也会设计啊?”外卖哥边改边说:“同行见同行,两眼泪汪汪!我之前也是一个设计师,送你一句忠告:别干广告!”外卖哥帮我改完设计海报后才默默离去,深藏功与名!   这个段子拿给在广告公司深受摧残的宋栗看当然深有共鸣,不止她们这一家公司,所有的广告公司都是把女生当男生用,把男生当畜生用,没跑儿的!所以宋栗也暂时的一扫之前的阴霾,哈哈哈跟着舒展一阵狂笑。   上班的时间有舒展这么笑笑闹闹的陪着,也算是安稳的度过去了。   可是到了下班以后,就像办公室开了一整天的灯在同一时间突然的关闭,整个空间会因为对比强烈呈现出一种格外的黯淡之感,当舒展和同事们纷纷离开以后,刚才闹哄哄的人语和笑声一瞬间烟消云散,更让一个人走在回家路上的宋栗,被那股突如其来的深深孤寂和恐慌所吞没。   宋栗在自己心中的人设,也算是铁骨铮铮的女汉子一条,所以刚才心里再怎么发懵、再怎么难过,在舒展和同事们面前也还是强撑着,拉扯着嘴角强笑,不管自己笑得有多难看。现在没有人关注宋栗了,她像提线木偶一般向上拉扯着的嘴角一经放松了下来,宋栗才发现自己有多想立刻回到宋爸爸妈妈家,回到自己从小长大的亲切熟悉的卧室小床上,抱着宋妈妈狂哭一场。   在妈妈面前可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嚎啕大哭,完全不在意是不是哭花了睫毛膏很难看,可是被分手这件事怎么跟妈妈开口呢?对妈妈哭诉我一个不留意把你的金龟婿弄丢了,只剩下了一枚大钻戒可是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彻底破灭了?   这样说只是想让妈妈对自己的难过感同身受吧,想让在世俗的大人世界里存活的爸爸妈妈也能从价值的这一层面,去感受到自己弄丢了一个多么好的人。其实宋栗心里无比清楚,饶朗无论如何也不算是一个好女婿的合格人选,且不说他二十岁左右的年纪都还没有定性,今天是可以闪婚啊,可如果明天发现自己后来遇到的才是命中注定的真爱那还可以闪离呢,按常规道理来说其实根本没有哪对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这样一个未来未知的毛头小子。更何况,饶朗还有更多更复杂的状况,就算开明如宋栗的父母恐怕也很难接受,那些关于异装的癖好,那些林染口口声声、可就连宋栗自己都还未曾见识过的暴力倾向,让看起来潇洒不羁的小狼狗,其实本来面貌是一只凶残不受控的野兽,一个不小心就会伤人也会伤己,这几乎是宋栗可以预见的未来。宋栗现在觉得自己是可以面对和接受的,所以在饶朗面前从来都是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把这些怪癖说得跟楼下王大爷爱吃加了榴莲味酱料的菜肉小馄饨一般无足轻重。可是这些事情如果真的要拿到宋爸爸宋妈妈面前去说说清楚,让他们真的允许自己和饶朗结婚,宋爸爸宋妈妈一定是会觉得现在的宋栗是被恋爱荷尔蒙冲昏了头脑,或者像宋栗从小表现出的一样是一个十级脑残颜控,只是一时被饶朗的美貌所迷惑。   古有周幽王被美色所诱,让褒姒烽火戏诸侯。   仅有她宋栗被美貌所迷,非要把一只凶猛残暴的野兽,当成一只乖驯的小狼狗。   哪怕这只野兽很奇怪,是一只穿高跟鞋的野兽。   饶朗走的特别急。狗哥本来还想着要不要开个新闻发布会或者粉丝见面会,就像那些韩国明星入伍之前,或者卖情怀著称的乐队解散之前,总会号召起粉丝们大哭一场,如果整个会场是一个大火锅,估计这些热泪烧烧开还是真是够把这些粉丝给一锅煮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诚心想给各大纸品企业做点儿贡献拉动点销量。结果饶朗义正辞严的拒绝了:“我看你不是想给国家经济做贡献,分明是想榨取我身上的最后一点剩余价值,趁着我出国之前办场活动捞一笔!我才不配合你干这种事!”   狗哥笑嘻嘻的:“我这不是想着帮你赚点儿生活费嘛,你看你到了国外,从此连擦屁屁的卷筒纸都要自己花钱了,我怎么忍心看你去国外的黑披萨店打工呢!一张小俏脸不小心烫伤了怎么办!”   “烫伤了就回来接一些硬汉的角色呗。”饶朗自己倒是挺无所谓的,好像还真的可以接受自己去黑披萨店打工这件事。   不过狗哥带了饶朗这么多年,是真正了解饶朗性子的,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办这样一场活动——至于是跟狗哥捞一笔的金钱观过不去呢,还是饶朗怕自己是个最不会面对离别的爱哭鬼怂蛋、在粉丝面前小狼狗这一潇洒不羁的人设崩塌呢?这个狗哥就说不准了。   不办活动就不办活动吧,反正狗哥每次也只是口头功夫厉害、表现得自己好像钻进了钱眼里,其实什么安排都还是顺着饶朗自己的意的。只是狗哥没想到,饶朗这次连机票都没要他帮着买,而是自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买了第二天就走的机票。还是狗哥第二天一大早去了饶朗家一趟,本来是想找他商量一些未完成合同的后续事宜,没想到不管怎么敲家里都没人应门,按饶朗现在对吃鸡游戏的痴迷程度肯定是每天都在熬夜打游戏、根本不可能出现一大早出去晨跑这种情况,还好这一次狗哥的脑子反应得够快,立马觉出不对味儿来了——饶朗这小子不会是想脚底抹油开溜,自己一个人直接杀到机场去了吧!   狗哥怎么着也是狗仔出身,这一双火眼金睛也不是白练的,还真的被他用狗仔们密不外传的锁定目标大法,在机场的茫茫人海中找到了饶朗的身影。等到他终于呼哧带喘的跑到了饶朗的身边——看狗哥这样的身形,就知道他从小学毕业后就没经历过这样的冲刺跑了,人生最后一次拿出这样的劲头跑步还是小学时跟喜欢的班花一起玩老鹰抓小鸡!饶朗淡定的看了一眼狗哥:“其实我猜到你会赶来了,毕竟我常年二十四小时生活在你的监视之下,你要发现我不见了人影还是挺容易的。”   “什么监视啊说得那么难听。咱们俩这叫缘,妙不可言!”狗哥气还没喘匀呢,就看到饶朗只带了一个极小的随身登机箱:“你就这么点行李?你是要出国哎不是农家乐两日游,你难道连衣服都不带的吗?”   饶朗淡淡一笑,一副看穿世事四大皆空的神情。   狗哥一拍大脑门子:“喔!对了!你是出国学哲学的,我怎么忘了,自古以来的著名哲学家可不都是裸、体嘛!” 作者有话要说:  溜号狗 ☆、第51章   饶朗真的就这样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虽然走之前,他深深的眺望了一眼整个机场的人群,好一会儿,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这一眼眺望久到,狗哥不得不拍了拍饶朗的头,把他的目光和注意力拉到自己的身上:“往哪儿看呢?你最惦念和放心不下的小可爱在这儿呢。”   “……”饶朗怎么会不懂狗哥的意思,也就笑笑收回了目光,配合着狗哥耍贫嘴:“你说可爱我也就勉强忍了,能不能麻烦你不要在可爱前面还加一个小字?”   饶朗知道,狗哥这是怕他再怎么看下去,也看不到他内心隐隐期待着的那个人前来。看得越久,失望越多。   是啊,宋栗都不知道饶朗急匆匆买了今天的机票,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机场呢?想让情节发展全靠巧合的缘分硬撑,你以为是在看最近流行的甜爽文风小说啊。   狗哥还有一层更深的意思,饶朗也是清楚的:既然为了和宋栗断掉,都下决心要出国去游学了,就不要再回头了,一门心思的往前走吧,让两个人都去拥抱自己更广阔的人生和未来。   没错,狗哥知道,饶朗这一番所谓的急流勇退,出国避风头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饶朗想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把跟宋栗的关系彻底撇清。   可能这个世界上除了饶朗自己,现在也只有狗哥一个人清楚:饶朗的心理症状,和随之带来的暴力倾向,已是越来越严重,越来越不受控了。   漫漫的长途飞行中,机舱里的灯光调得很暗,营造出一种昏昏欲睡的氛围来。亲切温和的空姐放低了声音,悄声询问着还醒着的旅客们要不要喝些什么。饶朗在自己的位置上瞪着眼无聊的坐着,无论他有多么想睡,换了多少个姿势来尝试着酝酿睡意,可就是睡不着——事实上,没有人知道,他已经有多少个夜晚不能成眠了,一双眼还没有全然被红血丝所布满,怕是要好好感谢一番霓虹国出品的效力强到跟超刺激薄荷香口胶一样的滴眼液了,那酸爽,不敢相信!   想到喝一杯可能有着些许的助眠效果,饶朗低声问路过自己身边的空姐要了一杯香槟,空姐笑着点点头,便斟出小半杯来,温柔的准备递到饶朗的手上。饶朗伸出手去接,令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那小半杯香槟的重量,看着应该是轻飘飘的吧,落在了饶朗的手里,却重得出乎了他的意料一般,竟让饶朗一个手抖,难以负担那种重量的让杯子滚落在自己的身上,那小半杯香槟也洒了饶朗一声。   本来这样意外的小事件,在空姐那里是很容易糊弄过去的,饶朗只需要声称自己半梦半醒间一个不小心也就是了。可偏偏这位空间是眼尖的细心人,也许正是那处女座也说不定,就在饶朗伸长了手、本能之下想要去抢那掉落的杯子时,空姐就在那一瞬之间瞟到了饶朗的手腕之上,平日里藏在衬衫袖子遮挡之下的,竟是一块块触目惊心的淤青,大块淤青的中间处严重到绛紫发黑,像一只只残酷的眼睛一般死死瞪着那位空姐。   这样不寻常的伤势,很难让人不去联想到残忍的暴力事件,立即引起了那位空姐的警觉:“先生,请问您胳膊上的伤势严重吗?要不要帮您联络医生或者报警?”饶朗一下子慌了,立即把往上缩着的衬衫袖子一把拉了下来,遮盖住那一块块的淤青,装出一个他脑海中储存着的最接近正常人的笑容,笑着回答那空姐:“不用。最近迷上了自己DIY家具,可自己的手艺太经不起考验,惹人笑话。”这会儿饶朗就该庆幸自己的职业是一名演员了,或许是因为他的笑容太过于正常而淡定,这样一个明显的借口式谎言竟也按下了空姐心里的那一阵疑虑,也就冲着饶朗笑笑,继续推着饮品车往前走去、去照顾更前排的旅客们了。   等到空姐已走出好远了,她那修长姣好的身影渐渐在昏暗灯光中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了,饶朗一颗狂跳不止的心才算稍稍平静了一些,然后像是从身体的最深处呼出一口气来一般。   他灵魂深处最肮脏的秘密,不想要任何人洞穿。陌生如这位空姐不行,因为他害怕会让自己不安全;亲近如宋栗更不行,因为他担心会让宋栗不安全。   就连狗哥也不知道饶朗胳膊上的这些伤到底是怎么来的。   狗哥知道的只是,饶朗心理的症状一定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因为哪怕在经纪公司里和众人一起开着会的时候,饶朗也会突然没来由的大发雷霆,而发脾气的原因可能只是一个新人念错了饶朗之前强调过的一个词而已。在其他人看来,只当是饶朗偶像架子大、喜欢发脾气而已,新人们也就吐吐舌头不再说话,不继续得罪饶朗也就是了,唯有从小带了饶朗多年的狗哥会注意到一个小细节——每当这样大发雷霆的时候,饶朗的一双拳头都会藏在桌子底下死死的握成拳,用力到青筋爆出的地步,指甲也都深深嵌进了掌心的肉里,所以那段时间饶朗都会格外注意着不对旁人摊开自己的掌心,因为上面全都是累累的伤痕。   饶朗这样的小动作,让狗哥作为这个世界上可能是最为了解饶朗的那个人,能够想象那些时刻的饶朗体内一定好像是有两个灵魂在激烈拉扯一般,理性的那一个当然知道这些都是不值得发火、无足轻重的小事,可感性的那一个却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当饶朗的情绪已经升级到紧握双拳也没用,咬紧了牙关、把牙咬得咔咔作响也没用的地步,他就会猛地站起身来,一脚踢开椅子,匆匆的跑出会议室去,也不管自己的形象是不是会在其他人眼里,显得越来越乖戾而莫名其妙。   只有狗哥知道,这样状态下的饶朗,一定是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自己躲了起来。而那个角落一定偏僻到狗哥也不能在很快时间内找到的地步。   就好像受伤最重时的野兽,一定会找一个没人的洞穴自己舔舐伤口一样。   越是凶残,越是脆弱。越是无助,越是骄傲。   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是一只野兽吧。   在经纪公司凭借最顽强的意志力,强行压下自己的情绪,开着车一路狂飙终于回到自己的家里,面对着终于空无一人的环境,饶朗那久久压抑的情绪,便像是半个月来接连不断落下的倾盆大雨蓄积在水坝的池内一般,一旦道闸开启便一股脑形成了倾泻而出的洪水,此时无论何人也都拦不住这样一头凶猛出闸的野兽了。   凭着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饶朗还能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去真的伤害到他人。可这样汹涌的情绪一定要有处发泄,饶朗便会把自己关进书房里,一下、又一下……狠狠用自己能够控制的每一个身体部位,向着坚硬的墙壁,向着书柜的尖角,向着大理石的桌面,不断的撞过去,直撞到他自己头晕眼花,身体的感知从最初的那一阵阵剧痛,到只能感觉出肢体的末梢一阵阵发麻,到最后,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用光了体内的最后一丝力气以后,饶朗才像是一个电量耗尽以后终于再动弹不得的狂暴机器人,满头冷汗的躺倒在地板之上,独自一人昏昏沉沉的睡去。   有时候撞得狠了,饶朗也会感觉自己身体深处的内脏都在一阵阵发疼,他也想过,就这样躺着沉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多好。可当第二天早上刺眼的阳光从窗子里透了进来,到底还是把饶朗给晃得醒过来,睁开眼的一瞬,伴随着的便是饶朗一声失望的轻叹。   这样的自控,不知还能维持下去多久。   饶朗心底最深的恐惧是,如果这样的失控恰好发生在了他面对着宋栗的时候,他不敢去想象,当他发泄完情绪后清醒过来的一瞬,会看到怎样的一番令他完全难以承受的景象。   所以,走了吧。   趁着这一次林染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自己借着这个机会去国外游学一番、休息一段也是逻辑很通顺的剧情发展,走了吧,这样对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仙女大妈,应该不会留下什么让她起疑心的线索吧。   毕竟,从小在幸福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对着这个世界时都会有这样一种相通的钝感。只有饶朗这种从小对着家里冰冷氛围的孩子,才会草木皆兵的随时浑身雷达全开,敏感得令他自己都生厌。   所以饶朗像一个丢盔弃甲的战败士兵一样,连收拾行李的时间和勇气都没有,只一门心思的想着从宋栗的全世界里撤退而去。既然自己收拾不好这一切,唯有远远的逃开。   越远越好,远到宋栗再也看不到、便能再也想不起自己,平凡的过完属于她的一辈子。   可能唯有饶朗,才知道“平凡”这么一个简单的词汇,到底有多可贵。 作者有话要说:  祝你平日快乐~ ☆、第52章   平凡”这样一个词,意味着全身而退,意味着劫后余生,意味着就像童话里一句“从此他们幸福快乐的过着一生”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故事可讲,平平顺顺就是一生,最后在子孙环绕的温暖床上平静的、再没有什么遗憾和牵挂的闭上眼。   意味着远离了见不得光的怪癖,见不得人的所有肮脏秘密,和所有的那些剧痛、鲜血和伤口。   如果让饶朗在这个世界上选择一个他最为向往的词汇,那么这个词一定会是“平凡”无疑了。   但是对于宋栗而言,“平凡”这个词到底是该珍惜还是抛弃,到底是该坦然接受不再挣扎还是撒开了脚丫子一通狂跑的逃离开去,她仍现在一片迷茫之中,没有想得清楚。   宋栗是在几天之后才发现饶朗已经像个逃兵一样、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撤退了的。   饶朗给宋栗下达的分手通缉令实在太过突然,让她单单只是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都花了好几天。好几天之后,宋栗那好像被一拳重击打蒙了的头,终于稍微的缓过神来了。虽然所有的爱情宝典都在告诫女性们分手之后千万不要问“为什么”,应该毫不犹豫的甩甩头发伸着自己天鹅般骄傲的脖子踏着像维密天使一样的自信步子立即转身就走,好像面前曾经的小甜心一瞬之见变成了扔了隔夜咖喱散发着不能忍臭味的垃圾桶,让人一刻都不想再面对。所有的爱情宝典都说,唯有这样,才能让狠狠甩了你的那个男人印象深刻,他会在心里忍不住的不断反思回味:哇她为什么这么干脆的就走?对我竟然没有半分留恋?我是不是一不小心放走了一个等级高于我太多的好女人?   才会让他在无数个午夜梦回的时候,心里怀揣着这件事情就是想不透,终于忍不住回过头来拨通了你的电话,假装成一个独自去闯荡外面的世界然后受了重伤的小男孩,对你终于说出那一句:“我好想你。”   可是宋栗此时只想对着这些爱情大师们怒吼一句:大道理人人都懂,小情绪难以自控啊!   就这样分手了?什么都没有交代?甚至连一卷胶带都没有买给我?   宋栗实在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这个坎儿,在她的大脑终于恢复了低转速运转的那一天,她还是怂怂的站到了饶朗的家门前按响了门铃。   没想到不管她怎么按,里面就是没有人出来应门。刚开始宋栗还以为,饶朗像每一个狠心甩了女友之后就翻脸不认人的渣男一样,是不想再跟她宋栗有半分牵连瓜葛,让宋栗的心里直气到想在饶朗的门前再次上演一遍雪姨的经典曲目:“开门哪!开门哪!你有本事说分手怎么没本事开门哪!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可能是宋栗的小曲儿一唱,那走音走到了马拉西亚的乐感让邻居实在是忍不住了,一个白胡子大爷打开了防盗门,伸出头来对着宋栗说道:“小姑娘,别敲啦,里面是真的没有人。听说原本住在这里的那个小伙子,现在已经出国去啦。”   什么?!宋栗一下子傻愣愣的站在了当场,一直对着门狂敲的手都不知道要放下,就那样空虚的悬在空气之中,好像就连那手也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房子里已变得空荡荡的事实。好在宋栗还能凭着最后的一丝理智,对这位长得像开封菜上校的和善大爷说出一句:“谢谢您。”   宋栗好不容易开始重新运转起来的大脑,此时又当机了。   小狼狗……就这样在自己的世界里凭空消失了?连一根狗毛都没有给自己留下?   宋栗有些迷茫的瞪大了双眼,这会儿才想起要把一直空空抬着的手给放了下来。   眼前的这个世界,分明还是刚才她来时的那个世界吧?可为什么这会儿看在宋栗的眼里,哪儿哪儿都不太对劲,好像突然之间蒙上了一层灰扑扑的滤镜,原本鲜红色的牛奶架变成了黯淡的老红,原本翠碧的小叶女贞变成了一片黯黄,哪里的形状好像都没有改变,可是色调上一瞬之间完全失去了原本鲜活的生命力。   宋栗也许可以接受小狼狗突如其来的跟自己说分手,毕竟感情这种事一个人勉强不来,还得是两个人你情我愿你来我往跟打太极似的才有意思。可怎么能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呢?连招呼都不打一声?让宋栗在心中反复排练了三百遍的那一段经典台词:“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没缘分做情侣我们还是有缘分做拜把子兄弟嘛哈哈哈!”完全没有用武之地了啊!反复排练了四百遍的那将哭未哭惹人怜爱的表情也施展不出来了啊!   这种“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这个”的空落落的心情,让宋栗的迷茫之后紧接着是一阵不可抑制的愤怒,立马掏出手机来打给了狗哥对着他一阵咆哮:“小狼狗就这样撒腿跑了?!你居然都没有私下里来给我通风报信?!你到底站队站哪边的!”   宋栗在心里一阵哀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就这种信誉度淘宝上简直只能给一星差评,平日里口口声声的仙女娘娘喊着,一副恨不得每天要给自己面前摆三个桃子五个苹果再插三炷香来上供的地步,真到了关键时刻,还不是跟小狼狗两人沆瀣一气猪狗一窝!简直完全不可信赖!   狗哥那边吭吭哧哧的犹豫了一番,紧张到了呼吸声大得宋栗这边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在环保节能型社会简直可以拿去做风能发电了。宋栗也不催他,让他编,让他使劲编,宋栗倒要看看他能编出什么样一朵塑料花来。   宋栗想过狗哥也许会打哈哈讲冷笑话想把这么大件事给糊弄过去,也想过狗哥也许会痛哭流涕哀嚎连连的来博取她的同情,但她设想了狗哥的一万种反应,却万万没想到!狗哥竟然吭哧了一阵之后,直接把她的电话给挂了!挂了!   惊得宋栗径直抬起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空!想好好确认一下今天的太阳到底是打哪边升起的!   狗哥那边呢,挂了电话以后,好一阵直搓自己的手心,手心里的冷汗出到好像小学时候随堂考抄小纸条作弊被教导主任抓了现行一样,那汗量多到狗哥觉得拿来洗一条他画满了粉红色小桃子的内裤都足够了。   狗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慌,其实他早就想到当宋栗发现饶朗不辞而别以后,肯定是要打电话来找自己兴师问罪的。他简直比当年考娱记证的时候还上心,每天一早上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和每天晚上闭眼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都是在想到底应该怎么回答宋栗!愁得他不断挠头都快把自己给挠秃了直逼英国王子本尊!   但不管怎么想,狗哥就是想不到一个能让自己说得出口的答案。   是可以编瞎话啊,这对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的狗哥来说还不是张口就来。可狗哥是全世界最最清楚饶朗为什么离开的那个人,不是因为不爱,是因为太爱,爱到了不忍心对她构成任何一点点的损伤,好像那是饶朗心中童话故事里水晶玻璃罩下的一朵玫瑰,饶朗这样的一只野兽只能收起了自己的利爪悻悻的孤独离开。   这样的一份感情,让狗哥这张能把神奇女侠说成是蜡笔小新他远房表姐的嘴,实在是一句瞎话都编不出来。   所以让他自己也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一个紧张,就把仙女娘娘的电话给挂了!挂了!   狗哥的这一挂,倒是让宋栗的心中用一种最残忍、但也是最不拖泥带水的方式明白了,从此饶朗的整个世界,是再也不会通过任何渠道,和她发生任何的关联了。   本来每一个分手阶段的男男女女,尤其是被分手的那一方,那都是天生戏精附体,去上演技类的综艺节目在章女士的毒舌之下都能存活的那种。但是宋栗这浑身满满的戏码,一下子凭空失去了对手戏的对象,无处可施展了,这让宋栗一下子颓了。   而且跟明星谈恋爱这种事,最不好的一点是对知道的人来说,你们的一举一动、任何一点信息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好像你妈妈是小学班主任而你还好巧不巧就被分进了那个班似的,那是任何一点小谎都没发撒。   所以宋爸爸和宋妈妈很快就在各大娱乐网站头条上看到,他们心中的准女婿饶朗,竟然悄无声息的出国去了,说的是去游学,但归期未知,对整个娱乐圈也没留下任何一句交代的话。面对着宋妈妈的追魂夺命连环电话,宋栗眼瞧着这件事是糊弄不过去的,也就坦诚了自己被甩的这一事实。   宋妈妈也是用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接受了自己心中跟朵永生花似的完美无瑕的女儿,竟然被甩了——没错全天下妈妈的眼睛都自带十级美颜和拉长比例功能,是看不到女儿腰间的游泳圈的。几天之后,宋妈妈担心的电话打到了宋栗的手机上:“女儿啊,失恋的这几天心情如何啊?有没有难过的饿瘦了啊?要不要妈妈做了好吃的来看看你?”   宋栗一愣,舔了舔刚从家庭装薯片袋子里掏出的手指。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喜欢胡椒味的木薯~ ☆、第53章   宋栗也不知道是她自己对失恋这件事情有什么误解,还是宋妈妈对失恋这件事情有什么误解。可能在宋妈妈的心里,失恋是最传统的那种失法,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失恋之后愁得来吃不下睡不着的,眼看着恨不得三天就要掉下五斤肉去。   可是对宋栗来说,虽然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但是失恋可并没有限制她作为一个吃货的战斗力啊!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美食更能慰藉人失落的心灵的吗?那句名言是怎么说的:有什么是一杯奶茶和一顿火锅不能解决的吗?如果有的话,那就来两杯奶茶和两顿火锅吧!宋栗的失恋套路和宋妈妈心中的失恋套路唯一相同的可能就是不愿出门,但谁说吃火锅一定要出门了?这几天来在宋栗的心中,发明方便火锅的人简直是应该荣获诺贝尔奖级别的伟大!以及发明在家冲冲水就能喝一年卖出数量可绕地球两圈的奶茶的人!以及发明薯片的人!发明方便螺蛳粉的人!发明辣条的人!宋栗代表失恋者联盟深深的感谢你们!   宋栗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家里,把从小到大听过的所有失恋金曲拉成一个歌单,边听边眼泪成诗,那感情投入的简直是一边吃薯片都止不住她不断的抽泣!音乐的力量真神奇啊,要不怎么所有烂剧的导演都知道“戏不够,音乐凑”的道理呢!宋栗一边吃薯片一边抽搭搭的直哭,那眼泪简直把一包原味薯片都给浸成了海盐味。   宋栗一边哭一边吃一边还要在心里想:眼泪盐味的薯片味道还真挺不错的,要不要拿出去卖一卖,说不定又是一条发家致富的新路子,攒够了钱自己就可以出国去读心理学了。看把宋栗给忙的!   但是即便想到了罪恶的金钱也没能让一向掉进了钱眼里的宋栗开心起来。出国,留学,脑海里这两个关键词一蹦出来,宋栗立马不自觉的就联想到了那一根狗毛都没给自己留下的臭狼狗,这下子哭得更凶了。   当宋妈妈带着一大盆自己给宋栗做的卤猪蹄,按响了宋栗家的门铃,在宋妈妈的想象中,女儿失恋的这几天可能都瘦脱了相了,尤其周末的这两天,她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家里更容易胡思乱想,肯定更没有心情好好吃饭,宋妈妈很担心,女儿会不会已经瘦到自己都认不出的地步啦。   当宋栗肿着一双兔子般的红眼睛来开门的时候,宋妈妈吓了一跳——她还真的认不出自己的女儿了!这个脸盘子甩得比重庆火锅的那个大锅还圆的女人,到底是谁!   宋妈妈小心翼翼的抬起手指,戳了戳宋栗的脸:“女儿啊,是不是哭太多啦?你看你整个人都被眼泪泡浮肿了呢。”没想到一戳之下,宋妈妈发现自己指尖触到的根本就不是想象中肌肤浮肿后那软绵绵的质感,而是扎实而有弹性的、实打实的肉感!这可把宋妈妈给吓得不轻——这怎么失个恋不仅没有瘦反倒胖了呢!   那个时候宋妈妈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过劳肥之外,还有失恋肥。   宋妈妈迷茫的朝着宋栗身后的房间里望了一眼,一下子就能确认女儿这是真胖不是虚胖了——那满地的方便火锅盒子,奶茶杯子,螺蛳粉袋子……想来宋栗这两天都是在一边听失恋金曲一边狂哭根本没有任何收拾的心思,就好像她的刘海都已经油到了能梳个大背头的地步她也没有任何心情想要把它洗洗干净。宋妈妈看着眼前这样一副凌乱的场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手里的猪蹄盆子以掷铁饼的姿势往身后的方向,向着楼下院子里一扔——这玩意儿可不能给现在的宋栗看到了,不然以她这个化悲愤为食欲的劲头,这一盆子下去,岂不是背影又要雄厚好几寸!   楼下院子里养着的小黄狗,本来好端端懒洋洋的睡着觉,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什么物件给吓了一跳!它迷茫的抬起头来一看,那惊讶的小眼神儿,好像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幕——天生竟然下起猪蹄雨了耶!   小黄狗摇着尾巴就欢快的冲了上去,一通狂啃欢天喜地的迎接着那阵从天而降的猪蹄雨。原来宋妈妈早在上楼之前的时候就已经看好了这里的地形也看到了院子里养成的小黄狗,虽然不是刻意为之,但所有这些元素都已在不经意间印刻在了宋妈妈的脑子里。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堪比007的天赋技能,不靠着每天在麻将桌上厮杀那可是万万练不出来的!   贫穷不仅限制了宋栗的想象力,也限制了宋栗失恋悲伤的任意挥洒。不管再怎么郁闷到谷底,周一一早宋栗还是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强迫自己走出家门去挤地铁,毕竟一天不去上班的话那损失的就是自己白花花的银子好么?可能这就是生活和偶像剧最大的区别了吧——偶像剧的女主失恋之后可以一个飞的打到清新海边骑着脚踏车沿海漫游,面朝大海让悲伤逆流成河,生活中的自己失恋了也只能在周一早高峰的地铁车厢里被挤成狗,也不可能有好心人站出来说“哎呀小姑娘我看出你失恋了给你让个座吧”;偶像剧的女主狂哭了两天之后脸不肿眼也不肿还是拥有一对宽得和大峡谷一样的欧式双眼皮,自己狂哭了两天之后走在路上,吸引的要么就是整形医院的推销员上来笑眯眯的对自己说“姐姐我看你的眼睛略有点小呀!都埋进肉堆里去了是不是有点看不清路?”要么就是基督教传福音的姐姐妹妹上来关切的对自己说“多久没有睡好觉了?愿主赐予你内心的安宁。”   并且到了公司以后,惹得好闺蜜舒展也对着宋栗一通上下打量,可能是舒展想着宋栗那明显圆了一圈的脸盘子一定已经有很多人点评过了不需要自己再多说什么了,所以她关注的点和点评的角度那也是相当清奇:“你这刘海几天没洗了?就这油腻程度,不梳个湿发大背头换个礼服去走个红毯简直可惜了!”这几天来无论是宋妈妈还是路人,无论何种点评和奇怪眼神投射都没能唤起宋栗的什么反应,她简直就跟远古单机游戏植物大战僵尸里那无头无脑前进的僵尸一样,还是舒展的功力深厚,这样的一句点评竟让宋栗都忍不住抬起头来对她报以崇拜的眼神——姐姐,我的这副尊容你都能找到一个形容来夸我,牛!是真闺蜜不是塑料姐妹花!   这个宇宙间还有一个铁的定律,这个定律其实每个女生心里都是知道的,但是宋栗这几天沉溺于失恋的悲伤里放松了警惕——这一定律就是,洗好了头搭好了衣服化好了妆出门的时候,你是鬼都碰不到一个的!但是!一旦你顶着大油头、穿得跟下楼买瓶酱油一样随意得乱七八糟、没有化妆或者眼线和唇膏都化飙了时,十有八九,你一定会碰到那个你假想了和他无数次重逢场景的前!男!友!   如果更惨一点,你最近没有做什么扶老奶奶过马路这样的好事来攒人品,那你很有可能,还会碰到前男友的臂弯里,挽着他的现!女!友!   如果老天还觉得你不够惨还要玩你一把,以便提醒你千万不要忘了还要做类似于给冬天的小动物们捐口粮这类善事,那么你还会看到,前女友的现女友简直是和小仙女,简直是oh my god!   当这一天的打扮与定律中描述得全中、而且还经历了一天忙碌工作摧残的宋栗,从人挤人面贴面好像世界充满了爱人人都亲密无间的地铁里存活走了出来,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她果然和前男友——那个狠狠甩了自己、重回了前女友怀抱的家伙迎头偶遇了!此时他手臂里挽着的,正是他以前的前女友、现在的现女友,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大美妞杰西卡。   其实宋栗以前当然已经视奸过杰西卡的微博了,但这次的偶遇是她第一次面对面的见到杰西卡的真人,她还是妥妥的被震到愣在了当场——也太好看了吧?!这让宋栗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撒丫子就跑掩藏起自己今天这副又衰又颓见不得的模样,而是傻愣愣的站在了当场当街流起了口水,然后她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想法:这样的杰西卡不应该叫小仙女,而应该叫大仙后啊!气场十足的大眼睛高鼻子配上欧美最流行的丰唇,□□的身材为什么把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就能穿得这么好看!这样的屁股形状才能叫做真正的柯基蜜桃臀啊,无论宋栗多少次在健身房里跑成巴哥犬只怕也练不出来吧?   傻愣愣的看着这样的杰西卡,宋栗也忘记了保持礼貌的打招呼,而是全身心的去对自己内心油然而生的疑问寻找答案:有过这样的一个前女友后,到底是看上了自己的什么才会愿意跟自己交往?难道自己的灵魂当真有这么美? 作者有话要说:  She's OMG~ ☆、第54章   作为一个颜狗,宋栗就这样傻愣愣的沉溺在杰西卡小姐姐的颜值里完全无法自拔。直到还算善良好心的前男友顾远航,实在看不下去宋栗这样一副痴呆状自毁形象,轻轻的咳嗽了一声算作是提醒,看宋栗居然还是没反应,不得不出声对着杰西卡介绍道:“这位就是宋栗,我之前跟你提起过的……”算是对宋栗的第二次提醒。   直到杰西卡小姐姐爽朗大方的一笑,对着宋栗开朗的招呼道:“Hi!”宋栗才如梦初醒一般——完了完了,顾远航已经介绍自己了,那意思分明是杰西卡也知道了自己是顾远航的前女友,这下子两人被摆在同一个层面上正面PK了,那宋栗简直就像是游戏里的零级新手不知怎么的竟对阵上了装备土豪级数练满的人民币玩家,那是妥妥的被完爆无疑啊!宋栗这才反应过来今天的自己是什么形象:且不说自己穿得像跟下楼打酱油一般随意,就算自己穿着红毯礼服配上自己这个死宅属性的大油头,那也是没用啊!所以宋栗怂怂的用小学时跟最凶残教导主任打招呼一般的颤抖声音,弱弱的回了一句:“Hi……那什么,我尿急,你们慢吃!”宋栗可能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为什么要对在马路上偶遇的人让他们慢吃,但宋栗觉得无所谓了,总比对着月亮说今儿的太阳真不错稍微来得好一些吧!反正不管说什么都救不了场了,还是干净尿遁了来得更实在一些。   等到一路狂奔了数百米,终于远远的离开了顾远航和杰西卡以后,跑着跑着,宋栗渐渐的放慢了脚步,突然之间她想通了:有什么可跑的呀?为了不让自己以今天这样的打扮和形象被杰西卡看到么?可是顾远航有这样一个oh my god的前女友,就算自己花三个小时化了一个最精致的妆容再穿上一套自认为最完美的穿搭出现,那也还是妥妥的被秒啊!   一想到这里,宋栗反而释然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说这位年近三十的大妈心态真的是很好……宋栗也不想着要回避杰西卡,或者把今天的偶遇忘光了,可能那句名言确实说得有道理:当对手高出你一截时,你内心感受到的是嫉妒;可当对手高出你太多的时候,你的内心也就只剩下了崇拜和景仰了。现在宋栗只觉得,如果还有再见面的机会的话,她只想冲到杰西卡的面前,摇着小旗子对她说:杰西卡小姐姐,我要为你疯狂打国际长途!   回到自己家里以后,宋栗连晚饭都顾不上吃,就对着软软的床像高台跳水一样一个猛扑,像土豆一样窝着不再动弹半分,全心全意的刷起了杰西卡小姐姐的微博——前段时间因为忙着饶朗的各项事宜而被暂停的视奸大业,在今天的第一次面对面刺激之下,肯定是要捡起来无疑了!不断刷着微博的宋栗这才发现,不同于自己一恋爱之后就把饶朗当成了世界的中心,杰西卡小姐姐回国以后虽然和顾远航和好了,但是自己精彩的小日子那是一点也没耽误。出国了太久的杰西卡看起来是分外想念祖国的大好河山,趁着工作不忙的时候时不时就休个小短假,绵软如苏州粗犷如敦煌的一通乱跑,丝毫不对自己的旅行路线和调性做任何限制,去了苏州旗袍和高跟鞋妥妥的能驾驭,去了丽江的一米阳光或者十米阳光穿起棉布印花长裙来也丝毫不显得俗气,去了黄沙漫天的沙漠骑骆驼就天天同款不同色的T恤换起来,配上牛仔裤和马丁靴,那笔直的大长腿让人直流口水,只想高呼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小姐姐这可让男孩子们怎么活!而且杰西卡对近年来不知怎么流行起来的“美而不自知”理论完全不放在心上,真正的美人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自己好看吗!难道当真还需要魔镜魔镜告诉我啊!大家的眼睛上又不是真有澳洲大龙虾!所以杰西卡每旅行到一处,都会拍上好多的风景和自己的美照,大大方方晒在微博上给大家养养眼,简直各种整容脸美颜自拍汪洋中的一股清流!让宋栗简直想在她的每一条微博之下给她点赞!   而且宋栗越看之下,越发现了一个事实——杰西卡除了跟自己颜值的级别不同,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她完全没有失去自我。不同于自己都是围绕着饶朗的世界打转,杰西卡每一次出去旅行的时候都是没有带着顾远航一起的,拍起照来要么就是大大方方请路人帮忙,要么索性就是借助自拍杆自己利落的解决。也不知道这是杰西卡刻意不带顾远航、而想要好好享受独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空间和时间,还是因为顾远航工作太忙这是两个人协商妥协之后的结果,宋栗想起自己和顾远航恋爱的时候,因为顾远航是律师工作太忙,而且客户一个电话总是会出现工作时间完全不由自己掌控的情况,常常是自己和顾远航安排的好好的计划被临时打乱,宋栗还总因为顾远航太忙而耍小脾气跟他吵架,现在看起来真是和杰西卡形成了鲜明对比。   通过视奸前男友的现女友微博,宋栗没有收获什么山西老陈醋般的酸溜溜滋味,也没有找到什么值得去给极品前任微博账号投稿的事迹,反而收获了一个人生哲理!宋栗觉得自己这也是奇葩得没谁了。   宋栗收获的哲理是——从以前到现在,自己有一堂课从来没有补上,有一个技能从来没有学会,那就是好好的与自己一个人独立的相处。   所以自己才会在小狼狗蓦的消失的那一瞬,整个人彻底崩盘,三天之内把自己吃胖了五斤,妆也不化头也不洗衣服也不想好好穿搭,才会让前男友的现女友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一头的黑人问号,一定是想问顾远航以前是怎么看上自己的。   宋栗自己也没想到,跟其他人视奸前任的现任、前任的前任、现任的前任之类的所吸的负能量完全不同,自己竟然收获了满满的正能量!她立马甩下手机,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去好好洗了个头,不洗不知道,一洗之下,那去油腻的海盐头皮护理膏竟然被自己挖去了大半罐,让宋栗一惊之下又好好反思了一下自己前几天的日子过得到底有多颓。   吹完头之后宋栗又拿起手机,意犹未尽的想再看一眼小姐姐的美照,没想到发现自己的微博账号收到了一条新消息。宋栗一看之下,差点没把自己的手机给扔了出去——那条消息,竟然是杰西卡小姐姐发给她的!   杰西卡小姐姐问:请问是宋栗吗?   宋栗犹豫了一会儿,拿着手机颤巍巍的回了一个:是……   她犹豫的点在于,像杰西卡这样的女神找自己干嘛?肯定还是冲着自己顾远航前女友的身份嘛!但是看了今天如此之衰的自己之后,杰西卡肯定不会眼瞎到觉得自己还是对她的一大威胁,难道主动给自己发消息只是单纯的为了羞辱一番自己?不要啊宋栗在心里说好害怕,可是还是没有抵御住小姐姐颜值的诱惑,还是回了她的消息……宋栗在心里狠狠的鄙视自己,从以前的小狼狗,到现在的杰西卡,看来自己完全没有成长嘛!还是一个对美颜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也没有任何原则的妥妥颜控啊。   杰西卡现在也是在线的,眼看着宋栗回复了她,新消息马上又发过来了:你是不是失恋了?   这下子宋栗更惊讶了:小姐姐不仅颜无敌,可能还有奇门遁甲的一身本领!不然怎么会这么料事如神!在宋栗果断点头之后,杰西卡主动加了宋栗的微信,两人就失恋这个话题聊开了。原来杰西卡并不是什么半仙,她自己主动告诉宋栗,自己在之前和顾远航分手之后,也经历了同样一段灰头土脸的时期,所以这回一看到宋栗,就好像看到了之前那段时间的自己一样。她主动给宋栗发消息,当然不是为了羞辱宋栗,而是想到自己失恋的那段时间过得太过艰难,如果那时候有人能对沼泽里的自己伸出手拉自己一把,自己应该也不至于颓丧那么长的时间。   所以原来,杰西卡是想对着宋栗,也是对着以前的自己,伸出这样的一只手来。   宋栗跟杰西卡在微信里大段大段的打着字,心想自己以前跟顾远航短暂异地的时候可能都没这么用心过,世界上怎么会真有这么人美心善的小姐姐!还刚巧就被自己给撞见了!愿意给自己送来天使般的温暖!   这会儿的宋栗,哪里还顾得上跟前男友的现女友朝着闺蜜路线发展这样的剧情会不会太过诡异,她已经妥妥的变为了小姐姐的脑残粉。   比如杰西卡小姐姐说要运动,宋栗马上“是是是”的去联络了自己的私教——知道宋栗之前有多久没去健身了么?久到宋栗主动给私教一发消息,私教的惊讶程度简直跟大白天活见鬼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上要吃可爱的小草莓哦~ ☆、第55章   原来现在看着跟女神一样的小姐姐杰西卡,在刚刚跟顾远航两人因为没有接受异国恋的勇气而分手时,也经历过跟宋栗一样颓得不行的一段。那时候杰西卡打算出国再攻读一个学位,而律师事业已经逐渐开始步上正轨的顾远航,表示自己现阶段无法放下一切去陪着杰西卡,希望她能放弃出国、留在自己的身边,哪怕她从此待在家里不去工作,随便玩玩闹闹做点自己喜欢的事,也完全没问题呀!本来杰西卡都已经动摇了,可是自己在家里憋闷了两条,左思右想觉得哪儿哪儿都没对,这种与社会完全脱节的金丝雀生活当真就是自己想要的么?值得自己放弃一直想去攻读的学位么?于是杰西卡一咬牙一跺脚,没通知顾远航一声就自己直接买了去国外的机票。顾远航知道杰西卡出国的日子就近在咫尺、连机票都一声不吭的买好了之后,也没吵也没闹,只是铁青着脸色坐在杰西卡面前抽了一整夜的烟。杰西卡知道他在烦恼些什么,因为这也恰好是她所作为担心的问题——两人身边的朋友已经有太多经历了异国恋的考验,无论其中一方出国之前两人有多么的如胶似漆,可再好的感情也很难抵御独自一人在异国的巨大孤独感,加上异国比异地还惨,时差的问题往往让两个人每一天连话都很难说上两句,时时刻刻的心情点滴都不能互通有无,出国前的山盟海誓,到最后异国的时间长了,总还是变成了现实的一地碎片。杰西卡虽然觉得一定要出国,不然即便她留在了顾远航身边也一定跨不过自己心里的这道坎,可是她也确实没办法来解决异国这个令人头痛的大问题,也就只能低着头与顾远航对坐着二人默默无语。   这一夜,两人到底还是直接分手了。对未知的那样一种巨大心理恐惧,甚至超过了那件坏事的本身。   杰西卡就带着这样秒变单身的懵懵的心情出国了,那段时间的她就是这段时间的宋栗,不洗头不洗脸不化妆不好好穿衣服,看着杰西卡的这副尊容想来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心埋头于学术的学霸无疑吧!可是不!杰西卡也没有什么好好上课的心情,各个笔记本上与小学时如出一辙被她画满了各位老师的搞怪肖像。   不同于宋栗的三天胖五斤,那时候的杰西卡起码这样颓了三个月。刚刚出国进了一个新学校的她什么人也不认识,也没心情去认识什么人,自然遇不到这样一只会愿意拉她出沼泽的手。直到有一天杰西卡去洗澡的时候,看到自己的一只拖鞋上,竟然长出了一层绿色的苔藓,一瞬之间,她才彻底惊了——   自己是怎么把生活给过成这样的?   杰西卡猛然惊觉,离开了顾远航的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她突然明白自己在打算接受顾远航的挽留、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剧自拍的那几天,心里为什么没来由的总是觉得很慌——原来那时的自己已经逐渐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变成了完全围绕着顾远航打转,而失去了自己,如果接受顾远航的挽留放弃了自己一直想要出国去读的学位,这样的状况只会愈演愈烈吧?变成一句没有灵魂的空壳,这个假想可把杰西卡给震得不轻,立马跳起来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拿起一把刷子蹭蹭蹭用最大的力气想把脱鞋上的绿苔藓给刷个干净再说!那简直是这段时间以来自己太过耻辱的标志!   没想到一刷之下,杰西卡才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的手臂根本使不出力气来,这段时间且不说她没跟连去健身房的心思都没有,连日常走两步都特别不愿意,每天下课以后就是窝在床上追剧,手机纸巾薯片可乐所有自己想要的东西都放在床头自己伸手可及的范围之内,除了憋到不行的时候下床尿尿,杰西卡一整晚都是不会挪窝的。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完全使不出力气这样的现象,可把杰西卡吓得不轻,第二天一早赶紧跑去找校医看了,竟然被诊断为肌无力!因为失恋宅出了肌无力这件事,在之前一向自信满满的杰西卡眼里简直是个网络红段子级别的笑话,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潜意识为什么会强逼自己出国来攻读这个学位——比起学到专业知识,对那一阶段的杰西卡来说更重要的,可能是通过出国这样一种方式强逼着她从生活和灵魂上都不要再去太过另外一个人,而学会跟自己好好相处吧。   听了女神小姐姐的故事之后,宋栗面对着女神小姐姐要亲自带自己去健身房的提议,就跟小鸡啄米似的一通狂点头。其实她很想说女神小姐姐就算不讲故事,就冲着颜值她也说不出半个不字啊,就好像那些学员最多的健身房,一定是私教最帅的那些同一个原理啊!   跟着杰西卡一起去过健身房之后,宋栗觉得自己以前去的都是假健身房。以前去健身房,宋栗觉得自己的目的很单纯——跪舔颜值和自拍。去的最勤的那几天,一定是顶着那张自己最心仪雕塑般脸庞的教练带课的那几天。并且你以为女孩子去健身房的时候为什么要化妆?难道她们不知道号称再无害的化妆品也有堵塞毛孔的风险吗?以及去健身房的时候为什么要穿好看但是不舒适的健身服?难道真是有自虐倾向么?所有问题的答案,不就在对着健身房整面的落地玻璃镜掏出手机、对着健身教练甜甜一笑邀请他过来自拍合照的一瞬么!   直到杰西卡拉着宋栗连续三天在健身康里跑成狗,再加上深蹲和力量训练,让宋栗哪里只感觉腿不是自己的了,直感觉每一根末梢神经都不是自己的了!她这才深深觉悟了完美的柯基蜜桃臀是怎么来的,要想看起来美得毫不费力,背后真的必须得加倍努力啊!   不过让杰西卡觉得宋栗出师了的时刻,并非是宋栗站上健身房的体重秤、发现她不仅减掉了失恋三天内胖的五斤、之前肚子上的游泳圈也像漏了气一般趋于平坦的时刻,而是宋栗在从健身房和杰西卡一起走路回家的时候,看似轻描淡写没什么大事的对杰西卡说出那一句:“我要去美国一周。”   杰西卡惊讶的问道:“去干嘛?出差么?”   宋栗听起来仍然像是在说一件生活中再平常不过、无关紧要的小事,比如说在对杰西卡说明天的早餐还是吃水煮蛋好了不要吃煎饼果子了,她就带着这样的语调说道:“我不是一直想去美国读心理学么?总得先出去看看,才算是迈出了第一步啊。”   杰西卡的反应,简直比当年自己治愈了肌无力后终于刷干净了拖鞋上的绿苔藓还激动!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把抱住宋栗:“你终于出师了!”   找回自己,这是在杰西卡眼里一次惨痛的失恋之后,所能带来的最珍贵的礼物。   宋栗当然也同意这一点。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些新的感悟。宋栗觉得,自己的人生永远都在等,小时候被关在幼儿园里、扒在大门口的铁栅栏边眼巴巴看着外面的世界,那时自己在等长大,等长大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后来,自己在等再没有数学考试的一天、取下牙套的一天、终于留长了头发换新发型的一天、大学毕业的一天、达成减肥三斤目标成就的一天、终于买到黑色心仪小礼裙的一天、有男朋友的一天……永远都在等人生中出现完美的一刻,可是到后来宋栗往往会发现,就算等到了那一刻,整个情况也完全不会像她所一直预设的那一般完美无缺,总会有那样一些大大小小的缺憾,让宋栗再去规划和期待人生的下一个完美时刻,那么多珍贵的时光,就在无休止的等待之中,就连宋栗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从自己的指缝间溜走了。   就好比想要出国去读心理学这件事,宋栗也一直都在等,等自己的英语口语练得再好一点、等自己的能力再游刃有余一点、等自己的钱再存得充足一点、等自己准备得再好一点……直到小狼狗一根狗毛都没留下的飞走了,宋栗才突然明白过来,对任何一件你真正重视的事情,哪里存在什么真正准备好的时刻呢?   很多时候不就是一个冲动之下,做了也就做了吗?毕竟未来的那些,好的坏的,都不是空想出来的。就算没有准备好的情况真的发生了,当下去好好学着应对它不就好了?既然情况不会坏到让你真正死掉,就鼓起勇气跟这个世界死磕到底吧!   所以宋栗的机票说买也就买了。那一直以来本以为在广告公司很难请到的长假,在自己的强硬坚持之下,也就这样顺利的请到了。宋栗连衣服也没有收拾几件——这架势倒是与小狼狗如出一辙,带着一个小小的登机箱,就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飞走了。   但这个世界上的事,永远不会按你所设想的发展。这倒也印证了宋栗刚想通的“没有准备好的时刻”这一理论。   飞机一落地,宋栗刚刚办好各项手续打开自己的手机,手机里的无数条信息就爆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走咱就走诶~ ☆、第56章   手机里的这些消息,全都是来自于同一个人,一个宋栗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主动联系自己的人——别猜错了,不是饶朗,是狗哥。但是狗哥还会主动给宋栗发消息这件事带来的震撼之感,如果跟宋栗看到手机屏幕上所显示字眼带来的震惊相比,那就是开封菜全家桶里的一颗鸡米花,超大盒可以用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分享装散粉里的一颗散粉,简直不值一提。   其实狗哥虽然用无数条信息塞满了宋栗的手机,但是每一条信息都是同样的几个字:   “你在哪?饶朗杀人了。”   故事要从饶朗出国游学飞机刚刚落地的那一天说起。   饶朗在国内是大明星没得说,无论去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众星捧月的架势,所以在饶朗从十岁左右开始入行以后,超高的颜值让他很快圈了一大票姐姐粉一夜爆红,在那之后很多年里面,饶朗的身上就没揣过钱,他自己也是对钱完全没概念,对他来说可能就是□□面上不断上跳的数字而已吧。他没有自己出过门,没有自己订过机票,没有自己打过车,也没有自己点过外卖。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年,当饶朗渐渐长大一些了有了自己的独立意识,才发现这样的日子简直把自己过成了废人一个,一旦脱离了娱乐圈他就好像是一个浑身透明的幽灵,当对面的人谈起了现实世界的任何技能或者话题,饶朗根本嘴都张不开更别提答话了,久而久之对方自然就会选择叹一口气无视饶朗了。也是在那样的情况之下,饶朗果断主动向狗哥建议,把那段时间的工作重心开始往国外移,毕竟带着一大队保姆团队出国这件事,阵仗还是有点太大了,远没有在国内那么方便,这也让饶朗有了自己去学习一些生活技能的机会,他第一次自己出门打车、开始学习着要记得找回多少零钱,第一次自己去超市买了想吃的菜,自己一个人不服输的闭门练习着,从整整一锅黑成了墨鱼汁海鲜饭一般的黑暗版蛋炒饭,到终于做成了中华小当家也要点个赞的黄金蛋炒饭。再后来,饶朗对于现实世界的浓厚兴趣,更多的全部来自于同一个名字。   一个现在饶朗不敢再提、也不敢再想的名字。   那么,就只说是她吧。   饶朗喜欢看着她拎了满满一袋子超市买来的各类菜品、却对晚餐的菜式完全没有想法,把他家的厨房简直变成了邪恶博士的实验室一般,做出一道道黑暗料理,有着一种特殊难闻的、却让饶朗莫名喜欢的烟火气;饶朗喜欢带着她,去与从前总是冷淡以对的家人相处,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不是每个小孩都是只会看动画片和要棒棒糖吃熊孩子,说不定人家走的是老干部人设比饶朗自己还要老成,亲情的温暖这种话太鸡汤饶朗说不出口,这这五个字不知怎么的就在那些时刻从饶朗的心里自动蹦了出来;甚至,饶朗喜欢她的妆容不像她见惯的女明星一般精致,偶尔眼线画得太过放飞自我像古装剧里黑化之后的女反派,偶尔眼线又画得太过粗糙像两条蚯蚓醒目的趴在眼皮之上;甚至,饶朗喜欢她肚子上的游泳圈,喜欢她挤完地铁之后不那么规整乱七八糟的头发,喜欢她家居服上各种来源不明色彩斑斓的污渍。   对饶朗来说,宋栗就是这个世俗的世界本身。她不完美,不精致,却自有她的魅力,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沉浸其中,而唯有真正沉浸其中的人,才能感受到那样一种让人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可就是欲罢不能的快乐。就好比每天路过广场舞大妈的队伍之时,路过的人一定不能明白每天对着同样吵嚷的乐曲跳着那简单到好笑的步伐有什么吸引力,可如果你让其中的某一位大爷或大妈一天不去跳试试,保管浑身不对劲,所以才能看到广场舞的队伍从来都是风雨无阻,不管天气再恶劣也是同样的壮大。   饶朗以前也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某一天会对一个女人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变作了环绕他的世界本身,不精致却真实,太多烦恼和不快但却绝对不会无趣。   只是这样一句最有分量的表白,是永远也不会传到她的耳里,而永远只会留存在饶朗的心里了。   至少当时的饶朗是这样笃定的认为的。因为他早已决定,为了不带给她任何的伤害,要头也不回的主动远远离开她的世界。   正是小时候初入娱乐圈时被惯成了废人一般的那段经历,加上她出现之后令饶朗燃起的对现实世界的浓厚兴趣,令饶朗非常珍惜这次出国游学的机会,他终于可以甩开了习惯在他身边前呼后拥的那样一拨人,甩开了时刻紧紧盯梢着他的狗仔们,以及他们稍一有风吹草动便一顿闪光灯猛拍好像要闪瞎人狗眼的架势,自己踏入真实的世界里过一段真实的生活。所以饶朗没有带信用卡,也没有给自己分配了过多的钱,就连落脚的房子,也是直接找到了一个寄宿家庭。   饶朗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可能是主动离开宋栗这件事看在老天的眼里也是觉得饶朗做了件好事?所以饶朗寻找寄宿家庭的过程异常顺利,在他发出帖子之后的不久,很快就有一个家庭主动的联系上了他。不过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庭,不如说这是一对刚刚新婚不久的年轻小夫妻更合适,男主人做科技研发,女主人是金融行业,都是华裔,小楼上下两层格局不大、可普通而日常的生活是完全够用了,养了一只暹罗猫,没有狗,夫妻二人的工作时长都不短,尤其是女主人碰上业务繁忙的时候,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简单、温馨、日常,沟通方便,暂时没有熊孩子,这样的寄宿家庭简直可以说是为饶朗量身打造的。所以在网络上初步沟通之后,双方都没有发现什么沟通上的问题,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去吐槽君那儿投稿的奇葩细节,加之彼此都是对方心目中完美的人选,所以寄宿一事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当饶朗果断买了最近时间的机票一溜烟的跑出了国之后,就直接带着他一个小小的登机箱,住进了这对小夫妻的家里。   在眼前重新展开来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新到了饶朗好像觉得自己是重新活了一遍,有机会去书写跟以往截然不同的一段人生。国内的衣服都没有打包带过来,每天要穿的日常衣物都要一件件去重新买过,不同于在国内买衣服时总会更倾向于一些特别的造型设计、来凸显自己蜂腰或大长腿的身材优势——呵呵难道你以为所谓机场街拍真的都是随便一穿随便一拍么,谁人不是争当带货王!满足自己虚荣心的同时还能获得广告爸爸的垂青!而在这里,饶朗买的每一件衣服都很相似,不同颜色的格子衬衫,宽松松的牛仔裤,穿衣风格越来越跟做科技的男主人趋同,而当饶朗真正自己开始这样穿衣之后,才发现这样的打扮真的跟辣条一样有让人上瘾的魔力!难怪每一个IT男一旦穿上这些棉布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后,就好像秋天第一次穿上秋裤一样,一旦穿上就再也脱不下来了——真的舒服啊!舒服到了全无束缚的地步,感觉简直跟穿着家居服无异!在你经常要经历十几小时的疯狂地狱模式加班、累到在电脑前倒头就睡、能眯半小时算半小时的地步,好看什么的那都是浮云,唯有和家居服一般的舒服才是值得追求的终极奥义。   他每天吃便宜的中餐外卖,原来这里没有陈皮鸡只有橙皮鸡,而且不同于陈皮鸡的麻辣鲜香,橙皮鸡用的是橙子皮或者直接就是橙汁浇上去,初次入口的时候只觉得甜得发腻,多吃几次之后却也觉得酸酸甜甜自有它的魅力。如果碰到当天的课不忙或者教授留下的课题没有那么棘手,他就会骑着车去到超市,买一些新鲜的鸡蛋,再艰难的买到一些并不怎么新鲜的葱,亲自动手给自己做上一盘黄金蛋炒饭——吃橙皮鸡的时候饶朗通常会选择不放下手中的书本,吃蛋炒饭的时候饶朗却总是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看,专心的一口、一口,送进自己的嘴里,好像要最为仔细的咀嚼品味、才不辜负自己亲手所做的这一餐,而每当吃蛋炒饭时,他脸上的神情总是会难以自控般,都在愣愣的出神。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每一次在吃黄金蛋炒饭的时候,饶朗总会不自控的想到,这是她最爱吃自己所做的一道菜,也是她唯一向自己学习想要做好的一道菜,虽然那时总还是以做出了黑暗料理的惨败结局告终。   不知道现在,她有没有终于练习做会了这道她最爱吃的黄金蛋炒饭?   不知道现在,隔着遥远的时差和距离,她在做着些什么?   也会像自己一样,对着一盘蛋炒饭止不住的发愣么? 作者有话要说:  蛋炒饭的升级版是番茄蛋炒饭~ ☆、第57章   如果剧情就这样平顺的发展下去的话,饶朗应该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宋栗了吧。就这样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的骑车去买新鲜的蛋和不怎么新鲜的葱,用最细致的手法给自己做一盘记忆里她最爱吃的黄金蛋炒饭,用最慢的节奏一口、一口,一个人发着呆,把那盘蛋炒饭给吃个干干净净。   从来没有说出口的两个字,也再也不会说出口的两个字,是思念。是海一样浩瀚的、时刻会将自己湮没的思念,唯有那一口、一口好像还共吃着同一盘蛋炒饭的时刻,让自己好像能暂时的从海平面上露头挣扎了出来,一口、一口的艰难呼吸到些微的氧气,让自己总算能够勉强的挣扎求生,不至于真的在这片汪洋中缺氧沉沦、再也不能浮出海面。   对,就是这样的艰难。可饶朗的心里从来没有哪怕一秒钟,想过要回头去找宋栗。   这其中的原因,如果剧情就按现在这样发展下去,宋栗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除了饶朗之外,可能唯有寄宿家庭那个同样年轻的男主人,能够略微窥探到一点端倪。因为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楼下的客厅里打着电玩,虽然游戏里砰砰激烈的枪战声,或者赛车呼啸而过的轰鸣声都有着超强的吸引力,却还是并不能完全掩盖,他听到楼上饶朗的卧室里,经常会在深夜传来“咚、咚”这样闷闷的声响。   对饶朗来说,虽然出了国,生活的环境完全换作了全新的,每天面对的不再是灯红酒绿错综复杂的娱乐圈,而是简单到会让很多年轻人觉得乏味的传统大学校园,每天吃着新的菜式,穿着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极简风格的衣物,甚至连隐形眼镜也不再戴了,每天戴着大大的金丝框眼镜连镜子都不照的就可以出门,为的是看起那些大部头的书本来更方便舒适,至于个人形象什么的早已完全抛在了脑后,反正现在也并没有成群结队的狗仔会来偷拍自己了不是吗?但就算看起来再怎么像是一个全新的人,能够把之前乱七八糟的人生全部打碎,好像可以重新再活一遍。   但是。   为什么人生之中,所以看上去很美、听上去很好的描述之后,总会跟着一个“但是”?   但是那些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住进了自己心里的梦魇,那些在身体内张牙舞爪、每次自己都会鼓起勇气跟它们作战、但每次都会让自己丢盔卸甲落荒而逃的野兽,比想象中要聪明得多,并不会被这样看似焕然一新的假象所蒙蔽,它们依然能够辨识出自己,不管再怎么装出一副能把生活管理得井井有条、能把每一天过得积极向上的模样,都还是那个怯懦的、无助的小男孩。   和很多很多年前,那个站在一个不开灯的房间里,面对着一只已经开始爬上皱褶的大手,满脸惊恐、但是就是没有勇气开口说出半个“不”字来的怯弱小男孩,没有半分区别。   直到现在,饶朗都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个房间的窗户分明被那只渐有褶皱的大手一扇扇细心的检查、严密的关好,那个房间里应该是一丝风也透不进来的,可是自己分明能够感觉到一阵凉飕飕的风,从自己的大腿根部吹了上来,直吹进了自己的体内,那时太过幼小的自己还不能明白有一种形容叫做“彻骨的寒意”,只是觉得自己的浑身都冷到不受控制的疯狂颤抖。   是因为……自己的裤子被脱了下来么?可是那分明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又是哪里来的一阵风呢?   每次饶朗的记忆到了这里,他都会强逼着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再想下去。好像一旦再想下去,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什么东西,就会让他彻底崩溃,如坠深渊、再也没有能够重新爬起、生还的一丝可能。即便强逼着自己硬生生切断记忆的话,会让心里本已恶声咆哮着的野兽更为不满,不断嘶吼着、挥舞着利爪想要饶朗去面对过往,但是饶朗当真没有这般的勇气,与面对那样的过往记忆相比,饶朗甚至更愿意选择跟心底的这头狂暴野兽作战。   虽然每一次,他都被这野兽打得溃不成军,没有任何战胜的把握或可能,为了把这头野兽困在自己的体内、让它不至于出来伤人,为了让这头野兽多少能够宣泄一下它的怒气——   那寄宿家庭年轻男主人每逢深夜听到的“咚、咚”闷响,都是饶朗还如在国内时一般,一下下把自己的身体往书柜、桌角、地面或任何坚硬、锋利的地方撞去。唯有这样到最后会让全身麻痹到没有任何感觉的痛感,才能让饶朗心底的那只野兽获得稍许的宣泄快感,直到把饶朗折腾到耗尽了全部的体能、再也动弹不了分毫,心底的那只野兽才会懒洋洋的打个哈欠,意犹未尽的如重回山洞里的恶龙、盘着尾巴不甘心的睡去。   寄宿家庭的年轻男主人,名字叫做雷。他的年纪与饶朗相仿,单从外表看起来,是一个普通到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奇怪的男人——因为从他的身上,几乎挑不出任何一个可以反映他独一无二个性的细节,似乎所有的这些细节,都被他刻意的回避掉了。他留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偏分发型,如果大家都是三七分,那么他绝不会在任何一个再忙乱的早晨,让自己的头发出现二八分的情况;他穿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如果这一季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黄色和蓝色的格子,他的衣柜里也断然不会出现红色或任何之外的色调;他的鞋永远是白色或灰色,不抢眼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指甲剪得短短的,绝不会让你从他指甲缝的小渣滓里看出他昨晚吃了什么除披萨和可乐以外的东西——毕竟只有披萨和可乐才是IT技术男的标配。   如果那时的饶朗,不是受困于自己日益严重的心理症状太过,而还能有一些体力和精力留出来观察身边的这对年轻夫妻,他一定会觉得无比的奇怪:这个世界上,当真会有这样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个性色彩可言的人存在么?正常到了好像刻意为之,为的就是不让任何人通过自己身上的任何细节,来关注自己、记住自己,来与自己对话、开启任何一个话题,为的就是让自己随时随地可以像变色龙一般,隐没入人群中就能不见了踪影。   就是这样再正常和普通不过的雷,让每天忙于学业、困于心理问题的饶朗对他没有设半分防备。在饶朗的眼里看起来,雷就像任何一个沉默寡言、不善交流的IT技术宅,就像这个房子里的隐形人,和他之前在娱乐圈见过的无数舌灿莲花的男男女女大不一样,质朴得让人很难对他产生任何好感或厌恶,只会本能的去忽视他的存在。每天早上饶朗起床之后,去厨房里煮咖啡烤土司,这时的雷往往还没有起床;而当饶朗结束了一天的繁忙课业回到家,这时饶朗往往已经吃过橙皮鸡的外卖了,路过楼下的客厅时,雷往往还在公司里忙着编程没有回来。唯有当饶朗深夜不得不下楼使用楼下的卫生间时,才会看到雷每天都穿着相似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戴着框架眼镜瞪着一双眼紧紧盯着电视屏幕,全情投入的玩着枪战或者赛车电玩,手里死死的攥着他的手柄,仿佛他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乐趣来源就全寄托在这个小小的手柄之上了。   为了不提那个同样年轻的女主人?她的名字叫做梅。见过了她之后饶朗才知道,想在国外的金融行业立足需要付出多少的努力,她的工作时长竟然比做IT的雷还要夸张得多。不同于雷好似这所房子里的隐形人,梅是彻头彻尾的隐形,几乎每天都不见踪影,让饶朗几乎要以为她是收拾了一个超大行李箱每天都住在公司里。   雷每逢深夜,总是雷打不动的在楼下客厅里,沉迷于他的电玩世界无法自拔,这应该是他排解过大的工作压力、舒缓过长工作时间带来的疲劳感的方法吧。而唯有这一天的晚上,饶朗在房间里死死咬着牙、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摔打,终于让心里的野兽沉沉睡去后,大汗淋漓的躺在地板上缓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有了一丝丝的体力下楼去到洗手间,洗一洗自己让自己每一根发丝都黏答答不清爽的满头冷汗。饶朗随意的一瞟,竟然发现雷不在他每天坐着的沙发之上——虽然那个沙发上的凹陷还存在,印着雷屁股和大腿根部的形状,一看就是长年累月都不曾挪窝才能形成的;电视也还开着,放映着赛车游戏这一局失败的画面,在路灯栏杆撞毁汽车的车身之上,还有熊熊烈焰在不断燃烧着,但每天被雷死死攥在手里、像他生命一样珍贵的手柄,却被随意的丢在了沙发之上。   雷……去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狼狗为什么变野兽了~ ☆、第58章   眼前这一幕的场景,说起来,也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生活场景——还没来得及关掉的电视屏幕,好像还残留着人腿部皮肤温度的沙发座椅,刚刚从这沙发上起身的人,去了厨房热一片冰箱里的披萨,或者临时接到朋友的酒局电话匆匆出了门,不都是极有可能的,也是再正常不过的生活逻辑吗?   可不知道为什么,那电视屏幕冰冷的泛着蓝调的光泽,和因电压不稳而发出的滋滋电流声,配合着那样一张空荡荡不见人的红色沙发——此时在饶朗的眼里,那张沙发就好像一张血盆大口般贪得无厌的张着,因为无人落座而觉得腹中空空,贪婪而迫切的期待着什么人主动送进它的嘴里,这样的一幕,让饶朗因为自己眼神那不经意的简单一瞟,却自内心深处升腾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虽然饶朗成年以后,尤其是现在这段时间以来,因为林染带来的压力和各种外部世界的刺激,或许还要加上娱乐圈纷繁复杂的环境,让他的心理症状越来越严重,但是这样一种特别的不安,对饶朗来说还是久违了——这种不安上次发生的时候,还是在很多很多年前,不过数岁的他,进入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之前。   那只已经开始爬上褶皱的大手,其实对他来说是熟悉的,甚至是亲切的,毕竟从幼时起就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但当那只大手,略带着些强硬的力道,抓起了幼年时自己细弱的小胳膊,想要把自己拉入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之前,其实他的嘴里说着的话是:“你最喜欢的动画片要开始了,你妈妈不让你看的。到房间里来,我偷偷给你放。”本是一件轻松又开心的事情啊,而且对于那时年纪太小、单纯又容易轻信人的饶朗来说,他对那只大手的主人这样的说辞,从内心深处是深信的,连半分怀疑都没有。   可是为什么,就是那个不过数岁的自己,那个单纯到令人发笑的小男孩,在被拉进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之前,就是不由自主的、莫名其妙的,从心底生出了一种可以说是本能的不安来呢?   这样的一种不安,唯有在那时出现过。   再以后,无论饶朗在面对任何冷漠、危险、混乱的局面,无论他的心底产生了多么厌恶、焦虑、恐惧的情绪,其实就连完全失控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但是唯有那样一种自心底本能升腾而起的不安,那种令人不明原因、就是止不住的浑身颤抖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是,令饶朗完全意想不到的,这样一种不安竟然在自己成年以后,在自己远远逃到了异国他乡、想要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假装自己也同样可以焕然一新时,在远离了童年那个怯弱无助的自己十多年后,竟然在人没有任何一点点防备的时候,就这样又出现了。   这不安的情绪,竟然让本来已经没有了一点力气的饶朗,像准备逃生的小兽一般、蓄积起体内平时轻易不会发觉的潜能力量,浑身蓄力紧绷。可就算是身体准备好了,饶朗发现自己的心,还是像幼时一般,面对着这种不安毫无一点办法,只想怂怂的逃开去就好,就像鸵鸟把头埋进眼前的沙子堆,让大脑混乱的恐惧已经容不得任何理性的思考。   所以饶朗下一个举动,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然后想要逃开这看似血盆大口的红色沙发和泛着冰冷蓝光的电视屏幕一般,快速奔上楼梯,想要向着自己的房间里面躲去。饶朗想着,可能要到自己转身锁上房间门的那一刻,这种不安才会稍微消退一些吧?   如果饶朗这时还有一丝丝理性思考的能力,不,应该说,如果平时的饶朗不完全沉沦在自己的心理困局里,愿意对雷这个看似会让任何一个人全然不设防备、再正常不过的普通男人雷,留心多看上两眼,如果他没有被这每天太过规律简单的校园生活温水煮青蛙一般,消磨了在国内复杂环境中浑身雷达全开所保持的那样一种机敏,而渐渐生出了一种钝感……   如果那么多的如果都成立,那么饶朗,会不会有幸发现,这个名叫雷的年轻男人,眉眼之间,竟与十数年前拉他进不开灯房间的那只手的主人,竟然有那么几分相像?   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如果。   所以饶朗什么都没有发现,心理也没有一点点准备,只是在楼梯上拔足狂奔,一门心思的想要把自己的房门关好锁好,似乎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确保自己的安全,就能狠狠击退心里那样一种久违的、本能的不安。   逃进房间、转身锁好门,这个简单的动作,倒是真如饶朗脑子里不断放映想象的一般,被他顺利的完成了。   这时,饶朗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刚才那如随时准备逃生的小兽一般、浑身紧绷起来的肌肉,这会儿也才终于放松了下来。   饶朗不在意的转过身去,想要把自己狠狠摔进软软的床里,在经过如此身心俱疲的一夜后,尝试着好好的睡上一觉。然而——   眼前的一幕几乎让也不算没有见过世面的饶朗,惊叫出了声。   因为他看到,那个每天生活得像个隐形人一般的雷,每天沉迷于自己的电玩世界无法自拔的雷,那个似乎并不愿与三次元世界的人类发生任何牵连、就连多说一句话也是不愿的雷,此时,就站在自己的房间里,站在自己的面前。   若只是普通的房东到访,为何选择这样的深夜?面前的雷面无表情,也没有开口说话,让人对他的目的不明就里,这样的混沌不明,也会让人的心里生出更多的混乱与恐惧。   在饶朗心里,刚才那随着锁好门的动作、好不容易才消退下去的不安,此时立刻以排山倒海之势卷土重来,一下子占据了饶朗的全部心脏,分明比刚才更加汹涌。其实在宽松格子的棉质睡衣裤下,饶朗浑身已经颤抖得完全不受控制,甚至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以前只在恐怖小说里看到过的描述——“牙床不停的打架”。饶朗甚至觉得,架在鼻梁上的框架眼镜都会随着全身细微的颤抖滑落下来,让他再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对整个局面更加失去控制。   绝不可以这样,也许,会——“死”。快点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和大脑,不要再颤抖,也绝对不可以失去理智。   饶朗也不知道“死”这样一个突兀的字眼,怎么就在完全没准备之间、莫名其妙的蹦入了自己的大脑里。毕竟自己眼前面对的,只是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IT技术宅男,而且他的双手就这样自然的垂在身侧,没有摆出任何攻击的姿势,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就算他选择了一个诡异的时间点、不明就里的来到自己房间,一般人的常规推论,大概也就是遇到了一个需要去吐槽君账号投个小稿的奇葩房东吧?   “死”这样激烈而严重的字眼,到底是怎么在一瞬之间,蹦进了饶朗的脑子里?   很久以后,当饶朗回忆起这样的一幕,便会发现,那个莫名蹦出的关于“死”的想法,大概是人面对不可逻辑推论出、但是可以感知到的危险,最本能的一种求生自救吧?   雷和饶朗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了许久,久到二人之间的空气里,生出了一种彼此对峙的危机感。   然后,雷终于开口了。   伴随着他的开口,给饶朗带来的,是竟比看到雷诡异的出现在自己房里更多的不安和惊骇。   其实雷开口只说了三个字:“饶一迪。”   饶一迪这三个字,在现下的世界里知道的人不多,还记在脑子里的人恐怕就更少了。   饶一迪,是饶朗的曾用名。是饶朗早已不在世的外公所取的。   在发生了那样一件饶朗至今都不愿也不敢想起的往事之后,在饶朗妈妈的强力运作之下,立即把饶一迪这个名字更换成了现在的饶朗。   从此,饶一迪这三个字,就如同那样一件往事,成为了整个饶家不可言说的秘密。饶朗自己当然更不愿主动想起,于是渐渐被收藏进了记忆抽屉的最深一格,蒙上了厚厚的灰尘,让人已经很难再去发现,更别说再去翻找出来。   然而,在此时此刻,十数年过去了的遥远以后,在远离了饶朗家乡的异国,突然有一个跟饶朗同岁的年轻人面对着他,清晰的喊出了“饶一迪”三个字。   饶朗大脑里面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能再想,什么动作也不能再做,傻愣愣的站在当场。   趁着饶朗发愣的当下,雷竟然突然走到了饶朗的近前来,作势就要吻上饶朗的唇,那一只右手的动作,竟是要伸手就去褪下了饶朗的睡裤。   这会儿饶朗就该感谢刚才那股求生的本能,让自己拼命控制住了全身的颤抖,留住了头脑里勉强维持清醒的理智。他猛地一把推开了雷,哑着嗓子喝道:“你做什么?”   雷的神色稍显得有些惊讶,但很快平静了下来,也并没有气恼,反倒是对着饶朗笑了一下。   然后他缓缓的撸起了自己格子衬衫的两只袖子来。    ☆、第59章   当雷在饶朗的面前,缓缓的撸起了格子衬衫的两条袖子来,饶朗本来还不明就里:这是要做什么?难道骚扰不成,这事撸起袖子来方便干架的节奏么?可是饶朗很快就懂了——不是要打架或者攻击,雷只是为了给饶朗展示,在他的双臂之上,竟也布满了深深浅浅、大小不一的淤青和伤痕。   那样的痕迹,对饶朗来说在熟悉不过。或许旁的没有经历过的人,会被“这是一不小心撞在了桌子角上”,或者“骑自行车时一个不留神摔倒了”这类的说辞所蒙蔽,而唯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清楚的知道,这样的痕迹,唯有自己主动的狠狠去虐待和伤害身体才会留下。每一块淤青,都是四周青黄,而中间部分重伤到了青紫发乌,都像是一只只眼神恐怖的瞳仁,在死死的紧盯着自己,让事后的自己都是不敢去细看,只能终日里穿着长袖的棉质睡衣、长袖的格子衬衫,把这些一只只的眼睛全部遮挡起来,去逃开它们。眼不见,心里才能多少褪去一些惊惧。   年轻的雷,竟然知道“饶一迪”这个名字,竟然也和自己一样,胳膊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伤痕,想来是每一夜趁着梅还没有回家的时候,躲在了屋子里无人的角落,和心底里的野兽激烈的对抗着,却每一次都是铩羽而归,只能靠着不断的伤害自己去平息那野兽的愤怒、宣泄那野兽的情绪、释放那野兽的力量,才能让它重新在心底沉沉睡去,让雷和饶朗一样,在浑身脱力之后获得短暂的一丝安宁。   那时的饶朗,心底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已经本能的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知道雷身后藏着的真相和秘密,一定是他所没有能力和勇气去面对的——这和他多少岁没关系,和他是不是长大了没关系,在这样一个阴暗沉重的秘密面前,无论饶朗长到了多少岁,都会一瞬被打回原形一般,便回那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能做的无助小男孩,恐怕一生都不能获得面对这个秘密的勇气。然而在那一瞬,巨大的好奇侵吞了饶朗的大脑,让他竟强行压下了心底的不安,还是忍不住对着雷问出了那个问题:“你到底是谁?”   雷笑了。   那是一种无比放松的笑容,似乎在一瞬之间,让紧绷了近二十年的身心一下子卸去了力气,一下子松快下来,似乎雷这近二十年的时光,之所以活着、吃饭、睡觉、工作、结婚……都是为了让自己还能成为一个人,能有机会等待饶朗对他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那样从灵魂深处长长舒了一口气的表情——   饶朗突然反应过来,因为刚才内心被他强行压下去的不安,却没有那么老实的待着,伴着雷露出的这样一个笑容,更加激烈的反弹,逼迫着饶朗的脑子飞快的运转着,全身的雷达在偃旗息鼓了很久以后此刻也是全开、调整到了最高级别,这让饶朗突然明白,雷这样一个放松的笑所承载的,并非是真正放下了一切的轻松,而是一种所做的所有准备终于没有被辜负的狂喜。这让饶朗本已明确嗅到的危险气息,此时更像是锋利的铁锈气味,数十年被暴露在荒野后被一阵猛烈的暴雨所狠狠冲刷,猛然散发出的气息像刀一般直钻人的鼻孔,令人作呕。   但现在想要收回那个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雷已经带着那样的笑容开口了:“你不记得我是谁,那么,你一定记得饶峻是谁吧?”   饶朗的大脑“轰”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会轰平了方圆百里内所有建筑的重型武器在他小小的脑子里一瞬爆炸,又好像有数十年不见的暴雨之夜会闪瞎所有人眼的巨大闪电在他脑中划过。总之,他的脑子里那一瞬感受到的不是痛苦,不是恐惧,而只是一阵巨大的空白。   那是人体出于自救的本能反应吧。那样的秘密太过重大,就连身体也能聪明的评估出了你是不能承受的,所以让你的脑子缓一缓、身心顿一顿,让你总不至于真的被这样一个突然卷土重来、事隔近二十年后又被想起的秘密给侵吞湮没。   那大脑经历了一段久久的空白之后——久到饶朗以为至少有五分钟,然后,一瞬之间,所有的回忆、所有细致到具象的场景,像一盒子被倾倒而出的画片,一瞬间冲进了饶朗的整个脑子里,占据了他的每一个脑细胞。   这时饶朗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是失忆忘却了那件事啊。   只是太过痛苦,只是太过恐惧,让自己的大脑很聪明的把那件往事压在了最深处,佯装自己已经完全忘记。让自己的回忆每次进行到这里,每次回到那个不开灯的房间以后,再要往后想下去的时候,都会变成了一片空白,然后就是一阵极其剧烈的头痛,阻止着自己再继续用力的想下去。   曾经还小的自己,也懵懂无知的问过妈妈,为什么每次到了这里自己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还会头痛得厉害?   那戴着金丝框架眼镜的妈妈,那时还年轻着的脸部线条优雅得很美丽,饶朗听很多人说过他的脸完美得像希腊雕塑,可饶朗一直打心底里觉得,这样的谬赞都是因为那些人从没有见过他妈妈年轻的时候,那样的一张脸庞,才能真正担得起古希腊雕像这样的称号,一样的优雅,一样的完美,可与此同时,也是一样的冰凉,一样冷到了好似不带有任何一丝活人温暖的气息。这样美丽而冷漠的妈妈,并不会像其他小朋友的妈妈一样,把幼年的自己轻柔的揽入怀抱中,用那柔软的手一下、一下轻抚自己的头安慰自己,这样的妈妈只会丢给自己两片止痛片,也不管这样的效力是不是小孩子能够承受的,然后用冷到会在盛夏时节让饶朗浑身结冰的声音说:“失忆更好,那就不要想了。”   为什么失忆更好?记忆拼图里面丢了一块,总归是一个残缺,有什么可好的?小小的饶朗不懂得。   直到现在,所有那些汹涌扑过来的画面,补齐了饶朗关于那个下午、在那个不开灯的房间里的所有记忆,饶朗才明白那时候妈妈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才明白那时候的妈妈无论看上去怎样的冷漠不近人情,到底还是有着一颗母亲的心,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只是难为她,也背负了太多的愤怒、压力和恐惧。   回来了。所有的记忆都回来了。   从那个下午,到后续一段时间里发生的所有事。   从那个下午,小小的自己天真懵懂的问:“伯父,你为什么还不开电视?动画片已经开始了。还有,你为什么不开灯?妈妈说关着灯看电视对眼睛不好,会近视。”   到那样一只开始逐渐爬上了褶皱,看起来比自己爸爸要稍微更年长一些的手,伸向了自己。   到自己分明站在关上了所有窗子、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却感觉到大腿根部的那样一阵凉意越来越剧烈。   到自己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是因为那阵不知从哪里刮进来的凉风,还是因为出于本能的恐惧,浑身止不住的瑟瑟发抖。   到自己在这样一种恐惧的操纵之下,大脑之中一片空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下午的自己,口袋里带着一把刀,现在才想起来,是和小伙伴约好了要一起去割下了河边小树的枝桠来做弹弓,那样小小的自己,和其他所有的小孩子一样,又哪里会懂得随身带着这么大一把刀的危险呢?小小的自己,虽然还不能懂得那只手对自己所做的事意味着什么,但是那样一种剧烈的不适,却让自己本能的感觉到那是一件很不好的事,在巨大的恐惧和颤抖的操纵下,连小饶朗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本能的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把刀来,狠狠向着那只手的主人刺去。   现在,伴随着所有记忆的回来,饶朗还能清楚的听到那样的一刀下去,发出的是怎样的声响——   哧啦。   就是那样的一声,和饶朗今后的岁月里,听到的所有声音都不一样,也和他感受到的所有触感都不一样。就是那样的一声,让那么小的饶朗竟然也能觉得,虽然他的手在血液喷涌而出之前就已经退开了,却不知怎的,在那样一声的影响之下,却还是觉得粘稠的血液沾了自己的满手,以后无论用了再多的洗手液、再用清水洗再多次,一辈子都再也洗不干净,一辈子,自己都要带着手上这股粘稠的感觉活下去。   再到后来,妈妈和爸爸爆发了剧烈的争吵。其他的话语现在都已经模糊淡忘了,唯有一句话还是伴着其他的记忆回来了,那时妈妈对着爸爸怒吼:“你分明知道!”   再到后来,就是妈妈开始成天成天的不在家,在外奔走运作着什么。   再到后来,听说那个曾经被自己叫做“伯父”的人,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捡回了一条命。   再到后来,那个人伤愈之后,就带着全家人远远的搬去了国外。在妈妈的运作之下,自己改成了“饶朗”这个名字。   那样的一件往事,和“饶一迪”这个名字一样,从此再也没有人提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玩得好累~ ☆、第60章   伴随着这样一件往事的记忆回来,一切都说得通了。那些过往的漫长时光里,饶朗对自己自身所有怪异行为的不解,所有奇怪心态的莫名,那些无论找了多少个价钱贵到令人咋舌的心理医生都无法有效分析出原因的心理症状,一切都说得通了。   为什么自己会在成年以后,还在自己的卧室里开辟了一方秘密天地,里面挂满了自己从各处搜集、购买而来的华贵女装,摆满了一双双blingbling、美到会令所有女生尖叫和不知所措的高跟鞋。   为什么自己的柜子里,会有一个带了锁的抽屉,那把钥匙就连狗哥都没有,一直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确保唯有自己能够打开那个抽屉,因为里面满满堆放着各色的眼影盘和口红,就连无数把长长木质手柄、精致雕花的复古造型化妆刷,也是每一个女生梦想中最美的样子。   为什么自己会在无数个万籁俱静的夜晚,等到所有的人都睡熟了,却仍然瞪着一双空洞无神的大眼苦熬着,直到终于拗不过心里那好像一万只蚂蚁在爬的一阵痒,一骨碌翻身下床,好像毒瘾犯了一般迫不及待的一把狠狠拉开了那秘密衣柜的门,所用的力道好像就算把衣柜门给一把拉下来了也在所不惜,再颤抖着双手、连钥匙都拿不稳,哆哆嗦嗦的打开那个只有他自己能打开的抽屉,然后,一秒都不能多等、好像再多等一秒自己就会被那万只蚂蚁噬心的巨大痛苦给活活折磨死,迫不及待的给自己换上一身华贵的女装,再搭配一双色泽和质地完美契合的高跟鞋,从那秘密抽屉里精心挑出的眼影盘和口红,是要开亮了所有的灯,对着全身镜去细细描绘的,这个过程就可以放得慢一点、再慢一点了,因为自己会无比的享受这个过程,那些羊毛刷子扫过自己细嫩皮肤、柔软又带着一点轻微的痒的触感,那丝缎一般的眼影颜色慢慢在自己的双眼眼皮上着色,让本来平平无奇的双眼似乎一下子之间迸发出了别样的神采,那细细的眼线在眼角看似不起眼的微微一勾,跟自己本来眼睛的线条怕是只有一两毫米的差异罢?可是为什么就会有着让自己整个人的气质都完全改变、一瞬之间变得妖娆妩媚的魔力,更别提那口红,自己最喜欢的怕是那耀眼的红和妖艳的紫,会让平日里看起来哪怕再寻常不过的一个人,也能在刹那之间绽放出了魅惑到骨子里的魔力。待到自己慢慢的、细细的享受完对镜化妆的这个过程了,才会舍得远远的站开了一点,好在镜子里能够清楚打量到自己全身的形象,自己往往身着层层叠叠的浪漫纱裙或能令自己柔若无骨的裸色系绸缎礼服,一双高跟鞋能让自己本就纤细的小腿线条更加好看,烂漫卷曲的假发搭配着精致到专业化妆师也挑不出一丝毛病的妆容——毕竟自己画眼线这类细节的时候,是全身心的在投入享受,可是一点也不会手抖的呀,这样全套的形象,才会让自己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来,这样的一副美丽,才会让刚才那一万只不断在自己心里爬动和啃噬的蚂蚁愿意鸣金收兵、滚回自己的老巢里去。   为什么自己会哪怕不断的自控再自控,可还是会忍不住在一个个重要的场合,抑制不住自己内心深处想要穿女装的欲望,哪怕是在跟宋栗的父母见面吃饭的时候,自己是那么样的重视,那么样的想要自己表现出一个正常人的样子,可还是会按捺不住的、在自己的衬衫之下穿上了一件精致华美的、不愿输给任何一个女生的蕾丝胸衣。   为什么自己会在那长相同样好看的林染,主动向着自己靠过来、做出了一些亲密举动的时候,没有拒绝、默默的接受,以至于被狗仔偷拍了下来、才发生了那后来的许多事,那时的自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想要拒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自己产生了疑惑。   这些所有的为什么,答案都指向了现在记忆重新回来的下午,在那个不开灯的房间里,从自己的大腿根部吹起一阵阵凉丝丝的风时,面前那张曾经熟悉而亲切,那时却因靠得饶朗太近而被无限放大、以至于扭曲,让小小的饶朗一瞬间觉得无比陌生的恶心的脸,那时的饶朗对着这样的一张脸浑身颤抖不止,已经不能再控制自己的舌头叫出“伯父”两个字,而那张脸却是笑着的,显示着那张脸的主人是无比放松的,好像这样的行为举动对他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甚至顺理成章,不值得有任何的质疑、甚至也不值得产生任何的奇怪。也正是这张脸上那样一种一切都理所当然的笑容,让小小的饶朗一瞬间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这一切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吗?自己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自己想得太多、反应过度了吗?也就是这样一瞬的怀疑和犹豫,让饶朗错失了阻止那只手伸向自己的唯一机会,再接下来,当他强忍着浑身的不适、找回了自己脑子重新思考的能力,找回了大脑对自己双手双脚的控制权,他已经不能让时光倒流、去阻止一些什么了,那种巨大的不适笼罩着他,只能让他不顾一切的从口袋里掏出那把刀,向着那人狠狠的扎去。小小的他其实还并不懂那样激烈的行为,会带来怎样不可收拾的后果,只是对那种自己不能承受的不适的一种本能反应吧,带着小孩子天生的恶和不受控。在举刀挥向那人的一瞬之间,那张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来得及褪去、来换上一副与这把刀更相配的惊骇表情,所以饶朗的耳边似乎还清晰的回荡着,刚才这张脸就是带着这样的笑容、近到咫尺的凑在自己的眼前,用那样一种好像在说“今天给你看你最喜欢的动画片”这样的日常闲聊语气,对着饶朗说:“全身都长得真好看啊,像女孩子一样。”   就是这样语气平常的一句话,音量也不大,轻轻的,无论哪个人从房间外路过都不能听到这样轻声的一句,甚至连当时的饶朗自己都不能推断出这句话会产生这样巨大的力量,却像一颗魔豆一般,被深深种进了小小饶朗的心底最深处,然后长出了一棵参天一般的巨大植物,不再需要其他任何的肥料和灌溉,自己就能这样不受控制的不断疯长,不能阻止、不能砍断,生出的卷曲藤蔓像八爪鱼一般狠狠的捆绑束缚住饶朗,让他一生里的时时刻刻都不能逃脱,不能安稳,哪怕长大后的饶朗跟这样一棵心里的参天巨植比起来还是太过渺小,只能仰着头无助的望着它、根本不能有任何作为,看着它就这样去影响了自己的一生。   也正是那样的一颗魔豆,裹挟进了自己向着那人挥刀的瞬间,让那个瞬间也像种子一般,伴随着自己的成长,在自己的内心不断疯长。   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己会越长大,越在面对任何一点压力和焦虑,以及那些自己在短时间内控制不好的复杂局面时,总会忍不住的大发雷霆,其实每一次事后来看,根本都是无足挂齿的小事。   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己内心永远住着那样一只残暴的野兽,白天还好,每当夜深人静、剩下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那野兽总会用利爪狠狠撕碎了笼子挣脱出来,咆哮着想要伤人。若自己不想去伤害陌生人,更不想让自己亲近和信赖的人面对这样的自己,怕自己在那野兽的控制之下对他们做出什么伤害的举动,让他们伤身的同时更会伤心,于是只好躲在无人的房间内,对着自己的身体狠狠摔打,让自己同样脆弱的一副肉身成为心底野兽发泄怒气和力量的渠道,哪怕痛到麻木、伤痕累累,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别无他法。   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己发现随着年龄的渐长,这头野兽也在跟着自己同步调的不断长大,越来越不受控制,以至于自己只能像懦弱的逃兵一样,随便找了一个幌子,从自己最爱的人身边狼狈的逃离开去,唯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确保她的安全,才能确保她的一生平安顺遂。   饶朗也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在那样一个冷漠的家庭环境中长大。   在自己更小一些的时候,在那时的记忆里,分明看到妈妈是笑过的。那样好看的一张脸,像春日里的风一般和暖的笑起来,当真如那句歌词一般,“没有见过的人不会明了”,是哪怕饶朗在长大以后进了娱乐圈、见过了无数号称绝色的女明星后,其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比拟的。   可是,在那样一个饶朗在很长时间里想不起来的下午以后,无论饶朗再怎样搜刮自己的记忆,妈妈就再也没有笑过了。   原来,小小的自己可以让自己的身体失忆,让自己通过这样自我保护的方式不至于太过痛苦。可是妈妈不行,妈妈必须要清醒的来面对这一切,来帮自己处理后续的一切事宜,才能好好的保护自己。   小小的自己因为脆弱逃走了,剩下了妈妈一个人,承受着没有一个母亲能承受的剧痛,无助却不得不坚强的,留下来直面这所有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期待圣诞节吗? ☆、第61章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饶朗是怪责自己的妈妈的。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还不懂得,那时候的他只是觉得妈妈很奇怪——因为小小的饶朗见过很多形形□□的大人,在所有的大人之中,好像只有自己的妈妈是不会笑的。而自己的爸爸,虽然总是佝偻着背、一副没什么精神的样子,但是至少他是会笑的,甚至很多时候,小小的饶朗都觉得他笑得太多了一些,无论见到什么人,无论那人在跟他说些什么样的事情,无论那人的语气是亲近的、和善的,或者是倨傲的、无礼的,爸爸的脸上始终都挂着那样一副无害的笑容,对着与他说话的无论什么人不停的打着哈哈。虽然小饶朗觉得这样的爸爸也很奇怪,但至少他是会笑的,总归是让小饶朗看着有人对自己笑、心里暖暖的。而自己的妈妈,却是从来也不会笑的。   等到饶朗开始上小学了,偶尔在妈妈工作特别忙的时候,他会有去住得近的同学家里吃晚饭、写作业的机会——在妈妈不忙的时候,饶朗是肯定没有这样的机会的,每天一到放学时间,他就要飞快的收拾自己的书包,连和同学说两句话、或者稍微打闹一阵的时间也没有,因为哪怕他到达校门口的时间比每天晚了那么几分钟,那每天都等在校门口的妈妈脸上,一定就会出现那非常焦急而不耐烦的表情了,她那么急切的伸长了脖子探望,一旦看到饶朗小小的身影出现在人群之中,便会不顾她的高跟鞋有多么危险,一路小跑着冲到饶朗的身边,一把狠狠拎起饶朗的耳朵,也不管这个动作会不会让饶朗在一瞬之间整张小脸变得通红,因为他觉得好丢脸,在身边来来往往都是熟悉的老师、同学的情况下,在那时心目中已经长得足够大的自己,还要像个四、五岁的小孩子一样被妈妈拎起耳朵,然后她从来也不会控制自己怒吼的音量,对着饶朗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阵厉声责骂,哪怕因为过往的所有人都纷纷侧目,她却像旁若无人一般,丝毫不在意他人的目光,好像她的整个世界里就只剩下了她面前低着头听她训斥的饶朗。   直到现在,直到饶朗站在异国他乡一栋陌生的房子里,完全想起了那个曾经完全失忆的下午和之后发生的所有事后,饶朗才明白,那时候的妈妈为什么分明工作那么忙,却只要是在她自己能控制的时候,每一天都会到学校门口来接自己。直到现在,饶朗回想起那时候妈妈的表情,才明白如果哪天自己因为多听同学讲了两句笑话,到达学校门口的时间稍微晚了那么两分钟,当妈妈终于在放学的人群中看到饶朗的身影时,那时候妈妈脸上的表情,并不止是焦虑和因久等而引起的不耐烦,在那之中,还藏着深深的一种恐惧,让妈妈那好看的、长长的睫毛,每一根都在止不住的轻微颤抖,像一只惊惶停在半开花朵之上的脆弱蝴蝶,随时会因受伤而飞离逃走。   因为清醒着面对所有这一切的妈妈,心底里比忘记了所有的饶朗更加害怕,害怕那个曾经被饶朗叫做“伯父”的人,会在任何一个她没有防备的时间,会在任何一个平常到她料想不到的地点,再次带着他那若无其事的笑容,突然出现在饶朗面前,带给饶朗狠狠的伤害,甚至她不确定,那男人重伤之后会不会更添了一种报复的心态,会想要带走饶朗,让饶朗这一生都再不能出现在她的面前。   只是那时的饶朗年纪太小,加之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忘却了那个下午的所有事,他哪里会能明白妈妈一切所思所想,和埋藏在其中深深的恐惧。他只是无比的珍惜那每一个能去同学家写作业的晚上——当妈妈的工作实在太忙抽不开身的时候,她才会拜托一个住得近的同学的妈妈,直接从学校门口把儿子和饶朗一同接走,在同学家里一起吃晚饭、写作业,直到妈妈完成了工作上的事后赶到这里来亲自把饶朗接走。小小的饶朗分明听妈妈悄声交代过,其他任何人来,哪怕是饶朗的爸爸来,也不能让他们接走饶朗。那时候饶朗还觉得妈妈好奇怪,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饶朗无比珍惜那些可以短暂留在同学家的晚上,因为唯有当他到了这里以后,他才明白,原来世界上不是每一个妈妈都和自己的妈妈一样,在面对孩子的时候会摆出一副冷漠的扑克脸,从来不会展露出一丝笑容。原来其他孩子的妈妈,都是软软的、暖暖的,在孩子放学回到家以后,会轻柔摸着他的头让他去洗手,会笑着拿来小饼干和虾条给孩子当下午茶点心,会在晚饭做好了以后让孩子多吃再多吃、在看到孩子糊了满嘴的红烧酱汁变成了花猫脸后,也不会一瞬摔下筷子狠狠发火,吓得孩子一个哆嗦,而是仍然温柔的笑着,从桌上扯过一张纸巾轻轻擦去孩子嘴边的酱汁,这件事便了若无痕的轻松度过了。   当发现了这些事实以后,那时小小的饶朗,心里是狠狠的怪责着自己的妈妈的。他好气,气妈妈为什么从来不对自己笑,为什么从来不会伸出温暖的手来摸摸自己的头、或者给自己一个拥抱,为什么每次自己或者爸爸做错了任何一点小事、哪怕只是把酱汁溅到了衣服上一点点这么小的事,妈妈也会猛地一摔筷子立刻狠狠的大声责骂起来,吓得自己和爸爸都是一个哆嗦,为什么妈妈的双眼永远藏在她精致而严肃的金丝框架眼镜之后,眼神永远像那镜片玻璃一样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其实这样的怪责,一直到饶朗长得很大了之后都还存在。当他来到了宋栗的家里,和宋妈妈、宋爸爸一起吃饭的时候,当他发现原来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家庭、轻松又愉快,对着孩子的每一处不一样、每一点小怪癖,都是能够去理解、去尊重的,那时候的饶朗,其实在心里对自己妈妈的怪责更甚。那时他的想法是,都怪妈妈这么冷酷无情、这么奇怪的性格,把从他小时候开始的家庭氛围变得如此冷漠而严肃,把老实的爸爸变得在家里只会软弱的笑、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饶朗甚至在想,如果自己的妈妈和宋妈妈的性格一样好、一样亲人,自己会不会成长得更顺利,甚至一点都不会有那些阴暗而见不得光的怪癖。   那时候的饶朗,把自己承担的所有这一切,都怪在了妈妈的头上。   及至现在,当饶朗孤身一人站在这异国他乡的房子里,面对着突然出现的雷,面对着突然一瞬之间汹涌而来的所有记忆,当他明白了所有之后,他的第一反应,他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想要一瞬飞回到妈妈的身边,飞回那个让他小小年纪就进了娱乐圈、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能力快速成长好能远远躲开她的妈妈身边,看着她的眼睛,跟她好好说一句——“对不起”。   对不起,曾经不明真相的我,竟然会笨到把一切都怪在你的头上。   对不起,曾经的我太过弱小,太害怕以至于一个人从记忆里逃走,留下你一个人,同样无助、但是为了我始终硬撑着坚强的独自面对这一切。   妈妈,其实我还记得,在那件事发生以前,长得那么漂亮的你,在我面前笑起来有多么好看。比我以后所见过的,所有同学的妈妈笑起来都要更好看。   现在的饶朗想起妈妈,想起那个总是带着金丝边框架眼镜一脸冷漠的女人,所有的怪责都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抽动了整颗心脏的心疼。她本来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女人,是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她是如何一个人为了饶朗,去面对饶家的整个家族;如何让饶家对饶朗出手狠狠伤人、几乎要了人一条性命的事再不提起,并同意让那所谓伯父一家人远走异国,再也不出现在饶朗面前;是如何在面对警察的一次次盘问时,保持着出奇的冷静,没有让这件事往着更加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饶朗现在分明还能记得起,妈妈对着那看起来老实软弱的爸爸,愤怒的喊出过一句:“你早就知道!”是啊,爸爸是早就知道的,知道那所谓伯父是什么样的为人,却因为私心想要接受事业有成的伯父更多帮助,对这一切故意的视而不见,假装伯父是一个正常而亲切的长辈,让饶朗毫不设防的出现在他面前,懵懂而天真的去面对他。   现在饶朗才明白,妈妈那所有的冷漠、愤怒、焦躁不安,不仅仅是因为她像一只母鸡一样时刻蓬起了自己的每一片羽毛、想要自己看起来更强大一些,来带给饶朗更多的保护。那里面还有深深的恨,对着自己那个丝毫不作为的爸爸,只是不知道她跟饶家谈妥了怎样的条件,不离婚、不离开,所有人假装一条心的,把这个属于饶家的肮脏秘密给掩盖过去。   为了保护饶朗,不带给他更多的后续伤害,她独自吞下了多少个恶心到想要呕吐的时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好可怜的小狼狗~ ☆、第62章   当所有的记忆回来以后,饶朗一切的反应,其实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之间,但是在饶朗自己的体验里面,却好像有一辈子那么漫长。在对妈妈那所有的感情汹涌而来,包含着过往那么多的责怪和误解,此刻那么多的感激和想念,饶朗却努力的自控又自控,不让这股浓烈情绪冲上了鼻尖、而用力的把它压制在自己的胸腔里,因为饶朗不想让自己哭出来,不想让眼泪模糊自己的双眼,因为此刻可不是回忆往事感伤的时刻,他的面前依然矗立着一个巨大的威胁——雷。   那时的饶朗根本说不清雷会自己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危险,他看起来从来不健身、所以并不强壮,像每一个IT技术宅一样苍白而无力。饶朗虽然瘦,但每一块肌肉都是紧实的,在娱乐圈厮混了这么多年,不谈功成名就,倒是给饶朗带来了一个实际的好处,因为对于外在形象的严格要求,饶朗一点也不能偷懒、每周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泡在健身房里,这让饶朗对自己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拥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知道能运用它们迸发出怎样的力量。所以饶朗相信,真要面对面动起手来,虽然自己较小的体形看起来跟大块头的雷不成比例,但自己还真不一定会落了下风,至少,自己能跟他僵持上一段时间、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的这点信心,饶朗还是有的。而且饶朗确信,雷空荡荡的双手里,和他软塌塌挂在身上的棉质家居服里,没有任何一个空间能够藏匿着杀伤力足够的武器,如果有,饶朗一定能够透过那突兀的形状看出端倪。   可是饶朗丝毫没有放松警惕,他充分相信着自己的本能——当雷在饶朗房间里的突然出现,一瞬冲刷掉了过于规律而平淡的游学生活为饶朗赋予的钝感,饶朗身上所有的雷达在面对着雷的时候全部打开了,这让饶朗重新变回了一只机敏的野兽,不需要历法、不需要预报,凭着自己的生存本能,就能感应到何时有雷暴、何时有冰雹、何处有更凶猛野兽的侵袭,正是凭着这股子本能,才能在处处凶险的世界之上存活下来。   饶朗无比的确信,在面对着雷的时候,“死”这个过于激烈、甚至跳脱于日常的字眼,不知怎的,在一霎之间蹦入了自己的头脑之中。这让饶朗没有半分的怀疑,他肯定,面前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其实会给自己带来的是死亡的威胁。   伴随着所有记忆的回归,再来打量还是和刚才一样、略佝偻着身子站在自己面前的雷,饶朗觉得自己蠢得有些可笑——明明从小时候开始就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不信赖和满满的厌恶,怎么会因为换了一个新的环境、看起来一切好像能够重新来过,就放松警惕到这个地步?如果自己有稍稍的警觉,愿意对着雷多打量两眼,其实真的并不难发现,雷那深深的双眼皮,那在他平平无奇的脸庞之上挺拔到显得有些突兀、形象也有些过分好看的一管鼻子,可不正与饶朗自己有着好几分的相似?那正是饶家人最为典型的相貌特征啊。   这时的饶朗,才幡然醒悟,之前在网上发帖后雷主动前来与自己联系,以及后来签订寄宿合同的时候,雷的姓氏那一栏,所写着的都是CHAW。那时饶朗已经知道雷和梅这对小夫妻是华裔,便主动示好问道是姓赵么?雷发过来一个微笑的表情并没有否认。所以在饶朗的意识里,一直都默认为雷是姓赵的,根本不会联想到“饶”这么一个在中国本土都显得稀有的姓氏,所以也就不会有任何动机去想到,在遥远的异国,因为寄宿这么一个机缘巧合,会重逢阔别了数十年之久的……亲人。   还能够叫做……亲人么?   直到后来,直到所有本已经提前预感到了危险、却仍旧阻止不了的坏事统统发生以后,直到一切阴暗的真相被坦露在日光之下,饶朗才会知道——   这世界上,其实真的没有那么多巧合。   就在饶朗像一只面临着危险的野兽一般,时刻绷紧了自己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随时准备战斗或者是逃跑,眼前的一幕,却是饶朗料想了一万种接下来会发生的剧情,却怎么想也想不到的,以至于饶朗完全不能做出任何反应,只是愣愣的站在原地——   因为,雷竟然没有做出任何一个动作,没有攻击饶朗,没有说出更多的回忆或者饶朗还不知道的真相来试图刺激或者伤害他,而只是带着笑,从饶朗的面前径直的退出了房间去,离去之前,还不忘随手轻轻的给饶朗带上了房门。   ……就这样?   雷这样一番突如其来的表演,让饶朗彻底的愣了。   在饶朗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半夜莫名其妙孤身出现在饶朗的房间,轻轻用一个短句让饶朗的所有记忆回来、并把饶朗抛进了他用一生去逃避的往事旋涡,这样……就够了?   他愿意就这般轻飘飘的……放过了自己?   当雷做出了这样出人意料的举动之后,有那么一个瞬间,饶朗对自己那好似能洞察所有危险的本能不安产生了怀疑,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会不会是,雷真的是在翻看寻找寄宿家庭的帖子时无意间发现了自己,在住到一起之后,才确认自己与他同出自于一个家族,在这个诡异的时间点来到饶朗的房间里说明了这件事,单纯只是出自于IT技术宅的不善交际,对人情世故和该如何为人处世没有半分章法?   饶朗多希望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啊。   所以在雷看似贴心的为饶朗带上房门、就这样轻飘飘的走出去以后,饶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推开了房门,尽量放轻了脚步,悄悄的来到楼梯之上,通过楼梯扶手的缝隙无声无息的向着楼下望去——   楼梯的正下方,正是那个一贯独属于雷的小世界。每当雷略有些浮肿的躯体深深的陷进他的红色沙发里,就好像一颗土豆把自己深深的埋进土壤之中、其下还连接着不可切断的根茎。他总是双手死死的攥着游戏手柄,一双眼紧紧的盯住电视屏幕上的游戏画面,好像他的整个世界真的缩成了这么小,只在他的手里和他的眼前。每当这时,就算梅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夜晚,难得的稍早一些回了家,看到雷沉沦在独属于他自己的这个世界中时,也是不会来打扰他的。   这会儿,当饶朗透过楼体扶手的缝隙,向着雷的那个小世界望去,雷正如他人生中的每一个夜晚一样,像土豆一样陷在沙发里,握着手柄、盯着屏幕。他的那样一个姿势,会让人觉得他的一辈子就是这样度过的,从来没有一刻挪过窝。   甚至让饶朗觉得,刚才自己所看到的空荡荡的、只余留了雷大腿根部形状的沙发,和不断放映着赛车撞毁游戏画面、再没有半分进展的电视屏幕,都是自己的幻觉。雷从来没有从他的红色沙发和电视机屏幕面前离开过,也从来没有一刻出现在饶朗的房间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刚才饶朗因对抗内心的野兽消耗了太多体力之后、躺倒在地板之上所做的一个噩梦,一切都是梦境和幻觉而已。   有那么一个瞬间,饶朗是几乎真的这样以为了,如果不是那时——   又来了。   当俯在楼梯之上悄无声息的往下看时,虽然眼前的一切与每一夜所见并无半分不同,照道理来说会给人带来一种熟悉的安全感,可是就在那时,饶朗心里那种汹涌而起、令人从身体深处止不住战栗的不安感,那种唯有在那个饶朗失忆了很久的下午才出现过的不安感,又来了。   霎时间,饶朗无比的确认了——一切都不是自己的想象,危险,根本还没有过去。   今天夜里发生的这诡异一幕,只是一个开始。   然而世界上的事遗憾的是,哪怕你已经提前预知了危险将要发生,时刻不断的提醒着自己要提高警惕,可是就算你像野兽一样浑身紧绷,却仍然不会知道危险会从哪一个方位袭来,只能茫然而无措的四下探寻兜圈。   所以当雷莫名出现在饶朗的房间那一夜的几天以后,当饶朗并不安稳的睡在自己房间的床上,他内心里还是认定这里并不安全——并没有立即的搬出去是因为,现在自己已经完全暴露在雷的面前,只要自己不退学,在这个小区域里雷总是能有方法找到自己,倒不如两人还是面对面的相处,至少也能看到雷的每日行踪暴露在自己面前,让自己更好防备。再加上——   饶朗能说自己的心底,其实隐隐的有着一丝期待么?   期待看雷对于这件事还能做出些什么来,看这件事到底还能怎么发展。   这一次,会不会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不再像小时候那个怯懦而无助的小男孩一样,仓惶的从危险局面之中丢盔弃甲的逃走?   所以饶朗留在了这里,留在了这个房间之中。但他睡得并不死,当耳朵捕捉到房间里发出了一声极其轻微的异常响动,饶朗立刻睁开了双眼来。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单身越久的人,戏越是多~ ☆、第63章   当饶朗睁开双眼之后,因为房间里面并没有开灯,唯有街道上彻夜不灭的路灯灯光,透过厚厚的窗帘,非常隐约的洒了一丝丝光亮进入饶朗的房间,而整个房间的绝大部分空间,还是黑暗得一如展现在饶朗面前这个并不可爱的世界一般。所以饶朗睁开了双眼,一瞬间却恍惚觉得自己的眼睛还闭着,因为眼前还是一片浓重的黑暗,什么都看不见。   直到过了好一会儿——在此时饶朗的心里,可能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因为饶朗相信自己的耳朵,绝不可能是听错了,房间里刚才有一刻绝对有什么声响发出,所以饶朗静静的等待着,像一只全身紧绷、等待着狩猎时抓住了时机跃出以求一击制胜的野兽,等待着自己的眼睛适应房间里的一片黑暗之后,一跃起身,去探清到底是什么发出了那样一声细微到几乎听不出的响动。   是雷……再一次潜入了自己的房间么?   好了,自己眼前的视野,在渐渐的、一点一点的,变得清晰起来了。   饶朗仔细的品味着这样一个过程,同时紧绷起自己身体的每一块肌肉,只为了等待视野变得完全清晰起来的第一瞬,好好把握住那样的一瞬,一跃起身,让自己看清这房间里的一切,同时不让潜入房间之人有任何的防备——如果真有人潜入自己房间的话。   然而,虽然饶朗计划得这般好……   等到视野真的完全清晰起来的一瞬,饶朗还是如同没有任何防备一般,惊慌失措的一下子跳了起来。   然后,饶朗只能顶着满头和满身的冷汗,缩在床头的一角浑身瑟瑟发抖,只能很勉强的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饶朗发现,那么多年过去了,自己以为一切都改变了——自己的身高长高了,身材变壮了,不再是以前那个细胳膊细腿的瘦弱小男孩,在健身房里的每一滴汗并没有白流,让自己的身材纤细但同时是有力的;自己的能力变强了,工作中面面俱到,吊威亚之类的体力考验和娱乐圈复杂人际关系的脑力加情商考验,自己都能游刃有余,生活中,做饭就别说了,自己甚至还去上了野外求生的训练课程,钻木取火这样的技能也是不在话下,各类蘑菇怎样通过它们的颜色和花纹来辨别到底是能吃还是不能吃也了然于胸,就算真的被抛到了一个荒岛之上,饶朗还真有信心要比没有经受过训练的普通人活得久得多。   自己天真的以为,一切都变了,变得强大的自己,已经从各个层面上学会了应该一切困境和危险的技能,一定没有问题了。可是饶朗唯独忘了一点——若是心中真的充满了安全感和安定感,就像身边任何一个生活得平淡却幸福的普通人一样,又有谁会像饶朗这样,觉得这个世界草木皆兵,刻意去学习那些甚至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用到的所谓荒野求生技能呢?   还不是因为,自己内心那样一种不安全感,那样一种深深的恐惧,从来没有消退过啊。   所以,长大了又有什么用?饶朗苦笑着发现,自己还是被一瞬间打回原形,重新变成了那个软弱、无助,只想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里假装对所有的危险视而不见,或者顾不了身边其他任何人只想一门心思赶快逃走的小男孩。   因为那样一种深深的恐惧,已被根植入了心底的最深处,没有办法拔起了。那恐惧之下的根茎,早已长进了自己的每一条血脉之中,要怎么去拔?   饶朗这般狼狈,是因为他看到,原来此时已经有一张脸近近抵在他的眼前,那张脸的鼻尖与饶朗的鼻尖,近到了几乎只有一毫米的差距,一个轻微的晃动就会触碰到一般。   如果这只是一张普通的脸,饶朗应该只是会被过度的惊讶所短暂吓到,然后就能恢复平静,按自己的计划展开行动,也不至于完全失控。   可是饶朗看清了,这样的一张脸,除了因不知经历了岁月怎样的磨砺与考研、而显出一道道过分沧桑的深深皱纹沟壑以外,右边的脸颊之上,还有一道长长的、骇人的、像一条丑陋而恐怖的爬虫一般卧着的伤疤。   这让饶朗在一瞬之间,脑子里好像有一道闪电劈过一般,明白了眼前的这人是谁。   是饶峻。   竟然是饶峻。   竟然是那个曾经被自己喊为“伯父”的人。   在雷突然出现、唤醒了饶朗的全部记忆以前,饶朗对饶峻的记忆,就停留在那样一个下午,饶峻带着一切都顺理成章的笑容,把饶朗拉进那个不开灯的房间,对他说:“平时不让你看的、你又最喜欢的动画片,我偷偷给你放。”再之后,除了那一只伸向自己的、逐渐开始爬上了皱纹的手,那从自己的大腿根部不断钻上来的凉凉的风,饶朗对那个下午的全部记忆,就只剩下了那样一种发自灵魂深处、让整个人都止不住战栗的不安感。   那样的不安感,在饶朗往后近二十年的人生中再没有出现过,直到雷的突然冒出。所以虽然饶朗想不起关于那个下午的更多事,却也能知道,那个下午在自己的人生中一定是无比特殊的。对那种不安感的记忆犹新,让小小的饶朗虽然还有很多事都不懂,却懂得了对那个下午本能的逃避。   也懂得那个曾经被自己叫做“伯父”的人,跟那个下午息息相关、脱不开关系的人,一定是危险的、不安全的。   只是,从此以后,那个所谓的“伯父”,就在饶朗的人生中彻底消失了。因为妈妈不喜欢爸爸家那边的亲戚,所以饶朗一家也很少去那边走动,除非有哪位重要的亲戚重病了这种实在躲不开的情况,妈妈才会勉为其难一般,带着饶朗和爸爸略微的去露一露面,稍微的看上一眼,然后就像有什么凶神恶煞的人在后面追赶一般,迫不及待的走掉了。小时候的饶朗,还曾经觉得妈妈太过冷漠而无情,因为觉得这种情形太过奇怪的他,还特意就这件事去问过自己关系稍微要好一些的同学,大家都说,一个大家族的亲戚都是随时会互相走动的,端午节、中秋节、元旦、新年……都会聚在一起,做上一大桌子的好菜,大人们七嘴八舌的聊家常,小孩子们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一阵笑闹,闹饿了就随时从桌上抓起一把自己爱吃的就往嘴里塞,因为知道节日里的大人们也不会动真格的生气,只会笑着佯装发怒的轻轻打一下孩子的手背也就过了,不像饶朗的家里,无论什么盛大的节日,都是他和爸爸妈妈一家三口关在冰冷得似乎没有一丝烟火气的家里,妈妈总是不说话的,爸爸也总是佝偻着背、带着他那样一种懦弱的笑沉默再沉默,饶朗一度以为,是这样冷漠的家庭氛围,也造就了自己这样一点也不合群的讨人厌性格。即便是到了爸爸家族那边去走动,其实就连小小的饶朗也能察觉出,一如妈妈不想来这里,饶家的人们也是不真心欢迎饶朗一家三口的,大家都是客客气气的维持着表面的和平,蒙混过这难熬的半个小时也就罢了。并且,就算到了饶家的大家族,也是不会再有任何一个人提起这个曾经事业很成功、很受欢迎的“伯父”了。   以至于饶朗曾经怯生生的问过妈妈:“那个伯父……怎么突然消失了?”妈妈冷冷的看了饶朗一眼,然后用更加冰冷的语气随口答道:“他死了。”   妈妈那样的语气,冷到了饶朗整个人都该结上一层厚厚的霜,可是那层霜还没在饶朗的身上结得起来,就迅速被饶朗内心狂热的一阵喜悦给融化了——饶朗虽然不明白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但是听到了妈妈的这个答案以后,饶朗却突然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顶着那股强烈的不安、主动问妈妈这个问题了。   因为他就是想要得到这样的答案,就是想要确认,那个人一生都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妈妈给出的这个答案,让小小的饶朗,竟然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像一个饱经了世事沧桑的大人才会做得那样。   所以,在饶朗的印象里,一直以为这个伯父是死了。至于是为什么死了,那个原因饶朗一点也不关心,是生病,或者车祸,什么都好,只要他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就好。   直到雷唤醒了自己的所有记忆,饶朗才想起,原来是自己,自己掏出了那样一把那天偶然间带在口袋里的刀,用尽全力扎向了那个曾经被自己亲密唤作“伯父”的人。   饶朗不止扎了一刀。第一刀,饶朗扎向了那带着好像一切都顺理成章的笑容、却惹得饶朗心中本能的极为不适的面庞,然而很快饶朗发现,这并不能阻止那人像自己靠近。所以第二刀接连而至,扎向了那人的心脏——   那应该是心脏的位置吧?自己从学前图鉴里面看来的,据说那里受伤的话,人就会死喔。   小小的饶朗握着刀,满脸却还是懵懂而天真的神情。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的记忆有哪些是出于自我保护而骗人的~ ☆、第64章   现在,当所有的记忆回来以后,饶朗再次回想那个曾经在记忆里走丢的小男孩,那样的一个下午,在一个不开灯的房间,他的手里握着一把刀,那把刀并不算小,跟他小小的手掌、细弱的胳膊比较起来,就显得更加巨大了,甚至会因为这种比例的过分不协调而显出一种异样的滑稽和可笑来。一下、两下,当他出于内心里本能的那股不安和不适,把手里的刀狠狠的扎向了对面,却又因那样一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触感,和锋利的刀口划过皮肤才能产生的、其他任何再刺耳的声音都不能比拟的“哧啦”一声,而让自己心里的那样一种不安感反而来的更汹涌了。   其实还那么小的饶朗,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出于本能的动作,到底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后果和伤害。他向后退了几步,带着孩童特有的那样一种天真和无邪,看着鲜红的液体从对面那人的身体里面喷涌而出。其实从学前画鉴之上学来的知识,足够让饶朗知道那是什么,那是血啊,流淌在人的身体里面的,热热的,让人可以四处行走、顺利的活下去。可是在小小的饶朗眼里,对那样从人的身体深处流淌出来的东西,是没有实感的,那么多、那么红,汩汩的不断流淌,看上去更像妈妈玻璃罐子里的草莓果酱,一样的红,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一样的甜呢?空气里,的确弥漫着一丝丝的甜味呢,只不过,那甜味淡淡的、还夹着其他的一些什么气味,比如说,腥气。   小小的饶朗调动着自己所有的理论知识和对于现实生活的认知,想要弄清楚、想明白眼前的一幕。可显然,想要弄清现下里发生在眼前的这一幕,显然已经超过一个小孩子的能力范畴了。所以,饶朗越是用力的去想,越显得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极致天真和懵懂的神情来。   饶朗觉得自己的脸上,有那么几个小点,感觉到了一股异样的冰凉。啊,是了,妈妈的草莓果酱在吃吐司以外的时间里,都是被妈妈好好的收在冰箱里的,所以草莓果酱吃在嘴里一直都是凉凉的。饶朗不知道,是不是对面那人身体里喷出的草莓果酱,溅了那么一两滴到自己的脸上,所以自己的脸上才会感觉到凉凉的呢?   在现在的饶朗的眼里,那个拼着一身的狠劲、把刀狠狠的扎向了对面,却又怯弱的后退、也许还沾着满脸的血污的小孩,那样的狠厉却软弱,那样的残酷却天真,难道不是像极了恶魔与天使的结合体?那样的一个下午,那样的一个时刻,人性中最为复杂的两个极端,竟完美的在一个小小的身躯里相互碰撞、融合,在这个小小身躯的脸庞之上,呈现出最为恐怖、却又绝美的神情来。   想到这里,饶朗就本能的不愿继续再想下去了。他是……杀人犯么?也许吧。饶朗知道也许再想下去,就不得不去面对这样的一个事实,所以饶朗本能的回避掉了。因为在长大后的饶朗的认知里,那样狠狠的、深深的两刀,是足以致命的,再加上回想起妈妈用冷得让人结冰的语气说出的那样一句:“他死了。”让饶朗几乎没有任何怀疑,在意识里已经认定了那人死在了那天下午的那场事故之中。   只是,饶朗没有想到,记忆也是会骗人的。尤其是小孩子的记忆,很容易出现偏差。小孩子往往是绝对自信的,小小的饶朗认准了自己的刀是狠狠扎向了那人的心脏,其实,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又哪里有能力在一瞬之间,清楚的摸清了对面之人的心脏位置所在、并向着那个位置分毫不差的瞄准呢?所以,其实那时的饶朗,是扎得偏出去了一些的啊。   所以,现在,饶峻才能再一次的出现在了饶朗的面前。   带着他那样一张虬结着丑陋的疤痕、像一条让人厌恶而恶心的爬虫趴着不愿离去的脸,让饶朗一瞬意识到,无论自己再怎么长大,一旦再被抛入那条让他本能恐惧的危险洪流,他还是什么都做不了,还是那个只能蜷缩起整个身子瑟瑟发抖的无助小男孩。   饶峻为什么还能活着?!饶朗在心底无声的呼喊着。   如果这时,突兀的出现在饶朗面前、带着丑陋伤疤的这张脸的主人,能够往上撩起他的T恤的话,饶朗便能看到,他的胸部位置,有着一条更为巨大的恶心爬虫,一动也不愿挪动的似是在啃噬那人的心脏,不断攫取他体内的生命力。而那道像巨型爬虫一般的疤痕,与饶朗的记忆相左,到底是距离心脏所在的位置,偏离了那么些许。   也就是那毫厘之差,让那人活了下来,能够活到今时今日,再一次的出现在饶朗面前。   “没想到吧?”   静静的对峙一番之后——饶朗因为太过恐惧,并不能确定这对峙的时间到底有多久,在饶朗的心里可能已有半小时之久,不过也许在现实世界里,也就是短短的半分钟。这时,一个声音轻轻的在房间之中响起。   因为在刚才的那样一阵对峙中,没有任何人挪动过,就好像正在捕猎中的野兽,总是屏气凝神、一动不动,担心再细微的一个小动作也会惊动了对面的猎物、错失了最佳的攻击时机,而对面的猎物更不会轻举妄动,唯有耐心而大胆的等待才有希望为自己赢得逃生的一丝机会。所以,没有人会去冒险开灯,以至于整个房间里,还是一片浓得化不开的黑暗。   黑暗和寂静,似是一对孪生儿,寂静在黑暗之中总好像会被无限的放大。所以在这样暗寂的环境之中,虽然那突然响起的一句、说那话的主人已把声音放得无比的低,却仍向平地一声惊雷,会让房间里所有人都被突然惊得跳起来,包括说那话的人自己在内。   “他还活着。”   所以,在说出第一句话的声音响起之后,那声音自己也犹豫和等待了好一会儿,才用更轻的、近乎气声的声音,说出了第二句。   然而这更为轻声的第二句,回荡在饶朗的心间,却比第一句更为惊天动地。   直到这样一句胡响起,饶朗才知道饶峻的突然出现,给自己带来的恐惧到底深到了什么程度。   因为直到听了这样一句话,饶朗才猛然意识到——这句话不是“我还活着”,是“他还活着”,是除了饶峻以外的另一人说出的!房间里除了饶朗和饶峻,还有第三个人在!   饶朗这才强撑着把自己的头从恐惧的洪流之中暂时的抬起,带着小鹿般惊慌失措的眼神环视房间四周——太过深沉的恐惧攫取了他的整副身躯和灵魂,让这时的饶朗不再是凶暴的野兽,而只是软弱的、等待着被对面野兽狩猎的目标猎物。   一番环顾之后,饶朗这才发现,是雷。雷不知何时,静悄悄的站在房间暗处的角落。看他的姿势和感觉,应该已经站了许久。   在发现了雷的存在之后,饶朗发现,自己心中那股和十多年前下午雷同的本能不安感,更为强烈了。似乎……饶朗这时才发现,似乎从上一次雷出现在自己的房间之后,自己的这股不安感就是对雷而生的。   可是为什么,这股本能的不安,会从饶峻的身上被转接到了雷的身上?   雷那张和饶峻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庞,已经让记忆回来以后的饶朗不难意识到,雷一定就是饶峻的儿子无疑了。可是为什么,就算雷是饶峻的儿子,为什么自己会面对雷的时候产生了更为强烈的不安?这种不安甚至会强过了在面对饶峻本身的时候?   这没道理啊。   这样一股强烈的好奇和疑惑,终于让饶朗的脑子被迫艰难的重新开始思考。伴随着大脑的重新启动,饶朗战战兢兢的开始打量起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饶峻,这时他才发现,饶峻的状态很不正常。   是的,这张脸上还是带着那样的一阵笑意。可细看下来才能发现,这不再是以前那种觉得一切都顺理成章的笑容,而更接近于一种痴痴傻傻的笑容。如果饶朗有勇气终于望向了饶峻的一双眼,他更会发现,这双眼早已是昏黄得如同鳄鱼的眼睛一般,可能在许久以前的时光里,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生命力和神采。   “别看了。”   在饶朗强逼着自己努力压下浑身的狂抖、才敢向着饶峻看去,没想到雷又是轻声的一句,就打消了饶朗所有努力的意义。雷轻轻的说:“他还活着,可等于死了。”   饶朗心里的不安和恐惧没有半分消退,他不敢说话,更加不知道这时能说些什么,只好继续狂抖着沉默,听着雷继续说下去——或许这时候,应该叫他完整的名字,饶雷了。   雷说:“曾经小时候的我,也和你一样,觉得他无比的强大,是最凶猛的野兽,只无法战胜的穿着坚硬铠甲的将军,只会狠狠的伤人,自己不会有半分受伤。只是,我们都太高估他了。他……并没有那么强大啊。” 作者有话要说:  蒸饺比水饺好吃多了~ ☆、第65章   关于雷的前半段话,饶朗无比的赞同。即便在饶朗成长的十几年岁月中,因为那样一种出于自我保护的失忆,对那个下午发生的事懵懂不知,但即便这样,一旦他想起记忆中仅存的关于那个下午的开端,哪怕是随着回忆只是踏入那个不开灯的房间,那么,不管饶朗长到了多少岁,心里一瞬升腾而起的那股本能不安的感觉,依然会让饶朗瑟瑟发抖。而且那样一种不安的感觉,在饶朗此后近二十年的人生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再也没有任何一种情况带来的恐惧、焦虑、迷惘,能越过那个他无论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的下午。   即便什么都想不起来,饶朗也能本能的判断出,那样一股山一样高、自己怎么越也越不过的不安,跟那个曾经被自己叫做“伯父”的人脱不开关系。   所以饶朗无比赞同雷所说的前半句:那个后来消失不见、在妈妈口中是死去无疑的“伯父”,在无论多少岁的饶朗心里,都是穿着铠甲的武士、有着小山一样不可逾越的高大身躯,都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你永远无法洞悉他会有些什么样出人意料的能力。无论多少岁的饶朗,无论长到了多高的饶朗,一旦来到他的面前,就像来到了一座巍峨高山的面前,长得再高又能怎么样呢?一样显得无比渺小,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只能怯怯的仰着头、望着那好像一眼怎么也看不到头的山顶,慨叹自然的雄浑之力,又怎么会自不量力的想要去征服这样的一座高山呢?   所以,即便是觉得自己拥有了那么多小时候不具备的能力,即便从金钱和能力上、都已能从自己搞不定局面的泥沼之中挣脱开来,远远的逃到异国他乡,一旦需要面对这样的一个恶魔,饶朗永远是胆怯的、不自信的,哪怕只是看他的脸庞一眼,也足以让平时假扮得无比坚强的饶朗、一瞬被撕开所有的伪装,缩在墙角那肉眼都可见的浑身狂抖暴露了他所有的软肋,然而他也什么都顾不得了。   因为,他就是这样深深的恐惧着,他自己也控制不了啊。   可是为什么,雷接下来的后半段却在说,这样的恶魔,并没有他们所想的那般强大、那般坚不可摧?   在这样剧烈好奇的牵引之下,饶朗强压着心底的不安,克服着浑身的颤抖怯生生的坚持向着饶峻望去——等一下,伴随着对不安的压制,待到饶朗的心稍微定了那么一点,他所有的五感也随之回来了。很快饶朗便能闻到,伴随着饶峻的出现,扑面而来的是一阵浓烈的酒味。饶峻痴痴傻傻的笑着,抬起胳膊来挠一挠头,伴着他的一个抬手,那浓郁的酒味似乎足以让饶朗的双眼看到他的指尖有酒滴甩下——不过更让饶朗惊奇的,还要数饶峻的动作之迟缓,实在不像他这个年纪的人该有的,而更接近于一个失智的老人,失去了年轻时的一切威严、能力和自尊,可能连生活都不再能够自理,只能在旁人的关照下苟延残喘的延续着最后的一点生命力、勉强算是活着。   他……这是怎么了?饶朗再一次在心里无声的发问。可是他并不敢问出声来,好像跟这个人有关的一切,都像是哈利波特系列里的伏地魔一样,包括名字在内、一切的细节都不能提起,一旦提起的话就会引得所有人瑟瑟狂抖,马上会有人扑过来捂住你的嘴一般——就是这样灵魂深处的恐惧。哪怕这个人现在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连惊骇到不那么清醒理智的饶朗也能判断出,他其实已不具备任何攻击和伤人的能力。但那又如何?饶朗的心底想起了一个故事——古时马戏团驯服大象的方法,便是自幼时起把它用铁链拴在一根粗粗的树桩上,小时候的大象会拼命挣扎,可它的力量并不足以挣脱那样粗壮的树桩,试了一百次、一千次之后,大象便会无奈的放弃了,从此在它的心里,那根树桩就变成了永远不可战胜的存在,哪怕等它长大了,若用力一挣、便可以轻而易举的挣脱树桩,可是到了那时,它却连试一试的勇气都不会再有了。   饶朗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大象,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被彻底剥夺了去挑战、去挣脱的那样一种勇气,并且那种勇气,怕是一生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不过,雷并不需要饶朗向他发问。他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久到他心底里的话已经向洪水积满了蓄水池一般,只需要一条细如头发丝的缝隙,便能“轰”的一声冲垮了堤坝一瞬之间倾泻而出,浑然不管这样的威力会带来怎样的伤害。饶朗觉得,自己出现的时机,正是在雷心中的堤坝之上撬出了这样一条发丝般的细逢。   所以,不管饶朗有没有问出声,甚至不管饶朗脸上有没有出现一丝疑问的神色——饶朗觉得,现在哪怕面对的只是一个树洞,雷也再不能把这些藏在肚子里太多、太久的话给吞回去了,那一定会让他窒息而亡。雷自顾自的说道:“我以为他带着那样顺理成章的笑容,便真的是觉得他所做的一切,他对每一个小男孩所做的一切,是顺理成章的。可没想到,他的心里,到底也还是害怕的、愧疚的啊。这样的一种愧疚好像硫酸一样,刚开始洒出一点点,可能只是轻微的灼痛感,不会造成什么实际的伤害,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久,洒出的越来越多,到底还是在他的心里烧出了一个大洞来,让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变成了一地残渣。”   “你以为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我想方设法,故意去灌他的酒、让他变成一个神志不清的酒鬼么?”雷笑着问饶朗,那样的一种笑里所藏着的锋芒,让饶朗觉得分外熟悉——是了,那是自己曾经在饶峻的脸上见识过的、那样一种志在必得,好像无比坚定的相信着自己永远不会被挑战、永远不会被击垮,所以甚至懒得去对这种锋芒做任何的掩饰。雷就是带着这样的笑容告诉饶朗:“不需要,并不需要。我什么都不需要做,他就已经跌倒在了自己心底那个被愧疚感烧出的大洞中,再也爬不起来。唯有依靠着酒精,让自己浑噩度日,从此不再清醒过来,才能勉强依靠酒精的热度,去压制住愧疚感在自己心底不断燃烧、腐蚀的灼热感。”   原来如此。饶朗心想,原来自己所以为的这样一个天生的恶魔,并非如此,他的心并非像顽石一般坚定且无懈可击,而是自己就裂出了缝隙。   雷继续讲述,脸上的锋芒越来越甚,甚至让他的整张脸在黑暗之中焕发出了一种奇异的光彩:“所以,酒精一点、一点,侵蚀着他的大脑。到后来,我想,他的整个大脑都已经浸泡在酒液之中了吧?他也就并不出人意料的,快速的苍老和失智下去,变成了你现在所看到的这副模样。”   可无论如何,饶朗发觉自己还是不看正视着饶峻。   “别怕。”雷的双眼闪烁着奇异光泽,不再是平日里那个毫无存在感的宅男,而是化作了一只比饶峻更年轻、更有力的新一代野兽,死死的盯着饶朗的双眼,好像是想要明确的判断出,他到底是同类?还是仅仅为一只怯弱无用的猎物?雷的话继续在饶朗耳边响起:“已经,不需要再对他有任何恐惧了啊。”   “你,就不想对他做点什么吗?”雷的声音在黑暗的夜色中听起来,不像平时那般温和无害,而是更为尖锐一些,好像是恶魔的使者,又或者说就是恶魔本身,不断引诱着来不及藏身的夜行人,去打开那拥有毁灭一切的力量的潘多拉魔盒。   饶朗茫然的望着雷。   在发现饶峻已经变成了现在这样一副状态后,这个疑惑开始压倒了其他的疑问,占据了越来越大的空间、直到盘桓覆盖饶朗的整个内心——饶峻已经成了这样,雷不惜费力的把他带到自己的面前,目的是什么?   饶朗开始渐渐觉得,这个问题背后的答案,就是自己开始对雷产生本能恐惧的核心所在。   可是他想不清这个问题。   “你,该不会比小时候的自己,反倒还更加软弱无用吧?”雷的声音依然不灭,就好像他锋利的眼神在夜色中闪烁不定,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奇异魔力般。   是了,小时候的自己,在面对着自己确信无法逾越的高山、无法战胜的恶魔之时,尚且凭借着自救的本能,生出一股蛮勇,挥刀向着他的方向拼命扎去。   所以……雷到底是什么意思?   饶朗还是带着茫然的、懵懂的神情,望着雷,不知道此时此刻的自己,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   雷笑了:“你,就不想……杀了他么?”   “轰”的一声,一种连那个下午都没有出现过的剧烈不安,像巨大的烟花被在一个小小盒子里引爆一般,在饶朗的心里爆炸了。   饶朗失去了所有知觉。    ☆、第66章   饶朗不是自己想要醒过来的。   是他本来觉得自己无比安稳的睡着,像是很多很多年前,在那个下午的所有事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在自己还是一个真正天真懵懂的婴孩的时候,那时候的妈妈还会笑,还有一双温暖的手,而那双温暖的手也还会环抱着自己,把自己拥进她那软软的怀中。她的嘴里哼着自己听不清歌词的什么小调,好听吗?不知道,也许并不好听的吧,毕竟在自己的所有记忆里,从来没有听过妈妈开口唱歌,从来没有一瞬她会像其他人的妈妈一样,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在卫生间手洗着夏天的轻薄衣衫的时候,因为身处一个最安全的、自己能够完全掌控的环境之中,因为身心的完全放松,而不自觉的哼唱起了什么自己少女时代最爱听的熟悉小调来——饶朗的妈妈从来没有这样的瞬间,现在饶朗想来,是因为她独自一人背负着太过沉重的秘密和过往,从记忆里逃跑的饶朗,太过虚荣又软弱的爸爸,都不能帮她分担丝毫,所以妈妈从来没有那样一个身心真正完全放松的瞬间吧。饶朗不知道自己在更小一些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听妈妈哼唱过什么歌词不明的摇篮曲,还是此时因自己太过安稳的睡着而产生的美好幻觉,妈妈哼唱的声音就似乎在饶朗的耳边响起,又带给他更多的安全感,让他想一辈子就这样睡着,不再醒来。   可是眼前的光好刺眼啊,隔着眼皮都能直刺饶朗的眼球。是阳光吗?半梦半醒之间,饶朗在心里想着,是天亮了吗?是自己又度过了一个难熬的黑夜、并没有被自己折磨而死,又可以在白日里去假扮一个身心健康的正常人了吗?   眼前的光越来越强烈,明晃晃的,让饶朗不得不艰难的睁开眼睛来。   没想到,展现在饶朗眼前的,是一片深深的黑暗。   怎么?饶朗一瞬之间陷入了迷茫:黑夜竟然还没有过去么?那刚才晃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安睡的光芒,又是什么?   还没等饶朗的脑子完全清醒、有能力去探寻眼前晃醒了他的光芒,接下来的一瞬,饶朗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一阵欲裂的剧痛,那样的一种痛让他仿佛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已经来到地狱在受酷刑的折磨,让他只想赶紧重新闭上双眼,逃回刚才那个让人身心舒展的美梦之中。   也许刚才的光芒只是自己的幻觉吧,毕竟自己睁开眼亲眼见证了,黑夜还没有过去。可是当饶朗重新闭上眼不过一瞬,那光芒又出现了,而且比刚才更加刺眼,隔着眼皮也能感觉到正在自己的眼前不断晃动着。   饶朗只得再一次艰难的睁开眼,而睁开眼即意味着,他必须清醒的去面对那阵折磨得他欲死的头痛了。   不过睁开眼的好处在于,饶朗终于弄清了那样一阵并不是阳光的光芒,到底是什么——竟然是一只大功率的手电,被什么人操纵着,在自己的眼前不断晃着。   伴随着醒转过来之后,视野越来越清晰,意识也逐渐恢复,饶朗终于看清了也弄清了,持着手电正对自己不断察探的那人,竟然是一名警察。   “发生……什么事了?”饶朗想要活动自己的双手,硬撑着想要坐起来,可是他发现那样的一阵头痛比自己所料想的还要严重,饶朗刚一使力旋即又双手一软,重新跌落回了地面。刚醒来不过一瞬,饶朗整个人还是懵懵的,有一种不知世界进展到了何时、也不知自己身处何地的恍然之感,脑中的全部记忆暂且都还没有回来。不过至少饶朗很快发现自己的无力感,是不需要他自己来解决的了——因为眼前刚才那位拿着手电不断晃着的警察,轻飘飘的把饶朗的整个身子给拎了起来。   等到饶朗真正完全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是在警局的独立房间里坐了好一会儿了。   直到这时,饶朗才基本弄清了展开在自己眼前的局势。   自己之所以会感觉到头脑裂开一般的剧痛,是因为自己左侧的头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自己刚才伸手去摸的时候,能摸到大片大片黏糊糊的血块,可以料想到这伤口是有多严重,而昨天晚上自己昏迷躺倒在地面上的时候又流了多少血了,就连一向对自己暴力有加、并不会因为普通伤痕有任何感觉的饶朗,都对这大面积的伤口感到一阵触目惊心,好像心底里被什么利器划过一般。到了警局之后,刚才那位拿着手电的警察已经在第一时间叫来医生,为饶朗把伤口处理包扎好了,听那位医生说,这伤口应该是被什么重重的钝器击打所致。   外在的伤口是包扎好了,可正如那位医生所说,不知这般沉重的击打会不会造成脑震荡一类的后遗症,而这才是饶朗觉得头痛欲裂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即便包扎好了伤口,饶朗还是继续被那样一阵剧烈的头痛所折磨着,心里也是一阵阵想吐的感觉。也正是由于这样闹人的头痛,饶朗直到坐了好一会儿,才完全找回了昨晚的记忆。   是了,自己不是在什么妈妈温暖的怀抱里睡去,自己早就已经长大了,而那个终将折磨所有人一生的下午也是真实的发生过了,长大后想要远远逃开一切的自己,是在遥远的异国,是在突然出现、想要唤醒自己所有记忆的雷的家里,雷把自己本来以为已经死了的饶峻,在自己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带到了自己的面前,不知道雷想要做些什么。   直到刚才自己的身子像一个破布娃娃般被那位警察轻飘飘的拎起、然后一路拎着要走出雷的房子时,饶朗才瞟到,自己房间的一角,静静的躺着一具尸体,那姿势应该和刚才昏迷躺倒着的自己格外相似吧?不过区别在于,自己终将清醒过来被迫面对这一切,而那个人的双眼却是永远不会再睁开了。   饶朗看着那具尸体的时候,如果按照他自己的料想,他的心里应该是被无上的喜悦所充斥的。   因为他一瞬之间看清了,那具尸体不是雷,那张已经爬满了皱纹、因过度饮酒而显出了超过实际年龄的沧桑的脸庞,独属于饶峻所有。   多么好啊。自己从幼时起,从怯生生的试探妈妈口中答案的那时候起,不就一只期盼着那个人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之上,永远不要再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吗?   可是饶朗不知为什么,雷已经不在他的房间之中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可是雷的消失、饶峻的死亡,都没有让饶朗心中那股本能的不安感有任何的消减,反而是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了他已经完全压制不住的地步,只能听到自己的一颗心像摄入了过量□□一般砰砰砰的狂跳不止。   “说说为什么?”好一会儿之后,还是那位刚才拿着手电乱晃的警察,坐到了饶朗的对面。   什么为什么?饶朗迷茫的抬起头,对上那位警探的双眼。是让自己说说为什么要出国游学,又为什么住进了雷的家里么?这背后说来可就话长了,牵涉到一整个家族都不愿面对的、错综复杂的往事。自己该如何开口,从哪里讲起呢?   可是很快,饶朗就发现自己并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因为警察问的完全是另外的一件事:“说说为什么你要杀了他?”   饶朗一霎之间愣在了当场。那一只本来要去拿面前的纸杯、想要喝上一口水的手,就那样空荡荡的悬在半空。   什么……?饶朗的眼神直愣愣的,都忘了从眼前警探的脸上移开。   在这样直愣愣的注视下,饶朗发现,那位本来长相严肃冷酷的警探,那一管笔直英挺的鼻子正下方的位置,长了一颗小小的痣,过分特别的位置,让那颗痣看起来就像是卓别林的小胡子,给这位本来严肃的警探平添了几分滑稽的色彩。   饶朗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性命攸关的紧张时刻,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为什么会毫无来由的蹦入了自己的大脑。   直到很后来饶朗才想明白,那一刻的本能反应,和自己本能的忘却了那个下午后来发生的所有事一样,都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吧。   因为自己不想去面对那样的一个事实——自己……杀人了?   自己是……杀人犯?   可是那雷呢?雷又去了哪里?   一阵剧烈的头痛,让饶朗止不住的摆了摆头,他记不起来,也想不清楚,怎么办?   本来按照饶朗的记忆线索,昨晚的事实应该是,雷带着饶峻,突然在半夜潜入了自己的房间,在自己的一番震撼之中,雷道明了饶峻因为过量饮酒、现在已经变得痴痴傻傻毫无自理能力的事实,然后……然后是雷不断的引诱着自己,问自己想要结果掉这样的饶峻么?   本来按照饶朗的记忆线索,自己是在这样巨大的压力刺激之下,一瞬之间昏迷了过去,再睁眼,就已经是被警察拿着手电晃醒的时刻了。   可是现在,饶朗对自己的记忆并没有那么大的信心。   因为坐在对面的警探,看似平静的说出了更多的事实。 作者有话要说:  看来还是写不出流量文~就这样! ☆、第67章   那位警察好像在述说一件再寻常不过、顺理成章的事情,用一种带着很多的不经意的语调问道:“你把这个叫做饶峻的中年华裔男子,引诱到自己的家里,是有预谋的想要杀了他么?”   等一下——   虽然头还在剧烈的痛着,但是伴随着意识的清醒、记忆的回来,饶朗的机敏到底还是跟着一同回来了几分,所以还是一下子在警察那好似在问“今晚吃橙皮鸡还是吃肉酱面”这样轻描淡写的语气中,抓到了诡异的重点。   “你说什么?我把……那个人……”虽然饶峻已经死了,但是饶朗心中的不安感没有消退、反而越来越浓烈,于是他发现自己对于饶峻的恐惧感也并没有消减半分,他依然不敢从自己的口中直接说出他的名字,饶峻可能永远都只会是饶朗口中的“那个人”了。饶峻震惊的问警察:“你说我把那个人引诱到了……自己的家里?!”   “是啊。”警察依然漫不经心的翻看着自己面前的一沓文件,那脸上开始带上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好像在说,这些都有切实证据的铁一般的事实你到底还有什么可抵赖的?赶紧爽快的承认认罪就好我可不想浪费时间一直跟你在这里耗着,只想快点打卡下班回去看我喜欢球队的比赛,你知不知道我的啤酒和爆米花都已经买好了在家里等着我呢!   饶朗可不管警察那一个微表情之间藏着多少的千言万语,这个误解简直太大了,大到了或许足以把饶朗的一条生命赔进去的地步。就是在那一瞬间,饶朗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他不想死。   在以前,尤其是在饶朗发现自己心底的野兽,会随着自己年岁的增长,随着自己的长大而一同长大一般,而自己能力的提升却远远跟不上那野兽的速度,当他夜夜不断的在心里挣扎咆哮,饶朗开始发现就算自己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也越来越难以压制它了,发展到后来,甚至白天、甚至当饶朗不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这野兽也要挣扎着探头出来闹一闹场子,让饶朗再也假装不下去在旁人眼里的正常人形象,不仅仅会在夜间被野兽所吞噬灵魂,更会渐渐在所有人眼里真的变成一只残暴的野兽,人人嫌恶。当这样的心理症状越来越严重,深受折磨的饶朗无数次想过,就这样突然死了也好,如果那一刻死了,就没有人会发现看似光鲜、还顶着所谓小鲜肉光环被所有人迷恋和喜爱的自己,其实是这样一只招人恨的野兽了。   心底有着深深自卑的饶朗,其实多么害怕这世上哪怕有一个人,被自己切实的知道是深深的讨厌着自己啊。饶朗甚至想,如果自己更懂多一些的心理学,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的话,这就是自己那么早就愿意踏足娱乐圈、费尽心思去管理形象当个偶像明星的根本原因吧?   以及,心底野兽那凶猛而残暴的巨大力量,不断激发着饶朗心底里那似乎嗜血的暴力本能,为了不给身边亲近的人带来任何伤害,饶朗只能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整夜一整夜像一个骄傲却孤独至死的顽强斗士一般,不断的摔打自己、伤害自己,以这种最惨烈的方式去替野兽释放它那根本无处发泄的力量。当一次次全身的力量被消耗殆尽,饶朗顶着满头的冷汗、终于精疲力竭的躺倒在地板上能够沉沉睡去,他也无数次的想过,就这样死去就好了啊,就再也不用承受这身体上的剧痛、和心里的巨大折磨了。当每一个清晨,明晃晃的阳光透过窗子照透饶朗还紧闭着的双眼,让饶朗不得不艰难的睁开眼来,去面对自己竟然还活着这一荒诞可笑的事实,饶朗一次次在心里无比的失望——昨晚那样激烈的自我伤害,分明能感觉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受了重伤一般,可是为什么还像蟑螂一般顽强的活着,为什么还没有死去呢?   一次次,饶朗都坚定的认为,自己是想要死去的。只是在苟延残喘延续着自己行尸走肉一般的一点点生命力,苦熬着等待死去那一天的降临。   然而这一刻,当他发现面前坐着的警察所产生的误解,或许真的会让自己被迫顶上“杀人犯”这一头衔,去面对“死”这一突如其来的人生结局,他突然惊讶的发现,自己并不想死——   听到那巨大误解的一瞬,不知怎的,饶朗的脑子里出现了宋栗的脸,甚至莫名其妙出现了她那件胸前不知道沾着什么五颜六色莫名污渍的灰色起球家居服。   饶朗突然发现,原来在自己的心里,也还惦记着、残存着关于这个世界的点滴美好想象啊。   原来自己的心里,还有……爱么?   我不想死。这样的一个念头,让饶朗哪怕身处这样紧张而难办的复杂局面之中,内心却不可抑制般的涌出一股狂喜,像一股突然拥有了鲜活的生命力、止不住的从地底冒出的涌泉,让饶朗的整个人在一霎之间活了起来。   那时候饶朗的心里明确的出现了四个字:我还有救。   那一刻,饶朗在心里无比的思念宋栗: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我想见她。   这样一瞬之间产生的所有感觉和想法,或许饶朗很难用言语去对任何人解释清楚,却激发出了他强烈的求生意志,让饶朗迫不及待的想要对面前的警察解释清楚事情的真相,迫切到饶朗甚至抛开了所有的矜持和稳重、急切的想要站起身来,好像如此就能让对面的警察更早一点听到自己的声音一般。   “喔,喔,喔,坐下!”对面的警察却好像刹那之间紧张起来,伴随着饶朗想要起身的那一个动作,一只手立即做出手势示意饶朗乖乖坐回原位、不要乱动,另一只手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向着自己的腰部摸索过去。饶朗虽然从来没有进过警局,没有跟警察打过交道,但是黑帮电影总归是看过不少的,所以很明白警察一定是摸向了自己的配枪了,那一副如临大敌的紧张姿态,好像饶朗真的是一个随时会狂暴起来不受控制的凶残杀人犯一般。   饶朗这才发现,这里面的误解,比自己想象得还要更深的多。   所以,不能急。饶朗也赶紧向着空中举起自己的双手,示意自己并无半分恶意,也没有攻击的意思。那强烈的求生欲望,反而让饶朗之间浑浑噩噩的大脑突然间好像能够抵抗那剧烈的头痛了,变得清醒了不少,在不断高速运转着思考如何才能应对眼前的这一番复杂局面,如何才能有效的解开这个看似已绕成了一个死局的毛线团。   饶朗重新找回了自己的镇定和耐心,慢慢的开口解释道:“那并不是我的家,我只是一个过来游学的人,那是我的寄宿家庭,房子的主人是雷和梅,他们是一对华裔夫妻,姓氏是CHAW。”   饶朗本以为自己说得足够清楚了,按照他所说的,警察应该很容易查证这就是事实,并无半句虚言。可是接下来警察又是一句听似轻描淡写的问话,却让饶朗彻底震惊了,那一刻饶朗感觉到的,是从头盖骨中而起的丝丝凉意。   警察问:“雷是谁?”   只是简单的一句,让饶朗意识到了,自己到底有多么天真。看来,他不是野兽,即便是,最多也是一只困兽,因为他早已在不知不觉之间,一步步走进了猎人早已精心布好的陷阱之中了。   不能慌。凭借着强烈的求生意志,饶朗在心中不断的告诫和提醒自己,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慌乱,不然很容易被当成精神病人吧?因为自己眼中所认知的世界,好像和警察握有证据切实查证的现实世界处处相悖。而一旦真的被当成了精神认知障碍,送到了心理医生那里,很容易被查出自己有那么多重的心理障碍,真到了那个时候,即便自己是认真的、好好的说出了那明明是事实的回忆,警察和将来的法官,还会觉得自己的话有几分可信度呢?   所以饶朗努力控制着那浑身发冷引起的颤抖,全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平稳一些:“雷……应该是饶峻的儿子。你们如果去查合同,不是很容易就能发现,屋主一栏一定写着雷的名字吗?我是看过那房屋合同的。怎么你还会来问我雷是谁呢?”   尽管饶朗已经尽了全力,让自己的话语充满条理、语气沉稳,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可是饶朗眼睁睁的看着,面前的警察还是露出一副看精神病人的表情,莫名其妙的看着饶朗。   不过那警察接下来的一个动作,却让饶朗很快明白了,他为何会露出这样一副表情了。   警察在手中举起、展示给饶朗看的,是一纸房屋合同,与饶朗在跟雷签订寄宿合同之时、雷展示给他看的房屋合同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时,饶朗看到——   房主姓名的那一栏,白纸黑字的写着他饶朗的名字。   “雷是谁?”面对着饶朗震惊到发白的脸色,警察好像视而不见一般,把这个让人心里更加发毛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作者有话要说:  所谓的七年之痒,应该是在前提不是爱的前提下的一个忍耐时间限度吧?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年了,每每看到你,我都会涌出那么多的爱意? 圣诞快乐 ☆、第68章   雷是谁?   这只是普普通通的三个字,普普通通的一个问题。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有人这样问起“某某是谁”,是无比正常的一件事吧,多半是他还不认识你的某一个亲友或者熟人,你只需要简单的描述一下,就能在他的脑海中,对这位亲友或者熟人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能让他基本的了解到这个人的样貌、衣着的风格、性格的特质,到了下一次他真的当面见到这个人时,多半不再需要你再介绍这个人的名字,也能凭借着这些特征让其“对号入座”,还能对着你会心一笑点评道“你对他描述的可真没错”。   听起来,也不过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对吧?   而让饶朗心里冒起了一丝丝冰凉寒意的,就是这么一个听起来平常无奇的问题。   这时正值白天,不存在清晨或者凌晨出现反季节异常低温的情况。饶朗坐在钢铁城堡一般牢固的警局之中,一丝风也透不进来,按道理来说该是无比温暖的。事实上在这样一个季节,即便完全暴露在室外,有小小的风吹起,可跟那当头的暖阳比起来也实在是算不了什么,那和煦的阳光总会照得人浑身都暖烘烘的,若在无牵无挂的人眼里看来,很容易生出一种今天好像要去春游的快感。就是这样暖和的好天气呀。   可是饶朗就那样和刚才一样的坐着,却只觉得自己好像在一瞬之间坐进了一个巨大的冰库一般,周围的环境温度想来为了保鲜已调至零下二、三十度无疑了吧?所以穿得单薄的自己,才会这样从心底的每一丝缝隙都渗入了冰凉的寒意,止不住的浑身瑟瑟发抖。   饶朗怎么能不发抖呢?   本来,他也只当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问题,张开嘴就想要回答那个警察。   可是,直到他真的张开了嘴来,他才惊异的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那张嘴就那样张着,心里的巨大恐惧让头脑的运转再度失灵,嘴巴接不到指令,也不知该是继续努力随便吐出些什么词语还是干脆闭上作罢,于是就只能那样尴尬的一直张着,像一只被抛到了岸上无法呼吸、只能无力张着嘴的垂死的鱼。   没错,那一刻饶朗心底里出现了一个明确的对自己的形容——垂死。这样无解的局面,是不是意味着,自己这一次……真的离死不远了?   饶朗在心里发出一阵阵的苦笑,他觉得人生当真荒唐滑稽,在自己无数次渴求着死亡降临的时候,自己却又每一次都重新活了过来;而到了现在,当自己在心里突然浮现出了宋栗的那一张脸,从而无比明确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用力挣扎着活下去的时候,却被抛入了这样一个就在死亡的悬崖边战栗行走的局面。   所有这一切的反应,都是因为饶朗惊异的发现——他完全无法回答“雷是谁”这样一个问题。   雷是谁呢?   从他的衣着喜好说起吗?可是他的日常衣着,从来没有透露出任何他个人的审美趣味和喜好,众多的IT技术宅们穿着格子衬衫和宽松的牛仔裤,他也一样,这一季流行的格子以黄色和蓝色居多,他也从没穿过红色或绿色,若按这样的描述去寻找雷,只怕会把大部分的IT技术宅一网打尽吧?   从他的饮食口味说起吗?可每一天饶朗看到他,都是在吃对每一个经常加班、且工作压力巨大的IT从业者来说,最为方便快捷、且有高热量来畅爽一刻缓解压力的披萨加可乐。从他的性格特质说起吗?可他的性格平常无奇到可以说是没有性格,他会讲的笑话,是每一个人都会讲的、你已经听过无数次的那种。包括他听的音乐、看的电影,都是时下每一个人都会看过的那些。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你好像从其他另一些人的嘴里已经听到过的。   直到这时,饶朗感受自己脊梁后背升腾起的阵阵凉意,才发现雷这般的面目模糊,或许真的不是因为他天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里会真的有人一点独属于自己的特质都没有呢?这一刻的饶朗真的悔恨不已,如果那时的自己没有完全沉浸在对付心底那只难缠的野兽,只要每日里多对雷留心一眼,就一眼,他真的不难发现,这样太过的正常和平凡,其实一点也不正常啊!   雷的面目模糊,一定是需要处心积虑的步步为营,才能打造出的形象。他每一天的打扮,吃的每一顿饭,玩的每一个游戏,说的每一句话,原来都是经过精心设计而来。他的面目模糊,就像是变色龙的保护色,能让他在需要的时候,一个转身迈入茫茫的人海中,就能在那一霎之间消失无踪,你再要去人群中把他给捞出来,却会发现他已经和那片人海完美的相融,你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雷这般的处心积虑,到底是给自己布了一个怎样的局?饶朗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了。   然而宋栗的脸在饶朗的心中挥之不去,让他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还想要做最后的挣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句子,可以由那一直尴尬张着的嘴中吐露出来,他向着警察问道:“饶峻没有亲人么?”   警察这会儿倒是显得挺负责,可能是想一次性赶紧解决了饶朗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案子、不要再因什么细节过失再多生事端,反倒要更多的影响自己喝啤酒看比赛的时间,所以他仔细的又查阅了一遍摆在自己面前的文档,这才摇摇头:“没有,他的妻子在很多年前就过逝了。他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也在刚移民来美国不久的时候就报走丢,已经失踪很多很多年了,一定是找不到了。”   呵,雷真的是半分关于自己的线索也没留下,所有一切他存在于这世界上的痕迹都被他抹得干干净净,是何等的小心谨慎啊。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饶朗在心里发问:因为雷才是杀死了饶峻的那个凶手,自己只是被雷找来顶罪的那个幌子么?   如果是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饶朗在心里推测着,雷远远逃开了饶峻那么多年,却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了自己寻找寄宿家庭的帖子——雷比自己稍微年长几岁,也没有失忆,所以对小时候的事一定比饶朗了解得更多、更全面,很快他就发现,饶朗和他出自同一个家族,正是与饶朗有关的那个下午,逼得饶峻带着他们一家人远走美国。所以雷马上主动联系了饶朗——这时,他从事IT技术的职业优势就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一切他曾经和饶朗在网络上沟通的痕迹,这时饶朗再想让警察去查,都已经尽数被雷抹灭的干干净净了。雷顺利的让饶朗住进了自己的家里,为的就是把饶峻带到饶朗的面前,把杀死饶峻这一件事,狠狠的栽赃在饶朗头上。   雷是用一个沉重的铜铸雕塑,把饶峻杀死的。那个雕塑的底座是一个厚重的矩形,雷选用的是那锋利的尖角,一下、一下、一下……不停手的狠狠砸在饶峻的头颅上,好似他的目的不止是要把饶峻杀死,而是要尽情宣泄自己的愤怒和痛恨,直到把饶峻的一颗头颅砸得面目全非,才肯罢手。   而饶朗,是一个多么好的栽赃对象啊。多年前的家族秘辛,让饶朗的心底里自然对饶峻怀有着深深的恨意,这一点任何人都不会质疑,毕竟饶峻那样的一个举动,可以说是彻底改变了饶朗的性格和人生轨迹、毁了他的一生。而这一段家族秘辛,当年虽然被遮掩了过去,但却在国内某个警局尘封的旧案卷堆之中,是留了案底的——那个年代久远到,都还没有电脑录入这回事,写着寥寥数语的旧案卷纸张想来已经发黄,如果要苦心翻出的话会惹来好一阵尘埃飞扬,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那卷宗存在,便是对饶朗体内潜藏着的暴力因子白纸黑字的佐证。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能出于本能的出手伤人,在长大的过程中,又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和暴力倾向,这在饶朗自己身上的累累伤痕之中,无一不能得到印证。如果上了法庭,说是这样的饶朗是杀死了饶峻的凶手,不仅法官会觉得一切都是意料之中、没有什么值得质疑的,就连那每一个参观审判的群众,也会觉得这是一个逻辑无比完整、挑不出半点漏洞来的极好八卦故事吧?   饶朗的大脑现在高速运转着:雷杀了饶峻,想要嫁祸给自己,所以之前把房子改为登记在了饶朗的名下,等事情办完之后,雷就可以拍拍屁股轻易的消失在人海之中,即便饶朗和雷相处了一段时日,却没有任何特质流露出来足以帮饶朗在人群中重新锁定找出雷。雷还是可以安安心心的换成任何一个身份,过他自己的人生,没有人会知道他就是饶峻多年前失踪的儿子。   那么唯一的问题是,饶朗在心中思索着:雷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亲呢?    ☆、第69章   几乎是在“雷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亲”这个问题出现在饶朗脑子里的同一时间,还有另一个画面,也蹦入了饶朗的大脑——   饶朗霎时间回忆起,当那天晚上雷第一次莫名其妙的突然出现在饶朗的房间里、与他面对面,那时候的雷做出过一个动作:他撸起了他那一件和每一个IT技术宅别无二致、看不出任何特征的格子衬衫的袖子,饶朗曾看到,雷的两条胳膊上竟也是伤痕累累。   那样的伤痕,饶朗再了解和熟悉不过了。那绝不可能是什么骑车时不小心跌倒、或者走路时粗心大意撞到了书柜一角这一类寻常的生活场景里,所能造成的伤痕。饶朗分明亲眼看到,那一块快的青紫瘢痕,最外围的一圈是发黄泛青的颜色,越往中心颜色越深,从绛紫直到变成深深的紫黑,那样的颜色层次,让每一块淤痕,看起来都像是一只空洞无神的大眼、近人而似妖,因为那样空洞的眼神实在不像人类所能够拥有的,如果任何人与那样的伤痕之“眼”对视上一遭,都会打心眼里感到一阵后背发凉的恐惧。那样的伤痕,饶朗还从来没有在其他任何人的身上看到过,除了他自己。   那一定是每一个深夜,把自己关在一个没有人的密闭空间之内,向着桌角、书柜角等一切目光所及、可以找到的尖利锐角,拼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把自己其实脆弱不堪的肉身向着那些尖角狠狠撞去,好似根本不会感受到任何一丝疼痛一般。   拥有这样伤痕的人,饶朗无比确信,内心一定和自己一样,关着一头无比凶猛而残暴的野兽,每到深夜力量更是会成倍的增长,让人在本就失去了白日里亲友的目光注视和支持的情况下,更是完全无法压制,只能眼看着那野兽从白日里的铁笼中挣脱出来,如果不想伤害亲近的人,就只能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替那野兽发泄着体内残暴的力量。   雷的心里和饶朗一样,也关着这样的一只野兽,也就是说……   饶朗想起,当雷说起饶峻时的语气,和在那黑夜中站在饶峻背后时、冷冷望向了饶峻的眼神,若是留心去仔细揣摩的话,无一不是藏着恨意的。   也就是说……雷从幼时起,遭遇过和饶朗同样的经历。   不,或许还要更多。   甚至连饶朗都不敢继续想下去了——饶峻是雷的爸爸啊,如果他还能够当得起“爸爸”这个称谓的话。也就是说,如果饶朗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需要面对和饶峻相处的时间,而在雷这里,需要面对的则是每一日从清晨到夜晚的朝夕相处。如果每一次相处,都会给饶峻一个向着弱小而无助的小男孩伸出手去的机会,如果这机会在饶朗这儿是一捧沙子,那么于雷而言,便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死亡沙漠。   雷是饶朗之外,另一个更为严重的受害者。   电光火石之间,饶朗的头脑中如一道闪电劈过一样,想起了那个不开灯的下午,被他所忽视的、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幕。   那是他所未曾注意到的最后的一幕,是完成了整副记忆拼图的最后一块。   那个下午,当饶朗带着最邪恶却最天真、最懵懂却最本能的神情,像一个天使、也像一个恶魔,把手中握着的刀狠狠刺向了对面以后,当那人体内的番茄酱喷涌而出、让饶朗感觉到一阵丝丝的甜意之后。   饶朗傻呆呆的站在原地,他不知道这样的一个动作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自然也不知道接下来自己应该怎么做,只能愣愣的站着。这时,他忽然听到窗外“咔哒”一声。   饶朗茫然的向着那声音冒出的方向转过头去。   那时饶朗的家住在一楼,那个房间的窗子能够让人从路旁往里眺望、窥见到房间里的每一处细节陈设,所以那一只开始逐渐爬上了皱纹、将要变得沧桑的手在伸向饶朗以前,非常细心的把窗子关得严严实实,也不忘拉上了窗帘。只是房间里没有开灯,所以那只手的主人没有注意到,一颗心全被想要看的动画片占据的饶朗也没有注意到,那窗帘并没有拉到完全闭合,而是留出了一道几乎看不见的小小缝隙。   那声音正是从窗边传进来的。   本来正在不知所措的饶朗,听到那样小小的一声,几乎像是得到了什么指令一般——其实那声音并不会给他任何的帮助和指引,只是在那样的情况下,饶朗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会像要去抓救命稻草一样去探寻吧。所以饶朗几个大步,几乎是扑到了窗边,透过那一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小缝隙,向着窗外望去。   紧接着饶朗又是一个大步,向着后方跳开去,好像这一眼让他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一般。   因为饶朗完全没有想到,透过那道缝隙自己所看到的,是一只黑洞洞的瞳仁——   窗外正有人和饶朗以一模一样的动作姿势,紧紧的贴在窗边窥探着。唯一不同的是,那只眼窥探的是房间里的世界,而饶朗是想要寻找外面的世界是否能够哪怕一丝线索为他带来救赎。   饶朗的大步带起了一阵风,让那窗帘微微的扬起。也就是在那窗帘扬起的一个瞬间,在饶朗大步后退的过程之中,他一眼瞥见了窗外的那一张脸。   随后,当饶朗带起的风消失了,窗帘又绵软的落了下来。在饶朗的视线中,不仅那张脸看不见了,那一只黑漆漆的瞳仁也消失不见了。看来,窗外的那个身影已经跑远了。   可是,只需要这一眼。   足够了。   饶朗已经看得清清楚楚,站在窗外往房间里窥探的那个人,是他应该叫做“堂哥”的饶雷。   如果只是单纯的对上了饶雷的一只眼,想来饶朗也不会这样的惊慌失措,几乎是踉踉跄跄的忙不迭向后大步退去。   真正让饶朗感到惊慌和恐惧的,是那只黑漆漆瞳仁之中所藏着的眼神。   雷的确比饶朗要稍微大上一些,可也并没有大上几岁。那时的雷,也仍然是一个天真懵懂的孩童,如果普通的小孩子看到面前先是无比恶心、继而是无比血腥的一幕,正常的反应该是早就远远的躲开去、不敢再看,即便出于那本能的好奇继续看下去了,想来那眼神里也该是深深的惊讶和恐惧吧?   可是饶朗在雷的瞳仁里看到的不是这些。   雷的瞳仁里,透露出的是一种狂喜。   那种狂喜让饶朗打从心底里深深的畏惧着。因为饶朗很确定自己在出于本能向着对面狠狠挥刀以后,所感受到的情绪是一种迷茫,一种不知所措。而窗外的雷那样狂喜的眼神,让饶朗发现,雷的每一根神经,都在因为眼前这血腥的一幕兴奋跃动着,那是一种压制不下去、也完全不受控的喜悦,超过了小孩子所有本能喜爱的动画片、小零食和游乐场。   饶朗觉得,雷那和他同样小的身躯之内,藏着什么和其他小孩子截然不一样的东西。那是一种嗜血的本能?还是一种深深的仇恨?那样狂喜的眼神让饶朗确定,雷一点也不怕,他只恨那个拿刀狠狠挥向了对面的人不是他自己。   相比起饶朗,小小的雷才是一个真正的恶魔。那嗜血的本能,和深深的仇恨,或许早已兼而有之的根植于他的体内。   在他所谓的爸爸一次次向着他伸出手来过程中,那颗种子不断不断的生长,直到长成一棵参天的巨树。   雷那样狂喜的眼神,让小小的饶朗出于本能、对雷的恐惧甚至超过了对饶峻。他或许早已在心里意识到,雷是一个比饶峻更为可怕的恶魔,脱胎于饶峻,却在不断受到伤害的过程中进化得更为凶残,仇恨,是这种进化和生长最好的催化剂。饶朗想要逃避,一辈子都不敢再看那充满狂喜的一只眼。   那只眼是小孩子独有的黑白分明,还没有因经历太多世事而变得昏黄而浑浊,可是在饶朗看来,那只眼像画册上那来自地狱的恶鬼一样,尽是血红的。   雷,才是饶朗关于那个下午和以后的记忆拼图中,所残缺的那最后一块,   对于雷的本能的深深畏惧,让饶朗的记忆出于自我保护,完全忘记了他有这样的一位堂哥。   如果是这样,故事的每一个细节当真便会如拼图一般,严丝合缝的合并上了。饶朗也并不会疑惑,为什么雷一定要亲自动手杀了饶峻——其实按饶峻现在这样的身体情况,且不说他活着和死了并没有什么分别,而且雷只要耐心的稍微等上一等,相信不出几年,饶峻自己也就会一命呜呼了,并不需要劳烦雷动手。   可是雷是一定会亲手杀了饶峻的。这是他心里最深层次的需要。   那个必须亲手杀死饶峻的原因,藏在雷嗜血的本能里,藏在雷深深的仇恨里。   藏在那样一个下午,深深惊骇了饶朗、让饶朗本能选择忘却的狂喜眼神里。 作者有话要说:  成长中最痛苦的记忆是什么? ☆、第70章   好像一切都理清楚了,在饶朗的头脑中,每一个记忆碎片都好似变成了拼图的一个小块、能够一丝不差的扣在一起,如果自己是在写一部推理小说的话,好像故事主线的逻辑闭环也已经完成、挑不出一点的毛病。那么,自己可以开口告诉面前急着回家看比赛的警察、告诉全世界,其实这个关于凶杀的故事真相就是这样吗?   饶朗很想。   但是他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确定,故事的真相到底是不是这样。   直到这时,就算自己看似聪明的理清了每一条线索,但是饶朗发觉自己心里那一种本能的不安,那种脊背一阵阵发凉的感觉,始终没有半分退去。在这种极度的惊骇之中,饶朗甚至不知自己到底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他反倒是笑了——到了这会儿,他几乎有点佩服雷了。雷就那样突如其来的出现,只用了两次潜入自己的房间、其中第二次就直接引爆了人命关天的这么大一件事,对着自己所说的话极少、不过那么轻飘飘的几句,语气也是轻轻的、至为平淡的。可是,雷给饶朗带来的,却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不止是此时此刻、面对这样一件案子,而是恐怕会一直不停的蔓延,像那可以随着空气传播、遭人痛恨却又令人毫无办法的病菌一样,覆盖了饶朗后半生所有的时光。   真厉害啊,雷。   饶朗忍不住在心里慨叹着。   带来这样杀伤力级别的伤害,到底是精心策划,还是无意为之?可是无论如何,无论是通过理性一步步完美而不出一丝差错的布局,还是通过感性的本能即兴发挥、在面对饶朗时依据他的反应即时说出了那样的几句话,毫无疑问的是,雷,都是一个天生的恶魔无疑了。   这样蛊惑人心的能力,是恶魔的天赋。   因为,饶朗这样坐在这里,看似好好的、坐在一个普通的警局房间之中,其实这时他已发现,他的记忆和内心已经完全是支离破碎的了——雷用了简单的两次出现,和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彻底摧毁的是饶朗相信这个世界、甚至相信他自己记忆的能力。   饶朗后背发凉的坐在警察的对面,他能看出那个警察快点搞定了案子、快点打卡下班的急切,可是他真的没有勇气开口来配合他的这样一种急切,因为他的心里即便构架了这样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仍然是半点底也没有:没错,如果能确保自己的记忆是真实无疑的,那么事情的真相应该是自己所推论的那样,可是——   自己的记忆……真的是准确无误的吗?   连饶朗自己都不知道了。   伴随着雷的两次出现,每一次,都给饶朗相信自己记忆的能力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第一次,雷的突然出现让饶朗知道了,虽然自己在那个下午的确遭遇了那样一种在自己的人生中不会出现第二次的不安,可自己不单单是自己潜意识里推测的那样一个受害者,正相反,自己也是那手持着尖刀挥向对面的凶手,自己也是那样一个暴力嗜血的恶魔。   第二次,雷直接把还活着的饶峻带到了自己的面前,让自己一直以来笃信无疑的、那饶峻早已死去的记忆,一下子被击得粉碎。又通过雷不知是精心布局还是无意的提点,饶朗再一次改写了自己的记忆——原来那个下午的往事,并非只有身为当事人的饶峻和饶朗知道,那没有闭合严实的窗帘外还藏着另一只眼,狂喜的注视着这猥琐继而血腥的一幕。那只眼的主人,正是雷无疑。   自己的记忆……真的是准确的么?真的能还原事实的真相么?   还是……一切都是在事实的基础之上,又经过了自己的美化和篡改?   饶朗动摇了。   他想到自己成年之后,伴随着年岁的增长而日益严重的心理疾病,会不会这些症状已经开始侵入、影响自己的大脑,影响自己对事实的认知?   他又想到那一个他本不愿回忆、只想本能逃避的下午,在不开灯的房间里,小小的自己是怎样挥刀拼尽全力刺向对面,好像这个世界不会再有明天、好像这就是放出了一切凶神恶煞的世界末日修罗场,在觉得对面的人身体里奔涌而出的番茄酱溅到了自己的脸上,凉凉的、甜甜的——饶朗坐在警局里,发现自己的记忆又开始模糊了,他不再确定那时小小的自己,感受到这样一丝丝的甜意,脸上的表情是不是并非迷惘,而是带着愉悦的笑意,甚至眼底里也藏着狂喜呢?   藏着和窗外那一只偷窥的恶鬼般通红的瞳仁之中,一样的狂喜。   藏着和天生恶魔雷眼中,一样的狂喜。   那么……自己也有可能,是这样天生的一只恶魔了?   本来终于清晰的记忆,一幕幕又开始逐渐变得模糊——就好像小时候为了跟那一直冷漠的妈妈稍微能够亲近一些,尚不懂得自尊和自持为何物的自己一直赖在妈妈做饭的厨房里不肯走,不知为什么饶朗印象很深刻,那一天是一个冷冷的雨天,不是寒冬、但是走在外面的街道却几乎能从口中哈出白气来的那种,妈妈那天做的是什么呢?是热热的萝卜汤吧,腾腾的热气就不断熬煮着的锅里升起来,扑在那被外面的冷风吹得凉凉的窗户上,那窗户上很快就蒙了一层白白的雾气,如果想要透过这样的窗子去看外面的世界、那么一切都会变得模糊起来了。小小的饶朗看得有趣,想起冬天时因为教室里人多、温度要高一些,窗子也总会蒙上一层这样的雾气,调皮的男孩子们总会拿手指在窗子上画出各种各样的图案,比如长着角的怪兽、或者哪位老师的恶搞画像。饶朗面对着厨房里蒙了雾气的窗子,一时兴起,也冲着窗子伸出一根手指去,想着画一张妈妈的脸应该不错吧?妈妈长得那么好看,虽然她总是不笑的,也比其他同学的妈妈还要好看得多。可是饶朗的手指还没有来得及靠近窗户,就被妈妈一巴掌给打了回来,妈妈开口说话的语气比那一天窗外冷冷下着的雨还要冰凉:“不要在这儿添乱。滚出去。”那样的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切断了饶朗想要跟冷漠的她变得稍亲近一些的最后一丝机会,小饶朗离开厨房前仍是恋恋不舍的望了最后一眼,妈妈那好看的背影正映在那因温暖雾气变得模糊的窗子上。   现在饶朗记忆里的一幕幕,又像那扇窗子一样的模糊了。伴随着记忆的模糊,饶朗对一切更为不确定了,他恍惚间觉得,也许一切都是自己记错了,也许一切都是自己的假想,也许……   自己真的就是残忍的杀死了饶峻的那个凶手。   当雷用听似轻描淡写、实则拥有蛊惑人心的奇异魔力的声音,对着自己说出那一句:“难道你不想杀了他吗?”   也许,雷点燃了藏在自己体内的恶魔的本能。   饶朗是在切实的怀疑,自己和雷一样,是一只天生的恶魔了。在自己那么小的年纪里,就懂得挥着刀向对面刺去,是不是说明了自己的体内天生就藏着这样的暴力因子?所以自己才会在越长大以后,越呈现出一种极其严重的暴力倾向,发展到后来,连面对着宋栗或者狗哥这样自己无比重视的至亲之人时,也会在脾气一个上来的瞬间,几乎克制不住的要向着他们重重挥舞出拳头,甚至心里还有拿起杀伤力更大的武器的渴望,唯有夜夜关在房里伤害自己、发泄对伤人的渴望才能略做缓解,自己也是因此才忙不迭的像一个丢盔弃甲的逃兵、灰溜溜的匆匆逃到了国外来。   当自己一下下毫不手软的伤害自己,几乎能感觉到血液在破损的内脏间奔涌,口里泛出的丝丝甜腥味竟然让自己兴奋不已,自己清楚,那正是血的味道——这是不是证明了,自己和雷一样,有着那嗜血的本能了?   如果是这样……   饶朗几乎不敢想下去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在另一只恶魔——雷的诱惑和鼓动下,自己平日里拼命压抑的毁灭一切的倾向,是不是就在那一个瞬间喷涌而出?   也许……自己根本没有像记忆里一样昏迷过去,而是真的拿起重重的雕塑,用那尖锐的边角,亲手一下、一下的砸在饶峻的头颅之上,直至破碎到看不出任何形状。也许,当饶峻头颅中溅出的血液和其他液体,喷在饶朗的脸上,他的脸上又露出了童年时一样的笑、眼神里又燃起了和童年时一样的狂喜。   又或许,关于雷,一切都是自己的想象,一切都是自己编造出来的故事和人物?或许真像那个警察所说的一样,世界上根本没有雷这样一个人的存在,有的只是饶朗对于饶峻深深的仇恨,在体内不停奔涌,鼓动着他不顾一切的追到国外找寻到饶峻的踪迹、再不顾一切的杀死他。   饶朗什么都不确定、不知道了。   他不确定事情的真相。   更不确定,他自己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第71章   当宋栗匆匆赶到饶朗游学所在的国度时,狗哥也已赶到,两人直接在机场会和,见面后一句话也没有,只是神色忧虑的互相点点头。之后,他们连回酒店放行李的时间也没有,狗哥直接把宋栗的行李拖到自己租来的车上,二人就开车向着警局的方向一路飞驰而去了。   狗哥全神贯注的开着车——跟他平时开车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宋栗看过狗哥平时开车,一副“老司机”的架势,一只手闲闲的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索性直接靠在车窗上跟大爷坐在太师椅上似的,然后他的整个身子放得很松,座椅也调的很低,宋栗第一次看到狗哥这样开车的架势之后就总嘲笑他懒得出奇,简直是“躺着开车”的,狗哥就很得意的一笑:“老司机在手,天下我有!”一副路面上不管出现什么状况都尽在掌握的模样。然而这一次,在遥远的异国,宋栗却看到,狗哥把座椅调的很靠近方向盘,以便他整个人可以选择一种正襟危坐的姿势,他像一个第一次开车上路的新手一样,两只手死死的握住方向盘,一刻也不敢放松一般,宋栗都可以看见他的骨节之上用力到爆出了青筋的形状,而他的一双眼也是死死的盯着正前方,丝毫不敢走神。   宋栗看着狗哥的这副模样,在他身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很清楚,狗哥并不是因为突然来到异国开车而过分紧张——狗哥旗下那么多个艺人,带他们出国接工作对狗哥来说简直像是吃路边摊一样寻常,狗哥今天的异常表现,不过是因为,他强迫自己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投入到开车这件事情上去,如若不然,他害怕自己即便只有一点点的分神,也会控制不住的去想饶朗的那件事。   他不敢去想啊。   就好像宋栗也不敢去想。叹气之后的宋栗,不再看狗哥,好像她也不能承受两人之间这过分凝重的气氛一般。宋栗扭过头去,也学着狗哥全神贯注的样子,盯着车窗外不断划过的风景——之前宋栗为了攒钱早日实现自己出国读心理学的梦想,对自己抠得不行,出国旅行这么奢侈的事情就别提了,连国内游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所以如果在不明真相的外人看来,一定当真会以为第一次出国的宋栗,是被从未见过的景色所迷倒、以至于移不开眼睛吧。   很好,宋栗在心里想,如果真的能给旁人带来这样的感觉,那就很好。   她相信此时狗哥和她一样,都太过迫切的想要营造出一种生活的氛围——好像他们是一对出国自驾游的朋友,沉迷于心仪了很久的街道上种种景象,他们不慌不忙、不赶时间,看到喜爱的景点就随时可以停下车来游览,浪费很多时间在最多人排队合影的绝佳位置、匆匆忙忙用剪刀手比一个“耶”,拍下最烂俗的游客照。   宋栗太过迫切的需要这种“生活中一切都在照常进行”的感觉。   她不敢去面对——   杀人?   这样的词汇距离她的生活太过遥远,是她想也不会去想的,以前顶多是会在她有一段时间颇为沉迷的推理小说里面读到,或者一边吃爆米花一边喝可乐,在刷爆了微博和朋友圈的美国罪案大片里看到。至于日常生活?宋栗的日常生活,是公司楼下每天都要排队才能买到的煎饼果子,是加班到眼皮打架后捧在手心里犹如恩物的那一杯速溶咖啡,是外婆每天都要跳的广场舞,是宋妈妈最拿手的卤猪脚和宋爸爸最拿手的蒸蛋羹——你看,每一点滴都是这么的日常,与任何一个城市里三十岁左右的普通女性并没有半分不同,“杀人”这样太过激烈的词汇,与她们的生活之间好似隔着一座喜马拉雅山的距离。   所以宋栗其实一直都是没有实感的。“饶朗杀人了”——宋栗对这几个字的认知,还停留在狗哥给她的短信上,还是几个枯燥无味的文字,没有化作活动的、可以被宋栗的大脑所理解的场景。好像狗哥抛出这么一个重磅□□,只是为了把宋栗给引到饶朗游学的国度,等会儿车停下来的时候,宋栗就会发现他们竟然是停在了饶朗租住的公寓门前,饶朗已经故作镇定的顶着一张扑克脸站在那儿等着,只是略显僵硬的站姿会出卖他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想来是对宋栗的到来期待得很了。但是以他小狼狗的傲娇性格,他的嘴一定会硬得像卤鸭子一样什么都不肯说,倒是狗哥难以抑制兴奋之情的在一旁连蹦带跳,若他真如他的江湖称号一般是一只松狮犬,这会儿他的尾巴一定愉快到打着圈儿的旋转个不停好像直升机的螺旋桨吧,同时他还要在口中大喊着:“Surprise!”然后宋栗就也要学着饶朗故作镇定的样子,在一旁冷着脸吐槽说:“惊喜个大头鬼啦!你怕大年三十的钟声太吵,想要在盛夏时节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么?”毕竟小狼狗这么傲娇的姿态都摆出来了,她身为仙女可不能输对吧?   两个人费了这么大的心机、演了这么大的一出戏把宋栗给引过来,只是因为知道饶朗之前的不告而别给宋栗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实在不知怎么隔着千山万水给宋栗道歉、还能做到浇灭她的怒火,所以才一不做二不休,先把宋栗引到了面对面,没有什么是一个温暖的拥抱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给宋栗两个拥抱。   一定是这样吧?宋栗一边假装看窗外的风景,一边在心里暗暗期待着:待会儿一旦车停了下来,剧情一定会像自己所设想的这样发展吧?   狗哥缓缓的踩下刹车了。宋栗紧张的闭上了眼睛,几乎不敢看车到底是停在了什么建筑物的前面——   拜托,中国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噢不,现在在国外耶稣基督的地盘上,是不是该拜他老人家?随便啦全世界无论哪位神灵菩萨都好,拜托你们,让我下一秒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车是停在了一栋普普通通的公寓楼前吧。   宋栗在心里把全世界的神都拜了一个遍,她觉得自己新年跟着爸妈挤破了头去寺庙里抢头柱香的时候都没这么虔诚过,然后,她才敢缓缓的睁开了眼。   然而,眼前的景象,到底还是叫她失望了。   车终于还是停在了警局之前。   狗哥没办法再假装专注在开车这件事上了,他不得不面对接下来即将在他面前展开的情况了,所以他本就凝重的一张脸这时候更黑了,不像大家平时调侃他的品种松狮,脸黑到更像宋爸妈家养着的巴哥犬团结。宋栗就这样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跟着巴哥犬走进了警局——后来宋栗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绪之所以胡乱的飘了那么远,是因为直到那一刻,宋栗还是没有真的对“饶朗杀人了”这几个字有实感。   直到一个满脸严肃的警察坐到了宋栗和狗哥的对面,径直对着他们开口说道:“他已经承认了。”   什么?   宋栗吃惊得一下子站了起来,好像随时准备扑过去跟那警察讲道理一般,好像那警察是什么都不懂所以胡乱说话的小学生,自己是有义务对他普及自然科学的好老师:“你乱说什么呢?”   “他已经承认了。”那警察却是对自己所说的话底气很足,又斩钉截铁的重复了一遍,以展现自己绝对不可能弄错事实的信心,顺便给竟敢质疑他权威的宋栗一个冷哼:“饶朗,已经承认,他杀人了。”   在警察的讲述之下、弄清了整个案件来龙去脉的狗哥和宋栗两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双脚是怎么带着自己的躯体挪出了警局的。   宋栗只知道自己的意识重新苏醒过来的时候,她已和狗哥两人站在了警局外的阳光之下。   阳光和刚才他们走进警局之前别无二致,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人整个身子一阵发软。可这会儿重新照着这样的阳光,宋栗只觉得恍如隔世——   如果饶朗真的杀人了,他还能看到和照到这样的阳光吗?   两人沉默的上车,沉默的开车,向着预定好的酒店驶去。   宋栗这会儿才发现,从自己下飞机见到狗哥的那一刻起,直到现在,两个人之间一句话都还没有说过。自己之所以觉得口干舌燥,是因为刚才与那警察说了太多的话,关于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反复确认,好像如果自己能抓住警察话语里的任何一个漏洞,就能把这在警察眼里看来铁一般的事实,给一下子击碎,证明饶朗根本没有杀人一般。   但她和狗哥之间,一句话都没有说。两个人好像有着一种默契,只要他们互相之间不开口,就意味着他们根本没有接受这样的一个事实,一切都还能重回以前的轨道。   不过这时,不开口不行了,宋栗心里有一个很明确的想法,她必须跟狗哥确认、狗哥的感觉是不是和她一样——   “你相信吗?”这是宋栗开口对狗哥说的第一句话。   “不信。”这是狗哥对宋栗说的第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快结文了~ ☆、第72章   两个人对彼此说完了第一句话后,又陷入了漫长的沉默之中。好像这两人都笃定了来到这异国他乡,都要奉行“沉默是金”的原则了。好像他们二人有一种默契和决心,要把这对彼此说的第一句话,变成唯一一句话。   宋栗不知道狗哥是怎么想的,反正她自己的心里是抱定了这样的决心。   说了这一句,就够了。   其他的,还有什么需要说的呢?她的心里,从来没有这么澄明。   宋栗想起,以前跟着宋爸妈春游出行,也不知怎的那一年的春天,三人闲来无事跑到了城市近郊的一座寺庙里去,那寺庙远近闻名,香火极旺,那一日阳光正好,前来春游者众,宋爸妈也就带着宋栗随着人群一同涌进了寺庙里去。宋爸爸虽然平日里看起来稳重,但心里其实一直是藏着那孩子气的顽闹脾性的,这会儿看见一同春游的人多、个个脸上都带着好奇探究的神情,于是带得他也一齐兴奋了起来,带着宋妈妈和宋栗就往那人最多的地方凑,宋妈妈和宋栗苦笑着对视了一眼,知道这会儿的宋爸爸,跟到了乌镇一定要坐乌篷船、到了西安一定要吃大排长龙的那家羊肉泡馍、到了历史博物馆一定要跟孩子们扎堆凑一起看那西洋画片一样,这是玩性大发了,宋妈妈和宋栗两人肯定是按不住的,只好苦笑着跟在宋爸爸的身后一同走着——其实宋栗知道,妈妈这会儿虽然脸上佯做出苦恼的表情来,其实心底里却是开心着的,也只有到了这把年纪、心里还住着一个小男孩的宋爸爸,才会在打完麻将回家的路途上不忘给她买两个冰淇淋,捧在手里急吼吼的跑回家像献宝一样拿给她。宋爸爸心里藏着的玩心与童真,就是他们活到了这把年纪以后,平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啊。只不过宋妈妈可不想在面上也做出了一副乐开了花儿的神情,那岂不是让宋爸爸得意的尾巴都翘上天了?所以,宋妈妈只是假装一脸苦笑、迫于无奈的拉着宋栗,跟在宋爸爸的身后,随着人流走着。   走了好一会儿,宋栗眼前什么景色都没看到,光看人头了。一个简单的春游,生生游出了十一看人海、或者印度挤火车的刺激感。直到走到了一座古意盎然的建筑之前,人群一下子都涌了进去,宋栗这才觉得眼前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原来此时宋爸妈和宋栗三人随着人流来到的,是这古刹里的茶室,这里的茶道以存留了古风、又融入了佛家清净之心而著称,所以无论是来到这里烧香的虔诚朝拜者,还是单纯来游览古刹风景的春游者,大家在阳光之下走得稍微有些乏了,总免不了喜爱来到这茶室之中,品上两杯茶,也算是从平庸琐碎的日常生活中来一次小小的逃脱,在佛门净地、一缕悠悠的茶香之中,什么都不用管、什么都不用想,仿佛真可以把全副的身心给放得干干净净一般。   这样的热闹,宋爸爸当然是非凑不可的。这便一手拖着宋妈妈、一手拖着宋栗,从那摩肩接踵的人群之中挤了过去,寻了三张蒲团坐了下来,长长的舒出一口气,点上了三杯茶。宋栗也就学着身旁坐着的人的样子,端起了那小巧可人的古风茶杯,装模作样的缓缓啜饮一口——但就连宋栗自己都坦言是在装模作样,一旁以古风仪式一丝不苟沏着茶的高僧又怎会看不出来?这便特意对着宋栗提点道:“小施主,饮茶洗的是心,放下一切挂碍,才能心思澄明,真正品出这茶的妙趣所在啊。”   可那时的宋栗,心中全无笃信无疑的东西,纷纷杂杂的什么思绪都涌在里面,乱得就像茶室之外那拥挤不堪的人群一般。哪里懂得大师所说的什么心思澄明?所以只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这样的一杯茶,其实只能算作是白喝了。   这一天,在这遥远的异国,在周围都充斥着炸鱼和薯条气息的遥远他乡,宋栗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一次春游,那一座古意盎然的寺庙,那一杯当年她没有喝懂的茶。   她照耀在异国的阳光之下,照耀在这饶朗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再享受的阳光之下,突然懂得了当年大师所说的“心思澄明”,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觉得此时此刻,这一瞬间,她的心里就可以当得起“心思澄明”这四个字。   虽然,她面对着无比复杂的局面,在很多人看来简直是一团乱麻,一个无解的死局。   虽然,她和狗哥孤身在遥远的异国,没有人会帮他们,没有人可以倚赖。   虽然,她长途跋涉,到现在连饶朗的面都没能见上一秒。   虽然,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而上一次见面的时候,饶朗再坚决不过的转身离开,想要从她的全世界里抽身而出。   虽然有这么多个虽然,但是敌不过一个但是。   但是。   宋栗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心里有了无比笃信的东西。   不管局势看起来有多复杂,不管旁人怎么说,不管自己心里的真相在旁人眼里是多么的难以置信,宋栗在心里笃信着——饶朗没有杀人。饶朗也不会杀人。   哪怕连饶朗自己都在怀疑自己,怀疑到他竟然愿意去认罪,承认自己就是那残暴的杀人凶手。   宋栗的心里,从来没有一秒钟动摇过、怀疑过。她始终坚定的相信——饶朗不会。   这时候的宋栗才懂得,想要“心思澄明”的方法,不过就是你的心里,真正去拥有你愿意用生命、用全部去笃信的东西,哪怕全世界都在与你为敌,哪怕全世界都在告诉你你是错的、你所相信的东西是假的,假到了荒诞可笑的地步,你的心里也不会有哪怕一个瞬间,去对你笃信的东西有任何质疑。   原来,唯有有了能够这样去笃信的东西,其他所有的纷扰挂碍,就全都无足挂齿了。   所有的那些纷扰挂碍看在你的眼里,不过就是一种存在——只是存在在那里而已,不会扰乱你的心分毫,你也并不会因为它们去忧虑、去恐惧、去苦恼,你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好像接下来只有笔直的一条路途、没有任何分岔路口的已经清晰呈现于你眼前,你要做的只是迈着坚定的步子通过那条路途,也就穿越了所有的那些纷扰挂碍。   现在宋栗要做的,就是穿越所有的纷扰,通往那唯一一条笔直路途的尽头。她相信在那里等待着她的真相,不会有半分差池,正是指向了饶朗是完全无辜的。   她就是这样笃信着。   她相信狗哥也是一样。   因为狗哥也像她一样,好像抱定了无需再开口说任何一句废话的决心,他们二人只需要确认对方心里所笃信的东西和自己一样,就已经足够了。既然没有半分质疑,其他讨论的话也就完全没有必要了;既然眼下有着复杂的局面,就一步一步、抽丝剥茧的去解开它吧!其他闲聊的话语,就留到重新见到饶朗的那一日去慢慢聊吧。   宋栗坚信,等着他们的,有的是闲散趣致的好日子,他们值得三个人重新漫步在阳光之下,每个人手捧一杯好喝的咖啡,随便聊着些什么日常的琐事或者娱乐圈的新闻,说得累了就安静的沉默,也一点不会觉得尴尬。来日方长。   宋栗相信,狗哥跟她的想法和感觉,一定是完全一致的。因为他也没有再跟宋栗说半句话,就径直带着她开车走人,一路疾驰,也不说是要开去哪儿。直到他猛地一脚把刹车踩到底,宋栗抬头一看,果然跟她心里推测的别无二致——车停在了一栋还拉着警局的警示带的建筑面前。   不用说,这里一定就是饶朗曾经寄宿的地方,发生饶峻那样一件惨烈凶杀案的所在了。   宋栗只想给狗哥点个赞,好队友!   不过这会儿可不是闲聊的时候,所以宋栗只是冲着狗哥微微点了点头,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就一秒也不耽搁的迅速下车,绕开那些警示带、想了些不那么上台面的小办法,悄悄潜入了那栋建筑里面去。   宋栗一站到那栋房子之中,依然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在鼻尖挥之不去。平日里自己去偏僻的地方走夜路都害怕,一个人在没有灯的黑暗楼道里爬楼梯都会被脑中浮想联翩的鬼故事吓得够呛,这会儿宋栗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勇气,半秒钟的犹豫都没有,比狗哥还快一步的就往楼上走去,他们知道那里通往的就是饶朗所住的房间了。   推门进去,本来在空气中幽暗飘散着的血腥味更浓烈了,刺鼻得令人作呕。   凶杀案的现场,已经由警局的人勘察过了,尸体已经被挪走,只余下了一个空荡荡的白框。而那没有被清理掉的血迹,因长日暴露在空气之中已变为了暗黑的颜色,似在不断的提醒着宋栗和狗哥,当夜发生在这里的一幕,是何等的血腥而残酷。 作者有话要说:  2017最后两天~ ☆、第73章   狗哥虽然看起来是个山一般高大的糙汉子,但是你从他平时的喜好——豹纹小可爱衬衫、粉色桃心丝巾、红色mini车等等这些细节里就能看出来,糙汉子的心里妥妥的住了一个粉红小公主,公主到看个惊悚片都要躲到女友怀里嘤嘤嘤哭泣的那种。当然,为了在女友面前维持住最后的一丝男友力,不至于跟他壮硕的体型发生太过强烈的反差,狗哥对看惊悚片这件事一向是非常谨慎的,可以说他就没看过甚么惊悚片。所以虽然为了兄弟,狗哥丝毫没有犹豫的跟宋栗一起钻入了发生凶杀案的宅子里,但是当他真正来到饶朗曾经所住的房间,看到墙角里那一摊暗黑的血迹,再联想到那个警察也不知道为何突然如此负责任、每一丝细节都绘声绘色讲述得无比生动形象的凶杀场面,联想到凶手是怎样拿起沉重的雕像,用那厚重的尖角,一下下恶狠狠的砸向一个浑身酒气、神智不清的失智老人的头颅,直到血液和其他什么不明的更粘稠液体从脑子里飞溅了出来,直到一颗头颅已经全然看不出原来的形状,更看不清那头颅主人原本的长相——   狗哥不敢再想下去了。   事实上就算不是狗哥,就算是一个平时经常看惊悚片的人,就算是一个B级片爱好者来到这里,也会止不住的触目惊心、一阵阵发毛到背后都出了一阵的冷汗吧。毕竟,在屏幕里看到的血腥场面再怎么写实,人类聪明的大脑也会告诉你那都是假的,跟你的生活隔着一道屏幕的距离,不会像贞子一样越过了屏幕爬出来,那样的一道屏幕就是你的保护墙,把你现世安稳的小日子跟那一端血腥暴力的生活完全隔绝开来,你可以一边看着屏幕那一端的人们不择手段经历所有的血腥残暴,一边舔舔手指,因为上面沾满了你刚刚所吃那一整包薯片上沾着的芝士粉末,这时候万万不可去水龙头下冲洗干净双手作罢,一定要怀着吃米其林三星料理的心情、崇敬而感恩的舔一舔自己的手指,因为此刻手指上那因粉末层层叠加而生出的浓郁芝士味道,就好像巧克力甜筒吃到只剩最后一口包含了全部巧克力的甜筒小尖尖一样,都是美食界至高无上的精华啊。是的,内心充满的那样一种安全感,就是能让你有底气一边跟着屏幕那端的人一起快意恩仇,一边享受着自己一切的小世俗和小美好,因为你无比确定,那才是你的生活。   可是来到这里,那样的一道屏幕不见了,那样的一道保护墙被彻底的瓦解了,所有曾经在你的脑子里这一辈子都会跟你的小日子全无半点瓜葛的血腥场面,就这样直愣愣、大剌剌的呈现在了你面前,你几乎能听到它肆意的嘲笑声,那样的粗暴直接、似乎不愿对自己做任何的遮掩,就是让你的双眼无任何遮挡的看清每一丝细节,那是只有在现场才能看到的,血迹经过几天的风化之后是如何变得更加粘稠的质感,让你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那是再高清的屏幕也完全无法还原的。   还有气味。最重要的是,一旦你来到了真实的凶杀案现场,还有那刺鼻的气味如影随形。那像鬼魅、像幽灵一般的气味,当你走到屋子的一个偏僻角落、自作聪明的以为终于摆脱掉了它,它却仍会突然的出现、萦绕在你的身边,不断提醒你它的无处不在、无法摆脱。那是一种人类的血独有的腥味,是拿世界上其他任何事物的气息都没有办法做类比的,可能唯有当同类闻到同类的血的味道时,才会在心底里本能的升起那样一种几乎是潜意识的恐惧。这样的血腥味在不断不断的提醒你,唤醒着你所有的感官——因为你的身体知道,在看荧幕里的血腥一幕时,唯有你的眼睛是活着的。而此时,在一个真实的凶杀案现场,你所有的五感都被迫苏醒了过来,集体合力为你构建起一个生活的、立体的世界,层层叠叠的包裹着你,让你无论从哪一个层面都无法摆脱,让你最终不得不像个懦夫一样尖叫出声:“好了我相信了!我来到了一个真实的凶杀案现场!”它们才肯罢休一般。   这样的感觉,这样的恐惧,让狗哥这个也算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汉子,也忍不住冲到洗手间里吐了。这几天对饶朗的担心让他根本没有吃下什么东西,如果这时候上一台体重秤上面的数字应该会让致力于减肥的狗哥惊喜不已吧,不过让人难受的是吐的时候都没有什么东西可吐出来,狗哥觉得那一阵止不住的翻江倒海,让他几乎是把胆汁都给呕出来了吧。吐完以后,他觉得口里一阵阵的发苦,却也并不敢打开自来水管来漱一漱口,事实上,这所屋子里的任何东西他都不敢触碰,如果打开水龙头,他会觉得那看起来清澈的水中其实混杂着浓浓的血腥气,如果碰到肥皂,他会觉得上面不知哪里沾到了头颅中溅出的血液和那黏糊糊的液体。   行走在这样的一座屋子——狗哥也是直到自己亲身进来了,才有这样的实感,原来就好像在玩扫雷游戏一样,只觉得处处都是危险和不安,每走一步都要克服巨大的恐惧,简直是步步为营。在真正走进这栋房子以前,狗哥哪里会想到自己竟会这么怂呢?那时他的自信心膨胀得就好像嚷嚷着要主动去鬼屋实地探险的中二青少年一样,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为了饶朗自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可以做得到。   直到进来了,狗哥才会愿意承认,来到真正的凶杀案现场的感觉,绝对跟你所想的完全不一样。   狗哥不敢漱口,只得一边勉强抬手把自己的嘴角擦一擦干净,一边走回凶杀案所发生的房间里去。   走进那个房间的时候,狗哥惊呆了。   他看到宋栗带上了一双看来是早已备好的手套——难怪从警局出来后她去了一趟旁边的超市,狗哥本来还以为他是去买士力架一类的食物补充能量了,毕竟宋栗和他一样这么多天都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这样看来,原来她当时是去买手套了。宋栗带着手套,开始在这个房间里不断的寻找着什么。   不过此时,让狗哥惊呆的原因还没有轮到宋栗到底在找什么这一问题,而是在于,宋栗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平时也是生活在风平浪静的都市之中、从小到大被爸妈保护得好好的,这样血腥暴力的事情,也该是离她的生活无比遥远,也该是她完全无法想象和接受的。而且狗哥知道宋栗胆子小,狗哥听饶朗说起过,宋栗哪怕一个人大白天在停了电黑黢黢的楼道里行走,都会被自己脑洞大开联想到的鬼故事给吓得够呛,所以之前他们一起去山区做公益时,在得知宋栗一个人打着手电去寻找走失的那个小男孩,饶朗才会忙不迭的跟在她身后一同去了,因为他知道宋栗一定是害怕走夜路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怕鬼、怕黑、怕走夜路的胆小女孩子,在一座真实发生了残暴凶杀案的房子里,真实到狗哥这样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吐了,她却面不改色、镇定自若,没有任何胆怯、犹豫,甚至连任何的反应都没有,就像一个没有任何感知的机器人一样,径直的展开了她头脑中好似早已设定好的工作内容。   到了这时,狗哥才发现自己错了。   而且他特别甘愿的想要去承认自己错了,羞愧到了恨不得想要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他当时怎么会支持饶朗离开宋栗、头也不回的完全退出她的全世界呢?简直是大错特错啊。   到了这时,狗哥才意识到,看似大大咧咧、跟都市里的每一个爱耍贫嘴的大龄女青年没什么不同的宋栗,心里到底怀着怎样的深情。而那样的深情,都是对着饶朗一个人而起的。   狗哥冲口而出:“宋栗,我错了。我真错了。”   宋栗充耳不闻。好像她此时真的变做了一具机器人,脑子里只有设定好的程序,来帮助她完成一个既定的任务。世界上发生任何与这个任务无关的事情,哪怕是对着她而来的,她都是理解不了,也不会理会的。   然后狗哥才来得及吃惊于第二个问题:“你在找什么?”   还好,看来这个问题跟机器人宋栗头脑中设定的任务是相关的,所以宋栗从百忙之中抬起头来,回答了狗哥的这个问题:“找一根头发,找一块脱落的死皮,找什么都好。”   狗哥愣愣的看着宋栗。   宋栗继续低下头去,一寸一寸的仔细搜寻着,好像她一秒钟的时间都没有办法耽搁,一边寻找一边继续对狗哥解释道:“我不是要跟国外的警察比聪明,我是要跟他们比细心。” 作者有话要说:  才开始喜欢这文~ 就快要完结了~ ☆、第74章   如果是在饶朗曾经游学所在的区域生活过的人,便会知道,这里的很多超市之中都会出售一种餐包,干干涩涩的两片小面包之间夹着一片薄薄的起司,无论如何也谈不上美味,但是在各个超市的销量都还不错,因为这附近有不少的学子,也聚集了不少从事IT技术行业、每日里忙得昏天黑地的上班族,大家一旦忙碌了起来,或者是因为前一夜想要放松精神彻夜打了游戏、次日一早起得晚了根本来不及吃早餐,都会习惯性的冲进超市买上这样一个起司小餐包,拿在手里一边向着教室或者公司狂奔而去、一边大嚼特嚼,以美味来犒赏肚子里的馋虫是做不到了,但是填饱肚子是没问题,干干涩涩的小面包不会四处掉渣、在你狂奔的路上还要去在意管理自己的形象,而那一片薄薄的起司又能满足人体所需的热量,所以可以说是综合得分最高的上佳选择了。对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这样的起司小餐包就是类似于日本的红豆包一样的存在,是平日里不会在意、生活里却其实不可或缺的东西。   不过,几乎从来没有人,会连续两天选择吃起司小餐包。因为它最大的问题就是——实在不好吃啊!一天这样委屈自己的胃也就算了,还能忍,但是吃进口里总觉得寡淡不堪,第二天是无论如何也要早起、或者暂时放一放手里的工作,去吃一顿像模像样的美食来犒赏自己,这样自己的胃才不至于在腹中像一只青蛙一样咕咕高唱着要闹造反。   这样的一个奇迹,却发生在了曾经发生了残忍凶杀案的这样一栋屋子里。   又是一个清晨了。   狗哥悄悄溜进了这栋屋子,刚一站在门口,就忍不住的叹了一口气。他抬起手来,看了看自己手里拎着的袋子——其中装着的,又是三个这样的起司小餐包,看得狗哥那一向喜庆的一张大脸上,都止不住的苦笑连连。他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这才拎着袋子向着屋子更深处走去。   这一次,狗哥走向的不再是饶朗曾住过的、发生凶杀案的那一间房间了,而是径直走向了楼下那饶朗口中、每一个深夜雷都会坐在这里玩游戏的小世界。果不其然,宋栗的身影就在那里,这会儿她正猫着腰,全神贯注的一寸、一寸的搜寻着什么。   狗哥冲着那个猫着腰的背影问道:“你几点走的?每天早上我都想着起来送你,可虽然你的房间就在我隔壁,每天早上我定了闹钟起床的时候,你的房间里就一点动静都听不到了。我的闹钟从八点开始不断提前,到今天都已经提前到五点了!我起床后还是没赶上你,你到底每天几点走的?”   宋栗充耳不闻,根本没有回答狗哥的这个问题,好像她手里不断的搜寻才是全天底下第一重要的大事,哪怕停下来说上一句话也是不允许的,会造成极大的耽误一般。   狗哥倒是一点没觉得惊讶,因为他已经完全习惯了——这样的一幕,这样的一场对话,不,其实这也算不上对话,只是他一个人在喋喋不休罢了,总之类似的场景每天早上都要重演一遍。直到狗哥扬了扬手里的袋子,冲着宋栗说:“你的今日份小餐包买来了。”宋栗才会点点头,勉强的从忙碌中抬起身子,接过狗哥抛过去的袋子,掏出其中的第一个小餐包、三下五除二的用最快速度全部塞进嘴里,涨得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好像松鼠一样,然后还来不及等咀嚼完毕,就又弯下身子去一寸、一寸的搜寻了,好像现在全世界对她来说最为宝贵的就是时间,一秒钟也耽误不起。   宋栗的这副样子,看得一向被圈里奉为铁石心肠的狗哥都于心不忍了——没办法,娱乐圈的竞争那么激烈,对手下艺人该狠心的时候就得狠心,为了减重和控制形体,该饿的时候就得狠狠饿着他们,不然在白热化的娱乐圈岂不是永无出头之日?可就连这样的狗哥,深谙如何“虐待”人的狗哥,看着宋栗每天这样对待自己的方式,都真的看不下去了,他又叹了一口气,现在每天他叹气的频率密集到他觉得自己是一辆老式蒸汽火车似的,开口劝道:“其实好好的吃一顿饭,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你每天三顿的吃这种起司小餐包,连续吃上这么多天,这也不是个办法啊,你看你缺乏营养和维他命,嘴唇都开始疯狂脱皮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美杜莎转世,到了一年一度你们这种生物要蜕皮的时候。”   其实狗哥也不知道这个时候还在耍贫嘴、开玩笑,到底合不合适,只不过他看着宋栗的这种状态,生怕她在重压之下走火入魔,所以想尽一切办法致力让气氛哪怕只是看起来稍微轻松一些。不过其实狗哥心里早就有谱了,宋栗还是不会跟他出去吃上一顿饭的,甚至也还是不会抬起头来回应他的这段话。这时候如果硬要去拉宋栗,她是真的会发火的,现在谁如果痴心妄想的想要跟宋栗抢夺时间,哪怕只是五分钟,不,哪怕只是一秒,都是对宋栗来说全世界最大的敌人。   这么多天过去了,每一天宋栗的日常都是:天完全还没有亮起的时候便匆匆出门,悄悄潜入了这栋凶杀案发生的屋子里,一个一个房间、一寸一寸的,投入了自己全部的身心去搜索。直到耗尽了全部的体力,眼睛实在是睁不开、让她害怕因为自己的眼花而遗漏什么重要线索了,她才会回到酒店,也来不及洗澡,倒在床上就立刻会陷入昏迷一般的沉睡,不过最多只睡上两三个小时,她又会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力起身,在还没有散去的黑暗夜色里重新潜入那一栋屋子,重新展开新一天的搜寻工作。   夜色还没有退散又怎样?怕黑?怕鬼?怕死人?那都是什么?   现在宋栗还是继续维持着机器人的状态,除了在她的大脑中设定好的那个任务,其他一切无关的东西都被她关闭掉了,包括所有的情绪,包括所有的感官。她感觉不到恐惧,也感觉不到刺鼻气味带来的恶心,甚至感觉不到饿,身体所有的感官变得只为了一个指令服务:快点找,再快一点。   宋栗知道,有一个人等不起。   她必须争分夺秒。   这是她一个人的战役,为了保护她所爱的人。这房间里的每一寸,都是她需要战斗的地方,必须拿出令所有处女座都害怕的劲头来。这里没有枪,也不会有新的凶器和血迹再出现,可其中令人窒息的感觉,并不比重新出现在凶杀案的当场更令人放松哪怕一点。   这么多天过去了,宋栗其实和饶朗见过一面。   这么多天里,也就只有那唯一的一面。   唯一的一次探视的权利。   宋栗独自一人坐在那窄窄小小的房间里,等待着饶朗的到来。门外每一阵脚步声响起,宋栗都会如受惊的兔子一般,夹紧了尾巴、竖起了耳朵,整个身子出于本能的反应绷的笔直,那是一种夹杂了太多期待的紧张。可是每一阵脚步声都是走近了、却又逐渐远去了,宋栗一次次的绷直了身子,却又一次次颓然的躺倒回那张并不怎么舒适的椅子上去。   一次次的失望中,宋栗也不知道时间到底过了多久。手机在进门的时候早就已经上交了,看不了时间,如果单纯从自己的感觉来判断的话,宋栗只觉得自己在这个房间里坐的时间已经久到好像屁股底下生了根,待会儿起身离去的时候,只怕那根系会带着屁股底下的座椅跟她一起走出警局去吧。   宋栗无数次压制住内心那个“饶朗不会来了”的想法。她连想都不敢去想,如果饶朗真的不出现,她该如何去面对这种巨大期待之后的深深失望。   更重要的是,如果饶朗当真不出现的话,那意味着一个更严重的事实——   饶朗彻底放弃了。   那意味着,在饶朗的心里,他已经彻底的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杀人凶手,彻底的认定了这就是事实,认定了自己是天生的恶魔,残暴的野兽,不值得任何人来爱,也不值得继续留恋这个世界,留恋这个世界上的冰淇淋、黄金蛋炒饭、宋栗伸出的温暖的手,和一切美好的事物。   意味着,饶朗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再没有半分留恋。因为他已经完全不再相信他自己。   意味着,饶朗已经没有了任何绝境中求生的欲望。   宋栗就那样坐着,不敢去想这件事,也不敢去推算到什么时间她就不得不离开了。她只是强逼着自己放空了大脑,一次次机械的随着脚步声的走近,绷直了身子、又颓然的倒下。   直到又一阵脚步声响起。   宋栗忽然间笑了——这样的一阵哑然失笑,是宋栗对自己的嘲讽,嘲讽自己刚才每一次机械式的动作其实都是在演戏,戏简直多到去电影节上拿下两三个影后的名号不在话下。   那一次次,她内心深处分明都知道那不可能是饶朗走过来了。   她怎么会听不出饶朗的脚步声呢?   当独属于饶朗的脚步声真正响起的时候,还不需要等到有人开门,宋栗的心里就无比确定:他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天~ ☆、第75章   其实连饶朗自己都不敢相信。直到他抬起手来,触碰到了那门的把手,是冰凉的,他能感觉到;直到他向着房间里面走了进去,那地板的质地与自己平时所待的房间里面并不一样,鞋面撞击起来发出的声响更脆一些,他能听得到;直到他犹豫了很久很久之后,犹豫的过程之中他一直低着头,直到他听到对面发生了椅子挪动的咯吱声响,想来是对面的那个人站起来了,他怕如果自己继续低着头,那个人几乎就要走过来拉自己的胳膊了,那是饶朗并不想要发生的,所以他一横心、才能抬起头来,然后他看到,那张许久不见的、只是小心存放在自己心里很久很久的脸庞,真实的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他能看得到。   所有的感官都在告诉着饶朗,这一切真的发生了,他是真的来到了探视的房间里,来到了宋栗的面前。   饶朗本来以为,无论什么人前来探视,他都是不会见的。他以为自己的心意无比坚决。   不需要谁来判决他,他自己已经判决了自己。   不需要谁来流放他,他的每一日虽然看起来坐在警局的房间之中,还尚存身于人群之中,其实他的真身早已到了遥远的荒岛,那里天寒地冻,终年落雪,不断怕打着海岸的是那数人之高的海浪,不断怒吼着咆哮展示自己的严酷和威势,提醒着岛上的每一个人,一旦登临之后就不要在痴心妄想的想要逃脱。这座孤岛,是终生的□□,直到生命的尽头。   饶朗早已把自己流放到了那样的一座孤岛之上,不再对这人间有半分的留恋。   他眼底里的光芒,早已在发现雷完全摧毁了他相信自己记忆的能力、催了他相信自己的能力之时,已经彻底熄灭了。这么多天过去了,更是只剩下冷冷的余烬。   之前,当狗哥知道能对饶朗有这样一次探视机会的时候,他先是去找了宋栗商量。狗哥本来以为,宋栗一定会迫不及待的就去了,能见饶朗的机会对她来说太过珍贵,哪怕是面对狗哥她也不能相让。狗哥是愿意的,哪怕他和饶朗之间的情分已经有那么多个年头,可狗哥现在面对着宋栗,是心甘情愿的能够把这个机会让给她。   当他第一次进入到这栋发生了凶杀案的建筑,当他发现自己这样的一个大男人面对着那发黑的粘稠的血迹、汹涌的刺鼻的血腥气,都控制不住的吐了出来,而转过头来看到宋栗,这么一个怕黑、怕鬼故事、怕走夜路的普通女孩,在面对着这样的局面时,面不改色,像什么感觉都没有一般,像一个机器人一般,直接的开始执行脑中给自己设定的任务。而那任务最终的指向,就是她心里用生命去笃信的东西——   饶朗没有杀人。饶朗也不会杀人。他是无辜的。   那时起,狗哥就无比的确认,这么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平常无奇的女孩,她对饶朗不一样。   哪怕看起来权威无比的警察告诉她,哪怕全世界所有的事实线索都在叫嚣着告诉她,哪怕就连饶朗自己也在告诉她——饶朗杀人了,饶朗其实就是那样一只残暴的野兽,控制不住自己心里嗜血的欲望,伤己的同时也会伤人,不值得任何人去爱。   但是,宋栗不会相信。   宋栗心里所笃信的东西,不会有半分动摇。   狗哥眼见着宋栗来到异国之后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哪里都没有去,尽数耗在了这一栋其实并不大的屋子里。   她要找的,其实很简单——头发丝,掉落的皮屑,随便什么都好,只要是能够证明雷这个人是真实存在过的,是真的来到过这栋屋子里,随便什么不起眼的东西都好,宋栗一定要找到。   所以,生活不是侦探小说,也不是什么犯罪大片,哪有什么一个普通人来到罪案现场、就能瞬间化身福尔摩斯或者名侦探柯南的桥段,哪有什么多年办案经验的警察都想不到的案情、被你一个从没接触过这一领域的普通人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想到了的情节。   这里没有什么瞬间变身名侦探的机敏,也没有什么黑帮火并的刺激,更没有什么发现这凶杀案现场有什么异常磁场的灵异。   这里有的只是繁琐、无趣的细节,非得你用时间去耗。宋栗就甘愿把自己全部的时间,不分昼夜、分分秒秒,全部耗在这栋屋子里,这里哪怕再小,对现在的宋栗来说,就是她的整个世界。她一寸一寸的去搜寻,每一个角落、缝隙都不放过。第一次全部搜寻了整栋屋子之后仍是一无所获,那就来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   对宋栗来说,可能只有当饶朗真的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了,她才会愿意停下来。   不然,就一直找下去。   直到耗尽自己的全部生命。   刚开始,狗哥的想法和宋栗一样,他也坚信世界上没有人能实施那真正完美的犯罪,坚信宋栗的那句话:“不是要跟国外的警察比聪明,是要跟他们比细心。”坚信如果他们能变得比处女座还要处女座,时间和努力也不会辜负他们,一定会有些什么收获。   第一次整栋屋子搜索了一个遍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狗哥和宋栗一样,什么反应都没有,好像这是他们必须要去经历的一个过程,必须要去跨越的一个挫折。转过头,狗哥马上和宋栗一起,开始了第二轮地毯式的搜索,直到第三次、第四次……当第五次两个人几乎又把这栋本来就不大的房子给翻了个底儿掉的时候,那时候狗哥是真有些慌了,他一屁股颓然的坐倒在地板之上,因为他没有想到长时间不分昼夜的弯着腰前行会是这么累的一件事情,让他从肌肉到脊椎痛到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好了。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把那从第四次搜索开始就盘旋在自己心里的问题,对着宋栗问出口了:“会不会真的什么都找不到?”   宋栗完全像是没有听到狗哥的这一问一样。转过头,马上又开始了自己的第六次整栋屋子的搜索,好像她完全感受不到任何脊背的疼痛一般。   到现在,宋栗已经到她的第几次搜索了呢?可能连宋栗自己都说不清了吧。   她只知道,自己不能、也不会停下来。   狗哥必须要羞愧的承认,能不能继续搜寻下去,脊背的疼痛其实当真不是最首要的。更为关键的是,你的心里到底有没有怀疑过。   哪怕有过一刻,不,哪怕有过一秒的怀疑,你就会一瞬之间像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样,那弯着腰在屋子里躬身前行搜索的动力,被狠狠瓦解殆尽,只恨不得一屁股瘫坐在地板之上。那一刻,你的脑子里不再是坚持的信念,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深深的困惑,好像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第一次从妈妈的怀抱之中探头出去、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一切对你来说都是新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你从来没有见到过,这里所有的事物、细节,都是超出了你认知范畴的,那一刻的你除了茫然和迷惑,还会被这爆炸的信息量激发的,从心底里升起一种本能的恐惧。这种恐惧,也有一部分更为敏感的人,在成年之后还能感受得到,那是在面对浩瀚得超越了所有的时间和空间、让人一瞬间意识到自己所有悲喜之渺小的宇宙时,或是在面对无论广度或深度都远远超越了你既有的认知、所能存在的一切也将狠狠蔑视你的贫瘠想象的海洋时,才会出现的,是产生所谓“宇宙恐惧症”和“深海恐惧症”的根源。   当狗哥颓然的坐倒在地板之上,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这样一栋小小的屋子里,竟然也会产生这样的一种茫然和恐惧。当狗哥事后回忆起来,他必须羞愧的承认,因为确实有那么一个瞬间,他怀疑了。   他怀疑,会不会雷其实真的从来没有到过这栋屋子里。   他怀疑,会不会这个世界上其实真的没有雷这个人存在。   他怀疑,会不会其实真的一切都只是饶朗的想象。   那一瞬,狗哥好像变成了另一个饶朗。   一样的软弱。一样的被狠狠击垮。一样的当了逃兵。   但是宋栗没有。   她一瞬间都没有怀疑过。   哪怕只剩下她一个人小小的身影,站在这片对她一个人的力量显得庞大的战场之上,她从来没有逃避,没有转身,她选择留下来,战斗到底。   为了饶朗。   她不要放弃饶朗。   所以当狗哥得知有一次珍贵的探视机会、来问宋栗要不要去的时候,出乎狗哥意料的,宋栗摇了摇头,先是把这个机会让给了狗哥。   “为什么?”狗哥愣愣的问。   宋栗仍是连头都没有抬,一边搜寻一边平静的答道:“现在不见,也没什么要紧。等我终于找到线索的那一天,我们见面的日子,还长着呢,非得见烦了不可。”   狗哥依旧愣愣的睁着一双眼:那样的日子……会来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战斗到底! ☆、第76章   那个时候,如果有人问狗哥,他到底相不相信宋栗照这样找下去,真的最终能被她找出点什么东西来,狗哥虽然表面上会犹豫,会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实际在他的潜意识里,他是认为宋栗已不可能再找到什么了。毕竟,这栋屋子并不大,他们已经合力找了不仅仅是三五次,而是三五十次都不止,如果雷真有什么痕迹遗留在这栋屋子里的话,他们早就应该发现了不是吗?或许,他们真的运气不好到遭遇了一个犯罪天才,或许,一切真如那警察所说、都是饶朗的想象,毕竟狗哥也知道饶朗一直以来饱受心理问题的困扰。狗哥也不知道,他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迷茫。   所以,当狗哥的腰痛到已经完全无法弯下身来,在这栋屋子里继续匍匐前进、坚决执行着地毯式搜索的,就剩下宋栗一个了。狗哥每天能做的,也就是帮宋栗买来三个并不美味的芝士小餐包,也不知宋栗是如何做到每一天照这个吃法还能吃得下去的,或许,就因为她知道身体需要这三个小餐包所供给的能量,才不至于倒下去、才能继续搜寻,或许,就因为她心中的那一份执念无比的强大,她深刻的坚信到最后,一定会给自己找出点什么来。   其实哪怕再艰难、再羞愧,狗哥也不得不承认,他的身体竟然不如宋栗坚强、而出现了这么严重的伤情反应,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心中的那一份执念并没有宋栗那么强烈吧。   这么多天过去了,宋栗有过停下来的时候吗?   其实是有的。   只有两次。   第一次的那时候,宋栗依然像每天一样躬着身子,在地板上、墙角、桌腿下等每一个细小到实在不会惹人注意的地方,不断的搜寻着。突然之间,她只觉得眼睛一阵阵的发花——这也没什么打紧,因为这样的反应其实之前也出现过好多次了,宋栗知道,那是人体在长时间的精神高度集中和用眼过度之后一种自然而然的反应。所以宋栗揉了揉眼,丝毫不放在心上的继续执行她给自己制定的搜寻任务,眼睛还是一阵阵发花?也没什么所谓,每发花一次,就抬手揉一次,手上加的力道越来越大,好像那眼睛根本不是宋栗自己的一般,根本感受不到重压之下的疼。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宋栗一定就这样,像永动机一般永远不会休止的找下去了。   然而那时,发生了极为偶然的一幕。   当宋栗躬着身子找寻到了窗边的时候,蓦然之间,窗外突然下起了一阵瓢泼大雨来。那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的声音,轰隆隆的打在窗子上,加之狭小房间里产生的回响,发出了并不亚于雷鸣的轰鸣之音来。宋栗长久的待在一个密闭空间之内,每日除了狗哥用怕吓着她的声音小声跟她说上那么几句话,和她自己的裤子摩挲着地板发出的声音之外,便再没什么其他的声音出现了。到后来,狗哥能说的话都说完了、能劝的话都劝完了,可每一次宋栗都没有任何反应,狗哥也找不出什么其他可以说的话语了,以至于连这寥寥的说话声都彻底消失了。宋栗好像独自一人掉落进了一个所有声音都被吞噬的黑洞之中,而她自己还浑然不觉。   直到这轰隆隆的雨声,如一条巨龙怒吼着的咆哮,在她的耳边炸裂开来,宋栗突然之间被惊得抬起了头来——她恍然间有一种感觉,之前那么久的时间里,自己是掉入了一个宇宙的黑洞之中么?与这个世界完全的隔绝开来,见不到任何人,听不到任何声响,五感都不会出现任何新鲜的感觉。那时候,宋栗的心里没来由的升腾起了一阵恐惧。   那阵恐惧的根源似乎是一个疑问:她还真实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么?   饶朗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么?   还是在她每天趴在地板上一寸寸搜寻的过程中,十年、百年、千年的时光,就在她自己误以为的倏忽之间溜走了。她以为不过短短数日,实际上时间已经过了许久许久,久到宋栗真的已经用完了自己人生的所有时间,久到饶朗已经在监牢里长出胡子、长出白发,直到他也在等待中耗光了自己的生命,宋栗还浑然不觉,她察觉不到自己的肉身已经随着生命的流逝而消失了,只剩下一副因强烈执念而生的灵体,还以为自己活着,还以为饶朗依旧是那好看的少年、一如既往的在等待着自己去解救,还在无休无止的为着那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线索寻找下去。   一个瞬间,宋栗的整颗心被这样一个疑问而生的恐惧完全攫取了。   她控制不住的颤抖了起来,也不知是因为身体的过度疲累以至于终于亮起了红灯,还是单纯因为心底升腾而起的这阵恐惧让她不能自持。   宋栗忽然的站起身来,长久的躬身而行让她的身体似乎已经不适应一般,在迈出第一步的时候打了一个踉跄。可是宋栗不敢停步,好像心里无形的恐惧已经化成了有形的怪兽,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追赶着她,只要她的脚步稍微慢一点点,就会被它的血盆大口完全吞噬、再也找不到逃生的机会。   直到宋栗一口气也没停的奔下了楼梯、跑出了屋子,那豆大的雨点狠狠的砸在她的身体上,宋栗才终于敢停下了脚步。   然后,她笑了。   每一天还未亮起的清晨,和街道上已经几乎不剩什么行人的深夜,虽然宋栗还是会在室外,行走在从酒店到凶杀案现场的屋子、或者从那屋子回到酒店的路上,因为她知道自己还是需要那么几个小时稍微的抽离开来,精神短暂的离开,身体稍微的休整,才有可能不疯、不倒下,继续一天天无休止的坚持她的搜寻任务。可是那样走在路上之时,宋栗是没有实感的,夜色过于浓黑,紧紧包裹着此间出现的一切生命,偶尔路过的那么一两个行人,他们的面庞也在这浓厚夜色和雾气的包裹之中显得模糊了,每当那时,宋栗的心里都有一种感觉,也许他们都是飘荡在这个世界之上的幽魂而已,一旦暴露在清晨冉冉升起的日光之下,就会灰飞烟灭也说不定。   所以直到这时,豆大的雨点狠狠砸在宋栗的头上、肩上、胳膊上,砸得她一阵阵发痛,那如注的水流不间断的顺着发丝冲刷下来,直涌进宋栗的眼眶里,让她的眼睛因进了雨水而一阵阵发涩,宋栗没有去躲雨,反而笑了。   因为这样的痛和涩,让她知道自己的感官还活着,让她知道自己还活着,还真实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   她还没有虚度掉所有的光阴,饶朗也还真实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自己还有拯救他的机会。   一切都还来得及。   伴随着心中狠狠压倒了恐惧的那阵狂喜,宋栗一秒都不再耽搁,转身冲回了屋内。在细心擦干了身上的水迹、不至于滴落下来可能会破坏雷留下的任何线索之后,宋栗再一次投入了她日复一日的搜寻之中。   那就是宋栗心中唯一出现的一次疑惑了。   像狗哥和饶朗一样、对饶朗产生怀疑?没有过。一次都没有过。   至于宋栗第二次的停下,就是她来见饶朗的这一次了。   之前的一天,狗哥忧心忡忡的来凶杀案发生的屋子里找到她,对她说,无论自己去了警局多少次、无论尝试着让警察给饶朗递进去什么话,饶朗都不愿意出来见他一面。   那是宋栗心中唯一的不安——饶朗已经彻底没有任何求生的意志了。   所以,宋栗终于决定,暂时停下她认为一秒钟都不应该耽搁的搜寻工作,自己去一趟警局。   她要见饶朗一面。   其实即便是坐到了警局探视房间的那一刻,宋栗的心里对饶朗会不会出来见她一面这件事,仍然是一点底也没有。毕竟,饶朗是能够从她的世界里一个转身就消失不见的人。宋栗其实并不确定,饶朗对自己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呢?愿意耗尽自己后半生所有时光去进行的线索搜寻,那样的一种固执坚持,并不在于宋栗期待着能从饶朗那儿得到什么回报或回应,说到底,那只是宋栗的一腔孤勇。   就好像狗哥,在目送着宋栗的背影消失在警局之中时,他的心里也是不确定的,甚至怀着一种深深的担忧——如果饶朗不愿意出来见宋栗,会不会给宋栗带来深重的打击,让她也再没有动力,继续坚持在那栋屋子里寻找所谓雷留下来的痕迹了?   虽然狗哥并不觉得宋栗真的能找到什么,可是宋栗最终停止了搜寻的这一个动作,却是有着重大意义的——那意味着,包括饶朗自己在内,全世界最后一个坚持着相信饶朗的人,终于也选择放弃了。   那等于宣判了,对,饶朗就是一个残酷的杀人凶手,一只凶暴的野兽,再不值得任何人去信赖、去爱。 作者有话要说:  一腔孤勇! ☆、第77章   没有人心里有底,饶朗到底会不会出来见宋栗。其实连饶朗自己都不知道。   本来饶朗以为,他是肯定不会见的。无论来的这个人是狗哥,是宋栗,甚至哪怕是现在身体并不很好的妈妈亲自飞到了国外、并愿意对饶朗展现十数年都未曾再见过的笑颜,饶朗在内心里觉得,他也依然是不会见的。   这并不在于来的人是谁,来的人在他的心里分量有多重。一切的拒绝,只因为饶朗已经彻底的放弃了自己,把自己放逐至那遥远的孤岛之上,每日里目光所及,只剩下惊涛拍岸,再没有半点温暖的人的踪迹,每日里耳畔响起的,只余海浪咆哮着的怒吼,再没有曾经的车笛鸣叫声、便利店里的温馨音乐声,所有来自人类社会的声音都被完全的屏蔽掉,好似只剩下饶朗是这孤单宇宙之中的唯一存活。   这样的孤寂和绝望,是一片吞噬人的沼泽,一旦陷入其中,若只是凭借自己的力量,无论如何拼尽全力的挣扎,也没有半分挣脱逃生的希望,只能眼见着那厚重的淤泥漫过自己的胸部、脖子、直到头顶,把自己的生命力完全的吞噬殆尽。然而更可怕的是,即便是这个时候,一个个人、一个个曾经最熟悉和信赖的亲友走了过来,大叫着呼唤饶朗,对他伸出手来、想要用力把他拉离了这个吃人的沼泽,然而饶朗的选择却是,冷静的摇摇头,不会给其中的任何一只手任何的回应。   当他连自己都不再信赖了,他还会信赖这个世界上的什么人呢?在饶朗的心里,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他曾笃信,无论谁想要来探望他,他都是不会见的。   然而。   世界上的事情,总不会如你心中所预期的一般发展,躲不过那一个“然而”。   然而当警察又一次来通告说有人想要来探视饶朗,饶朗几乎要不经思考的就摇头拒绝的时候,没想到这一次,那警察的嘴中吐露的并不是那已经听了无数次的狗哥的大名,而是那一个曾日日夜夜在他的心间回响,却已经许久没有听人提起过的名字——宋栗。   太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从他人的口中真实的蹦出,蓦然间听到,饶朗没有一点点防备的心里“咯噔”一下。   那本来已经启动、准备照着惯例摇动来表示拒绝的头,伴着这“咯噔”的一下,突兀的卡住,让他暂停了那个拒绝的动作。   只剩下一双眼睛,茫然的望着来通告有人探视的警探。   那警探看饶朗毫无反应,反而只是愣愣的坐着,有些莫名,加大了嗓音把刚才有人探视的消息、以及宋栗的名字又重复了一遍。   她并不知道,其实饶朗的茫然,并非是没有听懂她略带着非裔口音的英语,这一股茫然,完全是对着饶朗自己的内心而生——   他从来没有想过,当听到宋栗的名字真实响起的那一刹那,当知道宋栗就在不远处的房间里坐着,与自己同处一个大空间之内,近到自己坐在这里、仿佛就能够感受到她的气场一般,自己的心里,竟然会好似本能的升起了一种渴望。   当求生的欲望都已丧失,当对这个世界的美好再不抱任何的期望、因为深知自己这样一只丑陋的野兽并不般配,饶朗本以为,自己不会再有任何的渴望了。   可是,为什么……想见她?   为什么……很想很想见她?为什么出于理智的思考,甚至是出于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和认知,都觉得此时应该快速的摇头,去制止那警探望向自己的目光中所已带上的不耐烦了,然而自己的头却好似不受控制一般,完全出乎意料的——   饶朗竟然点了点头。   饶朗的这一个点头,让来通告的女警探都愣了一下。那本来已经伸出、只等饶朗一个摇头之后就可以立即重新关上门的手,都是在空中一顿。因为她完全没有料到,饶朗竟然会突然的同意接受探视。毕竟之前的那段日子,她很清楚,那个胖胖的、脸像披萨一样圆的亚洲青年每天都来申请,想了一切可想的方法就为了让饶朗能够同意他的探视请求、出去见他一面,可每一次饶朗都是表情谈定的摇头拒绝,到后来,那女警探已经默认为饶朗是不会接受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探视了。   反正他已经承认了自己就是那件案子的凶手无疑。只等上法庭接受判决了。   饶朗脸上那样的一种淡然,若在平常人眼里看来,或许会让他们生出一种恐惧来。因为那种淡然,实在不像在活人脸上能够看见的,或者说,实在不像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活人脸上看见的。因为他们能接触到的人,只要存身于俗世的生活之中,心里总是免不了会生出各种各样的欲望,没有房子的想要存钱买房子,有了房子的想要赚钱换更大的房子,这就决定了他们会为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忧心不已,再加上恋爱的怅惘,婚姻的苦恼,孩子从幼儿园直到大学、出国的升学问题……人的心里总是潜藏着各种各样的欲望,那些欲望并非与他们所处的位置持平,而是需要他们踮起脚尖来,甚至是要一次次不断的跳起,努力的伸手去够,这就让他们不得不生出了许多的压力和烦恼来,达成了心中给自己预设的任务时会呼朋引伴的去喝酒庆祝、脸上是压制不住的炫耀和喜悦,而一旦受挫,却会买了很多罐啤酒躲进屋子里无人的角落,就像蜗牛躲进自己的壳里一般,那时的脸上又是一阵灰蒙蒙的沮丧了。这些不断生出的欲望,让俗世之中的人们,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哪怕一瞬,在脸上露出了无悲无喜的淡然神情来。   所以饶朗这样的神情若落在平常人的眼里,会叫他们恐惧,会叫他们觉得,这样的无悲无喜只有在停尸间那些还带着冷冻的冰霜的脸庞之上,才能瞧见吧。然而落在了女警探的眼里,却早就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因为这样的神情,对无数次进出监狱的她来说,在每一个被判决终身□□的人脸上,都可以看得到啊。那是一种丧失了所有生命力之后的绝望,那是一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美好和幸运从此与自己再无半分瓜葛的无奈,那是一种在完全丧失了所有欲望之后才能出现的淡然。   其实那些平常人们感受得对——一旦人的脸上出现了这样一种淡然的神情,那个人,实在已经不能被称作是“活”着的了。   在女警探看来,已经承认一切的饶朗,就是已丧失了一切的欲望、提前进入这种不能称之为“活”着的状态了。所以她无比的惊讶,这一次当有人来探视饶朗的时候,他竟然会生出了见面的欲望,点了点头。   其实直到饶朗走进了探视的房间之后,他仍然不能相信,自己竟然会愿意来见宋栗,那时候就连饶朗自己都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做,一切只能解释为,那真的就是生命最深处的一种本能和冲动吧。就好像很多时候,你也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你会在人群之中,一眼就辨识出、喜欢上对你最为特别的那一个。而之后一切相处的细节,都在反复印证着你的第一直觉是准确无误的。   是当饶朗犹豫了很久之后,终于酝酿汇集起了全身的勇气、才能抬起头看了宋栗一眼,直到宋栗那张许久不见的脸庞,真实的出现在了饶朗的面前,饶朗才对“重新见到宋栗”这六个字生出了实感来。   就是那一眼,只需一眼,让饶朗愣在了当场,几乎连坐下都忘了——虽然狗哥在想法设法让饶朗接受探视请求的过程之中,已经通过只有他和饶朗能懂的种种暗示,把宋栗每天不分昼夜泡在凶杀案发生的屋子里反复搜寻,想要找到雷曾经存在于这栋屋子之中的痕迹一事,告知了饶朗,这一眼之中宋栗的模样,还是完全出乎了饶朗的意料。她的头发不知道多少天没有洗过了,这会儿简单的在脑后束了一个马尾,事实上不知是这段时日以来的巨大压力还是过度疲累,让她的头发掉了不少,几乎已经稀疏到能够看见头皮的程度了,而一双眼里也是布满了红血丝,曾经有些不知道还能不能称为婴儿肥的脸这时已经瘦到有些凹陷下去,显得一双红通通的眼更为突出了。   饶朗突然间很害怕,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这副潦倒模样,落在对面的宋栗眼中,也一定是会引发同样的吃惊了,因为与最后一次见面之时大家还精神着、好看着的模样实在反差太过强烈。饶朗知道,宋栗的这副模样引发了自己的一阵鼻酸,虽然他也没有想过世界上竟然还有什么事能引发自己的情绪反应,他很害怕,自己的模样也会让宋栗生出同样的反应来。   他最害怕哭哭啼啼的重逢场面了。从小冷漠的生长环境,让他从来没有习得过适应这种场面的技能。   然而,完全出乎饶朗意料的是,看到他出现,看到他打量着自己的眼神,宋栗却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到80章结文~倒数4 ☆、第78章   宋栗的那一笑,完全出乎饶朗的意料,事实上他也完全不知道,这么惨兮兮的两个人突然之间面对了,完全都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自己有多么潦倒和落魄,到底有什么值得可以笑出来的理由?他完全不理解宋栗的那一笑。可是,就连饶朗也说不清为什么,看着宋栗的那一笑,他自己竟然,也笑了。   那样一个表情,在自己脸上的突然出现,让饶朗自己都愣住了。   原来自己……还是会笑的吗。   只是,太久太久没有笑过了。如果说,那淡然的表情是一张面具,之前只是扣合在了自己的脸上,那么,经过这么久时间日日夜夜与那张面具相处、从来没有一秒钟脱下来过,那张神情淡然、无悲无喜的面具,仿佛已经和自己的皮肤完全融合一般,变成了自己的第二张脸。这时候,当自己竟然想要做出一个有情绪的表情来,饶朗发现,之前还算是常笑的时候,笑仿佛是一个自己天生就会、无需学习的技能,笑起来的感觉是一气呵成的。而现在,因为太久没有笑过,饶朗几乎已经忘却了笑的方法,首先……应该先牵动嘴角吧?然后,把两个嘴角用力的向上拉扯,拉扯到一个特定的弧度。当这番拉扯带动着脸部的肌肉挤压,那早已长成了自己第二张脸的硬邦邦的面具,才会在那挤压的力度之下被击个粉碎。经过这么好几步的动作以后,那曾经一个习以为常的笑容,才会可以称得上是艰难的、又重新出现在自己脸上了。   不仅饶朗自己惊讶了,就连那在探视房间内监视着二人有无违规动作的女警探,也在内心被深深的震撼了——原来,这个长相格外清秀好看的华裔青年,他也是会笑的啊。女警探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盘算着这样俊朗的长相,肯定讨镜头喜欢,如果来这里混电影圈子一定吃得开,只是很可惜,不知道怎样被卷入了这样剧情暗黑残暴的凶杀案中来。如果他的人生能够谱写另外一种的剧情,甚至能够在大银幕上演绎出来,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如果他过着日常的生活,每日里骑着一辆单车去超市买吐司和麦片时,不忘给那个住得离自己很近、只有几条街之隔的心仪女孩子,买上一束好看的郁金香,然后假借着自己家里的盐突然用完了而自己又忘了买的由头,去女孩子的家里借上那么一点,然后把这束还带着新鲜晨露的鲜艳郁金香当做谢礼、带着些羞涩的递到那女孩子手里,当那女孩子接过花、笑吟吟的问起为何不直接去他的邻居家里借上一些、反而一定要这么舍近求远?那时候,他一定会支支吾吾想不出什么应答的话语,只是一笑——那一笑是什么模样,虽然上了些年纪也不免花痴的女警探想象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是明朗到了她今天亲眼得见这样的程度,好像即便真有那束鲜艳的郁金香存在,也会在他这一笑的面前黯然失色了。   原来他会这样明朗的笑啊。女警探背着手站在两人的身后,表面上未动声色,心里却不住的思量着。她开始非常的好奇,这个从来不说话的、好似希望安静到全世界的人都忘却他的存在一般的华裔男青年,他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又或者说,他与出现在了他对面的这个女孩子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   为什么她一出现,就能够让拒绝了无数次探视的他,走出来见了她?为什么她一出现,就能够让脸上从来无悲无喜、仿若丧失了对这个世界一切欲望的他,绽开了这警局之中从来未曾有一人得见的笑颜?   如果女警探开口问饶朗为什么笑的话,饶朗真的并没有办法回答她。因为连饶朗自己也说不清,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笑。这一笑,好像并不能经过任何的理性分析,得出一个可能的结论来,只能归结于一个最为纯粹的、是经由自己的心而不是经由自己大脑发出的动作。   虽然自己也不能讲清楚这一笑的缘由,但是自己在脸上突然间露出的这一笑,倒是让饶朗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愿意出来见宋栗这一面了。   只要她存在在那里,自己就会想要见到她。就好像只要她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自己就会止不住脸上的笑意。   那就是一种本能。或许会被科学家解释为荷尔蒙或者其他的什么元素,但那就像当一个人问你为什么会喜欢她时,你好像仔细的想一想、也能分析个一二三出来,但其实,那都是事后“硬要”进行的分析罢了。在你看到那个人的一瞬间,你的脑子里可没有蹦出这一二三的分析来,也并没有经过这一二三的因才像化学程式一般规整的导向了“喜欢”这一结果。在那一瞬间,你脑子里唯一蹦出来的,不过就是“喜欢”这一个本能反应而已啊。   在两个人的一笑之间,饶朗本来害怕因两人太久没见而生的尴尬,以及害怕两人惨兮兮而引发的所谓团圆式抱头痛哭,这样的担心都没有出现。饶朗放下心来,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所有担忧都是多余的了——   这才是自己会喜欢上的宋栗啊。   当饶朗拖开了椅子、在宋栗的面前坐下以后,宋栗带着不褪的笑容,开口说话了。那样轻快的语气,又是让女警探吃了一惊——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虽然说着自己并听不懂的中文,但是自己却能辨别出她的语气,轻快平常到了好似她和这个男孩子昨天刚刚见过面,他们的生活跟什么残暴的凶杀案并无半点牵连,而是就像这个国家里每一对最平凡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的生活里,只有约会时排了很久的队买到值得站在街角的人堆里大快朵颐的披萨、电影院的爆米花、和约会次日的清晨又任何多余的时间都不愿再等而再次相约的那一杯咖啡。而她现在开口对他说话的内容,也跟什么杀人、鲜血、刑罚之类过于沉重的词汇并无半点关联,而是在询问他,今晚他们的约会行程安排之中,到底该先去街角新开的那一家果汁店、还是直接去电影院看另一部他们同样心仪已久的电影呢?   如果那个女警探能够听懂中文、能够听懂宋栗此时所说的全部内容的话,想必她会更加吃惊吧。因为宋栗所说的内容,也是真的如她此时的语气一样轻快。   宋栗笑着问饶朗:“你看什么呢?是不是想要嘲笑我的秃头啊?我告诉你防脱洗发水现在都是卖给九零后了,现在年轻人的三大目标就是脱贫脱单不脱发!姐姐这是跟上了年轻人的潮流,青春着呢!”   饶朗也就带着那样的笑容,一直静静的望着宋栗。他还真没想到,宋栗艰难的终于见到了他一面,而且见面的时间极其有限,她竟然跑到自己的面前耍贫嘴来了。不过,这样很好,随便她说些什么样的内容都没有关系,只要她带着和以前一样的笑容和语气,自己就能短暂的沉溺在这样的轻快之中,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惨痛的记忆都没有回来,对世界和自己的信赖也没有土崩瓦解,他仍可以从心底里去相信一种假象,只要和再普通平凡不过的宋栗在一起,他也有那么一丝的希望,去战胜自己的心魔,当一个正常而普通的平凡人。   没错,平凡。并且接纳和深爱着自己的平凡。   或许这正是宋栗身上最重要的特质。也是她真正吸引了饶朗会爱上她的特质。   当饶朗的心里对求生的欲望都已丧失,可是平凡,这一个词汇出现的时候,饶朗发现自己竟然还是抑制不住的、向着它伸出手去。   平凡,是饶朗的心底最深处、甚至超越了生命本身的一种欲望。平凡这个词意味着,有朝一日,他终能抛开了自己的特别,从那过于出众的长相上,从那幼时里经历过的惨痛回忆里,从那日夜折磨他不休的心理症状中,能够跳脱了出来,能够呼出一口气来,无论当时他是像一颗土豆一样窝在沙发里懒洋洋的刷着微博,或者倚靠在窗边远眺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百无聊赖,然后用“为赋新诗强说愁”的语气叹出一句:“好无聊啊。”   “我今天来……”宋栗好像也并没有等着饶朗开口说话的意思,她并不需要饶朗跟她说些什么,她内心的执念已经无需世界上的任何人来为她加持,哪怕这人是饶朗她也不需要,所以,她才能够在饶朗自己都不信赖自己、都想要放弃自己的时候,为了饶朗坚持下去。所以宋栗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今天来,是为了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饶朗又愣了一下。自从自己见到宋栗的那一刻起,宋栗的每一个剧情,还真的是一点都不套路,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她千辛万苦的见到自己,只是为了给自己讲一个故事?什么故事?小兔子乖乖?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平凡是个多么美好的词汇~ 倒数3! ☆、第79章   “还记得我们那一次一起去了山区小学的事吗?我是跟着公司去做慈善,你是去录制综艺节目。”宋栗的故事,由一个问题拉开了序幕。   饶朗点点头,他当然记得。那一次,那个长得虎头虎脑、最为质朴的小男孩,为了去给宋栗找走丢的狗,大晚上不睡觉,竟然一个人跑离了山路,钻到那植被茂密的深山里去了。适逢那晚天降大雨,宋栗担心不过,一个人打着手电撑着伞就去了。对那男孩的担心,让宋栗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多么胆小的人,怕黑、怕鬼故事、怕走夜路,每当一个人走在黑黑的地方,男孩子们的脑子里想的可能是“嘿嘿嘿”,宋栗啊脑子里全响起的是“啊啊啊”——那是她的脑内小剧场脑洞大开,把所有看过恐怖片最吓人的桥段全部调出来重新放映一遍,自己把自己吓得够呛而引发的内心无声尖叫。   但是宋栗忘了,饶朗可没有忘。于是一个人悄悄溜离了剧组,跟在宋栗的屁股后面就去了。艰难的找到宋栗和那男孩之后,没想到在前面开路、想要带着他们安全回到学校的自己,却在被大雨浇过太过湿滑的泥泞路面上,摔下了山崖去。摔断了腿事小,自己本想耍帅当英雄、却在宋栗面前出了糗的这一幕,却是让饶朗耿耿于怀了好久呢。就好像中学校园里面那些在篮球场上斗牛的男孩子们,如果哪一天眼神无意间瞟到,那个自己有意的女孩子正闲来无事站在场边观战,总会比平时格外卖力一些。如果这时却不凑巧的被平时分明是自己手下败将的那位,给狠狠盖了一个火锅,也一样会耿耿于怀的记好久,在那女孩子离场之后就约了他去场下干一架也说不定。   不过饶朗上次摔断腿的事,还真的是连个约架对象都没有,谁也怪不着,只能怪他自己。   如果……如果那时候的自己,没有在先前的那个晚上,把自己关在终于空无一人的房间里面,才释放出心中那只自己拼尽全力却再也压制不住的野兽,任由它咆哮着肆虐,自己为了释放它的力量,而不断对着书柜角、桌角等一切尖锐的利角,把自己的脆弱肉身狠狠摔打。那么,当自己那个雨夜溜离了剧组、独自一人去寻找宋栗的时候,会不会更有力气一些,以一副更为强壮的身体,把宋栗保护得更好、把她不受任何惊吓的好好带了回去?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饶朗还是很庆幸的了。还好那时,自己的心理症状还没有像匆匆逃离国内之前那样的严重,自己在面对心底的那只野兽时,还能蓄积起一点点的力量,不至于像离开国内之前、完全以溃败之势的束手就擒。还好那时,自己只是很偶尔的才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狠狠的摔打自己,庆幸在于,一是那些伤痕还算是少,还能被自己精心搭配过的衣饰给完全的遮盖住,不至于被宋栗给瞧出了端倪。二是那时的自己,还算对自己的身体有着一定的控制权,不至于像现在这般的虚弱,如果拖着现在这样一副每晚不断重伤的残破身子,还想要去保护宋栗的话,可不是更要闹笑话无疑了。   饶朗笑望着眼前的宋栗,一瞬间,脑子里的思绪却已是无限的飘远了。   那时候多好啊。那时候,一切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的失控,内心的野兽没有以汹涌之势狠狠羞辱击败了自己,自己那遥远而惨痛的回忆也还没有回来,还能够待在宋栗的身边,完全没有想象到会有后来这么多血腥残暴之事的发生。那时候的饶朗,还能在内心抱着最后一丝的幻想,幻想自己或许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只要和宋栗在一起,就能够抓住那平淡生活的边边角角,抵死了都不放手。   而后来……想到后来,饶朗又忍不住的苦笑了一下,后来那样的幻想,就如同人鱼公主在次日朝阳初升之时见到的泡沫一样,让人明白一切只不过是美妙的幻觉,那样的脆弱不堪,倏忽之间便会被狠狠戳破,那样“嘭”的爆裂一声,好似对人居然会抱有这样美好幻想的最严厉嘲笑。   宋栗就坐在饶朗的对面,看在饶朗的眼里,她脸上的表情一直跟她乐呵呵吐槽自己跟年轻一代一起秃头的时候没有半分变化,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一点都不敏感、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也感受不到一般。   但是完全出乎饶朗意料的,宋栗接下来开口的一句话,竟然是轻声的问道:“你……那时就已经开始了吧?”   一霎之间,饶朗自然明白宋栗所问的是什么意思了。她分明已经猜到,那时候的自己,已经开始逐渐失控的开始狠狠伤害自己了。   那一刻,饶朗突然明白——或许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着形形□□的人,他们都有着各种各样、迥然不同的性格。或许有些人会比较细腻敏感,而另外一些人可能格外的粗线条一些。可是,在面对着真正“上心”的时候,哪里会有什么真的“粗心”呢?就算是在饶朗眼中,神经大条得比鉴宝级卫龙辣条还要粗壮、什么小心思都感觉不到一般当个打不死的乐天小强的宋栗,在面对饶朗最深重的伤痛时,还是任何一个细节都不会放过,还是对他脸上任何一点细微的神情变化都不会忽略,浑身像开满了小雷达一般,对那些他准备掩藏起来的伤,敏锐的捕捉到。   只为了叫他知道,他没有秘密,也不需要有秘密。从此,他都不是一个人了,无论多么沉痛的过往、阴暗的事例,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肩膀等待着和他一起分担。   那一刻,那一直背着手站在宋栗和饶朗身侧的女警探,虽然没有听懂眼前这两个华裔的年轻人在聊些什么,却分明看到,那好看的男孩子的身姿,突然间坐得直了一些。   好像……就好像这世界压在他肩膀上的重量,突然间轻了不少。   饶朗身子的这一动,女警探看到了,自然也被宋栗看在了眼里。宋栗那一直上扬着的嘴角,这时候,扬起的弧度分明更深了些。饶朗没有开口说话,见面之后的每一个时刻里,宋栗的每一个举动、每一句话,都在不断的出乎他意料、叫他吃惊,也叫他长久以来坚冰一样的心,突然之间好像融成了一片,那些曾经的疑惑、焦躁、不安,都渐渐在这样的融化间失去了形状。这样暖烘烘的一片混沌,好似也糊在了饶朗的整个脑子里。曾经他独自一人待在警局的那些日日夜夜,总觉得那些清冷的夜,浸透了他的身体和头脑,让他的整颗头脑无比的清醒,能把那些其实他根本不愿再想起的往事,在脑子不断不断的重复放映,一次次,让他对自己更害怕,一次次,让他对自己更失望。   一直到,他决定完全的放弃了全世界,和他自己。不再给予半分的信赖。   然而现在,这样暖烘烘的一片混沌,却让饶朗在刹那间,仿若置身于小学的体育课上,那时喜欢躲懒的大家,躲开了布置运动任务老师监察的双眼,懒洋洋散步于午后的阳光之中,那样的阳光,是会把被子晒出了好闻香气的透彻阳光,照得人总会忍不住想起家里那一张能带来无限安全感的、最舒适的床,人的眼皮总会在这样的阳光下止不住的打架,脑子里再多开心不开心的事情,这会儿也不能想下去了,完全浑忘了。   那些日夜不休在脑中不断放映、狠狠折磨着饶朗的剧情和回忆,这一刻,竟然停了下来。   饶朗呆呆的坐着,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接下来,他身体的反应,更是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他竟然感觉到,自己的眼皮一阵发沉,好似有那么一阵困意突然间向着他席卷而来。   从饶朗眼下那两团浓重的乌青不难看出,想来在警局的无数个夜晚,他都是瞪着一双空洞的眼苦熬到天明吧。那日夜折磨着他的回忆,一定让他失去了所有的睡意,就好像,他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欲望、失去了所有感官的感知一样。   饶朗彻底丢失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一切都失灵了。然而此刻,他惊讶的发现,这些他以为已经永远逝去、让自己无法再被称为“活”着的感觉,竟然伴着宋栗的出现,重新又苏醒了过来。原来,它们不是逝去,而只是沉睡。   饶朗的每一点滴反应,宋栗都没有错过。   这会儿饶朗那打架的眼皮,也躲不过宋栗的双眼,好像她已读懂了饶朗背后藏着的一切所思所想,那笑容里开始藏起了一丝的得意,嘴上的语言却是相反的自嘲:“怎么,我的故事还没讲呢,就对你有催眠效果啦?我讲故事的水平真有那么糟糕么?” 作者有话要说:  暖烘烘的爱~ 倒数2! ☆、第80章   其实宋栗讲的故事很简单,简单到了如果不是宋栗提起,饶朗自己早就忘记了,甚至要说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   宋栗问饶朗:“你还以为山区小学那个深夜溜出去帮我找狗的小男孩,他叫什么名字么?”   饶朗一愣,摇摇头。完全不记得了,甚至现在想到那一次借着录制综艺节目的由头、跟宋栗一起去了山区小学的事情都恍如隔世——饶朗在心里推测,宋栗的心里是不是一直还以为,那一次自己真的是录制综艺节目的地点、恰巧与她跟着公司去做慈善的地点重合,才有他们二人在山区小学偶遇的巧合?   其实,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呢?   总有很多人,把那些说不清的巧合叫做缘分。殊不知,他与你在街角的一次偶遇之前,已经在之前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悄悄走在你的身后,把你每一天的行进路线在心里记了个一清二楚,才能有了街角的那一次所谓偶遇,并且他的手里还恰巧端着一杯你最喜爱的、每天必去的咖啡店的热拿铁。殊不知,他在图书馆恰巧坐在了你的身旁、捧着一本你最喜爱的书手不释卷的认真苦读,在这之前,他已经连续两周坐在图书馆最不起眼的角落,悄悄观察着你的喜好,悄悄观察着你喜欢坐在床边、喜欢读国外的设计书籍,每一天的固定时刻总会有午后的阳光透过窗子洒了进来,把你每一根长长的睫毛都染成了金色,也把你的整个身影镀上了一层软软的金边,柔和得很好看。   世界上所有的巧合背后,都是那些你看不到的用心啊。正如那一次所谓的山区小学偶遇,也是饶朗让狗哥去跟综艺节目的制作组沟通,强行把地点改到了那样一所小学。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不是已经开始真的爱上宋栗了呢?   不想离开她。一刻也不想离开她。虽然见面了仍是在相互吐槽,并没有什么温情的话语可说,但那心里不知为何涌动着的柔软,却让自己一刻也不想离开她。   现在,当饶朗坐在异国的警局房间里,回想起与宋栗在山区小学的那一次所谓偶遇,只觉得遥远的好像上辈子的事情了。当自己像懦弱逃兵一样逃到了这遥远的异国,每夜里满头大汗的在于内心狂暴野兽的交战之中败下阵来,当自己在与雷的几次短暂交手之中被狠狠击败溃不成军,被雷拖入了最沉痛的回忆沼泽、内心那一种相信的能力被雷打击得支离破碎,怀疑世界、怀疑自己、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雷这样一个人存在,以至于在这种怀疑之中丧失了包括求生在内的一切欲望。无论从哪一个层面来说,现在的饶朗好像早已身处那个杳无人迹的荒岛,他的世界,被孤寂到绝望的惊涛骇浪包围着,被饶峻那被击打至完全变形头颅中溅出的血浆和粘稠液体包围着,放在任何一个平凡人眼里看来,都是荒诞而可怖的,与平凡人所处的平凡日常之中,那些单纯的美好、朴素的烦忧之间,可能不止是隔了一座喜马拉雅山的距离了。   至于宋栗突然间提起的那个山区学校小男孩的名字,也在所有平凡的快乐在自己手中悄悄溜走、无论怎么抓也抓不住的过程之中,同样化作抓不住的回忆了。   “没关系。”宋栗却摇摇头,表示饶朗不记得名字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还记得那个小男孩就好。因为我要讲的故事,和他有关。”   饶朗静静的听着。   “有这么一件事,可能小到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宋栗的语气,还是轻描淡写到了一旁的女警探觉得她在跟饶朗探讨街角咖啡店的哪一种咖啡最好喝的程度:“在山区小学的时候,我教那些孩子们画画以后,闲来无事,就围着那本来就不大的学校附近溜达了一圈。却刚好看到,那个后来去帮我找狗的小男孩,没有去跟其他的男孩们一起追打玩闹,而是一个人蹲在一棵树旁边,埋着头很认真的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我看得好奇,又不忍心去打断他,于是溜到了那棵树的后面、悄悄观察他。原来,他是在树下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应该是翅膀受了很严重的伤,不能飞、还能明显看得到血迹,所以他不忍心丢下他不管,一门心思的在那边捣鼓着想要帮小鸟把伤口包扎好。所以我知道,后来暴雨将至的夜晚,他独自一个人跑出去找那走丢的小狗,并不是为了讨好我,而是他本来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孩子。”   饶朗点点头,可随即眼神里再次露出了那样一种迷茫来:“可是……你讲的这个故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宋栗紧盯着饶朗的双眼,好像要从他的眼底、直望进他的心底里去一般:“所以我说,你一定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这个故事,还有后来。毕竟他一个小男孩,又没有什么医疗知识,手忙脚乱的哪能处理好什么伤口?正当我准备从树后走出去帮他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现身,你走过来了。是刚好路过那儿的你,偶然间看到这样的一幕,帮那个小男孩处理好了小鸟的伤口。”   讲完故事的最后一句,宋栗竟然径直的站起身来,也不等饶朗有任何的回应,也不管饶朗听完故事有些什么反应,自顾自的向女警探道谢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只剩下饶朗,和那女警探一样吃惊,愣愣的坐在原地的椅子上、半天没有动弹。   那女警探心里一定在想,这女孩子的每一个动作还真是不按套路出牌啊!果然是来自有着神秘功夫和蛊术的古老东方国度!不是我们这些啃汉堡喝可乐的西方人所能理解的!如果自己刚才一个不小心惹恼了她的话,她一定会大喝一声“嘿哈!”摆出一个中国功夫里经典的白鹤亮翅造型,打得自己落花流水、腰间的配枪都来不及掏出吧!   过去时的故事讲完了。   那现在时的剧情呢?   也很简单。突然间,女警探完全不明白突然之间是出于何种原因,饶朗推翻了自己的认罪。重重流程之后,警局不得不重启了对饶峻凶杀一案的调查。而打开了层层迷局的关键,就在宋栗送到了警局的一根细细头发丝里。当法医在那根发丝之中提取到了雷的DNA,之后案情的解密,就跟抽丝剥茧一般顺理成章了。   当饶朗走出了警局、重新站到了阳光之下的那一天。太久没有看过太阳了,这一天的阳光并不算太强烈,饶朗依然觉得被晃得睁不开眼,抬起手来遮挡在自己的眼前,从自己的指缝之中,望见了两个最熟悉的身影正向着自己走来。   狗哥一巴掌就想拍在饶朗的肩膀上:“你小子!”饶朗赶紧闪身躲开:“我可受不起你的厚厚熊掌攻击。”宋栗在一旁大笑着看着他们,还像中学时的男生一样幼稚,虽然狗哥和饶朗的脸上都还有着一圈胡茬子没有来得及刮,短短的一段时间之间,都突然沧桑得跟公园里端着保温杯、拎着八哥鸟笼的穿白色太极服老大爷一样。   笑闹的场景还和以前一模一样,可是宋栗分明看到,狗哥和饶朗的眼睛里都有什么湿润的东西在阳光下闪耀。狗哥熊掌攻击不成,又是想要对着饶朗一个熊抱,却又被饶朗机灵的躲开,狗哥笑骂道:“你小子哭个什么?好娘!”饶朗回嘴道:“我这哪是哭了?我这是双眼太久没有见到阳光被刺激出来的!倒是你,你一个每天都见到阳光的人,用不了这个理由了吧?你眼里的小河泛滥个什么劲!你才娘!”狗哥也不跟他较劲,竟然爽快的承认了:“娘就娘!不娘怎么配得上我最爱的豹纹衬衫加桃粉色丝巾,还有我的座驾红色小mini!”   一切都回来了,如果不是他们还身处异国并不熟悉的街道的话。所有那些沉痛之事,好像变做了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好像那曾经触手可及的平凡幸福,从来没有从饶朗的指缝中溜走一般。   一切的一切,突然的转折,不过因为饶朗听懂了宋栗那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   因为你和那个山区心底里最纯净的小男孩一样,对生命有着发乎本能的尊重,那是一种最深的善良。所以这样的你,就算心里有着遗传的暴力因子,也不会真的去杀人。   因为我相信,你是这样的你。因为我的眼中,看到了你的这一面,或许连你自己都会忽视的这一面。   所以,也请你相信你自己。相信我所看到的一切。   因为你是这样的你。   当饶朗回到国内以后,竟然很快重新在娱乐圈内占住了位置,惹得狗哥一阵直吧唧嘴:“下一届学弟学妹们不行啊!”而宋栗呢,照常回到她的广告公司上她的班,惹得好闺蜜舒展十分不解:“你怎么不去当网红开店呢?就卖饶朗未婚妻同款啊!上次你被饶朗偷拍背影发到微博的那张照片里面,你那件灰色毛衣是哪个牌子的?赶紧的我先来上一件,走在潮流的最尖端!”   至于那些奇怪的癖好,还会不会存在、能不能治愈,又有什么要紧呢?   因为我的眼里,已经看到了连你自己都曾忽视的、却最值得重视的那一面。   因为从此以后,我会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   哪怕你永远会是穿着高跟鞋的野兽。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默默无名的小天使们在这80天的陪伴! 我们后会有期!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